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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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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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揉了揉腰眼,下了床,自己原先的衣服也在GUCCI的袋子里,和那些五位数的衣服躺在一起。
天渊之差,霄壤之别,温禧蹲在地上,面无表情。
过了很久,她才拿起了自己的旧衣服,穿了上身。脚依然赤着,地毯的长毛在脚底蠕蠕作痒。她视线落在了地上的两双鞋上。
白色的帆布鞋上有难看的黄渍,鞋舌鞋帮也已经磨得发毛。
金色的高跟凉鞋,小牛皮全手工制造,六厘米的高跟,璀璨的钻石搭扣,镀金链子上吊着精致的古琦经典的双G坠子。
温禧抬起脚,缓缓伸进了这双舒适而眩目的凉鞋里。
唇角微微上挑,那句话说得真是好,女人的堕落是从高跟鞋开始的,可不就是。
弯腰将脚踝处的链子系好,手指触碰到脚踝的时候,温禧不由自主想起了一双温度低于常人的男人的手。
那凉薄的触感,像一片羽毛在搔着她的心,温禧惨戚一笑,昨夜的一切还宛然在目。
完事之后,他一言不发地迈出按摩浴缸,懒洋洋地拿着毛巾擦身体。情绪抽离得相当快,仿佛刚才意乱情迷的完全是另外一个人。她浸泡在水里,手足无措。
莫傅司已经披上了浴衣,回身望一眼她,丢下了一句话,“奥斯卡颁奖地点在柯达剧院,那里有一条星光大道,但凡是个角儿,没有不想在这条路上留下刻有自己名字的粉色水磨石五角星的,因为只有走上这条路,你才有出人头地的机会。”他还故意在“出人头地”上加了重音,温禧记得自己当时窘迫极了。但那个苍白的男人却突然转了话锋,“其实星光大道旁的黑白色大理石铺就的小路才是真正的青云之路,因为它的尽头是好莱坞最著名的一张床,在这张正对着贝弗利山上好莱坞标志的双人床脚下有这么一句话——The road to Hollywood。”
通往好莱坞之路,双人床,真是又隐晦又直白。温禧脸上红得像在滴血。面前的男人缓缓弯下腰来,凑到她的耳畔,用他特有的低哑的声音说道,“一个女人要想成功,必然要有许多男人做踏脚石。”说完用舌头舔了舔她的耳廓,酥麻的感觉惹得她几乎要抽搐,几秒钟后他又像无事人一样翩然离开。
这样一个男人,和他豢养的那些冷血动物根本就是同类,不过一个是胎生的,一个是卵生的罢了。温禧甩甩头,进了盥洗室洗漱,然后拎着包出了房间。
刚出门,就看见流光的管事站在门口,朝她欠了欠身,“莫少让您起床后过去一趟。”
温禧心里咯噔一跳,跟着管事进了一间包厢。
莫傅司正坐在餐桌前吃早餐,镶有金边的骨瓷碟子里是一只只黄褐色的壮硕牡蛎。
“莫先生。”温禧小声喊道。
莫傅司灰色的眼睛扫了扫她的装束,唇畔略略勾起,“坐。”
温禧觑了觑包间里西洋古董钟,时间还早,老老实实地坐在了下首。
莫傅司将自己面前的碟子推到她面前,“英国科尔切斯特生牡蛎。”又递上了精巧的银色小刀。
温禧接过小刀,忽然想起那次在莫宅的早晨,他伸出舌头舔唇角的小动作,耳朵顿时火烧火燎起来。她以为莫傅司是要她动手伺候他,便学着他的样子,将小刀探进牡蛎壳的缝隙里,手腕微微用力,待上壳翻转之后,将还在颤动的牡蛎下壳递给了莫傅司。
“我的已经吃完了。”莫傅司似笑非笑地望着她,“这是你的。”
