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仙-旷绝天下一代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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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仙-旷绝天下一代仙-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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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至少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用他的生命为自己做了最好的诠释。从那一刻起,我在心里已经承认了他是我师尊的正式身份。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别人总是用生命在为我付出。父亲的死与其说是意外,不如说祸根早已种下,隐藏的政敌八面玲珑,自己什么时候得罪了还不知道,而父亲又不是个能够轻易妥协的人。但是我会为他,为我的亲人和朋友们讨回这个公道的。         
当我足够强大,强大到能够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捏死他们的时候。亲人的血债,师尊的惨死,让我知道了自己身上的责任,也让我有了一个清晰明确的奋斗目标,我要忍,先从蚂蚁做起。         
我知道自己的思想怎么会变得如此的残忍和冷静。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能力去完成它。但我确切的知道自己变了,首先就是身体上的。其次就是身体内部,全身的经脉里流淌着一股如同河流一般的东西。         
我知道这是师尊临死给我的最后所赐,这也是我日后雄起的一点资本,我不知道我的人生从此已经彻底改变了,不管是好是坏,是平坦还是崎岖,我都没有选择的权利了。人,总是在挫折中成熟,在磨练中长大,可是这一切却需要用我亲人的鲜血来催发,未来,已经提前向我走来了。         
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忽然,我感觉到鼻子上有点麻痒的感觉,它不停的摩擦着,我终于受不了了。双手一摆,一扣,按在了我的鼻子上。“轰”漫天的泥土飞扬而起,一丝温暖的阳光照射在我的脸上,晃得我睁不开眼。   
    “我能动了。”我突然发现了这个问题,惊喜的叫了起来。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掌,手上是一只乌黑的蚂蚁尸体,刚才的麻痒感觉敢情就是它弄的。         
说起来真要谢谢它,不然我还不知道自己还要在这湿烂的泥土里呆多久呢?甩开泥土,我的整个身体从壕沟里腾身而起,神轻如燕,我居然跃起了足有两丈高,惊愣之下,“扑通”一声,我一屁股做在了壕沟旁边的地上。         
我这才注意到自己身体上的伤口已经基本上完全愈合了,手臂上只留下了淡淡的红痕。双手抱膝,我望着天上的太阳,日到正中,从地上留下的近乎干透的水渍上看,大雨停的时间也有一段了。   
    逐渐的适应了阳光,我站起身来,收拾好冥罗像,在周围试图寻找着师尊的散乱遗体,可惜我什么也没有找到。         
方才的战况,一丝不漏的反应在我的内心,对于他们那惊天动地的力量和战斗方式,我从开始的震惊到后来渐渐的适应了,因为我知道这是我以后或是将来所要接触和努力的方向。   
    过程我记在了心里,但我决不会固步自封,以后的日子,我要当一个强大的人。“噗”我双膝跪地,朝师尊遇难的方向恭恭敬敬的叩了三个响头。         
随后,我毅然起身,踏上了全新的旅程。浑身破烂的我,当务之急是要赶紧找一件合身的衣服遮掩一下,否则贸然出现,不把人吓死,也会被人当成妖怪砍的。想是那么想的,却还要先走出这片荒原再说。         
荒原出奇的大,我都不知道当初自己是怎么逃那么远的,不禁有点泄气。一路上,倒是让我找到了几口还未干涸的水沟,捧起清澈的水,喝了几口,重新体会着生命的甘甜,劫后余生的滋味真好。         
前些天已经飘摇的枯草根部,已经重新吐出了一丝嫩芽,原来生命还有顽强不屈的一面。我忽然有所感悟,站起身来,继续朝前走去,这次的速度不禁加快了许多。走了大老远,我一点不觉得累,体内隐隐有股气流在我奔走间流动全身,不但没有一丝的疲乏,反而越来越有精神了。   
