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郎情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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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郎情觞-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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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鹰是具有良好教养的现代人,他对女性有着神性崇拜,更有与女性和谐的能力,还有与女性共同享受闪电、彼此提升的愿望。但在他工作的环境里,又不得不见识太多漂亮又卑贱的女人,所以他得将鞭子藏在严肃的表情和目光里,他的表情,他的目光,可以将一切轻佻的女人拒之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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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节:闪电,你劈我吧!(2) 
某些女人,他奉为神的,是他母亲那一类的女人。   
王鹰对自己的母亲不仅仅是爱。他从小只见过她美丽的照片,知道她与自己的父亲有一个美丽离奇的邂逅,对她了解极少,有关她的一切,全靠了他的想象和猜测,以及从他所阅读的俄罗斯文学中获得的感受和灵感,丰富了母亲的形象——金色卷发,白皙皮肤,高高的鼻梁,碧绿的眸子,温柔、高贵、博爱、情感丰富,他心灵殿堂里完美的女性,是女神。   
阿哈是又一个女神,正暗暗影响着他的灵魂。   
阿哈以她特殊的嗓音进入他的心和魂,她那种奇特又绚丽的异族气质令他感到亲切和认同。她是一朵真正新鲜纯洁无暇的山野之花,不谙世事,心无旁骛,歌唱就是她的全部。   
九十年代末,内地的酒吧暂时还不是小资集结地,而是本地有钱人挥霍和外地生意人聚会的地方。那些女歌手,甚至一些老板从外地请来的女明星,只要见有大款光顾,就一定找机会送上媚笑、送上自己的名片。   
阿哈不会做这样的事情,她只唱歌,专注地唱,她的声音从天上来到人间,像自由的女神,她快乐地生活在她的歌里。   
王鹰将如同天空里的鹰照看着草地上的羊群一样,保护她。   
他预感到,生命和灵魂在长久的沉默中,按捺不住要迎接闪电的到来。   
闪电啊,你劈吧,劈我吧!劈我吧!闪电!   
乐手们注意到最近王鹰很忙碌。   
他那时而严峻时而忧郁的表情,如春三月的花溪河,正一天天溶解,喜悦的神色逐渐透露出来。同行里那些平素有些怕他的人开始找机会与他接近。   
从九十年代开始,市里各剧团就没什么演出机会了。六、七十年代以来,剧团都是演的样板戏,演来演去就那几出。到八十年代,江水英、阿庆嫂等再难讨人喜欢。没有新剧目,没有观众进剧场,大家的工资也只有百分之几十到手,有能耐的不是北漂闯北京就是雁南飞去了广东珠江三角洲,剩下的垂死挣扎,或走穴、驻扎歌舞厅和酒吧,或寻思着做点什么小生意。   
想做生意的人很多,但大家都紧巴巴地过日子,很难积累资本,哪怕就是开个小店,门面钱也还是付不起。真正能够在市区里做大买卖的,是广东人、江浙人和本地一些县份上的煤矿老板。   
别人观察王鹰平常的做派,吃饭都是去酒店,抽烟抽中华,喝茶也只喝本地梵净山的顶级铁观音。他是外省来的,大家猜想他是比较有钱的。不仅很有钱,而且是相当相当有钱的。和他熟悉的人,就想说服他做点什么投资。   
过去别人邀请王鹰做什么,开西餐厅或是办礼仪公司,他总是以自己待不久推脱,不愿对音乐以外的任何东西有投入。现在,他对什么都有兴趣,开始了解政府的发展规划,准备买一辆二手摩托车可以到处跑跑,甚至打算在此买一栋房子。   
周末的早晨,王鹰在太慈桥的二手机动车市场,和一群车贩子周旋许久,最后花四千元买了一辆嘉陵摩托车,几乎就是全新的,当即开回市区。   
他很少在白天出门行动的,所以对白天总是有些不习惯,白日里什么地方都亮得刺眼。但今天这城市的亮,符合他的心情。树叶发亮,街道发亮,窗户发亮,高楼上的广告牌发亮,风在耳边呼呼地响,城市的声音如同喧嚣的河流,他驾车切入这喧嚣,阳光温暖而风微凉。在光和极速中飞翔,他突然感到喜欢,感到快乐,消极情绪一扫而光。   
他青春焕发,全身震颤着,有一种从里到外的振奋。他本来是个生活在灯光里的人,喜欢的是虚无和幻觉。因为阿哈,似有无数饱满的现实的生命唤起了他的热爱,他内心里充满了感激。   
他将摩托车一直开到狮子山下的文联临时宿舍旁,对着楼上的房间高声呼唤阿哈。   
阿哈正在颜如卿的房间里发呆。她自己的东西十分简单,已经收拾好了。昨天,文联办公室的人通知她,颜如卿已经调离,房子由单位收回,要她马上搬出去。她一点也不感到突然,只是感到茫然。颜如卿,他就这么消失了啊!   
“阿哈——阿哈!”   
