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春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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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春往事- 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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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柏友还是一贯的镇静,倒是车里坐着的陆童瞳探出头,很亲热的叫了杨夕一声‘阿姨’。

赔偿费自然是免了,杨夕还在陆童瞳的邀请下顺便蹭到了一顿饭。就真的只是一顿饭,因为整个过程几乎没有什么语言的交流,只有埋头吃的份儿,直到陆柏友离席接电话,陆童瞳才很夸张的松了口气,然后看着杨夕:“我爸爸今天心情不是很好,平时不是这样的。”

杨夕干笑,之前连供也就见过陆柏友三次,而每次差不多都是这样,不过好在她除了上庭之外的闲暇时光也不怎么喜欢说话,要不然一定会被憋死。

杨夕觉得陆童瞳虽然只是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孩,但是比陆柏友要健谈很多,不知道是不是遗传了她妈妈的基因。眼睛忽闪忽闪的看着她,提出的问题却一个比一个棘手,最后干脆阐明心迹,问她觉得陆柏友怎么样。

杨夕张着嘴半晌说不出话,陆童瞳竟然叹了口气,说:“我还以为你至少和我爸爸在一起吃过三次饭,成功的可能性会比以前那些大一点呢!哎!不过没关系,我会永远陪在他身边的。”

虽然和陆柏友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好像已经没有了,但杨夕觉得有这样一个朋友也挺好,至少可以暂时了断了那些形形色色的相亲会,好让身边的人不会觉得她有某些不正常的倾向。而陆柏友似乎也乐得这样的关系,大概和她所想的好处是一致的。只是她偶尔也会管不住压在脑袋底下的八卦细胞,想要了解陆柏友和陆童瞳的妈过往到底是怎样的,可是她不会傻到去捅陆柏友的伤疤,而唯一知情的夏晨峰除了有次喝醉酒说漏嘴告诉她陆童瞳的妈叫童希照之外就再也说漏嘴过了。她觉得那一定是个凄美的爱情故事,因为没有什么比死亡更残忍,不单单是剥夺了一个人的生命,也剥夺了另一个人爱别人的能力。说起来挺文艺的,剧情也很狗血,都可以出一本爱情小说了,没准比畅销书作家苏程程的小说卖的还好。

春节前乔榛怀孕了,入夏的时候肚子已经挺的很大了,一看就是营养过剩,也难怪,流了那么多次,好不容易再怀上了,喻家上上下下都紧张起来,就怕这个重孙落不了地。杨夕去看她,陪着在大院里散步,就听她叨叨一些杂七杂八的事情,最后都快散回大门口了,她才停了脚步,看着杨夕,问她和陆柏友的事情到底处于一个什么阶段。

杨夕觉得这个问题有点棘手,压根没有发生的事情她不愿意乱编,可又不愿意让乔榛担心,只能含糊带过。乔榛似乎也没有意思要为难她,进门前幽幽叹了句‘你不是还这么死心眼,对李晨念念不忘吧?’

其实她就是死心眼,从小就是。十二岁那年刚到北京,二十三岁的夏晨峰送她一辆自行车,她就能一直记得他的好,十八岁那年上大学的第一天,李晨好心帮她拎了行李箱,她就能把李晨当作她一辈子的白马王子。她也知道她傻,可就这样了,任谁也改变不了,不能和最爱的人在一起,干脆保持单身,不勉强自己也不残害别人。

番外……我多么羡慕你(下)

晚上去看许采薇出道十五年的纪念演唱会,听到那首《永远多远》的时候杨夕名正言顺的掉眼泪了。还有三天她就三十岁了,可她这一生就像是昏暗绵长的油灯,期盼的永远成空、赢得的掌声成空、就连心都是空的。她知道李晨没错,因为爱情不会错,只是他的不回头和她的执着成就了一场让她念念不完的盛世,永远灿烂盛开在她的心里。

散场的时候因为人流太多,杨夕不小心从台阶上摔了下来,其实也就是擦破了一点皮,流了一点血,可工作人员的态度很好,非要带她到后台清洗一下。她没好意思拒绝,刚踏进后台重地就遇上了陆柏友。

杨夕几乎不认识陆柏友的朋友,就如同陆柏友几乎不认识她的朋友,不过陆家和文家是姻亲,所以陆柏友来捧场文景松老婆的演唱会也不奇怪。奇怪的反而是许采薇,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才让人找来纱布给她包扎了一下,还嘱咐陆柏友一定要带她去医院。

杨夕觉得这有点小题大做,可陆柏友真的把她载到了医院,全程都陪着她。她有点小感动,坐在医院静静的长廊里,轻声问他:“永远到底有多远?”