温禧尴尬地缩回了手,牡蛎,她只在语文课本里莫泊桑那篇经典的《我的叔叔于勒》里见识过,小说里文雅的淑女们会用一块精美的手帕托起牡蛎,然后向前伸着嘴巴免得在裙袍上留下痕迹。随后淑女们会用一个很迅速的小动作喝光牡蛎的汁,最后将壳扔到海里去。
这优雅的海洋生物有着柔软的肌体和引人遐思的腥臊气味,温禧垂睫,壳里的牡蛎还在振颤,生食,给她一种虐杀的感觉。
莫傅司靠在高背椅上,双手环抱,正注视着她,温禧感觉自己就和这牡蛎一样,也在目光的压力下颤抖。
她活动了下手腕,终于将餐刀刺进了牡蛎的肉体,黑腮还在抖缩,温禧抱着英勇就义的心情将刀尖上的牡蛎含入口中。
咸、滑、软、嫩、腥、鲜,舌头上的味蕾被成功地取悦了。温禧低头小心翼翼地啜吸尽了牡蛎的汁水。
莫傅司看在眼里,淡淡地来了一句,“因为愚蠢的偏见而拒绝尝试的人都是傻蛋。”
温禧手里的银刀一颤,原来还是为了昨晚的冰糖炖雪蛤,你违逆他的意志,不要紧,他总会以别的方式讨还过来。真是可怕的人。温禧默不作声。
当她揭开最后一枚牡蛎的外壳时,莫傅司忽然从椅子上起了身,握住了她的手腕,温禧手一抖,牡蛎汁差点泼出来。然后就见莫傅司抬高了她的手,就着她的手将牡蛎肉连同汁液一并吮吸了过去,温禧听着那销魂的吮吸声,看着他漂亮的喉结上下一滚,脸颊绯红。
“知道十八世纪意大利著名的花花公子卡萨诺瓦吗?他一生和122个女人有过床第之欢,秘诀就在于每天早上以50只牡蛎做早餐。”撂下这么一句话,莫傅司扬长而去,“对了,司机在门外,他会送你去学校。”
温禧不敢再试图违背他的意志,乖乖上了那辆黑色的劳斯莱斯幻影。坐在车内的她简直像被文火烤着的鱼,坐立不安。
离森木大学越来越近,温禧更加如坐针毡。
高耸巍峨的校门已然进入视野,温禧再也忍受不住,开了口,“可以在这里把我放下来吗?”
司机面无表情,“莫先生吩咐过,最起码要将小姐您送到学校大门口。”
在这段交易里,我没有迁就你的义务。想起他的话,绝望涌上了温禧的心头。
时间似乎在绝望的强烈磁场作用下陡然加快,森木的校门一下子就到了眼前。司机迅速下车,替她拉开车门。
温禧紧紧捏着书包的肩带,快速下了车,含糊地道了一声谢就像兔子一样逃离。
她步履匆忙而仓皇,心里满是对自己的厌弃,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说的不就是她这种人吗?
“温禧!”一声沉痛而错愕的男声响起。祈博禹从校门一侧追了上来,一脸不敢置信的模样,活像青天白日里撞见了鬼。
眉毛微蹙,温禧和祈博禹简单打了声招呼便欲离开。
“温禧,我真不敢相信我自己的眼睛。劳斯莱斯幻影,你居然走那辆七百多万的劳斯莱斯上下来,你怎么能如此不自爱?出身不是我们能选择的,但命运却掌握在我们自己手里。”祈博禹满脸郁愤。
温禧以为自己会满面羞惭,但是没有,她居然觉得原本僵硬得肌肉忽然松弛下来,嘴角竟然有了一丝笑纹。真真难为他,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只用了“不自爱”,甚至没有说她“自甘堕落”,“自轻自贱”。像他这种人大概是老百姓要饿死,虽不至于问出“为什么他们不喝肉粥”,估计也只会反复叨咕“面包会有的,牛奶会有的,相信我,一切都会有的”,绝对是理想家。
“我本来就是这样的人,学长,你高看我了。”温禧神色淡漠。
祈博禹双眉紧锁,“我不相信,你不会是这样的人,一个喜欢艺术的人怎么可能是这种人,我不相信。”
温禧觉得感动又觉得可笑,“艺术,不过是生活的点缀罢了。没饭吃的时候看提香画册能解饿吗?交一篇《威尼斯画派风格论》的论文能抵学费吗?”
