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刀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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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刀立马-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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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了一击,心中却暗禀,这个小姑娘看着娇滴滴的,武功却着实不错,居然可以发气在体外成刃伤人,委实不简单。如果自己用的话,如何这么站着不动,发出气刃,隔空伤人。一时之见,沉浸在武学研究中。
众人见他呆呆的受了一记风刃,却象没事人一样,都不禁吓了一跳。爱莎虽然娇弱,但从小修习魔法,如今已经是初级魔法师,在天龙帝国中,小小年纪能得到魔法师称号的人屈指可数,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风刃,其中所蕴含的劲力连查克也不敢正面接下,只能躲避,这暗星谷中的僵尸,怪物,大部分都是在爱莎魔法下消灭的,查克、琳达只杀了部分,矮人负责保护魔法师,根本就没有出手,爱莎因为实力出众,所以大家都隐约以她为主。眼看这个怪物王风动都不动,接受了这风刃一击,表现的和没事人一般,大家都庆幸没有和王风闹出大的冲突来。
见他不说话,众人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呆呆的看着他。
过了好一会,王风心中已有所得,收回神来,对爱莎说道:“爱莎,你的功夫不错,居然能发出气刃伤人,不过威力不够,需要加强。”
爱莎听他说自己功夫不错,已经忍不住要笑出来了,听到他后面的话,忍住笑,问道:“怎么加强威力呀?”此时众人已经忍不住笑了出来。
王风纳闷道:“笑什么呀?”
琳达慢慢忍住笑,对王风说道:“爱莎是个魔法师,怎么会功夫呀,哈哈哈哈”
王风疑惑道:“不是功夫吗,怎么会有气劲呢?”
爱莎解释道:“那是利用魔法力控制的风元素做的一个风刃,和功夫没有关系,不过造成的伤害是一样的。你快说,怎么加大威力?”
王风还是不明白魔法是怎么回事,但还是回答道:“你的风刃刃面太长,力量不够集中,如果能小一点,把力量集中在小范围内,不但速度可以加快,伤害也可以增加。”
爱莎听后,撇嘴道:“这么简单的道理,谁不知道,真会夸大其词。”心中却琢磨,这个人说的好像有那么点道理,暗暗考虑如何改造风刃。
琳达对王风的兴趣比较大,问他:“你是做什么职业的?”
王风又不明白了,琳达解释道:“就是你是哪种人?比如我是个弓箭手,查克是武士,爱莎是魔法师,斯诺是矮人武士,你是做什么的?”
王风哦了一声,回答:“我应该是个医生吧!”
“医生,什么是医生?”
“就是给人治病疗伤的人。”
“哦,你是神圣系魔法师吗,怎么会不懂魔法。”
王风又头大了,魔法师还分神圣不神圣的,说道:“我不会魔法,我用草药来治病。”
“草药,草药是什么?你不用魔法就能治病吗?”
王风从没有想过这个世界居然没有医生和草药的概念,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爱莎追问:“你到底是做什么的,看你带着刀,你也是武士吧?”
王风想到不能杀人的承诺,摇头说:“我不是武士,我是…嗯…兵器保养师。”急中生智,给自己定了个职业。心中想着:“下一个问题肯定是,什么是兵器保养师?”
“什么是兵器保养师?”
“就是对兵器进行修复、整理的人。”
这样一说,大家都明白了。琳达还是追加了一句:“那你究竟能不能治病?”
王风忙道:“应该是不能吧,这里和我那里的人都不一样。”
斯诺接过话头:“我们矮人族是最好的铸造大师,打造出来的兵器天下闻名,你会保养修复吗?”
王风看了看查克的剑和斯诺的斧头,点头说道:“应该可以吧。”
查克把剑递给王风,说道:“你给我看看我的剑。”
王风拿过剑来,这一年来不断的找铸刀的方法,也学了不少铸造方面的知识。
查克的剑是标准的武士剑,王风手指在剑刃上一抹,开口说道:“你的剑不是什么好剑,里面用的是普通的精铁,用键钢在刃上淋口,刃口虽然锋利,但还不是百炼精钢,差多了。”
矮人也把自己的短斧递过来,王风看了看,评论道:“这把战斧是用键钢铸造而成,通体一块,锋刃用磨制出来的,单从材料上来说,比查克的剑要好上许多。”
查克不服,王风道:“那你用你的剑和斯诺的斧互相劈一下看看。”
查克大叫道:“那一定是我的剑断了,他的斧头那么沉。”
“那你用你的剑劈一下我的刀好了。”,王风抽出砍刀,刃口冲上。
王风的刀委实难看了点,黑黑的刀身,两块烂木头夹住就成了刀柄,实在不起眼。
查克论起武士剑,用力劈下,“玆”一声轻响,查克只觉得手上一轻,一节断刃掉到地上,发出当啷一声。
众人呆呆看着王风,怎么也想不到这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异乡人身上居然有这么一件宝刀。
要知道虽然是一把普通的武士剑,也是查克在京都花了一百多枚金币买的尽次于矮人族武器精品的剑,连矮人族的精品剑也不一定能这么轻易地把它斩断,除非是传说种的神器才有这么锋利。
查克张着大嘴,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王风见状,问他:“你会使刀吗?”见查克点头,反手把手中的砍刀递给查克,说道:“这把刀虽然不好看,却是千锤百炼的精品,用的是精钢百迭法打造的,比你的淋口要好的多,送给你吧。”
查克的表情突然变的就像天上掉下个大馅饼似的,一把抓过砍刀,紧紧抱在怀里,生怕王风反悔。
矮人斯诺突然说道:“王风,我能不能邀请你到我们族里去见一个人?”
