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无敌特种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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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无敌特种兵-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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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中,他用手指感触着这柄杀人利器。冰凉,光洁,甚至有些女子皮肤的滑腻。手指弹过,锋芒处有微微地震撼。

将刀抄在手里,试了试,将匕首插回腰间。现在,毛仲将要使用那时的兵器和那时的敌人作战了。

一个,两个,三个,不久,这里就走上了二十多个人!

二十八个!

基本上组成一个排了。

毛仲的心头,越来越沉。猛虎也怕群狼,在非洲大草原上的狮子和猎豹,也经常会被成群结队的鬣狗抢夺去辛辛苦苦捕获的大餐。有时,还会丧失了根本。

那些人也非常警惕,前后往往形成三个人一小组的战斗队形,警戒着周围动静,显然训练有素。

“罗游击,没有必要了吧?”一个沙哑的声音说,人不高,但墩实。腮上怒张的胡须象刺猬。他的头上,是白铁头盔,全身披挂着同样性质的铠甲,甚至,下巴上还有遮护,一簇铁片从眉心位置垂下,连鼻子也包裹了。

这个铁人的胸膛,在灯光里忽闪了下,是圆形的东西,一定是护心铜镜了。

“什么必要?我们还有几个兄弟没影呢。”罗游击的铠甲与沙哑声同,肩膀上还有披风,以区别身份。

“是啊,张守备,毛大帅救出来了,我们有几个兄弟却没了,这怎么行?”另一个人说。

于是,有人开始喊叫。喊着几个陌生的名字。

“进去看看!老子就不信,他们会长了翅膀飞了!”罗游击生气地用刀尖儿指了指前面:“你,还有你,去里面看看!”

“是!”

三个士兵打着灯笼进去了,那种点蜡烛的纸扎灯火,有着令人发指的昏迷感。于是,一个士兵悍然将灯笼撕扯掉,点燃了纸,用刀尖儿一挑,冲了进去。

“点火,老子就不信还有陈家兵没死透!”张守备叫嚷着,用灯火将周围上年的枯萎杂草点燃,有士兵去扯来更多的枯草细枝,使火势迅速扩大,后来简直是汹涌如潮了。

毛仲心里更沉,叛军的嚣张,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陈继盛完了,海洋岛完了。

“你爹的笨蛋,”

毛仲想起陈继盛那得意洋洋的,居高临下的,悲天悯人的上位情怀,就恨得咬牙切齿。自以为天下无敌,对敌人姑息纵容,结果养虎遗患,连累了数百官兵。

现在,自己能做什么呢?和敌人作战?扯蛋,一个人在汪洋大海般的叛军里,能够有什么作为?敌人有多少?几百?几千?蚂蚁啃骨头,就能把一头大象给报销了,何况,自己只是一名特种兵,在现代人的军事思想里,所有非常规步兵,都可以算做特种兵,就算自己有三头六臂……

纸灯闪烁起眩目且绚丽的光芒,让那三名进房屋的叛军瞬间就看清了里面的情景,三个家伙一声怪叫,都逃了出来。

“快快,死人!我们的兄弟!”

罗游击,张守备,立刻就操起了刀枪,紧张地对准了瓦顶砖石墙壁的临时监狱大门。毛仲这时才看清楚了,感情这监狱就是一片房屋,连围墙都没有,而且建筑在海边。那面的黑暗处,就是漆黑一团的大海了!

要不是有许多树木遮掩,这里又是一个凹地,前面有高坡遮挡,毛仲凭借着远天的星空,很容易就能判断方位的。现在,就着刚吹过来的海风,他揉了揉眼睛,寻找着感觉。

用刀挑起火团,几个家伙冲进临时监狱,毛仲曾经的官邸,一阵纷纷扬扬地混乱以后,又冲突出来。

罗游击扯着洪亮的嗓门大吼:“谁祸害了我的兄弟?老子跟他没完!”