“我可以帮你。”祈博禹一脸恳切,“你有什么难处我都可以帮你。”
“这样有区别吗?都是矮人一头,我不如找个个子高的。”温禧突然觉得厌倦,他以为他是谁,站着说话不腰疼,他根本没有捱过穷受过苦,除非亲临其境,他永远都不会明白那种捉襟见肘的难堪。物质的匮乏为难的不过是口腹以及发肤,精神上的压力才是压在她背上的沉重十字架,担忧随时都可能念不了书而一辈子都埋葬在里仁巷这种地方,担忧不得不和郭海超那种人厮守一生,担忧父母的缘故而被人耻笑侮辱,担忧自己这一生都注定是被污辱与被损害的。
她是出身贫家,怕穷怕过死,但她从不打算借此被任何人了解或者同情。
“祈学长,你不是耶稣基督,拯救堕落的灵魂不是您的职责。”温禧调整了一□上的书包,快步向教室走去。”
祈博禹呆呆地立在那里,望着那翩跹的身影越走越远。李薇薇不经意地告诉他昨天有一辆白色宾利欧陆GT敞篷跑车开到校园里面,接走了温禧,他还不相信。今日却让他亲眼目睹温禧走一辆劳斯莱斯幻影里出来。这种打击对他年轻的心简直不啻于晴天霹雳。她到底碰上了何等有钱的男人,能出得起何等价钱,让她出卖自己?
难道是上次在博雅轩遇见的那个苍白贵气的男人?想起那双金属般无情的眼眸,祈博禹只觉得烦燥不已。
作者有话要说:矮油,二司恐怕要食言而肥鸟……这是今天的第一更,第二更……还木有写……我努力挣扎一把啊~不准打我,嗷~菇凉们要有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把二司累SHI鸟,以后可就神马肉都木有吃鸟……嘎嘎~

热(2)

温禧刚进入自习教室,就看见前排好些女生正簇拥在一起,不知道看什么。
不时传来啧啧惊叹的声音,“这个男人真是极品啊。”
“倒贴我也愿意。”
“切,人家怎么可能看得上你,你有曾艺宁的姿色吗?”
听到曾艺宁这个名字,温禧脚下下意识地一滞,找了一个不远的座位坐了下来。
从人头的缝隙中依约可见是一张花花绿绿的报纸,大概是娱乐版。
“曾艺宁有什么了不起,我就不觉得她好看,现在又不是唐朝,杨贵妃这种类型早就不时髦了。”
“听说她的鼻子是垫的。”
女人聚在一起就是喜欢东家长西家短的闲磕牙,题材不外乎没结婚的是老姑婆,嫁的好的是奉子成婚,漂亮的自然是整容出来的,不好看的影响市容,成绩出众的是因为死读书,成绩不好就是智商不行,老土的要命。对于她们而言,仿佛不踩低别人就显示不出自身的高贵。
“这个男人长得真是太迷人了,侧脸漂亮得不像真人,看轮廓好像还有点混血的感觉。”
“报道说他开的是劳斯莱斯幻影哎,七百多万啊!真有钱啊!”