是王鹰的声音。听到他的呼喊她十分惊喜,拉开门扑到阳台栏干上,看见他穿一身紧身黑色皮装,戴着头盔,身型特别好,看起来十分硬朗精干。   
“是王老师啊,好酷,像宇宙战士!上来坐吧?”   
“不用。”   
“那——”   
“阿哈下来吧,你要去哪,我送你。”   
她心里感到温暖。那么巧,他知道她要离开这个地方。可是她要去哪?她也不知道啊。   
他不愿上楼,是唯恐会看到她的生活中曾经的一个男人的痕迹,那是他受不了的,在他的潜意识里,越是完美的东西就越是脆弱,这个完美是阿哈,他必须谨慎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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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闪电,你劈我吧!(3) 
就要离开了,她有些犹豫,房间里的每一件东西都曾经被她的手抚摸过,难以割舍。   
他耐心地在楼下等她。   
她也敏感到他是不愿见到任何和颜如卿有关的东西。尽管他从来不询问过他们之间的关系,甚至连猜测都没有。他从来不会在她面前提颜如卿。   
她找出一些旧被单,将颜如卿的床和画桌覆盖好,又检查了水龙头和电闸,最后对整个房间说:“卿哥哥,我知道你不想见我。我走了,你回来吧,我就走了,你回到你的家来吧!”   
她始终相信他的调离是借口,是颜如卿要和她分手。只要她离开了,他就会回来,他的生活又像以往那样进行下去了。   
她拎了一个布包下楼,包里有她的衣服和歌碟,还有一把阿爸做的牛角梳,一个阿妈缝制的香袋。王鹰驾着摩托车,两条长腿支在地上保持平衡,等着她,看着她下楼走到他面前,她的脸上有着淡淡的忧伤。他并不安慰她,只坚决地对她一偏头,她就跨到他身后坐了上去。他脚一踩,摩托车发动机突突响起来。   
阿哈犹豫一下说:“我不知道该去哪里。”   
他不说话,心里涌出喜悦和自豪,仿佛她已经把自己交给了他。只顿一下,他就驾车飞一般冲下斜坡,汇入城市车流里。在城里转了几圈后,他在南明河畔停下,对她说:“只要不回金竹大寨,去哪里都好。去师大好不好?那里还有房子出租,租金贵些,但环境好!”   
“好吧。”她茫然地说。事实上她还没有真正开始在这城市里的生活,所以也不甘心就回金竹大寨。   
王鹰将她带到了师大。校园里到处是高大的梧桐树,阳光灿烂。   
离他租住的寓所不远,有一个单身公寓,是红砖的苏式建筑,虽然古旧,墙上生出了大片青苔,但黄澄澄的琉璃瓦在阳光里十分耀眼,令人心生喜悦。   
王鹰知道阿哈要搬离颜如卿的宿舍,早已经帮她租下来了,只是怕她误会,一直没说。他领着她在师大的林阴道散步片刻后,他才指着那苏式建筑问她:“如果让你住在这里,你喜不喜欢?”   
她说:“这房子真漂亮,像油画里的一样。”   
“那我们去看看。”   
他高兴地领着她上了二楼,打开了向阳的房门。   
“你不是变魔术吧?”   
“当然不是,这钥匙是我的,我已经把这二楼租下来了,就等你搬过来。瞧,这里条件不错,五十年代是给苏联专家住的。以前这里都给外来访问学者住,现在修了专家楼,就空下来了。有厨房和卫生间,又远离教学区,很安静。”   
阿哈高兴得叫起来:“太好了,我可以做饭吃,我做的菜很好吃呢!”   
“我早就流口水了!”   
“我呀,要是我能够像那些大学生一样上学,多好啊!”她由衷地说,说完难免十分惆怅。   
“这个——”他靠着门框看她,“我在艺术系每周有两节演奏示范课,不是很适合你。不过我可以想法,让你进这个系的预科班跟读。”   
阿哈吃惊得说不出话来。一个只上过初中的布依女子,上大学是令她心疼的梦。没有完整的教育,她可能就只是个好嗓子的布依歌手而已。   
“真的?我真的可以在这里上学?”她有些结巴地问他。   
“当然。其实我已经将手续办好了。不过,得等到这个期末,大概六月份,你通过他们的一些科目考试,秋天就可以成为这里的学生了。”他有张有弛地说。   
“考试?”她一脸黯然,“我在花溪中学只上到初三。”   
“这个,你更加放心,我会找来教材,文化课你自学,我可以辅导,专业课就包给我了。”   
“你这么有心计啊?”她跳上来拥抱他,在他脸上亲了一下,“那以后我真要叫你王老师才对!”   
