《明末无敌特种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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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无敌特种兵- 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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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战士兵的热血,开始在毛仲的浑身血管里沸腾,他思考了片刻,就做出了决定。

“来人!你们几个就行!”

“将军?什么事儿?”几个亲随士兵,立刻打马冲过来。

“跟我做点儿事情。”

“得令!”

毛仲带领十八名骑兵,在阵地上寻找着什么,将一名死亡的满清军的大辫子抓住,顺手一刀割掉了,毛仲将之拴到脑袋后面,“快点儿。”

“又扮靼子啊?”

“你小子够聪明!”

明军两千人,已经卷向前面,其余官兵,寥寥无几,毛仲等人找到了落败的清军死伤者,很快就弄到了整齐的物件,再举起几面军旗,活脱脱就是满清贼军,毛仲在前,领着士兵转折了方向:“将军,我们就这几个人,遇见满清贼怎么办?”

毛仲盯着那士兵:“我们不是有手嘛?”

“哦,对对!”

手榴弹还有三十余枚,偷偷隐藏着,这一干骑兵,飞快地在树林里闯荡着。奔驰了两刻粥之久,东转西转,终于发现了清军的痕迹,他们打着满清军的旗帜,毫不犹豫地逼近。

清军立刻询问,毛仲也不答话,让士兵将军旗反复摇晃。不过,清军却立刻觉察了。有呼:“他们是明国的探子!”

毛仲见势不妙,立刻扔出了手榴弹,轰轰几声,将清军惊退,他们纵马而前,砍杀了几个靼子兵,然后抓住半死不活的:“你们怎么知道我们的身份?”

“你们的旗!明明打的是镶蓝旗,你们的衣甲却是正白旗的!”

“多谢了!”将那战俘释放了,毛仲立刻甩掉军旗,带领士兵朝着前面飞奔。他也不知道自己的位置,反正只有一个念头,必须潜伏到满清军的背后,找一个机会。好好地干一票。

“注意隐蔽自己的身份,专门偷袭敌军的主将!”

“是!”

满清的郡王杰书正在军中指挥,两万多步骑兵,已经集中起来阻挡北面突如其来的明军援助,前锋的挫折和战斗的激烈,让他感到了危险。所以,立刻飞报代善知道。他带着两千名骑兵,五百名步兵,火速增援前线,又指挥两翼部队向前突击,决心将明军彻底围歼。

葛罗丹津是蒙古将领,现在担任杰书的副手,在小石桥前的战斗,是以蒙古军骑兵为主力的。号称蒙古军最精锐的部队,居然和明军部队打了一个平手,让杰书非常恼火:“快些,如果明国的朱国栋总兵带领辽东军前来增援,我们就完了!”

“朱国栋是谁?难道他比我们满洲勇士还厉害?”几个将领不满。

心有余悸的杰书冷冷一笑。却也不便于讲清自己玩弄空城计吓唬毛仲,侥幸脱逃的一幕,“此人是我大清的头号劲敌!有他在一天,我大清就不能一日安生!”

“哼,郡王爷,这回我们就替您将那厮的破脑袋给您掐下来!”几个将领愤愤不平地说。

“混帐,他要是来了,我们就只能夹着尾巴逃走了!”

“啊?”

正在议论着的满清军将领,带领部队继续前进,远远地,能够听到激烈地呼喊声,顿时,许多人马都激动起来。“快,快!”

毛仲率领的部队,这时候从侧翼闯了过来,忽然透过树林的枯萎乱枝,发现了斜坡上的清军部队,马上,他就悄悄地下了马:“赶快隐蔽。”

明军官兵,悄悄地隐藏起来。将马嚼子勒紧,惟恐其发出一点儿声息,毛仲自己,则带领五个士兵,继续向前观察,“步枪还在吗?”

“嗯!”

