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城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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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倦客-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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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无命却转了话题,道:“你知道我在这里等了多久?”
阿飞苦笑,摸了摸鼻子不自在地道:“很久。”
荆无命道:“二十五天。”
阿飞只有苦笑。
他原本并不打算赴约,但这二十多天他忍不住想爬山,就算是走另一条路,也不由自主地看着这边,连续二十五天这人风雨无阻,连阿飞都不能不服气了。
他不问荆无命为什么不主动上山找他,而是在山下等,他只知道这么多天荆无命看起来似乎等的很惬意,难受的反而是他自己。
阿飞喃喃道:“我这才明白,等人不好受,被人等更不好受。”
荆无命将手中的信递给了阿飞,他没有明说要阿飞看,但阿飞也不能不看。
只是看着信时,阿飞的脸色也沉下来,似乎阴云一瞬间笼罩了阳光。
荆无命闭上眼睛,似乎在思量着什么重要的事情,但说出来的却是另一番话:“我听说,喝酒也要选择合适的酒伴,否则就毫无趣味可言。”
阿飞看完了信,此刻又在仔细阅读第二遍,但仍回答道:“我已经鲜少喝酒了。”
荆无命道:“可上次你在喝酒。”
阿飞的目光停住了,嘴也闭上了,只是停滞地看着某一段话,但也许他什么都没看下去。
荆无命道:“你现在只跟李寻欢一起喝酒?”
静默半响,阿飞手中仍拿着信,只是很艰难地点了点头。
“很好。”荆无命起身,便走。
他萧然的背影在寒风中显得格外孤独。
他在这里默默地等了二十五天,不过是等一个结果,既然不是个好的结果,他依然走的干脆,也没有回头。
阿飞看着他,并没有唤住他,只是愣着,一直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中,他才收起了那封信,感到心中有些自己也说不清的沉闷。
而路小佳和傅红雪此时已经告辞了风满袖,离开了驻风山庄。
他们一定会路过凤凰集。
作者有话要说:昨晚翻了一下记事本,我惊悚地发现这文的设定比我想象的还要大,简直就是三部曲的杂糅!里面的各种人物我还专门画了关系图,结果连我自己都头疼了——天神,果然是因为加了上一代的缘故吗……OTZ。。.

  蔷薇(二)
凤凰集。
这边陲荒原中惟一比较繁荣的市镇。
世界上有无数个这么样的小镇,每一个都是这样子,简陋的店铺,廉价的货物,善良的人家,朴实的人。
整天在巷子里胡闹啼哭打架玩耍的小孩子,在街上或闲逛或匆匆赶路的路人,坐在树下拿着烟袋聊天的老人,各种各样的店铺里传来的喧哗声,进进出出一路笑闹大姑娘和小媳妇……
一股浓郁的生活气息充斥在这里,路小佳和傅红雪却能很快适应,习以为常。
他们常常经过的地方并非仙境美景,并非高堂之地,接触的人也并非是富贵之人,权势之人。
而是这些普通的人,世界本就是由普通人构成的,他们也只是普通人中的一份子而已。
不管是在茶馆里坐听胡琴咿呀,还是在恢宏天地之间抽刀拔剑,他们都能迅速融入其中。
他们蔑视的,只是少数人,有些人自然不值得尊敬,而努力活下去的人,无论任何人也不该轻视。
轻视平凡,就是轻视人类本身。
有风吹过,街旁一块很体面的木板招牌被风吹得“吱吱”的响,上面写着的八个字是:“陈家老店,陈年老酒!”
这里是个很热闹的地方,南来北往的旅客,经过凤凰集时,总会被外面的招牌吸引,进来喝几杯老酒,老酒下了肚,话就多了,酒店当然就会变得热闹起来。热闹的地方,总是有人喜欢去的。
所以这并不算太狭窄的酒店里,通常都是高朋满座,那位本来就很和气的陈掌柜,当然也通常都是笑容满面的。
可当他看见走进门内的两个人时,笑容禁不住愣了一下。
这两个人看似平凡,又有些不平凡,但不管是黑衣人手中的刀,还是灰衣人腰间别的那把剑,无不显示他们是江湖中人。
江湖中人,在那些热血方刚的青年眼中,也许是崇敬也许是憧憬,但对于陈掌柜这样的本本分分的生意人来说,江湖中人通常和“麻烦”二字画上等号。
对于傅红雪和路小佳来说,一进门,这堂前的笑闹喧哗,猜拳赌酒声,堂后的刀杓铲动,油锅爆响声全部涌入耳中,他们在此着实格格不入。
他们虽能习惯这里,但又仿佛有一道看不见的高墙,将他们隔绝在凡人的热闹与欢乐外。
傅红雪慢慢地走到角落里,背对着墙,面对着门,慢慢地坐下来。
路小佳坐在他的左侧,也背靠着墙,只是面对着大堂。
依然没有要酒,而是两盘菜,两碗米饭。
大堂上有个枯瘦的老人,靠在椅子上,看起来全无精神,他的眼睛半闭,手中胡琴吱呀,奏着谁也听不懂,也没有人会去听的曲子。
离他不远的位置上,坐着一个少年,相貌英俊,也很有气质,一看就像是多金的富家子弟。
他们喜欢娱乐,喜欢欢笑,喜欢想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也喜欢装装大方派派场面,但他们的心地未必全是坏的,良好的家教让他们的行为大多都不令人厌恶。
那少年向那位老人招了招手,老人没动,依然沉浸在自己营造出的世界里,少年反而沉不住气了,大声道:“你在这里拉琴,难道不是为了赚钱么?”