    我试着控制体内的气团,让它在我的脚底聚集,意念中,那种股气团果然来到脚底,脚下一热,身体跟着就跃了起来,一去就是五六米。   
    我顿时喜出望外,我现在简直有点飞檐走壁的感觉了,想到身体上的那个气流,我心中不禁一动,如果我把气流运到手上,不知道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效果。         
想到就做,我想象着那股气流流到自己的手掌,没办法,这是最笨的办法,好在之前有了脚底成功的经验,气流果然到了我的手掌,我感觉到自己的手掌开始发涨,连续不断的气流不断涌入,居然有点控制不住的趋势。         
我心想糟糕了,搞不好我的手会被炸掉的。没想到刚刚还顺顺利利的,现在居然变成这个样子,手掌上积蓄的气流越来越多,这个时候,我刚好从一块隆起的高地上跃下,谁料到底下居然是一块直径六米大小的锋锐巨石,我要是这样下去,非得撞上中间鼓起的那个石尖不可。   
    人在半空,转变方向是不可能的了,正好,我的右手涨的难受,拼着一只手不要,也要先护住自己的小命再说。   
    努力的倾斜自己的身体,我的右手使劲的拍在了那个石尖上,奇异的事情发生了,身体里的那股气流仿佛找到了发泄口,一股脑儿的向外涌去。   
    “轰”的一声,气流涌出,当时就把粗如圆桶的石尖给击断了,石尖呼啸着飞出去足有十米远,倒立着插在泥土里。   
    随着气流的宣泄而出,我全身就像散了架一般趴在石头上,一动不动,身体里的氧气仿佛一下子被抽干了一样,好半天,我才吐出一口气。         
感觉到身体里的气流一下子消失的无影无踪,我暗叹倒霉,如果身体里的气流就这样消失了,我岂不就是跟以前一样,被彻底的打回了原形。这并不是我危言耸听,因为我现在很大一部分的自信都是来源于师尊刚刚给我的这点力量。我不敢确定,如果没有了这点力量,我的信心会坚持多久。         
还好我的担心只是多余的,慢慢的,一股凉气从我的天灵盖直贯而下,到达胸口的时候,一分为二,沿着双腿往下,最后回头再次到达胸口时,与往下的凉气融合,奇异的事情发生了,融合的气流变成了暖热的,由小溪变成了小河奔腾在全身的经脉里。         
瞬间,气流贯满全身,那种熟悉的感觉又回来了,我欢呼着一跃而起,速度成倍的加快,忽然我明白了,那种力量的一个特点,那就是当你彻底耗尽它的时候,它会以更快的速度恢复过来。而且变得比从前更加强大。   
    第二章兄弟反目         
枫儿,你的性格过于软弱,虽然机智过人,却过于轻易相信别人,尤其是跟你亲近的人,要多长一个心眼。”父亲的话历历在目,很早以前我就听说过类似的话,只是直到最后一次,我才记住,代价却是父亲的生命。   
    由于力量的恢复和进一步强大,我很快的出了这片平原,爬上最后一个山坡,远远的可以看见远方城市露出的一角,脚下是一片新兴的郊区农村。   
    不少的别墅建造的是富丽堂皇,风景也相当的迷人,我迅速的沿坡直下,跑向农村的外围,那里有几个阳台上晾着不同样式的衣服。         
还好是在大中午,太阳火辣辣的,大多数人都不愿意出来,这也给我创造了良机。阳台不是很高,两幢房子之间挨地的挺紧的,双脚撑开,很顺利的就爬到了阳台上,我迅速的找了一条淡蓝色的牛仔裤,一件黄色衬衣,接着把冥罗像小心翼翼的贴身绑好,这东西可不能丢。我用换下来的衣服擦了擦脸,然后一卷,拿在手里,按照原路落了地。   
    我小心的不让自己留下任何痕迹,把衣服里包上石头,扔到了路旁的一个鱼塘里,下一刻,我出现在了郊区通往城里的马路上。         
这里离我之前居住的城市新城虽然不是很远,却也足有三十公里的距离。如果光靠走路回去的话,浪费体力不说,最重要的是目标太大,搞不好那帮追杀我的人还在附近游荡着寻找我呢?   
    如果能够搭一部车进城,就好了,可是问题又来了,手里没钱,总不至于要求别人白送你一程吧!         
心里虽然这么想,却还是要硬着头皮试一试,于是我只有躲在路边的一棵大树后,豪华轿车型的,我不动,客车什么的我也不动,因为里边人多嘴杂。我专等那些比较破的大货车,小货车之类的,因为这些人大都是穷苦出身,替人打工的,比较富有同情心。   
    我知道自己现在的处境,每分每秒我都要谨慎,特别是一些细节方面的,这个时候的我只有尽量依靠当初自己在社会上混的经验了。   
    根据有限的经验做出最好的判断,虽然想法还很稚嫩,但我知道这是通往成熟的必经之路   
    拦车出奇的顺利,挥手的第一辆大货车就在我面前停了下来。车上是个年近四十的中年人,绿色的厚工作服,一脸的风尘仆仆。         
“怎么了,有事吗?”男子问道。“大哥,我是个外出旅游的大学生,在山里迷了路,什么东西都丢了,我想回城里,可是~~可是~~”我不知道以前对我父亲说了千百遍都不脸红的谎话,在这个时候居然说不下去了。   
    中年男子看了我一眼,点点头说道:“明白了,你上来吧!”         