随身携带的两枝步枪,成为毛仲小部队的尖兵武器,毛仲悄悄地潜伏前进,隐蔽到了距离大路约一百多米的位置,那里的纷乱荆棘丛,成为不错的遮掩物。

一队队清军,从那里飞快地奔驰过去了。不久,全部的人马都过去了。毛仲的手,把握着步枪,却始终没有射击。

“怎么不发射?”几个士兵见清军走远了,才郁闷地问。

“目标太小,都是些破兵!”

毛仲放弃了狙杀,原因是没有看到敌人的主将旗帜,所以,他叫来了士兵,再次骑上战马。“走,追着靼子看看。”

明军十余骑,大摇大摆地上了路,跟随着清军的队伍向前走,因为清军的步兵队伍走得不快,他们也放慢了速度。忽然后面有隐隐约约的马蹄声,毛仲立刻吩咐大家,“不要乱动,放慢速度,继续走。不要怕。”

不久,后面的清军部队赶了上来,一看他们,有一个年轻的军官用半汉不满的杂话就问:“你们怎么不快些走?前面正打呢!”

毛仲也学着他的腔调说:“上边叫我们巡视这一带,小心明军骑兵偷袭。”

“偷袭个鸟儿!这儿的明国兵,哪里还能有一个活的?”那将鄙视地说着,带领人马向前走了。“快走!”

毛仲军在满清军中混着,就跟随这帮三百多名的骑兵乱走,满清并也没有任何怀疑,估计清军中汉兵,蒙古兵,满兵和其他各族的士兵太过混杂,没有人怀疑敌人已经混进来,而且是条大鱼呢。

毛仲跟随着满清军,若无其事地纵横驰骋,往前以至走了五六里,才到了前面一片地区,看看竟然是那座石桥,满清军已经攻过桥来,将明军正面的前锋祖大寿部队打退了,这让毛仲异常郁闷,心说祖大寿你干什么吃的,还关宁名将呢,竟然连一座小石桥都要拿不下!丢人呢!

在石桥附近,毛仲放心大胆地过了河,只见地上的明清两国士兵的尸体,已经将河半为淤平,情势十分惨烈。前面的清军正在推进,步兵走得慢些,携带的武器主要是弓弩,刀枪,骑兵已经远远地闯到前面了。

毛仲正在犹豫,不知道敌人的指挥官在哪里,忽然,那面有一丛骑兵从树林里冒了出来,为士兵打着主将的军旗,旗帜下数十名全副铠甲的军官,一看就知道是大鱼。

好几个明军官兵都向毛仲示眼色,一个个激动得颤栗起来。在敌人的心脏地带猎杀敌人的指挥官,实在过于冒险。

毛仲毫不犹豫地端起了枪,也不管对面是谁,砰的一声就撂倒了一个家伙。

“郡王?郡王?”好多清军骑兵顿时惊呼起来,那里,簇拥下的杰书王爷,已经滑落马下,因为两只脚还别在马蹬里,无法解脱,被惊了的战马拖着,一路向前面乱窜去了。

一百零六章。打到北京城

清军大乱,到处乱追着杰书的战马,被半拖在地上的人,疯狂地颠簸着,惊骇得清军一‘阵尖叫。

毛仲乘着这混乱,挥舞起手榴弹,朝着那群满清军官乱扔,一面大叫:“明军到了,明军到了。”

清军虽然训练有素,也搁不住这么乱打乱喊,突然间冒出些敌人来,使用这么蛮横的兵器,还看不出区别来,竟然不知道敌人是谁,在哪里,只有手榴弹炸得许多官兵血肉横飞的时候,才发现了危机,太可怕了。许多官兵恐惧地抱头薯窜,四分五裂,向着各处崩溃,毛仲等十数骑兵,追着清军乱砍。居然将之驱散了。

“快,撤退!清军一旦醒悟过来,我们就危险了!”毛仲立刻指挥部队,向着北面冲去。

明军官兵,跟随着毛仲乱冲,一面也非常迷惘:“将军,往哪里去?”