王风不解,矮人解释道:“是我们族里的铸剑大师卡特大师,他见了你一定会高兴的。”
王风一听是铸剑大师,心中存了一丝希望,点头道:“好的,有机会一定去见见卡特大师。”
琳达这时跳出来说道:“王风,你好不公平,每个人都给了个好处,怎么单把我漏了?”
王风不解。琳达噘着嘴说:“你指导爱莎提高风刃的威力,送了一把宝刀给查克,让斯诺给卡特大师找了一个兵器鉴赏高手,完成了他的成人试炼任务,就我一点好处没有,怎么补偿我。”
王风这才明白,自己被爱莎当傻子耍了。转头看爱莎,见她正在窃笑,面上的神情洋洋得意,却又透着一点可爱,让王风实在发不起火来。
见王风看过来,爱莎站起来,开始吟唱咒语,同样的风刃咒语完成,一道宛如实质的风刃快速向地面击去,如切豆腐般切穿地板,深入地下不知道多深。和刚刚袭击王风的风刃大有不同,威力不知增强了几倍。
爱莎过来甜甜的说道:“谢谢你啊,王风。不过你准备送琳达姐姐什么呢?”
王风真是莫名其妙,听到爱莎也帮琳达找他讨要好处,王风实在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只好摊手道:“那你想要什么?”一副任人宰割的样子。
来到异界的王风从来没有显露过杀气,众人也都不知道王风的深浅,所以对他调笑不羁。王风也不在意,反而觉得有点喜欢这种感觉。
琳达认真的说:“我想邀请你加入我们当中,一起冒险。”
王风听后忙道:“这不成,我还得回我的世界呢,怎么和你们一起冒险呀?”
爱莎也了解了琳达的用意,反问道:“你怎么回去呀?邪恶法师已经被我们消灭了,魔法阵也消失了,谁也不知道你该怎么回去了。”
见众人都点头,王风转头看了看白雪,白雪呜呜几声,凑了过来。王风仔细想了想目前的处境,如果照他们所说,自己还真是回不去了。
琳达的目的是把他留下来,这个人实力非凡,轻易接下自己的箭,制服查克,几句话就让爱莎的的魔法威力加强,真是个宝贝。留在团体里,还愁挖不到宝。
见王风在思索,琳达趁热打铁道:“反正现在也没有办法马上回去,和我们一起说不定能找到回去的法子。再说我们的队伍一直没有首领,大家互相谁也不服,刚好你能服众,做我们的首领好吗?”

正文 第六章 组队
王风还在犹豫不决,查克已经从得到宝刀(砍柴刀)的喜悦中回过神来,听到了琳达的后面的话,自作主张的叫道:“王风首领,以后我们就跟着你了。”
看着这个人,王风突然想起了在狼军中的日子,一向被人视为虎狼不敢接近的王风受到这么真心的邀请,王风有点心动。
沉吟一会,王风说道:“要我加入要答应我几件事。”
见大家忙不迭的点头,王风伸出一个指头,说道:“第一,在某件事情完成以前,我不杀人,你们也不要问原因,只要知道就行,答应吗?”大家点头。
伸出第二根指头,王风接着说:“第二,不要叫我首领,叫我老大。”
众人仿佛有默契,异口同声地叫道:“老——大——”
王风点头,突然想到一些东西,问道:“我们现在的冒险团体叫什么名字?平时主要做些什么工作?你们怎么走到一起来的?平日谁负责日常的生活?为什么要冒险?” 一连串的问题,众人七嘴八舌都要回答,王风止住大家,说道:“爱莎,你来回答。”
刚当上老大就开始指挥,众人也不以为意,都听话的住口,爱莎整了整思路,开始一一回答。
他们这个冒险团体叫“爱琳斯克”,从他们四个人的名字中各取一个字组成的名字。爱琳斯克在天龙帝国的罗布省也是小有名气,包括领主在内的一些贵族都找他们处理一些事情。
王风皱眉,贵族是什么?听他们的意思应该是和自己那边的官吏或仕族差不多。
爱莎是帝国著名的魔导士奇姆。菲奈德的孙女,从小生长在魔法家庭中,对魔法领悟很深,小小年纪已经是初级魔法师了。今年十八岁了,通过了魔法师公会的初级魔法师考核后,要升级到中级必须游历天下,达到一定的声望。所以出来冒险。
王风:魔导士是什么?魔法师——初级可能不是很厉害吧。魔法师公会是什么?声望到时候怎么评测,怎么叫一定的声望。
琳达是森林精灵的一支家族中的一个,精灵天生就是神箭手,琳达也不例外。除了能控制元素的魔法精灵,其他精灵在帝国内还是和人类关系不错的,草原精灵和森林精灵就经常外出和人类生活在一起。神箭手是各个冒险团体极力拉拢的目标,爱莎出来游历时,碰上了受伤的琳达,帮她医治好伤以后,邀请她加入了爱琳斯克。
