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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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原理- 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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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着各种各样的作物;如上所述,每块土地都附有漂亮的房屋,它们为葡萄藤所覆盖,并饰有花卉。但是,如果走进这些房屋,我们就会发现屋内缺乏各种生活上的便利设施,食桌简陋,穷相毕露。”在这里,夏托维奥或许无意识地将分益佃农的状况和其他国家的自耕农作了对比,而正确的标准应当是将它和农业散工作比较。
阿瑟·扬说,“人家向我保证说,这些分益佃农(特别是在佛罗伦萨附近的)过得很舒服;他们在假日穿得很好,并且不缺少奢侈品,如金银绸缎,吃得也不错,有足够的面包、葡萄酒和蔬菜。在某些情况下这也许是事实,但总的说来事实却与此相反。如果认为这些分益佃农依靠用一对耕牛就可以进行耕作的这种农场,能够过得很舒服,这是很可笑的。分益佃农生活贫困的一个明显证据是,提供半数牲畜的地主,常常还得借钱给分益佃农以使他们得以购买其余的半数牲畜。……不住在城市近郊的分益佃农穷得连口粮也要向地主借。他们吃的是掺和着野豌豆的黑面包;他们的饮料称为aquarolle,是用一点点酒掺上大量的水制成的;在星期天才有肉吃。他们的衣着十分粗劣。”琼斯先生承认佛罗伦萨附近的分益佃农过得比较舒服,并将这种情况部分地归因于编草帽缏,按照夏托维奥的说法,农家妇女靠编草帽缏一天可以挣15-20便士。但是,这一事实对分益佃农制度毋宁是有利的;因为在英格兰的某些地方,如贝特福郡和白金汉郡的农村,劳动阶级的妇女儿童也在编草帽缏或做花边,但这个阶级的生活并不优裕、甚至不如其他地方,农业劳动的工资由于受妇女儿童工资的影响而降低了。
虽然夏托维奥就分益佃农的贫困作了一些描述,但是,至少他对意大利的分益佃农制度是赞同的。“这种制度使地主忙碌起来,并使他经常关心农业,这种情况对出租土地、收取一定地租的大地主来说是从所未有的。它在地主和分益佃农之间建立了一种利害相共的、友好的关系,这种友好关系(我常常亲眼目睹这方面的实例)使社会的道德状况得到很大的改善。在这一制度下,地主经常关心收成的好坏,决不会拒绝为此进行垫付,因为土地会回报以利息。正是由于这些垫付,以及由此增强的信心,这些富有的地主使意大利的农村经济逐步地完善起来。意大利拥有了许多灌溉系统,并在丘陵上实行梯田耕作。这些缓慢而持续不断的改良,是缺乏资力的普通农民永远搞不起来的。对租地农场主或出租土地、收取一定地租的大地主来说,因为他们同这种改良没有重大的利害关系,也不会实行。这样,这个制度本身使富有的地主同分益佃农结盟,前者提供改良耕作的资金,而后者则以其心思和劳动最好地利用这种垫款,以实现二者的共同利益。”
但是,对该制度最有利的证词是西斯蒙第提供的,其优点是具体和精确,他的资料并非得自旅行家,而是得自对农村生活非常熟悉的当地地主。他的陈述一般是就托斯卡纳、特别是他自己的产业所在地尼埃沃尔山谷(当地并无佛罗伦萨附近地区所具有的特权)而言。这是农场规模最小的地区之一。他对该区分益佃农住宅和生活方式所作的描述如下。
“房子用灰与混凝土筑成坚固的墙,至少是两层楼,有时底层上还有两层,底层一般是厨房,还有为两头带角牲畜准备的牲口圈,以及取名蒂纳尼亚(tinaia)的仓库,称作蒂尼(tini)的酿酒用的糟池,酿这种酒不必用压榨机;在这层房子中,还锁着一些盛油和小麦的桶。在房子旁还有一个棚子,在那里修理工具。铡牲口草料时可以不受风吹日晒。在第二层或第三层,有四间带床的房间,……最宽敞和通风最好的房子,在5、6月间,人们用来养蚕;大柜子是用来装衣物的,木椅子是房间里主要的家具,但是,新娘总会带一只桃木衣柜来,床没有幔帐,也没有床帷;每张床上除了装有富有弹性秸秆的褥套外,还有一、两床羊毛垫子,在穷人家里是废麻脚垫子,还有绣花被子,结实的麻布褥单,在家庭里最好的床上有丝垫料的毯子,只是在节日才拿出来作摆设。只有在厨房里有烟囱;在这间房子里还有供家庭就餐的大桌子,还有几张凳子;大柜子同时充当碗橱,用来保存面包和食物,还有面缸;以及一套很完备的、但不值钱的用陶土做的瓶、盆、碟等,一、两盏铜灯,罗马式秤,至少有两个用来提水的铜罐。