陆柏友不答她,只陪在旁边,心思仿佛比她还飘的远,过了很久很久才轻轻说了句:“我第一次见到希照就是在这里,最后一次,也是这里。”

杨夕猛地一惊,微微侧头看陆柏友,他并不受她的影响,深深、深深吸了口气:“我认识她二十年,可在一起的时间不过半年,可我觉得那半年就是我的永远。”

杨夕彻底失眠了,冲了七杯牛奶也不抵用,最后干脆坐在阳台上俯视这个城市的夜景。

风是热的,霓虹灯也很火热,连带着从眼眶里滚落的泪水也烫的吓人,杨夕觉得自己好像变得多愁善感起来,动不动就掉眼泪。她总以为永远就该是一辈子的事情,李晨说过会永远爱她,就一定会爱她到老,爱她到死,可是陆柏友推翻了她对永远的定义,也给她打了一剂强醒针。她突然之间很羡慕那个叫童希照的女人,在最美丽的年华以最凄美的姿态告别了这个世界,却永远永远的占据了一个人的心。这是她期盼却永远达不到的,因为再没有这样一个男人了。

陆童瞳:阳光很好,空气里飘散的全都是我最喜欢的薰衣草的味道,可是我不高兴,哪怕是穿着我最喜欢的白纱长裙。其实舅妈不太愿意我来,因为她说一个女人一生最多能做三次伴娘,而我才不过十一岁,就把宝贵的第一次奉献出去了,太不划算。当然,我不是因为这个不高兴,而是因为杨夕阿姨结婚,新郎却不是我爸爸。

我第一次见到杨夕阿姨就挺喜欢她,因为她有一双和我一样的眼睛,笑起来弯弯的。我以为爸爸也会喜欢这样一双眼睛,哪怕时间要花的长一些也没关系,可是现在才知道我以为的错了。我爸爸没有一点不高兴,还送了一大份贺礼给杨夕阿姨,他这会儿正和夏叔叔谈天,也不知道谈些什么内容,满脸的笑容。虽然我一直觉得爸爸笑起来很帅,可是现在我不想看到他笑,所以我扭过头看杨夕阿姨。

杨夕阿姨今天非常漂亮,甚至比苏干妈还漂亮,影干妈说过,结婚那天是女人一辈子最漂亮的一天,我现在很认同她的说法。不过美中不足的是我觉得新郎不是很帅气,有点小胖,完全不能和我爸爸相提并论。我一直搞不懂杨夕阿姨为什么会和这个有点小胖的男人结婚,虽然她现在已经三十二岁了,可是因为的很好,所以看上去差不多二十七八的样子,嫁给这么一个有点小胖的男人实在不划算,所以昨天晚上睡觉前,我给杨夕阿姨打电话,问她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决定。杨夕阿姨在电话那头笑了好一阵子,才告诉我,因为他是她的永远,我不太明白她的意思,就打电话问叶惜朝,他比我大四岁,马上就要上高中了,文学造诣怎么也该比我强上好几倍吧,可他吱吱呜呜说了一大堆,就是绕不回正题,我只好跑去问爸爸。爸爸正在看电视,还是很多很多年前的那一部叫做《幸福像花儿一样》的电视剧,他已经看过很多遍了,里面的情节我都能倒背如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就这么念念不忘。他看的很认真,我没好意打岔,就在一旁陪着他,陪着陪着我就睡着了,再醒过来的时候就已经是第二天。我放弃了寻问他那个问题的想法,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如果我问了,他会很伤心,我不想他伤心,所以我宁可憋着,一直到我再长大一些,自然而然就应该会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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