老人慢悠悠地瞄了他一眼,苍老而沙哑的声音,也标志着这个生命的衰弱:“自然。”
少年道:“那么你为我弹支曲子,我给你钱。”
老人冷淡地道:“无需。”
少年感到奇怪,笑道:“你难道不想要钱?”
老人道:“我的曲子,只专弹给知音听,你不是,我不专弹给你听。”
少年笑道:“你的意思是说,只要听懂你的曲子的人,自然会给你钱?”
老人冷漠地道:“知音,又怎会用钱来侮辱默契?”
少年抚掌大笑道:“难怪你在此弹奏几日都毫无收获,原来是听不懂的人不愿给你钱,听懂的人又不会给钱,你却又是为了赚钱而来,这么下去,你岂不是永远都赚不到钱了?”
老人抬眼看了看他,嘴角划过一丝古怪的笑意,道:“我赚钱,本来就不需要做什么,只要我开开口,自然会有人自愿把钱送给我。”
少年又大笑起来,笑得前俯后仰。
这位老人的衣着虽然干净,但依旧是破旧的,很多处已经掉色,他瘦小的身体和那双干老,充满裂痕的手也实在不像是会有什么地位的人,他的这番话,根本没有人会相信。
老人冷淡地道:“你不信?但只要我要求了,你也一定会将你的钱,甚至是你的剑送给我。”
“我的剑……?”少年愣了一下,便笑了,解开了自己腰间的剑,放在桌子上。
这柄剑是红色的,剑柄鲜红,剑鞘也是鲜红的。
比蔷薇更红,比血还红。
少年看着自己的剑,嘴角边含着笑,却不是方才那幅略带轻浮和戏弄的笑容,而是一种充满了自豪与骄傲的笑容。
他用充满珍惜之情的目光看着那柄剑,但当他抬头看向老人时,又带着戏弄和轻浮:“你看,这是柄好剑。”
老人点了点头,强横地道:“你马上就要把它送给我了,自然是好剑。”
少年实在乐不可支,他根本不相信老人的这些自大狂妄的疯话,他只是喜欢以此来娱乐自己:“都说宝剑赠予英雄美人,你既不是英雄,又不是美人,我为什么要把剑赠给你?”
老人轻蔑地笑了笑,站起了身,他原本显得瘦小的身体,突然在一瞬间像是伸展了一般,变得不矮,但也不能算很高。
原来他竟是会民间的一种“缩骨功”,这种功夫不能完全算是武功,但要练成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他慢悠悠地道:“你怎知我不能算是英雄,你又怎知我不会忽然变成美人?”
少年仍是不信,笑道:“你若真是变成其中一种,我就把剑送给你。”
老人看着他,眼珠一扫浑浊之气,变得明亮而清澈。
他哈哈笑起来:“好,都说蔷薇公子燕南飞够大方,今日一见,当真不是虚名。”
“他”的声音突然变得娇美动听,燕南飞一怔,当真知道不对劲,但已经来不及了。
就像是变一出惊人戏法一般,她搓了搓手,手上那层伪装的干枯的皮便洋洋洒洒地落在地上,露出她一双纤纤玉手的真面目,接着她从怀中掏出一条丝帕,抹了抹脸,脸上的伪装便也褪去了。
她身上的这件干净却陈旧的衣服,也瞬间因为她的相貌而也变得出彩起来。
酒馆里的人静了,方才吵吵闹闹,聊天喝酒的人们,都不由自主地停下了动作,停下了声音,全都怔怔地看着她,好像一瞬间都化成了石雕。
她不需要华丽的衣裳,也不需要脂粉的装扮,珍宝的衬托。
她的美丽浑然天成,任何笔墨来形容,都是多余,都是累赘,都显得苍白无力,索然无味。
她的气质同样很盛,不亚于任何一位皇宫贵族,甚至那些贵族和她走在一起,都只能当个陪衬,当片绿叶。
至于普通的世家公子,在她身旁,怕是只有被人无视,连衬托都不配的份了。
叶开曾经惊叹于上官小仙的美貌,但若让他来看看这位姑娘,再去回忆上官小仙,他定然连上官小仙长得是什么样子都忆不起来。
燕南飞也愣了,喃喃地道:“如此美人,宝剑怎配赠予?”
女子微微敛眸,荡起一丝微笑:“如此,你可能将宝剑赠予我?”