他的话刚说完,立刻有好几个人义愤填膺地附和:“搜,就是刮地三尺也要把贼人搜出来!”

那片房屋,在罗游击丧心病狂的刀头闪处,被几个士兵点燃了大火。单薄的瓦顶梢头,露出了一捆捆柴草的蓬松末节,遭遇火苗,立刻就燃烧起来。

看来,这些天,一直没有下雨了。

毛仲渴望雨水,将猖獗的烈火浇灭,也许,只有黑暗才能帮助他隐遁。

“谁?”

毛仲看到至少有三名士兵的眼睛冲着自己看过来。

心中一惊,毛仲的手狠狠一用劲儿,准备着躲避或者战斗。必须先发制人,对,要掩护冰梅,就得干脆暴露目标与敌人血战!

就在这一瞬间,他敏感到那三名叛军士兵的目光看在自己的位置有些游离,也就是说,他们看的不是自己,而是自己旁边的某一位。

迅即一扭头,毛仲看到了一个人影儿在树丛中一闪,就往里面扎下去。

只这一眼,毛仲立刻意识到,那是莹莹!

瘦削苗条的身材,绝对错不了!

这个丫头,憨!憨!你刚才干什么去了?怎么不现身?倒是现在冒冒失失地撞上虎口?你真以为你那一蹲够快?

就在毛仲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之际,更令他满地找牙的事情出现了。

“是我!”

火光里,冰梅的丰满有致,细腻雪嫩的面孔随着身形的提升而愈加鲜明。

二十九章。逆战

毛仲没有出声,什么也没有,无论制止冰梅还是恐吓叛军。

他原地呆着,只是,将匕首再次拔出,交在左手,右手将那柄叛军的短刀攥得更紧,浑实的刀把可以感觉出它坚实的金属份量,两尺半长的刀锋轻搁在右下方的草丛里。能感知草叶纷披,在刀锋压力下被分开的滑动。

短短的半分钟,叛军数十个人往这里惊骇地看着,面面相觑,那诧异的神色在毛仲的视野里,与两头莽撞的小母鹿一样震撼。

小母鹿,傻傻的小母鹿!这是心底,毛仲对两个无知复无畏的青春美(少)女的代称,那种纯美,灵慧,相得益彰。

“你到底是谁?”罗游击半晌才反应过来,憨憨地问。

毛仲下意识地在周围的草丛里寻找着东西,该是狙击步枪。对,要是有一杆稍微精致一点儿的步枪,从这个位置伏击敌人,还是很恰当的。

草丛有一尺厚,草根的缝隙里足够光线传播过来,轻轻一挤,就能无声无息地分出一个孔道,将步枪的黑色枪管设置在这里,瞄准房屋边缘的几个正面观察的人,那个身材高大的罗游击,身材矮壮庞然的张守备,还有他们身边两名只穿了胸甲的士兵。

习惯性地,毛仲的眼睛微微眯了些,脑袋往右面偏离,使目光更加凝聚,形成一条观察瞄准的射线,从这里出发,一颗子弹可以轻易地击碎罗游击那出长长的,很夸张的下巴,尽管上面有许多的胡须飘然纷飞,极力地破坏着有心者的敌意。

从下巴下面紧贴着骨头的边缘打进去,子弹会准确地切割人的咽喉软骨,其实,仅仅打一个孔洞就足够了,在这个年代里,是根本无法施救的,气管和食道的开口上行处都将遭到严重破坏,血液会毫不犹豫地汹涌喷发,严阵以待的血小板将迅速形成浑浊的粘稠物,加重堵塞的危机。

咽喉确实是人类致命的薄弱环节,如果以刀锋划过,更彻底些,肺部的呼吸系统被破坏,大脑缺氧,血液拥挤堵塞气管和食道,供血机能崩溃,人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失去意识。

当然,对于技艺精湛的狙击手来说,也许眉心才是最佳的选择,因为一枪毙命,直接将大脑的中枢地带破坏掉,在一刹那间,被弹的人就会脑死亡。不会痛苦,符合文明社会的道德教条。