王风:我倒,还有什么元素精灵、草原精灵,嗯,估计和汉族、契丹差不多。
查克是爱莎的爷爷的老朋友达克斯家族的新一代,达克斯家族世代都是武士,查克年纪还小,但武功却很不错,爱莎要游历,查克便陪着。
王风:看来这个查克喜欢爱莎,不然为什么这么跟着。
矮人斯诺是为了能完成成人试练任务,给族内的铸剑大师卡特寻找一个兵器鉴赏家,任务虽然看似简单,但他见到的所谓鉴赏家都是一个个的奸商模样,只看到兵器的价值,因此一直没有完成任务,后来碰到三人,才加入爱琳斯克一起游荡。
王风:找对人了,还有个难题给你们的大师呢,呵呵。
至于众人平日都做些什么,他们也没有什么具体的目的,碰上什么接什么,有时候寻找一些魔法物品,有时候消灭一些邪恶怪物,如这次,有时候追杀一些逃跑的囚犯。
听到追杀逃跑的囚犯,王风心中有了一丝异样的感觉,他本来也是囚犯,深知其中有些人的无奈。
众人各有所长,所以平日互相不服,只能大家讨论决定一些事情,所以让王风当首领。
王风听到这里,又有了一个决定。
“大家还得再答应一个条件。”众人都看他,王风继续说道:“我可以当首领,但并不是说我的实力就比大家强,能接下你们的攻击另有原因,而且我不能杀人,所以如果有人问起我,你们就说你们几个久争不下,所以我来充当调节人。”
众人虽然有点不信,但还是点头。
王风此时想的却是另一件事情。以前由于自己的力量给武林造成了威胁,所以一些有头面的人物居然又逼又骗让自己许下不杀人的诺言,在这里可不能再犯这个错误了。
见大家都同意了,王风又问:“那加了我以后,爱琳斯克叫什么呀?”
查克嘴快,不假思索的说道:“那就叫爱琳斯克风吧。”
“不对,应该叫风爱琳斯克,该把首领——不,老大的名字放在最前面。”
“多难听呀,不好不好。”
见众人争吵,王风又问:“白雪也要加入,你们怎么考虑?”
白雪听到说起它,抬起白脑袋看了看,又趴下了。
大家一直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不禁大眼瞪小眼,白雪也算,它不久是一个宠物吗?
见大家怀疑,王风也不解释,只是说道:“如果我们加一个人就要改名字,太麻烦了吧,以后人多了估计连名字都记不住了。”
众人一想也是,如果一直加人的话,一百个人岂不要一百个字的名字。
“那就叫爱莎冒险团吧!”
“还是叫查克武士团好!”
“斯诺战士团!”
“琳达佣兵团!”
……
王风听着他们争吵,忍不住摇头,看看趴着的白雪,突然想起一个久违的名字来。
“狼军!”王风蹦出两个字来。眼中闪动的光芒一股挚热。
大家都静了下来,咀嚼着这个充满了彪猂之气的名字。
矮人和武士是最先同意的,剩下的两个小姐虽然不喜欢,也在多数同意的情况下被迫接受了。
接下来,大家一起动手打扫暗星谷的战场。从被烧焦的尸体身上得不到什么值钱的东西了,王风让白雪刨了个大坑,把僵尸、骷髅什么的全部扔了进去,埋了起来。其他人都在法师的屋子里乱翻。
这个邪恶的法师并没有收集珠宝的嗜好,只又几本魔法书和一些魔法道具,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虽然在这里收获不大,但大伙都挺高兴。因为完成任务就可以得到罗布城主的两千金币。而在不久之前,大家又各自得到了好处。
收拾干净,王风决定在这里休息一天,明天开始去流浪冒险。
晚饭是白雪抓到的一头不知名的小兽,味道却很不错。王风把它烤熟后,连最不爱吃肉类的精灵也忍不住吃了两块。不用说查克和斯诺这两个饭桶了。最后大家都打着饱嗝躺在房间里睡了。
王风没有睡觉,也睡不着。
肚子一人来到房子外面,找了个舒服的草地躺下来。白雪在他一出来时就跟着出来了,静静的趴在他身边。
看着天上不一样的天空,王风思潮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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