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无敌特种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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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无敌特种兵- 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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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太黑了,怎么找?”别说罗汉,就是毛仲,都觉得异常困难。正在前进他忽然听到了新的猫叫声,急忙上前时,发现那猫叫声的周围不远处,有异常的气息声。

直觉到不妙的毛仲。不敢再前进,悄悄地倾听了一会儿,发觉那猫叫声应该是人为发出的,很象自己的队员,可是,这周围潜伏的危险气息,是什么呢?

那些危险的气息,正逐渐削弱,甚至屏住,因为猫叫声正逐渐临近。

毛仲不得已,向前运动了数步,在地上摸索着,忽然找到了一块坚硬的土块,遂瞄准了一个气息处,狠狠地一掷。

哗!灌木和草丛被这个土疙瘩砸得一阵乱响。

呼,一个巨大的响声在灌木丛里震撼了下,紧接着,又停止了。

毛仲的感觉是对的,一定有危险!而且,不是寻常的危险。

怎么办?要拯救懵然不知的战友,必须出击。

毛仲在一刹那间就作出了决定,悄悄地把握紧了匕首,向着那些危险的气息源头逼迫过去。为了吸引这些危险的注意力,他时而潜伏,时而突然蹿越,将草丛搅拌得哗哗响。

“喵!咯咯咯咯。”毛仲将猫和夜枭的叫声连接起来,那是对战友的预警。

果然,那个猫叫着的战友,停止了前进,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毛仲的直觉是相当敏锐的,他能够预感到那战友的位置,以及在一棵不大的树上攀登的情景,很好,他安全多了。

因为距离的逼近,他对危险气息的感知更加清晰,加上过人的嗅觉,他发现,草丛里不止有一个危险,对,有三个!而且,不是人类。

老虎?豹子?还是狼?或者是熊呢?

显然是豹子!这样想的话,他又紧张起来,本来,他并不急于战斗,现在,他必须出击,将这些野兽消灭,否则,也不知道哪一个战士会遭遇不幸。要知道,豹子的攀登本领是很强的,就是那名战士上了树,也仍然很危险!

毛仲用匕首在地上奋力地切割着,虽然土地坚硬板结,在他强大的臂力下,还是松动了,最终,切出了一大块方形的土疙瘩,可惜,就在他抠起的一刹那间,疙瘩酥了,于是,他再挖。

这期间,他感到可那些危险的气息,已经转移了目标,其中两个正朝着他转移过来。

四个!现在,毛仲才准确地探查到了所有的危险,不禁出了一身冷汗。

他快速地挖掘着泥块,终于,采掘到了三个,于是,将其一搬起,机警地感知着危险气息,等到了距离允许,奋力一掷:“嗨!”

毛仲没有在原地有任何的留恋,就地一滚,翻到了一侧,因为,他本能的发现,危险的东西正朝着他逼来。

一声狂叫,一个大猫果然疯狂地逃走了,其声音之大,之威猛,令毛仲的脊梁上不由自主地紧张。二三百斤的家伙,在夜间偷袭的时候,是不好对付的!

八十章,

毛仲一屈身体,半蹲着,将匕首牢牢地把握,他能直觉出,一个大猫正从旁边的位置上逼近了,忽然,那家伙愤然而起,跃向他的位置。

从风声和草丛的猝然响动中,从气息的移动中,从种种迹象中,他综合判断着这巨猫的袭击方向,路线,落脚点儿,也随时地纠正了作战的方向,力度,他向着大猫的来向,作了短暂的迅速地冲击,当那巨猫扑到他的跟前时,他的位置堪堪确定好。

夜间精湛的感知力,是他制胜的法宝,也是他敢于在夜间发动对长山岛叛军袭击的根本,他甚至认为,其他的特种士兵能否起飞和能否成功登陆都不重要,只要他一个人来,或许就可以了。让那帮士兵陪着,更主要的是训练其能力。