但是,现在,毛仲策划的空虚的狙击计划是,将子弹打到敌人的嘴巴里,因为,那里的漏洞实在太大。

他实在厌恶那些嘴巴,无论是罗游击,张守备,还是其他两名士兵,以及更往前亮出兵器的叛军。那些精悍恶毒的男人。

如果不是唇边闪亮的,绵长的水流,毛仲几乎错误判断了他们对突如其来事变的反应重点。

尽管毛仲自己在直面两位姑娘的时候,都忍不住气血翻腾,身体的某些阴暗角落里也被无形的电流激发得剧烈颤抖,他还是毫不吝啬地将所有污秽的名头都掼向这干学名叫做男人的动物。

他不会动弹,除非真的能抓到一支枪或者捞到一张弓,貌似刚才这里有几个叛军被自己挂掉,又有十几个家伙被两只可爱的功夫熊猫驱逐,应该有遗产留给他爷爷。

没有,什么也没有,只有潮湿的混杂了许多鹅卵石子的贫瘠泥土,还有粘呼呼的不知道什么玩艺儿,气味上也不让人称赞。

冰梅似乎在这时才明白过来,她的英勇“现”身,确实危险至极。所以,根本不回答罗游击的话,转身就逃!

逃就逃吧,嘴里干吗还尖叫如猫?

“哈哈哈,好漂亮的大闺女!”罗游击的声音不亚于名副其实的帕瓦罗蒂,音色优美,音域宽广,富有穿透力。

普通动物炫耀自己的声音,往往是吸引异性,以实现其预谋的生殖计划。比人类的邪恶心思,贪婪行径要正大光明,直截了当得多。

“妈妈呀,漂亮!”

“是漂亮!老子好久都没见过了!”

在欣赏着冰梅狼狈溃逃时娇媚的背影,野兽们喷灌着哈啦子,雄起了丑陋的河马嘴巴如是说。

“上啊!”

不知谁第一个吆喝,让所有的叛军都卸掉了疑虑的思想重负,异口同声,争先恐后地向着这面冲来。

脚步纷纷扬扬,鬼影悠悠幢幢,草丛被践踏蹂(躏)得惨不忍睹。

毛仲依然没有任何动作,牢牢地钉在草丛里,眼看着两个鬼家伙的无影连环脚从面前不足两米的地方飞过。

叛军没有留下一个,好象发了情的山羊,晃着自以为很强的脑袋全部冲过来了。

毛仲纹丝不动。只待最后一名叛军士兵的最后一只脚踩下的时候,蓄谋已久的力量才骤然爆发。

这时候,右手里的短刀反而成了累赘,不善于使用“新式武器”的毛仲有些笨拙地捕捉了准确的时机,用左手里的匕首直接向上猛戳,因为有那家伙的腿脚在,移动中的身体被判断得很精确。

手臂一阵柔软,好象插进了涂满黄油的面包里,松软,迅速,但是阻碍力感觉得分外鲜明。

想都没想,拳头一拧,不管方向,斜着猛拉出来。

一个身材中等的叛军士兵,被毛仲的左臂上行力量弹起,在勉强离开地面的超低空中,翻转了一百八十度的半圆环,脑袋朝下,砸进草丛里。

毛仲一闪而上,轻快地压上,用左肘抵住其脖颈,狠狠地按压。力量之大,几乎将那货的脑袋钉进泥土里。

那家伙还是发出了轻微的闷哼,随即,四肢乱扑腾。

他不可能再活,刚才的一击,自男人的资本处切入,破坏之烈,切入之深,难以想象,尤其是那甩出刀锋的斜划,将伤口扩大到无法弥补的程度。

喀!

