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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慕在旁边看着,觉得有点儿吃惊,高三的时间宝贵,尤其是对于好学生而言,可是顾思念认认真真的给陈默定学习计划,耐心的给他讲习题。陈默学业荒废了多年,基础很差,有时候思念讲了几遍,在后面趴在课桌上睡觉的他都听懂了可是陈同学还是不懂,这个时候她还是好脾气地说:“好吧,这样,我换一种解释……”
他只觉得佩服,这真的是一个善良而又耐心的女生。
对于思念来说,那次在教室里,林慕安慰她之后,她是真心的感谢他的,但是也仅此而已。高中的青葱岁月一直是早恋萌发的高峰期,可是思念于这一项上当真是一直心如止水,对于感情这件事她一直不容易相信别人,她是个没有安全感的孩子,要是没有陈静,她想她恐怕连真正的友情这一项也会缺失,更何况是看了太多反面教材的爱情。
多年后思念还在想,她到底是怎么喜欢上林慕,然后一眼万年的呢?
他们前后桌,林慕经常同思念说话,周围也有其他女生,但是林慕似乎最喜欢和她说话。
思念喜欢吃果冻,课桌里时常放着喜之郎,她最喜欢芒果味和牛奶味,和陈默同桌之后这些果冻大部分都进了他肚子里,陈同学经常面不改色的吃完还点评说酸酸甜甜的味道还行,但是一点也儿不能充饥,思念对于他的这样的行为十分的鄙视。
林慕发现她喜欢果冻之后课间去学校小卖部买零食的时候经常会带大个包装的喜之郎果冻给她,还是她喜欢的口味,旁边的女生直说他偏心,他就把别的零食分给他们,但是果冻只有思念一人有。
当然这些果冻也难逃陈默的魔爪,这厮吃完后还会摸摸肚子说:“吃大个的也不会饱,哎,思念,你就不能喜欢点别的东西吗?自从跟你同桌之后我天天是饿肚子的状态,林慕,下次你带点别的行吗?”思念想他的脸皮一定是城墙做的。
Q市一中每个周都会放半天让老师和学生喘口气儿,林慕跟同学熟了之后,这时候经常会叫同学一起出去吃饭或是活动,他每次都会叫上思念,但是思念深知自己要是去的话在那群人当中绝对是最另类的那个,而且她不喜欢太热闹,所以她每次都说不去,可是下次林慕依然还会邀请她。
还有一件不得不说的事,高三的时候体育老师为了动员大家的积极性,组织班上男生女生混搭组队打篮球,要求所有人都必须上。这是思念的死穴,她从小到大对于球类运动都十分的不敏感,她最多只会站着投几个篮,还经常被陈静嘲笑她那投球的动作真是四不像。
她正惆怅间,陈默好心地过来跟她说让她跟他们一起,然后陈默,林慕,她,还有坐在周围的郑放,孙晓晓一组。
老师说为了比赛的质量及可看性,让大家先组队练两堂课,第三节体育课的时候再比,思念觉得,这对她来说是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的区别,而且后者更煎熬。
组好对之后自然是练球,陈默跟林慕是自是没得说的,他们班的篮球主力,郑放没他们俩出众但是也是不错的,就连孙晓晓一副淑女的样子打起球来也有两下子,轮到思念的时候其他四人都傻眼了,这是真正的完全不会。陈默刚开始还耐心的教了她一会儿,看她完全不开窍摊坐在地上放彻底弃了。
思念表示拖了大家的整体水平她也十分不安,提议要不换人怎么样。把她换到最水的那组队里,大家都一路的臭水平,也不会太嫌弃自己。
“我教你,一个团队哪有放弃队友的道理。”林慕不待她说完便打断了她,抱着篮球,把她带在一旁,从拍球的动作开始教起,然后教她带球、挡球、投篮。教投篮的时候思念依然维持着她之前的四不像动作,林慕教了半天依然没有进步,然后他扶着思念托着球的右手,对她说:“右手再高些,放在头的上方,手腕用力。”这样调整了多次,直到她终于勉强像样的投了一个球。
陈默看了十分的佩服林慕,说能教会顾思念篮球简直比进国家队都难。
林慕耐心的教了她两节课,思念除了勉强会投球之外无任何其他进步。上场之前大家研究战术,发现无论控球、得分后卫、前锋、中锋没有一个角色她能胜任的,最后没辙了,决定不管她干嘛,只要在球场上就行了。
比赛的时候她果然尽职尽责,大部分时间都站着,为了不太明显,偶尔跟着队伍一起跑跑,对整个比赛没有一丁点儿贡献。因为班上分了好几组,而他们组又厉害的进了决赛还拿了第一,所以她尽职尽责的站着无作为了三场比赛。
比赛后陈默嘲笑她真是没一点贡献,思念没理他,走到林慕面前诚挚地对他说:“感谢以你这么高的的水平还能耐心的教我这样的水准,委屈你了。”
林慕笑着回答:“不客气,至少你学会了投球。”然后他对陈默说:“谁说她没有贡献?没添乱就是最大的贡献,至少她没把球投进对方的篮筐。”一群人哄堂大笑。