家庭所有的内衣和外衣都是家庭主妇自己制作的。厚衣服是半毛织品的梅扎拉那(me zza lana),薄衣服是布制的莫拉(mola),纬线是麻或麻头,里面垫的是羊毛或棉花;衣服也是由纺织的妇女染色。农妇们为积累布匹和梅扎拉那,人们很难想象她们付出了多少辛勤劳动;库房里又有多少褥子,家庭的每一个成员又有多少衬衫、上衣、裤子、裙子和袍子。为了了解情况,我们记下了我们很熟悉的一个农民家庭的清单。这个家庭不是最穷的,也不是最富的,它靠种10阿尔庞土地,通过对半分成制,靠自己的劳动过着幸福的生活。这位新娘有50埃居的嫁资,其中20埃居付的是现款,其余的是赊欠的,每年付2埃居,托斯卡纳埃居值6法郎(4先令10便士)。在托斯卡纳其他土地面积较大的对分制农户的姑娘,他们的嫁资一般是100埃居,即600法郎。”
这能说是贫困或一贯贫困吗?西斯蒙第先生说分益佃农年轻姑娘的嫁资一般是24英镑,就意大利这一阶级的生活水平来说,这一金额至少相当于50英镑。或者,即使一个姑娘的嫁资只有此数的一半,也还可以置下前述的衣柜(西斯蒙第将此作为中等水平的标志);这个阶级的一般生活状况肯定可以同其他国家的大部分农民、甚至资本主义农场主相比拟;除了新的殖民地或美国,任何国家的散工都远远不如。从一位旅行家得到的他们的食物质量差的印象,很难作出足以推翻上述实证的推论。食物质量差往往是出于节约,而不是由于贫困。南方的人民并不特别喜爱奢华的饮宴。所有阶级的食物都以蔬菜为主,欧洲大陆的农民不象英国的劳动者那样迷信白面包。但是,按照西斯蒙第的说法,托斯卡纳农民的食物“是节制的,但食品很讲卫生,品种也多种多样:基本食品是小麦粉做的棕色面包,但不掺和麸子和其他东西。……确实,在天气不好的季节里,农夫特别需要热的食品。那时,农夫们一天只吃两顿饭,上午10点吃‘波仑达’,到傍晚时分再吃面包、汤,还加一些小菜肴。夏天,农夫吃3顿饭,早上8点,下午1点,还有晚上1顿,但是,他们只是在晚上才生火作饭,晚餐包括汤、一盘腌肉或干鱼,还有夹着面包一起吃的豆类或青菜。肉类的量很少,因为对普通家庭来说,他们认为每人每年吃40磅也就足够了:每个星期,他们在汤里放两次腌肉。星期天桌子上总有一盘新鲜肉,这块肉大约是1磅或1.5磅,不管家庭人数多寡,这块肉也就足够一家吃的了。一般来说,托斯卡纳农民都有橄揽油使用,它不仅用于照明,而且用来炒菜,用这种油炒的菜,滋味鲜美,富于营养。午餐时,他们吃面包,再加奶油和水果;晚餐时吃面包再加生菜。他们喝当地的质量不高的葡萄酒、用葡萄渣发酵后加水制成劣等带酸味的酒。然而,他们也为打场、或为过节准备一些质量很好的葡萄酒。对一个成年男子来说,每年大约要消费50瓶葡萄酸酒和5袋小麦(可制面包约1千磅)。”
西斯蒙第对于这种社会状况对道德的影响所作的评论也是值得注意的。分益佃农的权利和义务是由习俗规定的,而一切赋税则由地主负担。“对分制佃农享有地产的一切利益,而不必负担保护地产的费用。与土地有关的一切争执都归属地主(同土地归属地主一样);对分制佃农却和睦相处,对他们来说,相互之间没有对立情绪和猜疑;佃户和地主、税务机关、教会都很和睦:佃户们卖的少,买的也少,他们没有多少钱,也没有人向他们要钱。人们经常谈起,托斯卡纳人性格温和宽厚,但是,人们没有充分注意到所以能维持这种性格的原因,由于这种性格,构成人口四分之三的农民几乎没有造成纠纷的机会。”只要分益佃农履行他自己的义务,他就按惯例(虽然没有法律规定)拥有稳固的土地使用权,这种情况使他依恋乡土,并产生强烈的个人利益意识(这种意识几乎是地主的特性)。“对分制佃农把租地看成祖传的土地一样,精心爱护,不断改良土地,希望能够传于子孙,世代耕种。确实,不少对分制佃农世代生活在同一块土地上;他们很详细也很精确地认识到爱护土地能给予人们什么。……层层的梯田往往不超过4英尺宽,但是分成制佃户对每块土地都研究过它的特点。这块地比较干燥,那块地比较潮湿;这块地土层比较厚,那块地是地盖住岩石的地层;小麦在这块地长得好,而黑麦在那块地长得茁壮;这里种玉米是白费气力,那里不能种蚕豆和扁豆;远处亚麻长得好,沟沿适合种黄麻;因而,人们很吃惊,对分制佃农在一块10阿尔庞的地面上、斜坡上种的庄稼品种,比一个富裕的佃户在500英亩的土地上种的还多。因为富裕的佃户觉得这不过是权宜之计,按常规办事,不注意零星地种。但是,对分制佃农由于受过去经验的启发,热切想成为行家里手,由于对前途的信心,他不仅想到自己,而且想到自己的子孙后代。因此,当他栽培橄榄树这种生长百年的树木时,在低洼处修一条流水沟,以防止积水的危害,他也研究应该如何深翻地层。”
第四节 废除分益佃农制度是否合乎需要?