一刹那的惊艳后,燕南飞竟能及时收敛神智,甚至在笑,笑得很温柔:“我突然觉得,这柄剑不配赠予如此美人。所以,我还是把它收了吧。”
剑,本是剑客最重要的东西,莫说今日是仙女下凡前来讨剑,就算是玉帝下来以五雷轰顶相要挟,也决计不会交出去。
这是一名剑客最起码的硬气。
但他偏偏不如此去驳一位美人的面子,而将错误归于自己身上,找了个台阶下。
女子一副玲珑心窍,并没有不留情面,借机下了,微微笑道:“何物相配?”
燕南飞歪着头,想了想,笑道:“在下愚钝,想不出来。”
“那么,你帮我,杀了他罢。”
女子轻轻指了指酒馆里的某个角落。
所指之人,赫然是路小佳。
在众人的呆愣中,旁若无人地拋着花生的路小佳,和径自一口饭,一口菜,不闻任何事情的傅红雪,更加显得格格不入。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竟然超喜欢玩养成游戏,OTZ……昨晚打心跳回忆打到下半夜四点。。我的三观果然是出问题了!
大家中秋节快乐啊~~~~!

  蔷薇(三)
“那么,你帮我,杀了路小佳罢。”
这句话说的温婉,就好像是少女多情地邀请一位客人,又如此理所当然,就好像既然她已经在这里,那么路小佳定是要死的。
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可整个酒馆中的人,不管有意或是无意,都被她的气势镇住,似乎真的看见了路小佳已经成了死人。
一声嗤笑传来,原本紧张的气氛又骤然一变。
路小佳可以不管这女子有多么漂亮多么盛气,也可以不管燕南飞是谁来自哪里,但既然有人指名要杀他,他也无法耐不住不理。
路小佳大模大样地翘起脚,懒洋洋地看着女子,道:“我跟你有仇?”
女子凝视着路小佳,仿佛看穿了人心的锐利,路小佳却带着散漫的目光眇着她,如果她的目光是把锐利的剑,那么路小佳就像一面更坚固盾,任何攻击都无效。
此时,燕南飞强行挪开放在女子身上的目光,他已经感到这女子的气势实在过强,再如此下去,他怕是真的要为了她拔出蔷薇剑,杀一个他不认识的人。
当他的目光移到另外一个人身上时,终于从那浑浑噩噩的震摄中瞬间清醒,前所未有的清醒。
这是一个虽然安静,但只要发现了他,便不能将目光从他身上移开的人。
他什么都不用说,什么都不用做,但没有任何人能够在看到他后依然无视他,连整个江湖都不能视他为无物。
在看那位相貌魄人气势颇强的女子时,燕南飞还能勉强移开目光。
现在,他的目光彻底黏在这个人身上,一动不动,似乎身体僵了,连眼珠都死了。
这时,女子面色不改,轻笑一声,仿佛微风荡了一池春水,道:“染心本与公子素不相识,何来仇恨可言?”
路小佳轻笑,眼中又是那番似笑非笑地戏弄:“原来你叫染心……但是你却要杀我?”
染心一笑嫣然:“不知公子可听过‘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句话?”
路小佳懒洋洋地看着她:“那又如何?”
染心半敛起琥珀色的眸,专注地看着路小佳身上的剑,那把没有剑鞘的薄剑。
路小佳恍然大悟,不由得冷笑:“原来你是想要我的剑。”
染心微笑。
笑,有很多种,但她此刻的笑,无疑是一种默认。
路小佳自腰间取下那柄没有剑鞘的薄剑,细细打量着,这柄剑伴着他度过了大半年岁,是他唯一的朋友,知己,但此刻他好像是第一次看见它一般。
路小佳啧啧称道:“真没想到我这剑居然比我还让一位美女看重,剑兄啊,看来我这么多年倒是小看你了。”
染心几乎不能察觉得皱起柳眉,仍温婉含笑地道:“你可知小李飞刀价值几何?”
提起小李飞刀,连路小佳都不能不正色道:“自然无价。”
染心叹了一口气,似乎有些失望,但笑意却油然而生:“李探花手中的飞刀也不过是大冶的铁匠,花了三个时辰打好的,合价几乎不值三两银子。至于飞剑客手中的剑,就更加简单,不过是一块铁片和两张软木的玩具。何来无价可言?”
路小佳放下脚,缓缓坐直,嘴角边却弯起一抹似有若无的笑:“所以这把剑只有在我手中才有价值,离了我它便一文不值。”
染心淡然道:“但若只要杀了你,再拿走它,它会比在你手中更有价值。”
路小佳的名气和他的剑,就像是麝的香,羚羊的角。
只要杀了他,拿走他的剑,就等于拿走了他的名气和荣耀。
路小佳的眼中露出淡淡的讥讽的笑意。
难道是他自己想要这份虚名?可名气就是人生最大的包袱,一旦沾上了,甩都甩不掉。
他按碎一颗花生,将花生米抛在空中,用嘴接住,细细地嚼着。
然后他叹了口气道:“我还有一件事不明白。”
染心已经坐在他身边,轻轻端起桌上的茶壶,姿态优美地倒出一杯清茶。
她没有丝毫不耐烦,表情就像一个认真地为弟弟解决疑惑的小姐姐:“哪里?”
路小佳漫不经心地道:“你让另一个人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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