思念也笑了,并不生气。球场上的少男少女挥洒着汗水,恣意青春神采飞扬,难得能融入其中的她都多了份轻松活波,这是她高中生涯里少有的快乐时光。
虽然,她一直都没有完全学会打篮球,可是这投球的姿势,却一辈子都不曾忘记。
作者有话要说:
☆、往事之(假装)
林慕依旧喜欢和思念说话,依旧给她带大个包装的芒果味和牛奶味的喜之郎,集体活动也依旧和她一组。
八卦绯闻是无论什么年纪什么团体都爱讨论的东西,他这样的举动经常惹来后排男生的玩笑,说全班女生,林慕对顾思念最特别,问他是不是喜欢上她了,连陈默都一起附和。
顾思念没说话,却屏住呼吸听坐在后桌的林慕的反应,她听见他笑了笑没否认,过了一会儿他说:“你们不要教坏好学生,她还小。”这句话一出,周围的同学更加起哄了,她觉得双颊发烫,耳朵也烧得厉害。
她对自己这样的反应有点儿困惑,之前林慕手把手教她篮球那次她也紧张的厉害,为什么会这样呢?思念把这些归结为是自己害羞。
直到有一天林慕没来上课,她一整天都在想他为什么不来上课,又不好意思同其他同学打听,就这样心不在焉了一天。第二天林慕来的时候同大家解释头天没来上课是因为家里有事,她才松了口气。
这时思念终于意识到自己不对劲了,她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关注起林慕来,他同她说的话,他做的事,甚至他那天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她都开始上心。
纠结了良久,思念想,她是不是喜欢上林慕了。
这个认知让她就觉得甜蜜而惊慌。甜蜜是因为她觉得有一个人可以放在心上,不再那么孤单;可同时她又觉得惊慌,她清楚自己跟林慕是完全两个世界的人,他有多耀眼,她就有多卑微,喜欢上他,注定不会有结果,而且她也从没想过要同他有结果,高三这样紧张的学习压力下去喜欢这样一个没有结果的男生,她想自己大概是疯了。
所以她对自己说:是你想太多了,要忘记。
可是喜欢怎么是她能忘记就可以忘记的,她从不主动同他说话,努力和他客客气气,可她依旧控制不了自己的胡思乱想。
那么,她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林慕的呢?思念问自己:是他安慰自己的那次,还是他单独给她的喜之郎,或是他手把手教她篮球,抑或是大家开玩笑时他没有否认对自己的特别?
她不知道怎么回答,她想,她是真的喜欢上林慕了。
喜欢上一个人应该是什么样子呢?
她偷偷的关注跟林慕有关的任何事。她知道他对学习不上心,但是英语口语很好,标准的美式发音;她知道他只是来一中读完高中而已,不用参加高考,因为高三结束后他就要去美国留学;她知道他喜欢白衬衫,放学回家时他骑在自行车上,风鼓起白色衣衫的背影是那么的潇洒帅气;她知道他喜欢张学友,尤其是那首《心如刀割》,晨读的时候他会同后排的男生一起唱,在朗朗读书声掩盖下,他的声音依然清晰可辨,那么的动听;她还知道他喜欢长头发不打耳洞的女生,那是他和其他人一起讨论时说的……
思念依然努力维持好学生的乖巧样子,他同她说话时她认真听着,偶尔回答两句;他给她买果冻她也接着礼貌道谢,然后自己去买零食的时候会特意买他喜欢的雪碧,回来假装不经意的一起分给他和周围的同学;看见他开心的时候她也会偷偷的开心;无论是课间操还是篮球赛,她总能在人群中第一眼看见他;她不再剪自己以前一直披肩的头发……
她就这样偷偷的喜欢着他,没同任何人讲,也没有任何人看出来,包括同她最亲近的陈静和陈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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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的时光忙碌而飞快,大家都为着同一个目标而努力,多年后想起这段时光,思念仍觉得美好。
临近高考的日子,好多同学都买了毕业留言册互相祝福留言,思念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凉薄的人,换做以前她是不屑于做这些的,可是这次她买了个蓝色的本子,然后趁林慕闲着的时候,装作不经意间让他第一个留言,然后再拜托周围的同学也帮她留言。
林慕果然第一个给她留言了,他在本子上写:“愿你依旧这么努力上进,早日当上你的桃花岛主!”