温禧的头垂了下去,正准备翻页的手指一下子顿住了。
雪白的书页上是黑色的印刷体字母,是苏联女诗人阿赫玛托娃的——
“你叫我百看不厌,可是又那么神秘,
我日复一日,更加听从你。
可是你的爱情,严峻的爱人啊,
犹如烈火和镣铐,使人备受煎熬。”
黑压压的字母突然成了乌漆漆的枷锁,沉沉地锁住了她。窗户通通大敞着,温禧还是觉得像被扼住喉咙一样透不过气来。
坐在前排的一拨女生又道了一会儿是非,这才三五成群离开了自习教室。
报纸被随意地扔在桌上,清风吹得报纸不时一开一阖,温禧注意到报纸上被开了好大一个天窗,应该是那个男人的照片吧,唇畔逸出一个苦笑。
与此同时,正在流光的套房里补眠的莫傅司满脸阴沉地接通了电话。
“莫洛斯,我已经遵照父亲的交代到了蔺川机场,你带人过来接我。”
莫傅司脸色愈发阴沉,“马克西姆,这里不是莫斯科,收起你准公爵的派头!”说完啪的一声挂了电话。
蔺川机场VIP室内,一个生着棕色头发,有着魁梧身材的俄罗斯男人双手握拳,手背上青筋暴起,和莫傅司一色的眼珠子里满是戾气。身侧的陪同人员小心翼翼地靠上去,用俄语说道,“马克西姆少爷,您毋需和那个杂交品种计较,他不过是个庶子罢了,怎么能和天潢贵胄的您相提并论。”
“闭嘴。”马克西姆恶狠狠地蹬随行一眼。随行这才惊觉自己说错了话,维克托·亚历山德罗维奇·费奥多罗夫,也就是老公爵,血统也并非是百分之百的纯正的斯拉夫人,所以他刚才一句“杂交品种”直接将老公爵和马克西姆都绕了进去。
“那要不我们打电话告诉大公,就说莫洛斯罔顾他老人家的吩咐,不配合这次的收购?”有人继续提建议。
马克西姆哼了一声,“长脑袋不是为了显得个子高的,真是蠢货!”便快步出了贵宾室。
流光里,莫傅司半睁着眼睛盯着床头柜上的古董电话,老家伙派马克西姆来蔺川十有八九是为扩张地盘,先派个马前卒来探路。半边唇角微微挑高,莫傅司脸上闪过一丝狠厉之色,翻了个身,继续补觉。
刚盹了片刻,就听见有节奏的敲门声。管事在门外禀报道,“莫少,有位姓费奥多罗夫的俄国客人说要见您。”
莫傅司懒洋洋地从床上坐起来,“带他去会客室,我随后就到。”
“好的。”
马克西姆随着管事进了金碧辉煌的会客室,会客室整体不算大,但巨大的落地窗将天光云影悉数拢进胸怀,便显得格外通透。四壁是来自北美的伯尔胡桃木、枫木和黑鹅掌楸木的漆金细木板,圆桌则是来自西非的华丽桃花心木,围绕着圆桌是曲脚的高背椅,靠背和座面用华丽的葛布林织物包面,充满古典风格。两个巨大的粉彩花瓶立在墙角,里面插满了叫不出名来的白色花骨朵儿。
马克西姆细细打量着会客室的陈设,一种说不出的压抑感如影子一样束缚着他,会客室虽然光亮,但他总觉得有一双冷酷无情的眸子正在暗中窥视着他。这种感觉让他不由自主绷紧了脊背。
门被推开了,马克西姆迅速收回目光,进来的并不是莫傅司,而是端着托盘的侍应生,“Вашчайсахар,господин。”(您的茶,先生)一面将托盘里的茶杯和糖碟放到他面前的圆桌上。
“Спасибозачайсахар。”(谢谢糖茶)
侍应生恭谨地退了出去,马克西姆将糖倒进茶杯里,用汤匙搅拌了两下,又用汤匙舀起一点茶水,从茶杯边沿浇了下来,这样一来,茶就像被人啜饮过一样。马克西姆这才满意地搁下了汤匙。
有脚步声靠近,马克西姆端起杯子,送到嘴边,在莫傅司推门进来的一刹,又做出缓缓放下的动作。
莫傅司勾唇一笑,用俄语说道,“好久不见,大哥。”
马克西姆也笑了笑,“确实,我们兄弟俩有一阵子没见面了,父亲和我都甚是想你。”
莫傅司坐在马克西姆的对面,优美的手指在圆桌上轻轻敲了敲,“我也是,无时不刻不在想念你们。”
恨不得将对方剥皮拆骨的兄弟俩此刻均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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