我并不打算用这些引文证明分益佃农制度所固有的优越性,但它们无疑足以证明:“耕作粗劣”或“赤贫”同这个制度没有任何必然的联系;英国著述家们恣意谩骂这个制度乃是基于极其狭隘的见解。我认为,意大利的农村经济不外为有利于小土地占有(具有永久使用权的)的另一例证。这是靠永久使用权和小土地占有两种要素,在分益佃农契约的具有特殊性质的不利条件下能够做到什么的一个例子。分益佃农契约的不利之处在于,租地人所具有的勤奋努力的积极性,比按固定的地租或按某种规则变动的地租同样永久地租种土地,而可以得到他本人努力的全部利益的人要低一倍。分益佃农制度在社会有迫切需要的地方自然会产生,我们不必急于推行;但是,我们也不必仅仅因为先验地认为其有缺点就热切地想废除它。如果这一制度在托斯卡纳的实际作用和著名权威西斯蒙第所描述的,在每一个细节上都完全一样;又如人民的生活方式及其农场的规模多年来保持不变,并且仍然同西斯蒙第所说的情况一样;那么,在改良农业的借口下试图采用货币地租和资本主义农场主的制度,而扰乱这种远胜于欧洲大多数国家的农村福利状态,是令人懊丧的。即令在分益佃农确实很穷、土地分得过细的地方,也不能认为这种变革肯定会成功。农场的扩大和农业改良措施的采用,通常会减少用于土地的劳动者的数量;如果工商业资本的增加不能为这些被排斥的人口提供就业机会,或者如果没有荒地可供他们移居开垦,那么,工资将因竞争而下降,他们作为散工所过的生活也许比当分益佃农更坏。
琼斯先生非常正确地对上世纪的法国经济学家在追求他们最向往的目标、即采用货币地租时所采取的态度进行了指责。他们一心只想用租地农场主来代替分益佃农,而没有想一想如何将现有的分益佃农转变成租地农场主。正如他所公正地指出的那样,如果不能使分益佃农积蓄金钱并拥有资金,这种转变就无法实现,而要使分益佃农能够积蓄金钱、拥有资金,地主就得长期忍受收入的减少,而不能希望收入有所增加(这通常就是那些人进行这种尝试的直接动机)。如果这样的转变得以实现,而分益佃农的处境没有什么别的变化;如果他们继续保持习惯保证使他们得到的其他一切权利,只是取消了地主要求得到一半生产物的权利,而代之以支付适度的固定地租;那么,他们的处境自然会比现在好一些,因为他们所进行的任何改良的成果现在都将全部(而不是一半)归其所有。但即令如此,他们的利益也并非没有减少。因为分益佃农本身虽然不是资本家,却有一个资本家当他的合伙人;至少就意大利而言,他们使用着相当大的一笔资本,这从农场建筑物的精致可以得到证明;然而,当无需投入资金即可得到固定的货币收入时,不可能再指望地主会同意拿他们的动产去冒农业经营的风险。这样,纵使这种变革并未改革分益佃农事实上的永久使用权,并且确实将他们变成了交免役税的自耕农,问题仍然会存在。而如果我们假定分益佃农变成纯粹的承租人,地主可以任意夺佃,地租也因竞争而提高(提到所有谋求生存的不幸的人所能提供或允诺的高度),则分益佃农的地位所具有的用以防止其处境恶化的一切特质都将丧失,他们将以目前的半地主地位下降,成为投标佃农。
第九章 论投标佃农

第一节 投标佃农制度的性质和作用
这里所说的投标佃农制度,毫无例外地指劳动者在缔结租种土地的契约时没有租地农场主介入,而且这一契约的各种条件,特别是地租的数额,不是由习惯决定,而是由竞争决定的一切租地制度。在欧洲,这种租地制度的主要实例是爱尔兰。投标佃农这一名称就是从那里产生的。爱尔兰的大多数农业人口,除了北爱尔兰租地权所造成的例外情况,直到最近都还是投标佃农。确实,即令是最小的一块土地,许多劳动者也不能以永佃户的资格得到(我们可以设想这是由于地主或已占用土地的佃农都反对将土地细分)。但是,由于缺少资本,不以货币而以土地支付工资的习惯很流行,因此,投标佃农或较大的租地农场上对其所雇用的临时工,一般也不以货币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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