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向南》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一路向南- 第1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除了发呆还是发呆,只是从这处换到了那处而已,一日两日三日,日日都是如此。说她悠闲自在也好,说她虚度光阴也罢,她亦从来没有说过自己是个合格的旅行者。
于是没来由地想起了不久前看过的一部电影,其中有一句台词是这样说的,“曾经的我总以为,是旅行让我认识了世界,现在我才发现,渺小的我们反而透过世界,透过了旅行来认识我们自己。”
穿着衬衫布裙,揣着一台相机说走就走的女主人公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清新,如同每个生活在都市中的男男女女,过着按部就班的人生。
看起来不错的工作,看起来不错的男友,甚至,看起来不错的婚姻。
如果知足的话,似乎是拥有了很多。
结婚前一次没有在计划中的旅行,却让她重新开始审视自己原本已然混沌的爱情观。
究竟什么才是爱,不顾一切的爱是爱,还是思考选择过的爱是爱?究竟是精神凌驾于现实之上,还是最终折服于现实?
程今夕垂落睫毛,暗叹了一口气,倒是清醒了几分。她木讷地抬起头,只觉得胃被挤压得难受,空空如也,睡意顿消。
由一场莫名其妙的旅行延伸而出的莫名其妙的疑问,大概也只有像电影中女主人公这样饱汉不知饿汉饥的小清新才能拥有这种悲春伤秋的权利。
这些日子以来的零零种种,点滴汇聚在心,走得越远,程今夕心里就越明白,她知道她永远做不了小清新,也知道,现实就是现实。
所谓爱跟喜欢都太复杂了,往往都身不由己,可那却又是那么叫人无可奈何的东西,老天愿意给你就给你,老天不愿,任你再想也终究勉强不来。
都说人定胜天,可她却开始觉得,命运永远都不会改变。就算以为自己在违抗老天,做出其他选择,也不过是命运安排你在那个时候这样做而已。
既然如此,何必去追究,又何必为之惴惴。
世人对待感情大抵最爱说的就是“随缘”二字,爱或不爱,最后,时间总是会给你一个交代的。

、第三十章  生人勿扰


第三十章  生人勿扰
傍晚时分,又下起了雨。
清迈就连下雨都是安静的,没有雷声和闪电,一片乌云飘过,就带来了一潮潮的雨。过了,便是天晴。
收了一条短信后,程今夕临时起意买了一张去PAI县的大巴票,连行李都来不及拿便上了车。
上车后更新了一条微博,没有多余的话,配图是湿漉漉的却犹如油画般明艳的雨中之城。
摇摇晃晃地坐了三个小时车,雨后泥泞的盘山路路况并不好,轮胎碾压着砂石的沙沙声,还有雨水淋湿过后的土腥味。
程今夕带着口罩听歌,嘴里一刻不停地嚼着口香糖。车内混沌的空气压抑地叫人喘不过气,好在她是不怎么晕车的人,倒是同车好几个妹子被摇得煞白的一张脸,一副欲吐不吐的可怜样子。
到达旅馆的时候差不多已是深夜。
洗完澡,程今夕走出了房间的露台,了望着,远处成片绿茵的尽头处连结的就是浩淼的天霁。
