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的我,则将自己渴望酒精的这部分称之为“病”,而且会将之拟人化。“我的病在跟我说话,”聚会中你会听到有人这么说,“我的病要我去喝酒。我的病想把我毁掉。”我曾听过一个女人解释说,酒瘾,就像睡在你心底的恶魔。有时恶魔会被吵醒,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必须去参加聚会。戒酒聚会可以把这个恶魔磨得困乏欲眠,让他再度睡去。然而,我无法将自己站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前归因于一个麻烦的疾病或睡醒的恶魔。据我所知,我在阿姆斯特朗新址这儿所喝过最浓烈饮料,也不过是越橘莓果汁。吉米的酒吧街在第九大道的原址时,我曾在他的店里喝酒。而他开店之前,第十大道和五十七街交叉口这一带曾有过很多酒吧,我记得其中一家名叫“滚岩”。(店名的由来是:以前一个住附近的家伙买下了这家店,然后开始修缮店面,有天他正在站梯子上工作时,一块厚石板掉落下来,击中他的头,差点把他给砸死。意外发生之后,他想如果将店名取为“滚岩”可以带来好运,不过好运没有持续下去;没过多久,他惹翻了两个西区帮的黑道兄弟,他们把店主一顿痛打,造成了比石板更严重、更永久性的伤害。下一任店主就把店名改了。)
我不想喝酒,肚子也不饿。于是耸耸肩转身,看着斜对面应该是莉萨·霍尔茨曼所住的那栋大楼。我想要的是那个吗?和霍尔茨曼的遗孀共度一个小时左右,会比威士忌更甜蜜、更不伤肝,而且同样可以造成短暂遗忘的效果吗?
然而莉萨对我来说,已经不再是喝酒之外的另一个选择了。上回我跟莉萨谈话时,她说她正在跟某人交往,看样子很认真,她觉得这段关系或许会有未来。我赫然发现自己听到这个消息时松了一口气,并不觉得太震撼。我们同意暂时不见面,好让她的新恋情有机会开花。
据我所知,这段关系如今应该已经结出果实了。那个新男人当然不是她守寡后的第一个约会对象。她父亲从小就会在夜里摸上她的床,让她又战栗又不安,可是从来没跟她性交过,因为“那是不对的”,而她也久久难以挣脱那段阴影。无须心理医生也会知道,我是那个过程中的一个成分。不过我到底是问题的一部分还是答案的一部分,却一直不清楚。
无论如何,莉萨的男女关系从不持久,也没有理由相信最近这段还保持下去。我轻易地便可以想象出来,此刻她正坐在电话旁边,盼着铃声响起,希望电话的彼端是我。我可以打电话过去,看我的想象是不是真的。要核对答案很简单。我手头有两毛五的硬币,而且电话号码就记在脑子里,不必翻电话本。
可是我没打。埃莱娜已经表明她并不指望我绝对忠实,她自己以往的职业经验已经使得她相信,男人天生就不是一夫一妻制的动物,出轨行为既不需要借口,也不见得是婚姻生活不协调的症状。
然而,此刻,我选择不要去运用这种自由。偶尔我会觉得有那种冲动,甚至还会渴望喝酒。但我现在已经学会,渴望和行动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一个写在水上,另一个则是刻在石头上的。
格伦·霍尔茨曼。
抵抗了这些微弱的诱惑之后,我心中怀着难以言喻的愉快,迈开大步沿着五十七街往东走,快走到第九大道的路口时,心中忽然顿悟了。我曾做过一个梦,不知为何觉得梦的内容跟阿德里安·惠特菲尔德之死有某种关联,埃莱娜曾设法连哄带骗,把那个梦从我心中的黑暗角落中挖出来。我梦到的是格伦·霍尔茨曼,而我刚刚站在他住过的那栋大楼前面,却浑然未觉得这与我的梦有关。
格伦·霍尔茨曼,他为什么要打扰我的睡眠,又试图想告诉我什么呢?当时我还没来得及思考,就刚好看到威尔最近那封信,因而把做梦的问题给忘得一干二净。
我来到晨星餐厅,坐在一张靠窗的桌前,点了一杯咖啡。我啜了口咖啡,回想起我跟霍尔茨曼几次会面中的一次。当时我正坐在这扇窗前,或许也是同一张桌子,他在外头敲敲窗玻璃,吸引我的注意,然后进来跟我一起坐了几分钟。
他想成为我的朋友。埃莱娜和我曾跟他和莉萨一起吃过一次晚饭,我不怎么喜欢他。他身上有种让人讨厌的东西,不过我也说不上来是什么。那回他在晨星他所说的话,我并不完全记得,不过他好像告诉我莉萨流产了。当时我很同情他,不过还不至于要因此拿他当朋友。
没过多久,他就死了。在第十一大道上打公用电话时被枪杀。后来我接了这个案子,办案途中,无意间成了主嫌犯弟弟和受害者遗孀的受雇人。我不知道我替他们两个客户服务得如何,但最后我终于知道杀死格伦·霍尔茨曼的凶手是谁。(结果他是被误杀的,埃莱娜因此称此案为“一桩完美的后现代凶杀案”。我不太明白她的意思。)