一上车我就察觉到了他身上的酒气,因为这个原因,从随后的谈话中,他对我畅所欲言。我知道了这个张力,比我年龄大上一轮的男子,可外表上看他的年龄足足超出了十岁。         
他出身农村,没上过几天学,家里兄弟姐妹又多,他又是老大,迫于生计,十三岁就跟随亲戚出门讨生活,转眼十几年就这么过去了,却依然只混了个货车司机的工作。看的出来他心中的郁闷,借着酒劲,一股脑儿,把心里的话像我倒出来了。   
    最后他说道:“小老弟,可要好好学习啊!将来才有出息,不像我,这辈子也就这副德行了。”我沉默不语,一路上我基本扮演了倾听者的角色。   
    狠狠拍了一下方向盘,他大叫道:“老子就是不甘心啊!凭什么有些人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命吗?”   
    我双手紧握,浑身散发出一种气势,淡淡的道:“那不是命,是要靠自己去争取和努力,最重要的是要有一颗永不言败的心。”   
    张力心惊之下,差点把握不住方向盘,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身形一下子在他面前变得高大起来。         
“老弟将来一定不是小人物。”张力突然说道。我心里一惊,赶紧收摄身体里的气流,装做平凡的样子道:“张大哥说哪里话,你看我现在的狼狈样,哪还算人物啊!简直跟气概差不多。”   
    “我老张看人是从来不会错的。”张力连开车带比划,又开始唠叨起来。只是我的心绪却早已飞到了城内,那个让我欢喜让我痛苦的地方。         
王超今天特别的高兴,跟一帮兄弟多喝了几杯,从饭店出来,骑上崭新的野狼摩托,一路就开始哼起歌来。他也确实有得意的地方,短短的三天时间,他从一文不名的小混混,变成腰缠万贯的千万富翁,这是何等的成就啊!         
摩托车呼啸着横行大街上,什么红灯绿灯,他照闯不误,搞的马路上交通事故频频发生,最后,他的野狼摩托后面,已经跟着足有一个小队的交通警察了。王超仿佛没看见一般,他越发的得意了。转过街角,晃眼的灯光一丝无误的打在他的脸上,他下意识的用手挡住脸,嘴里却嘀咕了一句,“真扫兴,这么快就被拦住了。”         
还没等警察们自己过来,王超就从身上七寻八摸的掏出一个金色的卡片,扔了过去。只听见人群中一个人的惊呼声,随后灯光全部暗去,只剩下一个三十岁的警察头子样的人物向他走来。         
“原来是王公子,在下是交警支队的童浩,让您受惊了,方才是一场误会,我们有眼无珠,还望王公子见谅。”童浩说完,双手恭敬的捧上了那张金卡。伸手接过金卡,王超看都不看他一眼,他傲慢的道:“以后可要给我长点眼睛,让路。”说完,自顾自的启动了摩托,一给油就向前冲去。“恭送王公子”童浩一边躬身,一边连忙挥手让手下让开,以免再出什么问题。         
等到王超去远了,童浩才直起身来。“队长,这是什么人啊!怎么这么横,跟大爷一样,我还没见过这么嚣张的人。”是啊!老子值勤将近十年了,还第一次看见这种人。”旁边马上就有不少队友围上来道。         
“你们不要多问了,以后遇见这个人给我躲着点,这个人是我们万万惹不起的,小华,刚才那张金卡看见清楚没有?”童浩突然问道。“卡倒是纯金的,不过上面除了一些花纹和一行数字外,没什么特别的啊!”叫小华的巡警回答道。         
“没什么?大家把今天的事情都忘了吧!记住,谁要是记性好,可别怪我事先没有提醒。局长那里,我去解释好了,大家散了吧!”童浩提醒道。众人马上散开,转眼走的一干二静,看的出来,他们还是很相信童浩的话的。   
    “腾龙金卡,腾龙金卡,居然被我碰见了~~”童浩喃喃的道,一阵风吹过,感到额头上一凉,这才知道自己方才居然冒出了一身冷汗。         
摩托车飞驰着在闹市中穿来穿去,最后在一幢破旧的小楼前停了下来。熄灭车灯,四周顿时一片阴暗。出口的地方混乱一片,停着一辆挖掘机,上面挂着一盏昏暗的小灯,在微风中不住的摇摆。         
王超他坐在车上,从怀里掏出一支烟,火光亮起,云雾腾起,把他也带入了童年的思绪。“唉!”王超重重的叹了口气。“小色狼什么时候学会叹气了?少见啊!”幽静的空间里突然传来了一个人的说话声。         
“谁?”王超一阵哆嗦,手中的香烟拿捏不住的一下子掉在了地上。突然,王超好象想起了什么,他从摩托上,一跃而起,嘴里颤声道:“老~~老大,是你吗?”“哈哈,除了你老大我,难道还有人敢叫你小色狼的吗?”声音响起,小楼的黑暗角落里,突然走出一个黑影,逐渐的到了王超的面前,正是蹭上货车刚刚进城的我。         
王超一愣,显得很激动的样子,我们俩就这样对视了半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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