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蓝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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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蓝颜- 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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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放在这里,再过一阵子就见分晓了。也许你还有其他惊喜吧。”我说着,然后仰头看到希尔顿酒店真正的出现在我们面前。

第七十章 虎视眈眈

我和程璐抵达希尔顿酒店二楼的会场,正好是约定的8点。

到大厅门口,我和程璐分别拿出金色和红色的请帖,从西装笔挺的侍从的手里分别换来一朵金花和一朵银花,别到胸前。

我低头看看这棵金光闪闪的胸针饰品,发现它居然是用24K黄金做成,不仅工艺精巧,而且样式新颖,同时上面还刻有程思薇的英文签名,颇具纪念和收藏价值,必定是手工定制而成。这不由让我佩服程思薇此次酒会的大手笔。

而程璐那颗银色的胸针,则是用铂金做成,花样稍稍简单一些,大小也只是我的二分之一,不及我的胸针显眼,却也是相当的昂贵。

刚刚参加酒会就收到这样的礼物,程璐显然十分欣喜。只是这两枚胸针的颜色和大小的差异,如同请帖的差异,让人感觉似乎我比她的级别更高,让她略略有些嫉妒。

我和她一起走进去,看到厅里已经有不少人。我们两个走进去,并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

程璐转头看看我,“我去换衣服,你等着。”

说完,她拿着她的晚礼服去洗手间。而我则逗留在离洗手间不远的位置,一边等她出来,一边察看今天有哪些人参加程思薇的酒会。

不多会儿,换上晚礼服的程璐,悄悄走出来。

不过,她再怎么低调,她这件丝光面料的晚礼服,在灯光里反射着光芒,特别引人注目。

几乎就在十几秒里,大多数男人的目光,都像是多米诺骨牌效应一样,一层一层的朝程璐的方向看过来。

晚礼服低领口的设计,把她凸显的像是舞台上的人物一样的高贵优雅,礼服四周有重点地采用镶嵌、刺绣和细褶,花边华丽、带蝴蝶结和玫瑰花,又古典、又正统。

不得不说,她选了一件好礼服。不仅如此,她还把那颗亮银色的胸针放在这件黑色的晚礼服的左侧胸前,画龙点睛,恰到好处。

礼服把她的身材勾勒的十分诱人,很多男人端着酒杯,把目光停留在她的臀部和她的胸部。

而她这样完美的穿法和完美的体型,无疑狠狠的挫败了我以前对她身材的怀疑和嘲讽。

她拿着手里既不协调的布包走到我面前,弯腰在我耳边轻语,“帮我把换下来的衣服放到车子里。”

我不说什么,爽快的接过她手里的包,走出去放到我的车子里。

等我再回来的时候,看到程璐保持着微笑,步履优雅的一边环绕着会场移动,一边向周围的人们微微点头招手。

这家伙,还真当自己是交际花了。我心中略微不服气地说道。

她看到我回来,立刻加紧脚步走过来,像是找到了可以粘附的救星,神情也轻松起来。

“应该有不少认识的吧?怎么不和他们聊天?”我问她。

“都是一群色鬼,不想接近他们。我走来走去,就是怕他们过来搭讪。”程璐轻轻松口气,略略的环顾四周,朝我说道。

“那你还穿成这样。”我略微不满地说道。

“拜托,这是鸡尾酒会,难道你让我穿成职业装?人家还以为我是酒店经理。”程璐白我一眼。

“当经理当惯了吧你。就你这气质,当酒店的服务员还差不多。”我违心地说道。

就在这个时候,门外突然走进两排穿着白色印花旗袍的漂亮姑娘,每人手里都端着一个盘子和一瓶香槟。

她们突然涌入,顿时将会场里气氛带动起来。走到大厅中央,两列整齐的队伍渐渐散乱开来,她们一个个都面带甜美的笑容,忙着招待厅中等待的客人。

我看着这些如白蝴蝶一样穿梭的漂亮女子,瞄瞄程璐,“我收回刚才的话,你连酒店的服务员都不如。”