格伦·霍尔茨曼,格伦·霍尔茨曼。他是律师,在一家专出大字体书的出版社当常驻法律顾问,曾出主意想找我写本书,谈自己的办案经验,不过我没兴趣写,他的公司更不可能出。他这个主意只是个诱饵罢了,也许他是希望我因此能说出一些重要的情报,这样他可能就会有利可图。
因为后来我知道,对霍尔茨曼来说,情报就意味着利润。一开始他把叔叔逃税的情报卖给国税局,从此一路干下去,靠这些情报赚了许多外快。这个事业利润丰厚,虽然风险高又不体面,但他死在第十一大道的人行道时,留下了一套有两间卧室的高层公寓,而且已经把房子的钱付清,另外还有一个金属保险箱,里头藏了大约有三十万现金。
我到底梦到他什么?我让侍者替我续杯,搅一搅,朝窗外我自己住的那栋公寓望去,尝试着心理学上的自由联想法。格伦·霍尔茨曼、律师、出版社、大字体、眼力不好、白手杖、敲敲敲……
格伦·霍尔茨曼。勒索。只不过那件事不是勒索,据我所知不是。他不是勒索,而是告密,拿钱打小报告……
格伦·霍尔茨曼。莉萨。腿,乳头,屁股。别往下想了。
格伦·霍尔茨曼。衣柜。保险箱。钱。太多的钱。
我猛然站了起来。
太多的钱。
这个字眼像钟声一样响亮。格伦·霍尔茨曼拥有太多的钱。这也是为什么他的死让人觉得不像表面上的那种偶发暴力事件那样单纯。那些钱让他太太打电话给我,也因为那些钱,才会让我掀开他日常生活的表层,想寻找他死亡的真正原因。
我闭上双眼,试着联想他的脸。可是却无法拼凑出清晰的影像。
太多的钱。这跟威尔究竟有什么关系?在这些谋杀案背后,怎么会有金钱动机?坦白说,这些凶杀事件背后,除了某种疯狂因子让这个人认为自己可以矫正社会的错误之外,怎么可能有其他动机?
不论是一个人或是一群人,谁能从这些死亡中获利?我把被害人逐一想过,里奇·沃尔默之死,对任何小孩来说都是好消息,不然这些小孩可能会遇害,可是哪个小孩能预知自己将成为受害者呢?我想他的死对我们所有人来说也是个好消息,谁要跟里奇这种人住在同一个星球上呢?但是除了卖报纸的人,不会有人从他的死赚一毛钱。里奇死后没留下任何财产,也没人可以继承。
帕特里齐奥·萨莱诺呢?嗯,如果一个黑帮老大被干掉了,接班的人当然是有好处。这种特定的经济生活形态会让黑帮分子彼此杀戮,甚至死于外人之手也有同样的效果。可是帕特里齐奥出现在威尔的名单上之前,从来没成为别人暗杀的目标,那么他手下的人会把这种窝里反的事布置得像外人干的吗?老天在上,他们都一定会挑明是自己干的。
我把威尔名单上的其他人也都想了一遍,情况并没有改变。我很相信有人可以从反堕胎运动里赚个几毛钱,同样的,支持堕胎的人也可以捞几毛钱,可是我看不出把大衣系带缠在罗斯韦尔·贝里脖子上,能带来什么大笔的财务收入。朱利安·拉希德死了可以让某些人更有钱,但我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又有多少钱,可是这个案子已经破了,人不是威尔杀的,虽然如果西皮奥没抢先的话,威尔也会自己动手的。
那阿德里安·惠特菲尔德呢?不是,于是我回到起点。金钱是许多罪恶的根源,但绝非所有的罪恶皆源于金钱。不管威尔是谁,他都不会从这些行动中致富。甚至连费用都不够——虽然费用不多,但包括了来回奥马哈的机票,还有花在绳子、电线和氰化钾上头的钱。(我想大衣系带花不了他几个钱。)
万一他被捕,犯罪实录作家就会出书谈这个案子,他们能收多少版税,要看内容有多轰动,以及被捕的威尔还能吸引大家多少注意力。而在此之前,许多印刷和电子媒体的记者已经靠此赚得薪水,可是没有威尔,他们报导其他罪案,也是领同样的薪水回家。马蒂·麦格劳是其中最出风头的人,他很得意自己一篇报导中的角色比波斯尼亚还轰动,但他的薪水袋不会因为威尔杀人而丰厚起来,而且或许麦格劳也不在乎。他一再跳槽,已经让他的薪水越跳越高,而他需要多少钱呢?混合威士忌花不了那么多钱,即使端酒给你的女侍者不穿上衣也一样。
太多的钱。这个突如其来的念头似乎完全不相干,因为威尔虽然多少有点误入歧途,但看起来是个纯粹的理想主义者。真是让人丧气——我已经设法想起自己梦到的人,也找出了梦中的讯息,可是却毫无意义。
好吧,为什么应该有意义呢?埃莱娜的朋友曾参加一个降灵会,她的一个舅舅曾显灵建议她买某个未上市电脑公司的股票。她冒险投入几千元,然后那支股票的价格大跌。
埃莱娜当时并不吃惊。“我不是说跟她讲话的不是她的曼尼舅舅,”她说,“可是她舅舅在世的时候,也没人称他是华尔街巫师。他生前是毛皮商,所以为什么死后应该忽然变成一个财务天才呢?谁说死亡会提高智商来着?”