大猫和他相交而过,随着他身体的进一步弯曲,大猫闪过了,虽然,在着地的地方,开始了翻滚,一直翻向了很远的地方。

匕首的流畅感觉非常之好,切割了巨猫的咽喉下直达腹部的剧烈过程中,因为巨猫的猛烈扑击,速度奇快,没有任何障碍。

毛仲的身上,特别是头上,充满了血腥的气息,热辣辣水淋淋的,都是巨猫的鲜血,甚至还有一些内脏的汁液。

肩膀上火辣辣的,不用摸就知道受伤了,和巨猫这样凶猛的敌人作战,不受点儿伤害,实在说不过去。幸好是被巨猫的爪子挂过,而不是袭击的根本目标,天气寒凉的原因,衣服又捆扎得结实,纵然受伤,也不会多严重。

问题是,曾经受过的伤痕,又被牵引了,不知道是否开裂。

毛仲感知着周围的一切,不错,一个人正在树上惊恐地爬动着,而另外一个东西也在爬树!

毛仲紧张地从地上抠起一块坚硬的疙瘩,包括了石头和泥浆凝结而成的土块儿,有着令人称道的硬度,于是,毛仲出手。

砰!土块砸在一片柔软的草丛之上,最终达到了一个坚硬的东西之上,但是,显然不是肉体。

落空了。

毛仲并没有寄希望于这么一击,在沉沉的暗夜里,就是你的知觉再好,也不能百分百成功。于是,他用匕首为刀,强烈地对坚硬的地面宣战,搬起了一块块的坚硬疙瘩,摸索着其中合适的。

那面,战士的攀登已经约一丈五六尺高,而危险的敌人,以更快的速度攀爬着。甚至,毛仲又听到了一个喘息声也来到了树下。

毛仲一点儿也不害怕,这个野豹家族的战斗综合能力实在太差了,如果可能的话,它们应该在同一时间向一个最危险的敌人出击,而不是四分五裂,乱战一气。

毛仲的土块投掷运动,迅速达到了高潮,因为感知巨猫的位置在变化,其攻击的方向也在变化,尽管有不少的灌木丛枝条的阻隔,毛仲还是击中了目标,三颗土块儿,将一只巨猫打得愤怒地一扑,在空中一个筋斗,翻了下来。

毛仲暗暗叹息,看看天空,星光灿烂,银河无限,战斗中所要捕捉的真正目标在哪里,尚且不知,怎么又纠缠上了这些巨猫?

为了减轻负担,他们的身上,只有一把匕首,连弓弩都没有,对待大猫的反击,只有近身肉搏了。

毛仲向前出击,因为,那树上的追逐战已经进入了高潮,第二名追捕者的速度非常快,眼看着就要赶上战士。

毛仲干脆放开了脚步,唰唰唰地向前赶,将灌木丛和草丛故意给搅拌得哗啦啦直响。然后,朝着那棵树奔驰。

一只巨猫扑了过来,他只能依法炮制,躲闪,刺杀,将之变成一堆血肉模糊的东西。

他弹跳起来,向着树上扑去,可是,立刻感到了周围的环境里有异样繁多的气息。

一个庞大的野猫家族潜伏在周围啊!