毛仲道:“闲话少说!”

他也说不清真正的趋向,反正在敌人的后方,打一个鸟儿换一枪是最合适的,披着羊皮的狼才是最危险的狼。特战部队对这样鱼目混珠的作战,反倒是最常规,最熟悉的。

毛仲部队北进了三里多,发现了清军主力部队的踪影,大片的骑兵,正在后面休整着,前面则呼喊声声,正在激战,想来,后面的是预备部队。

一列列一排排的清军骑兵,非常严整,看得毛仲目瞪口呆,到现在,清军还有这么多的精兵强将,难怪绝对不肯承认失败屈服了。

有的清军歪斜着脑袋回看了毛仲一眼,就专心致志地摆弄着自己的兵器,还有的连头都不抬,不屑一顾。清军的后续部队,至少有三丛。

毛仲等人规矩地打马站到了后面,认真地观察着敌人的军官所在。几个士兵无声地笑了下,用手捣了捣毛仲的胳膊。“嗯!”

毛仲也发现了敌人的位置,三个军官,正在马上摇晃着,得意洋洋,踌躇满志,好象胜利在望。

“哈哈哈哈!”一个军官笑道。

在寂静的战场后方,这笑声分外清晰。

“祖大寿还活着呢!”

“那家伙,看着霸道,其实是个草包,”

“哪里呀,听说这家伙有五个老婆,想想看,全身的功夫都撒到女人身上了,哪里还能有力气打仗?哈哈哈!”

“这回,我们要逮了祖大寿,献给皇上当见面礼。”

毛仲距离那三个军官,不过七十多米,距离之近,令人鼓舞,毛仲一摸步枪,顿时大惊,子弹已经没了,他苦恼地将枪往地上扔去,却忽然灵机一动,摸摸腰间的手榴弹,打马朝前走去。

有清军终于过来拦截,十几个家伙非常牛地横在路上,毛仲无法,只得将步枪往上面一举:“我等发现了明军的兵器!”

“嗯?”清军顿时人人眼睛发光,大家都风闻了明军目前使用的最厉害兵器,却没有真正见过摸过,人人心里痒痒的,现在一见这么古怪的一个东西,顿时被吸引了注意力。

“带我去见佐领大人!”

毛仲淡淡的要求道,他的胆量异常出色,面对十几个虎视眈眈的清军,轻松自然得好象在自己家里。

清兵犹豫不决,看看步枪,看看毛仲,示意他将东西转递给他们,毛仲大声怪叫:“不行,不行,我一定要亲自交给将军!”

清军的眼睛,一起盯住了毛仲,非常古怪,这让毛仲忽然醒悟了,对,刚才的话漏馅了。怎么使用汉话大嚷起来?

“我是汉军八旗的,快,我要见将军,左翼有明军大队骑兵出没。”

毛仲信口开河的本领,滴水不漏的功夫,立刻施展。

清军士兵见他这么坦然,逐渐放松了警惕,几个士兵飞马过去,不久就回来了,三个军官都赶来。全是中年将领,一个个目光敏锐,刀子一般。将毛仲盯得很死:“拿来。”

毛仲将枪递给了一名清军,任由他转给一名清将,毛仲估计,他可能是个佐领之类的小军官,手下三五百骑兵就了不起了。

清军的眼光都在那一支步枪上面,就是其他骑兵,也很好奇,毛仲渐渐地由注目焦点,迅速被边缘化了,于是,他的手悄悄地滑到了腰间,“将军,还有这个!”

“不是将军,是统领!”那个军官没好气地训斥道:“难道连这个也不分?真是笨鳖。”

“对不起,统领大人,为表示我的迁移,我给您一个小香瓜尝尝吧。”毛仲坦然一笑。

“嗯?香瓜?你说什么?”那军官目光一凛。

毛仲的动作毫不迟疑,手榴弹一取出,拧开了盖子就扔了过去:“这个!统领大人,就是这个!”