黑暗中的星辰特别的亮,好像掌心的纹路一样密密地连结成长河,数也数不清。
虫鸣伴鸟叫,风吹青草香,四周一座座色彩缤纷的屋子点起了一盏盏橘黄色的灯,叫不出名字的艳色花朵和累累果实垂垂地压弯了细细的枝桠。
旅馆前头是一个院子,园子的围栏是一圈半人高的白色篱笆,园子里里外外都种满了高高低低的果子树,树上,挂满了形色各异的纸灯,灯火通明。
里头围坐了不少的年轻人,个个穿得花红柳绿,弹着吉他唱着歌,跟陌生人欢笑对饮,驴头不对马地嘴得说着淘气的自在话。
热热闹闹,肆意张扬,醉笑红尘犹如好梦一场。
未吹干的头发还湿哒哒地滴着水珠子,不需一会儿就打湿了衬衫的衣襟,凉风一吹,微觉寒凉。
程今夕拿着毛巾的手顿在半空中,有些滋味复杂地看着他们。半晌,还是垂了眸子,拢了拢衣襟,退回到屋内。
她是心生羡慕的,却也只能到羡慕。她的选择,她的路,已经注定她再也不能去过这种任性洒脱的生活。而这样的偷窥,对她来说,不过是饮鸩止渴,自说自话而已。
烧开的热水将镜子沾上了一层雾气,热腾腾的杯面一碗似乎也赛过旅馆送来的简易晚餐,才搁了一会儿就冰冷冷地叫人无从下口。
稀里哗啦干完一杯泡面,直至吃到满头大汗,她那被凌虐了一天的胃总算暖和了起来。程今夕满足地揉了揉肚子,连收拾都来不及便四仰八叉的滚到床,沾上软绵绵的枕头,人便昏昏沉沉起来。
***
程今夕不知自己睡了多久,只觉骨头都要睡酥了,天却依然是暗的。
蓦地,她依稀听到“叩叩”响声,被子蒙上脑袋,在床上来了个360度大转体,在坚持不懈的敲门声中,这才挣扎着迷迷糊糊下了床。
她脚下一软,险些跌了个踉跄。还未适应过光线的眼睛半眯着,四五米的路她像瞎子摸黑般摸了许久,才摸到门边。
打开门,外头光线昏暗。程今夕揉了揉惺忪睡眼,半晌才看清楚来人。
一个栗色短发皮肤偏白的年轻男人,约莫二十左右的年纪,穿着简单的白色文化衫和破得连去乞讨都费力的牛仔裤,个子不高,不胖不瘦,五官分开来看皆只算凑活,组合在一起倒也算是个挺有精神气的帅哥了。
男人对程今夕说你好,然后默了许久,似乎就没了下文。
唯独半红着的一张脸,显露出他心中的那点小心思,他支支吾吾地看着门内亭亭玉立的少女,局促地说不出话来。
四目相对。
脑袋还没完全清醒过来的程今夕费力地瞪着大大的眼睛,想要看清楚来人,没多久就看酸了,她眨巴眨巴眼,面容无波。
脑海中思索了半天,一个个记忆中的人脸闪过脑海,来来回回,最终还是得出了一个显而易见的结论。
她,并不认识这个人。
而这门外的男人,只是略显局促,却毫无激动的样子,开口不过是说了一句你好,没有自报家门,也没有报出她的家门,显然也不认识她,更不是他的粉丝。
大半夜,一个陌生男人来敲一个孤身女子的房门。未免,有些危险。
大脑恢复正常供电后,程今夕这才有些警惕地上下打量了来人半天,而后低头看向自己,这才意识到她只穿了一件单薄的衬衣,光着大腿,胸口微敞里头空空如也,更是一个不小心就会春光乍现。
她窘迫地面上一热, “你稍等。”也不多言语,“砰”一声就先摔上了门。

、第三十一章  搭讪失败


第三十一章  搭讪失败
乍响的关门声扬起一丝灰尘。走廊尽头的楼梯口有黑影晃动,传来几个低低的笑声。