毛仲赶紧停歇下来,不敢任何异动,万一给这么多的巨猫围攻,就是自己本领再强,也将被瞬间撕得粉碎。唯一自救的方法就是,火攻。

他在危机关头,取下了火镰石,以匕首奋力激发,激起了星星点点的火花,接着,他骤然一鼓气息,爆发出了惊天的怒吼。

这是虎吼,他学习过了多次的伎俩,自然发挥得淋漓尽致。因为周围没有干燥的草,他的火光自救计划不能实现。

顿时,他感受到了那些隐隐约约在周围移动的大猫们都停止了呼吸,就是树上正在追捕士兵的巨猫,也惊恐地停住。

这是好机会,毛仲在困难的时刻,忽然有了一个人完美的计划,随手扯掉一片衣布,为了增强其流动性,柔韧性,以及防蛇,涂抹了足够的植物油脂。

火镰石,再次发出了耀眼的光明,而一接近油布,就点燃了。

这块不大的油布片儿,迅速燃烧了,幻化出一片神奇的光焰。

毛仲唰唰唰迅速地撕扯着身上的衣服,往这火苗上添加着,使之更加壮大,然后,矮下身来。

春末夏初,地上有的是枯萎的旧年陈草,直接点虽然不成,现在引燃还是很有可能的。

毛仲在地上随意地划拉着,利用飞快移动的手,脚,在地上找到了一些,然后,添加。

随即,毛仲一个闪身,继续虎吼一声,向着树上扑去。

哗的一声响,毛仲听到,周围的草丛和灌木里的巨猫们,爆发出一阵惊恐的嚎叫,四下了飞逃了。

树上的那只巨猫,也从树上蹿下,几乎和毛仲同一时间,逃离了树木,窜走了。

“快下来!走!”

在树下,毛仲刚刚说完,就听到了树上嘎吱的树枝折断声,赶紧用手一捞,一个身影重重地在繁多的树枝上碰撞着,跌了下来。最终,被毛仲成功地拯救起来。

肩膀上的伤口,这时候猛然间一扯,让毛仲疼得直咧嘴。

“你谁?”

“将军?”

“牛雷?”

“将军!”随即,这汉子哭了起来。

“闭嘴,快走!”

两人飞快地奔出了树林,同时没有忘记将那些火踩灭。

逃出了树林约一百多米,两人停息下来:“你怎么知道往树上爬?”

“我听出了不对。”

“哈哈,你是色猫,人家也是猫,估计是几只小母猫,见你长得太英俊,忍不住春心荡漾,骚情勃发,想要和你成其好事儿!这个,牛雷,咱的西班牙女人你就别要了,将来,我给你逮几个小母猫当老婆!”

“将军!”

两人仔细辨别了方向,也不敢过于深入黑暗,只能返回古树下。“他们能不能幸免于难,就看造化了。”

两人没有走道路,而是在边缘的树林里摸索穿梭,忽然,他们听到了此起彼伏的猫鸣声。明显是人类模仿的痕迹。

“太好了,将军,他们都到了!”牛雷高兴地说。

毛仲在一刹那间,也是这样狂喜的,但是,谨慎的积习使他骤然冷静了头脑。三四个?不,七八个?有这么多吗?他立刻拉住了牛雷,闪到了一边儿。

在他之前的特种兵,约有八人成功飞行,其余的人都直接掉到了船边的海面。后面的十五人能有几个成功起飞,他还不确定,但是有一条,短时间内就聚积起来的士兵,绝对不可能有这么多!

依他的经验判断,在漆黑一团的夜间,这三十士兵,包括了牛雷和王海生以及他本人的话,有三十三个,实际上能够成功起飞的不过一半,十五人左右,而真正能够赶到指定地点的,大约能有一半,即八人左右。现在,罗汉,牛雷,他,已经三个,怎么突然有这么多的人?

一只只猫样的轻灵而警惕的脚步,在草丛和道路上闪烁,猫鸣声间歇着。

“一定是叛军!”

八十一章,辣手

毛仲悄悄地潜伏着,将牛雷安顿在一处隐蔽的秘密的灌木丛中,当那些猫鸣声逐渐向着道路一旁而去的时候,他悄悄跟踪过去。

他也学了一声猫叫,然后加快了速度,跟上了一个家伙,然后,突然袭击,踹中了那人的脚踝骨,使之软倒在地,上前压住,以手指扣住其咽喉,严重的指力,使其无法发出声音。

另外的一只手,在这家伙的身上抚摸着,立刻就感知到他寒冷的铁甲,尖锐的头盔护翼,以及腰刀,根本不用仔细分辨,毛仲的手指一阵加力,特别是拇指,钢铁般掐进了他的咽喉。

敌人柔软的咽喉,在他的手指里变形了。灼热而狂暴的挣扎的呼吸,骤然消逝,因为缺乏氧气,被持续扩张运动造成的胸腔膨胀起来,又在毛仲的狠狠一击之下,发出了自行车胎爆裂了门芯时的气息声。