做梦也是一样。潜意识发出了一个神秘的讯息,并不代表那是有意义的。
太多的钱。也许格伦·霍尔茨曼曾跟我说过这句话,也许他觉得我该捐点钱出去。好吧,这只是句智慧之语,如此而已。我付了咖啡钱,和平时一样留下两块给侍者当小费。马修·斯卡德一向很大方的。
晚餐后我和埃莱娜看了一会儿电视。刚好有连续两个警察电视剧,我不断发现到他们调查过程的错误。埃莱娜不得不提醒我,那只是电视剧而已。
十一点新闻过后,我站起来伸伸懒腰。“我要出门一下。”我说。
“替我向米克致上我的爱。”
“你怎么知道我不是要去参加午夜的戒酒聚会?”
“你怎么知道你不会在聚会上碰到他?”
“犹太女郎一向都是用问句回答问句的吗?”
“这样有什么不对吗?”
我往南走,然后转向西走到葛洛根,这家酒吧位于地狱厨房①,顾客一向都是附近的人。偶尔会有推销员走进来,说要找葛洛根,这有点像去布拉尼·斯通的酒吧要找斯通先生一样。“没有这个人。”我曾听过白天班的酒保如此告诉访客,“也可以说,他从来没到这儿来过。”
①Hell‘s Kitchen,指纽约曼哈顿的一个社区,包括第三十四和第五十七大街之间的地区,大致从第八大街到哈得孙河。
葛洛根是米克·巴卢的基地,不过房地契或执照上都找不到他的名字。他的犯罪前科会害他没法拿到卖酒的执照,不过米克“无所有权”的原则已经延伸到他生活里的每个领域。他车子的行车执照和沙利文郡农场的地产,上面登记的都是别人的名字。我曾听他说,一个人如果什么都不拥有,别人就无法夺走什么。
我是几年前认识他的,那次我走进葛洛根,问他几个问题,感觉上像在虎口拔牙。这是我们奇特友谊的开始,并随着时间而越来越深厚。我们两人各不相同的成长背景,引导出各自截然不同的人生,而我早已放弃为我们乐于相伴的这种友谊而寻找解释了。他是个杀手,是个职业罪犯,也是我的朋友,随便你怎么解释都行。我自己也搞不清。
有时候我们会坐上一整夜,坐到酒吧打佯,门都锁上了,只剩一盏孤灯,互相分享故事和寂静,直至天明。有时天亮后,我们会去西十四街的圣伯纳德教堂去参加屠夫弥撒,他会穿上他过世父亲沾了血渍的白围裙,而一起望弥撒的其他人之中,也颇不乏同样装束要去附近肉品市场工作的肉贩们。偶尔我会随着他进行整个仪式,他跪下我就跪下,他站起来我就站起来。
男性的坚定友谊,我猜一般是这样称呼的。埃莱娜则称之为男人那一套。
今夜我来得早,而且离打烊还有很久我就回家了。我不太记得跟米克聊了些什么,不过似乎是想到什么聊什么,天马行空。我知道我们聊到了梦,他还记得有个梦救了他一命,警告他一个原来没注意到的危险。
我一定也告诉了他我如何发现自己站在阿姆斯特朗酒吧门口,因为他告诉我一些滚岩酒吧老板的事情,有关谁杀了他、又为什么杀了他等等。我们又谈起多年来其他区所发生的凶杀案,大部分是老案子,凶手自己都已经跟他们的被害人一样,上天堂或下地狱去了。米克还想起有一群人为了莫名其妙的原因而送命,只因为其中一个人醉了,误会了别人的一句话。
“我很好奇,”他说,“不知道你那个人是不是从小就爱杀人。”
“我那个人?”
“就是那个杀了人还写信去报社的家伙。那个‘人民的意志’,你想他本名会不会就叫威尔?”
“不知道。”
“这样一定更有乐趣,”他说,“不过看起来不太可能。他很自大,不是吗?杀了人还到处炫耀,像个他妈的恐怖分子。”
“的确是这样,”我说,“像恐怖主义。”
“一开始都是有原因的,”他说,“原因可能高贵也可能不,可是逐渐地,当初的动机就越来越淡、越来越模糊。慢慢的,他们爱上了这种恐怖行动,之后再去杀人,又何必需要原因呢?”他的眼光望向远方,“当一个人喜欢上杀人,”他说,“那就会很恐怖。”
“你喜欢杀人。”
“我从中发现了乐趣,”他承认,“就像喝酒,你知道。会让你血脉贲张,心跳加速。你还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