门外的男人尴尬地摸着鼻子,嘴唇动了动,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已到嘴边话又不得不咽了回去。仿佛泄了气般。
约莫五分钟后,门又打开了。
程今夕换了一身宽松的运动服,上衣的拉链死死地拉到了最顶端。长发随意地绑了一个马尾,只剩几缕掉落在白皙的脖子上。
她的颈背笔直凹处美好的弧线,下巴清隽优雅,唇瓣樱红。再往上看,秀挺的鼻梁上一双明眸即使被厚厚的眼镜掩去一半光华,却依旧犹如凌空傲月,璀璨夺目,让人喜不自禁。
而此时,这样的明眸正如同方才一般,直直地看向了他。
女子并非精彩绝艳的女子,就连笑容就是极淡如烟尘似有似无,却似乎有种叫人移不开目光的力量。男人有些看愣,喉结咕咚地滑动了一下,不知怎的须臾间一股热气就从脸颊烧到了耳朵根。
程今夕踏出一步,同他一起站到走廊上,那里正好直对着摄像头,若是来人企图不轨起码也有了一重保卫的能力。
“先生,请问你找谁?”她紧盯着傻成南瓜的男人,不动声色地皱了皱眉,却始终挂着礼貌性的笑容。
男人闻声,缓过神,更是尴尬,“噢,不,不好意思,大半夜打扰到你了。”
程今夕不插话,待他继续说。只是看着他的目光不经意地转移到了脚尖上,暗暗翻了个白眼,心想,你也知道是大半夜啊。
“我叫叶孟,是来这边采风的学生,刚才我们一群同学来楼下聚会,无意中恰好注意到小姐来check in……”
噗,我嘞个去,感情这哥们是来搭讪的。那些所谓的“在异国他乡碰到一个与自己同样寂寞的灵魂,自此相互取暖慰藉”的矫情言论实在是荼毒人不浅。
程今夕佯装一副听得认真的模样,脚下却无聊的画起了圈圈。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
叶孟看她一脸淡淡,表情不明,心里不免有些着急,“额……不知道我是不是有幸能够知道小姐的名字,和电话号码呢?”
程今夕依旧不接话。
“有没有人说过,你很像一个人,”那人无语,心下道这对手似乎有些难搞,嘴皮子却上下一碰,继续套近乎,“一个电影明星,最近听说拍了瞿泽琛的一部片子,特有气质一姑娘。”
“那有没有人说过,你这种搭讪的话很老套?”程今夕挑眉这才接过话头,靠在门栏上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我是大众脸,大概谁都能像上一点,气质这东西太玄妙了,我不懂。”
叶孟见她笑得一脸揶揄,不免暗恼。
方才他在院子里跟小伙伴们插科打诨,无意间就看到这个大半夜都戴着墨镜看不清面容的女子,周身却散发着一种奇特的光芒,心里不由地就是一动,直至她身影消失。
挚友窥探到他怅然若失的神色,便拿他打起趣来,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叶大少爷居然也会对一女子流露出这般目光。
再由别人一提这女子的长相似曾相识,揣摩一番后,叶孟这才恍然大悟,除去那双看不到的眼睛她竟有七分像足了那个电视上正当红的新生代女星。
会是她吗?
众人不由好奇,年轻女子若真是那个红极一时的程今夕,又怎会孤身一个人出现在这个偏僻的异国小镇?