毛仲能听到熟悉的骨头折断的声音,这才松了口气,在这家伙的身上乱摸。

一把刀,刚才随着主人的空中飞人特技动作而扎到了地上,腰间一个空了的刀鞘,肩膀上一条硬硬的粗线,沿着线路一抚,尽头是油滑的木头,木头长而婉转,是弓。

地上,有散落的东西,两支铺垫在两人的中间,是箭。

就着这面房屋的火光,回头望去,那群野兽的背影已经如鬼魅般漂移进了树丛里。最后两名士兵也站到了刚才冰梅暴露的位置。

毛仲紧张了右臂的肌肉,将手里的短刀,捏住锋刃,向后积蓄了足够的弹力路径,骤然一甩,唰一声扔出去。

房屋点燃的火光让这刀的刃锋在昏暗的夜幕中雪亮地闪烁了一下。

嗷!

左面的那名士兵本能地怒吼一声,反转起上身往这面观察,但腰部已经麻痹不能扭转,那把短刀,有三分之一已经没入其脊背正中。

士兵们穿的胸甲,不是皮质就是棉质,罕有钢铁的,精美的铁甲,做工艰难,价格不菲,只有将领们才能有幸。这些,毛仲在陈家军的队伍里已经有所领略,刚才的观察更注意到这个细节,如果对付的是罗游击或者张守备,他的进攻方式就不是这样了。

“谁?杠子?哇呀。有人,有人!小心啊,有陈继盛的人!”

也亏得这么一个口齿伶俐的人,能够在这么短暂的时间里将一个复杂的问题判断表述得这样清楚。

毛仲需要的就是这个免费活广告。

他的心头不能说没有矛盾,顺利地突出重围,安然无恙地逃离海洋岛,当然是他的最大心愿,叛军的猖獗已经无法阻止,大势所趋,暂时避敌锋芒才是理智的决策。

但是,他又无法单独脱身。

从这里秒挂一个叛军,利用他的甲衣和武器,冒充一名叛军然后寻找出海的通道,弄一条小船逃走,对于他而言,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最不济,跳海泅渡,拿出十公里武装泅渡训练时的劲头,再凭借些许物件,就是在大海上漂几天也不是难事儿。

问题是,这儿有两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她们的美貌和她们的单纯,以及她们可能面临的厄运,都让他触犯了特种兵的冷血信仰。

第二把刀是地上刚死掉的叛军士兵的,在空中打着令人发指的旋转,还有恐怖的呼啸声,闪烁着寒光,以一个无法揣测的轨迹,砸到了第二名叛军士兵的身上,详细的位置是脑袋。

钢铁头盔和刀碰撞了一下。迸发出耀眼的火花,惯性的力道之强,迫使这名惊慌失措的士兵向前趴出。

士兵没有死,也没有受伤,但是,却发出了更加骇人的呼叫:“救命啊!救命!”

毛仲在这一刹那间,将身一纵,飞出了草丛,径直向着房屋的火堆旁边冲去。

手里,一面是匕首,一面是仓促间抓到的叛军的弓和半把箭。野草和灌木丛里,有荆棘锋利的密刺,在他腾起的时候,恶毒地纠缠了他一下。

三步并作两步,他跳上了那个房屋的小坡上,坚硬干燥的道路,被两丈外的房屋火焰照耀得通明。

“站住,爷爷在此!”毛仲气振丹田,可着那股好久都没有在温柔乡泄漏过的阳刚血性,将双臂抖擞:“有种的就冲老子来!”

毛仲哈哈大笑。然后看也不看,转身朝着另一面坡下的草地冲去,那里,在树林的遮掩缝隙里,还能恍惚可见灿烂的星空一隅,证实着某一个缺口是往海边的通道,清凉的海风正从那里透露进来,哦,应该是东南方向了吧?

三十章,陷阱

脚上,是纯正棉花布料做成的鞋,轻快地好象没有穿。绑了的裹腿不着痕迹地溜过草丛,在别人的眼睛里,确实有了草上飞的境界。

“天呐,那家伙在那里!”叛军官兵也知道轻重缓急,两个丫头虽然谗死人,背后的敌人才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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