接触到她的身体,他全身一阵战栗,赶快推开她:“你如果没有时间做饭,学校饭堂的饭菜也是不错的。”   
王鹰没有完全告诉她他为她做的一切,比如说他为她交了不菲的学费,学校才答应可以破例将她作为自费生安排在艺术系的预科班学习。   
失去颜如卿的悲伤被这无数令人兴奋的好事情暂时淹没,阿哈欢天喜地,走路是蹦跳着的,口里哼着曲子。   
此后,他们成了邻居和拍档,是全云贵最好的独唱和Solo。白天她就在屋里,或者在学校林阴道的石桌椅上准备功课,到晚上,他用摩托车载她一起去上班,在夜晚的城市里驰骋。   
这是一段快乐的日子。香港、广东、温州来的老板们,如果是真正爱听音乐的,到酒吧就问有没有他们的节目,如果没有,就茶位也不开了,立刻抽身而去。城里几家酒吧和夜总会都来挖他们,他们不再在贵州饭店驻场,跑场让他们的收入增加了至少五倍。   
每到夜晚,年轻的摩托车骑手就在夜的城市里穿越,勇往直前。阿哈坐在后面,他一再要求她搂着他的腰、头贴着他的背,说这样安全。   
男人的身体对她来说始终是陌生的,令她畏惧,因此她十分退缩,只在起步的时候抓着他的衣服,等他们开始飞翔她就放开了。他把车开得很快,真的是飞翔一般,在城市夜色里掠过。听此起彼伏的车声呼啸,看每一束车灯像如期而来的彗星横扫街道,柔软的风毛刷一样拂扫脸颊和脖颈,她突然意识到季节已经轮换,是初夏,颜如卿离开她已经一个多月了。   
颜如卿!   
晚上,她神思恍惚,唱的每一支歌,都好像被晶莹的泪水湿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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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节:火 宫 殿(1) 
2。火 宫 殿   
他们最早的场是在火宫殿,然后到新月酒吧。在新月酒吧演出休息的时间,他们刚离开的火宫殿的老板特意叫人送来了咖啡。他们在后台慢慢喝,是雀巢的,加了咖啡伴侣后口感更好了。   
“这老板怎么这么好心啊?没时间喝就送到这里来了。我第一次喝这种东西,味道有点像我阿妈熬的感冒茶。”   
王鹰笑:“《小雨》这首歌,你的处理是最好的。你比汪明荃唱得好!”   
“有歌声有笑语,家中的温馨甜如蜜。世界上再辽阔,比不上家中的小天地……”阿哈想回家了,但她依然笑着说:“第一段之后你的即兴Solo才棒呢,感觉好极了。我觉得我还可以再作些处理。你教我的,要在歌唱中去找歌剧的感觉,去倾注一个故事和一份情感……我就是这样做的。”   
“知道我听你唱歌的感觉吗?就好像深夜读一本自己心爱的书,一边听屋檐下的雨声……”   
“你都读什么书啊?介绍给我。”   
“那雨声,也像我心爱的书一样。只是,它从天上来到人间,反被践踏入泥。”   
阿哈一时不知道怎么理解他的话,没有吭声。   
“阿哈,有些老板,爱在娱乐圈找自己的玩伴,但很快就厌弃了……”   
阿哈笑了:“王老师,你是看火宫殿那个鹰钩鼻瘦老板老盯着我?放心啦!我如入无人之境呢。”   
“不要叫我老师了,我没教给你什么呢。不过,有什么事情要和我商量啊,毕竟你还未成年。”   
“哪里,早成年了,十八岁生日过了。”   
“为什么不让我们给庆祝一下?”   
“不在家里,过生日是不好的,我没给谁说。”   
“你们的规矩真多。”   
“我们有很多规矩,是因为祖先要我们对神虔诚,那样神才会庇佑夜郎的后代,保护我们的牲畜,让我们的泉水永远甘甜,让布依的男孩子长得健壮,姑娘长得美丽。告诉你我小时候的经历吧,有一次,我整夜睡不着,听见风声四起,我就趴在床头听风的声音。我阿妈只会在月圆的夜晚彻夜不眠,可那夜她睡熟了,睡得很沉。   
“那是我从小长到大第一次失眠。我听见风从西边升起,翻滚过一座座大森林,林涛一齐轰鸣,加助了风的声威,听起来震人心腑,感觉屋顶就要被掀起来了,寨子动摇起来了……直到窗纸发亮,那声浪才掠过大山和阿哈湖,畅然东去。阿妈醒来了,她告诉我说,那是春夏两个季节在举行轮换的仪式,这个仪式完成之后,就是我的生日了。   
“第二天一早,我慌慌张张地穿好衣服,跑到寨子最高最宽阔的晒谷场上去,看季节轮换后的模样。啊,那样的天空,蓝色的,又有浅浅的鹅黄,纤尘不染,美如绸缎,黎明如同过路黄花金色的花瓣,而且在颤抖,因为,东方的大山顶上,太阳的金光就要出现了!   
“那一刻,整个世界无比的宁静、干净又新鲜,每一丝风都清凉而甘甜。我听见了一种音乐,一种绵绵不绝的低音,山野、高原就在这低音里旋转。我哭了,在山路上奔跑起来,心里充满了渴望,想拥抱这美丽新世界的渴望……”   
阿哈久久沉默。   
王鹰低声说:“我心里有的是将你紧紧拥抱的渴望。”   
“你说什么?”   
王顾左右而言他——他抬起头来:“该上场了,键盘手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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