思念有次和他们一起闲聊,被问起今后愿望的时候,她想起以前在地理书上看到印度尼西亚至今还有3000多座岛未开发,然后歪着头笑着说:“我想以后要是有很多很多钱,就去印尼买座岛,在岛上种上大片大片的桃林,花开的时节,十里连天,灼灼其华。”
当时还被陈默嘲笑“小姑娘的梦想十分天真,一个海啸就把你淹了”。想不到林慕还记得,她看着留言薄上的祝福,觉得心跳地飞快。
终于迎来了分别的日子,林慕甚至没跟他们一起照毕业照,在5月中旬的时候说他今后不来学校了,大家高考加油。思念觉得难过,这是她一开始就知道的结局,可是她依然控制不住内心的酸涩。
在大家都同林慕告别的时候,她一个人跑到了学校花园的树丛里,偷偷的流了一场眼泪,她没有同他告别,一句告别的话都没说。
她整理好情绪回教室的时候,林慕已经走了,陈默看她回来对她说:“你刚刚去哪儿了?大家都同林慕告别就你不在。”思念看着后座已经空出来的桌子,平静的对陈默说:“刚刚数学老师叫我去办公室拿点资料,没赶上。”
林慕就这样离开了她的生活,夜深人静的时候她经常一个人偷偷的掉眼泪。可她是个理智而又克制的人,她知道高考在十几天之后即将到来,她是那么的想去远方,而高考是她唯一的机会。所以她强迫自己把所有心思都放在学习上,告诉自己这样的事只是她人生中的一段插曲,只和自己有关的插曲,而现在这段插曲已经过去了,她今后还有很长的人生,现在她必须学习,只能学习。
她就这样努力学习着,依旧安静平和,乖巧上进的样子,假装她从不曾遇见过林慕。
顾思念一直觉得自己是个伪装高手,她记得有次他们宿舍冒着被通报批评的风险开卧谈会,其中一个女生说她最佩服最羡慕的人就是顾思念,说她学习好脾气好,在家一定是她爸妈捧在手心里的公主。这话一出,宿舍里竟有半数的人附和。
她只觉得可笑,想不到自己粉饰太平的手段如此高明。她何曾一天做过公主,学习好脾气好只是为了不让自己更悲惨而已。
高考如期在一个阴雨天到来,思念在前几天就有点感冒,之前吃了药已经有点儿好转了的。但是高考第一天早上第一科考语文的时候她觉得有点儿不舒服,因为要考试她也不敢吃药。到了下午考数学的时候她觉得更难受了,头晕的厉害,两个小时十分的煎熬,到了交卷的时候她还有好几个大题没做,她知道自己数学考砸了。
出来的时候她脸色苍白,班主任忙上前问怎么回事,相熟的同学一摸才发现她全身冰凉,而6月本是盛夏的天气。
送了医院才发现她已经发了一天的低烧了,班主任陪着她输了液,退烧了才把她送回宿舍,并叮嘱她好好休息不要多想。
可是高考一科考砸了就基本上是整个高考都砸了,尽管第二天的英语跟文综她发挥的很好,但是数学她只考了一百分出头(满分150分),这本是她最有利的科目,所以成绩出来时她考了他们班第二,全校第9名,不是一直以来的全校前三。她听见老师们讨论自己,说她第一天烧成那样所以数学考不好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第二天的发挥的很好,根本不受之前的影响,这孩子心理素质真好,不过全校第9名当真可惜了。
她笑了笑没说什么,有遗憾,但是没办法了,她历来认命。
她这样的成绩当然上不了一流的大学,填志愿的时候她第一个填了B大的历史系,没被录取上,然后被第二志愿的W大录取,不过被调了专业,学了工商管理。也有老师劝她要再复读一年,以她的基础,第二年再考个一流的大学是没有问题的。思念谢绝了,这样的成绩跟学校都不是理想的,但是好歹足够支持她去远方,而且未来怎样谁又会知道呢?
那年9月,她收拾好行囊,一个人北上,开始了她的大学生涯。
作者有话要说:
☆、往事之(破灭)
大学并不像高中老师形容的那般自由美好人间天堂,思念每天在课业兼职和学生会之间来回奔跑,日子过得忙碌而充实。
只是她经常会想起林慕。她知道自己忘不了他了,越克制记忆反而越深刻,所以她不再像高中那样强迫自己不去想他。
她辗转打听到林慕去了宾夕法尼亚大学,她去图书馆找了所有关于宾夕法尼亚州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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