毛仲的膝盖,从这家伙的大腿间闪过,刚才,他同时袭击了敌人好几处关键目标,使敌人的意识受到重创无法反抗。

从叛军士兵的身上,他得到了宝贵的新武器,一把腰刀,一张弓弩,一壶箭只,然后统统捆绑到自己身上。

必须干掉这些狡猾的敌人!他们居然敢冒充特种部队,实在是太可怕的对手了,万一特种部队不察觉,将会一个个落入网罗陷阱,死无葬身之地。

毛仲对长山岛上敌人的防御能力,有了一个直观的认识。敌人,很强很强。

敌人怎么知道特种兵的联络暗号的?只有一种可能,就是某些特种兵被敌人俘获,泄露了机密。而最大的可能是,这名或者两名特种兵的滑翔伞,降落了敌人的巡逻队脑袋上,或者是军营的附近,被俘了。

这情况让毛仲感到了绝望,如果是这样的话,出击长山岛就彻底失败了,只要敌人知道了飞豹军的计划,一切都将成为泡影。

撤退?

不能!

到了这个时候,毛仲决定咬牙切齿地干下去。首先歼灭敌人的这支小部队,问清情况再说。

毛仲追着敌人的踪迹,发动了偷袭。

他学着猫叫,接近了一个敌人,那人毫无觉察,回头笑嘻嘻地低声说:“小子,你学得蛮象二八月的小母猫啊。”

“嗯!”毛仲拍拍他的肩膀,随手将匕首捅进了他的咽喉,稍稍一用力,使匕首发生翻转,将之咽喉彻底地割开,切断。

不能使用弓弩或者腰刀,必须在近战中一招毙敌,才能隐蔽意图。毛仲很不忍心丢弃掉那些来之不易的战利品,很想收拾一番,给牛雷或者罗汉以武装。

又跟上了一个敌人,那家伙正在撅着屁股往前搜索,毛仲一脚飞起,踢到了他的男人根本的地方,然后,肩膀上一拳,使之彻底趴窝儿。

男人被强击了要害,一般总是条件反射地丢弃任何物事,双手紧捂受伤处,这是一个本能的反应过程,虽然短暂,却是毛仲最有效的毙敌时间。

用这种方法,毛仲一连干掉了四名敌人,当鲜血在一个家伙的咽喉处飞溅而起的时候,毛仲甚至有些反感。这样狙杀敌人,实在太懦弱和卑鄙了。

六个敌人完了,毛仲学着猫叫的时候,突然,远处的树林间,有人兴奋地回答了三声。

是自己的人!很可能是!

在特种兵训练的几天时间里,毛仲对每一个士兵的声音和动作的特点都了如指掌,那人该是左撇子的王嘉。

这边,叛军的两个人也学了声猫叫,接着,迅速往前冲去。

毛仲紧紧地追击,将后面的一个家伙绊倒,然后压上去切断了咽喉。不到最后一名敌人,绝对不能留下活口。

那边,突然闷吼一声,紧接着,是激烈的搏斗,当毛仲学着猫叫赶上去时,战斗已经分晓了胜负。

“哼,你麻辣隔壁,敢找老子的麻烦!真是活腻歪了!”一个陌生的人得意洋洋地说:“来人,把这小子给老子绑了!”

毛仲答应了一声,大摇大摆地走过去,正面对了叛军士兵,突然一拳,打在其鼻梁上。

毛仲压了上去,以膝切其男人要害处,一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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