大家一起朝着天上看,那个黑呼呼的东西,已经砸到了三员清将的身边。一名清将鄙视地看了看毛仲,信手一抓,将手榴弹抓到了手里。

统领?这样的官绝对不小了。

轰!

一片硝烟弥漫起来,将几个清将的位置覆盖了,就在这一瞬间,毛仲等人再次投出了新的手榴弹,然后,拨马而逃。

五六颗手榴弹的爆炸,将二十几名聚集在一起的清军炸蒙了,那三个将军,立刻就不见了身影。

清军傻了。傻了半天,才发一声喊,朝着毛仲等追来。

毛仲等在前面跑,清军死命追赶,但是,两者起步时已经相差悬殊,二百余米的距离,等于白搭。毛仲等边跑边转方向,很快就混入了周围的旷野树林里,然后继续前进。清军追着追着,就迷失了目标。

毛仲虽然袭击得逞,内心其实非常愤怒,沮丧,想不到前锋的祖大寿军居然这样窝囊,两千多骑兵,被人家清军撵得鸡毛乱飞。正在生气,听到了北面有清脆的枪声,那是数十枝步枪一起打击的声音,非常震撼,非常清脆。

“走,我们也去看看!”毛仲领着十数骑兵,左转右转,很快转到了大路上,只见百十名清军骑兵东张西望,晕头转向。毛仲略一沉思,就悍然出击,因为纵马而出,附近的清军根本不及防备,被一刀剁伤了马头,顿时惨叫一声,从惊马上摔下来。

“杀!杀!杀!”毛仲挥舞着军刀,犀利地左右逢源,奋力砍杀,既然清军遭遇了明军步枪军袭击,一定要大乱,现在出击,正是最佳时机。

清军呼喊一声,就朝着这里赶来,不过,毛仲身边的士兵,一起奋勇当先,十几个人虽然有限,可是,从道路旁边突然冲杀的时候,气势磅礴,灰尘滚滚‘,实在难以分清多少,清军立刻大乱。

毛仲左右开刀,象一个恶魔。疯狂地闪进了清军队伍中,他的速度极快,进刀极为刁钻,清军士兵往往还来不及和他对峙,就被他军刀一吐,或刺或砍,整成了破烂。

一连砍杀了八名清军!

哪里是一个人啊,简直是一辆大风车!

清军大惊,纷纷向着后面回避。明军十余骑,雷霆万钧之势向着清军压去,百十名清军转身溃退。狼狈不堪。

部队向着北面冲锋,前面逃着清军,后面追着明军,追着追着,前面忽然有了大批的清军向这面溃退,于是,百十名的清军和逃窜的北面清军大部队碰撞了一起,队伍混乱到了极点。

“杀!杀!杀!三万大明天军到了!”

“京城御林军出战了!”

“朱国栋总兵的精兵到了。”

只有十八骑的毛仲小部队,山呼海啸地乱喊,追着百十余清军乱打,居然将清军整个儿地堵截住了!

清军看到形势不对,转而朝着两侧逃遁,不久,北面就看到了大批的明军骑兵,奋勇杀来。清军部队,则望风披靡。中间旗帜,大书一个祖字。还是祖大寿的兵马。

因为毛仲部队的夹击,清军大乱,完全成为明军追捕砍杀的目标,许多清军居然跳下战马往树林里钻着逃走了。大多数的清军丧失了抵抗意志,一味逃跑。成为明军狙杀的绝好目标。

“杀呀,杀呀!杀呀!”明军呼喊着,长驱直入,杀进了清军队伍之中。

不久,北面明军杀了过来,毛仲等人急忙将衣甲等物去掉,露出了明军装饰,大声呼喊,和明军取得了联系,毛仲的大麻子脸,实在是招牌,一看都忘不了,于是,明火执仗军汇合,肆意地追杀清军。

这一场战斗,足足进行了半个时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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