早知,就不该跟那些混子打什么赌,现下倒是被人当成了登徒子了。
叶孟有些泄气,向前逼近一步,“我不是坏人,你又何必拒人于千里之外呢。”
“坏人可不会在自己脸上写字,” 程今夕瞬时退后,似有若无地瞥了眼走廊尽头,似笑非笑道,“叶先生要是没什么事。就请回吧,你我素不相识,大半夜地扰人清梦更不是君子所为。我困得很,若是要玩游戏,恕不能奉陪。”
说完,她打了个哈欠,只留下冷凝的一个眼神,便退回房间。关门上锁。
床头的闹钟发出轻轻的滴答声,蓝光一下下跳跃,明明灭灭。
许久没听见响动,门外的人大概是走了。程今夕给自己倒了一杯水,抿了一口,冷水滑过喉咙,凉得她睡意全无。
刚才那个叫叶孟的男人的邀约,水灯节,就在明晚。
“倒是有几分意思。”她笑,慢悠悠地喝下一整杯水。
窗外除了零星的几盏路灯,再无光亮,而她的眼睛却犹如黑暗中最明亮的渔火,一点一点照亮了这个无边的黑夜。

、第三十二章  青梅竹马


第三十二章  青梅竹马
翌日。
因为失眠到半夜,直至天快蒙亮才睡着,程今夕起来的时已是日上三竿。
她带着那副厚底平光眼镜一路哼着小曲晃到餐厅。旅馆准备自助午餐说不上多精致,好在是热腾腾刚出炉泰北美食,口味也是极为地道。
今天这酒店里的客人倒是格外的多。成群结队的背包客和来自各国的一对对情侣几乎占领了餐厅大大小小的角落。
程今夕端着放满食物的餐盘,眼明手快地找到了一个芭蕉庇荫的角落,远远看到吧台上贴着有关于Loy Kra Thong(水灯节)的照片,便有些明白了。
“Excuse me; is this seat taken?My boyfriend and I couldn't find a seat 。”
程今夕正埋头对着一盘子蔬菜香肠奋斗,愣了愣,眯着眼循声望去。眼前是一对小情侣,青春洋溢略显得有些青涩。
说话的是女孩,杏眼柳眉,天真中有几分妖娆颜色,却笑容温婉和善。一头笔直乌发长及腰,黑色的吊带背心和火红的紧身裤,将她年轻的身体包裹得玲珑有致,是个妙人。
男孩一手拿着餐盘,一手紧紧搂着女孩。他比女孩要高很多,小麦色的皮肤泛着健康的光泽身体挺拔精壮,一身寻常背包客的打扮,带着帽子看不清神情,背后的背囊怕是有半人高,却也不见他有半点吃力。
程今夕看了眼那女孩,如小猫一样乖顺地蜷在男孩的臂弯里,幸福之情溢于言表。再碰触到她湿漉漉的示好的眼神时,遂即点了点头。
女孩雀跃了一下,不小心撞到男孩的下巴,男孩也不恼,爱怜的摸了摸她的头,转而意味深长地对程今夕说了声谢谢。
程今夕笑着摇头,继续埋头苦吃。
零零碎碎的言语里,她得知这对小情侣连大学都未读完,便从H城“私奔”到了清迈,为得就是看一眼这泰国颇负盛名的水灯节。
传闻水灯节起源于800多年前的素可泰王朝,每年十一月正值雨季过后,河水涨高,月儿清辉的季节。适逢夜晚月圆时,水光耀映江堤,水面上会飘满水灯,载歌载舞灯火汇海。红男携着绿女,以此向水神祈愿。
祈愿什么?天长地久,还是永不分离?
程今夕听女孩说得那般心向往之,垂眸,浓长的睫毛轻轻盖住眼底的冷意。唇畔不由勾起一抹哂笑。
“你在笑什么?”女孩显然看到了她的笑,有些不明所以,忽地道,“我叫顾唯,这是我男朋友段子遇,你叫什么?”
“阿唯,不许没有礼貌,”话虽有责备之意,可段子遇语气却是极为宠溺,他解释道,“阿唯性子单纯直接,让你见笑了,程小姐。”
程小姐三个字,段子遇说得很轻,却一字一顿,咬字十分清楚。想来他从一进门便认出了她,就像她一眼就认出他一样。
可他面容如水,既无诧异,亦无其他波澜,说得也不过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
好一朵高贵冷艳的男子。
程今夕嘴角不动神色地抽了抽,遂即却莞尔,“子遇,这些年未见,别来无恙。”她轻轻放下刀叉,执起手边的水杯。
杯子与杯子一碰,杯中的酒水已被他一饮而尽。
段子遇眼里须臾黯然,哑然道,“你还是一点没变。”
“可你到底是长大了,大得我都不敢相认了。”程今夕叹。时间最是匆匆,白驹过隙间,那个病弱少年已经长成了伟岸而值得依靠的男子。
谁,都不会永远是谁记忆中的模样。
她问,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