程璐懒得和我争辩,甩我一个白眼,拿起手边一杯香味四溢的葡萄酒品尝起来。而实际上,就算有一群漂亮女子涌进会场,还是有不少男人的目光锁定在程璐的身边。程璐的气质和韵味,实在不是这些送酒的小姑娘能比的。

而随着这些穿着白色旗袍的外聘服务生在会场里四处活动起来,很多人都以为酒会正式开场,酒会的“正主”程思薇即将出场。

岂料,酒过三巡,程思薇还是迟迟没有出现。

我和程璐当然也不会闲着,我时不时和一些相熟的人打招呼,然后闲聊一些最近的生活,或明或暗的打探一些最近出版业的信息。程璐有她的圈子以及与她相熟的人群,她遇到几个女出版人,走过去热情的聊起来。

只是,我和她虽然不断移动着在会场里的位置,却始终离得不远。

今天来的,并不都是平海市的出版公司,不少在国内出名的出版公司或者代理公司,都派了代表过来。北京的,上海的,广东的,四川的……这些人也各成几派,一边伸长脑袋焦急地等待程思薇的出现,一边端着酒杯热烈的谈论。

然而,再怎么样,大家都“各怀鬼胎”,希望把沃尔特斯克鲁维尔的大型项目收入自己囊中。

“呼,好累。”程璐走过一圈,回到我身边,说道。

“知道么?所有的酒会里的人,都从左往右沿着墙壁走,这是因为远古时代的人到别人家的洞穴里做客,觉得不安全的时候都会拿着棒子,尽量靠着墙壁,免得站在中间被攻击。”我看着她,说道。

程璐的视线在我脸上刮了一下,切了一声,“真无聊的理论。”

她朝正前方靠墙的一群人努努嘴,“看到那边穿黑衣服的那个老头么?大华集团的董事长,也就是我们这次新合并成立的华东出版集团的轮值总经理。”

“赵明江那个混蛋的老爹?”我低声问她。

“你想干嘛?”程璐盯着我,生怕我做什么奇怪的举动。

“我就随口问问而已,你紧张什么。”

程璐放松下来,继续说道,“他旁边那个穿灰白色西装的,是浩石出版中心的主任,九几年大火的几本书都是他操作的,现在不如以前,但是出版界里的声望还在,他的出版中心,现在还是一块硬牌子。”

“还有斜对面那个戴眼镜的,是国家版权局的秘书长,姓杨的。看起来,这次来的人,身份级别都不低。”程璐接着说道。她大概是想向我炫耀她在这里的人脉极广,又或者是纯粹的打发时间,把会场里大多数厉害的角色都向我依次介绍一番。

“那个瘦瘦的,有点眼熟,但是我想不起来是谁。”说到最后,她望着一个穿休闲装和新华总店副总经理聊天的人,微微锁起眉头。

“是北京出版社出版集团市场部总经理,叫胡华。他们是政府背景单位,很厉害。这次沃尔特斯克鲁维尔版权项目的归属,他们集团的可能性最大。”我说道。

“你竟然认识?”程璐惊讶地看着我。

也许是我和程璐盯着他们看,使得正在谈话的胡经理注意到我们。他忽然停止和新华总店副总经理的谈话,慢慢走过来。

“安墨出版公司的美女经理,程璐!”他走到我们面前,叫出程璐的名字,笑了笑。

程璐得意的转头看看我,紧接着,恭敬的回应道,“胡经理,您好!”

“去年我们在北京见过一次,是08年的出版年会还是08年的北京书展。真想不到在这里还会见面。”他说道。

程璐笑了笑,她给人留下的印象深刻,对她来说,不算什么坏事。

接着,他看着我,迟疑地问程璐,“这位是……”

程璐急忙介绍,“哦,我的助手,叫梁珉。”

“这位是胡经理,北京出版社出版集团的市场部总经理。”紧接着,她又立刻向我介绍胡华,装作好像把这个胡经理记得很熟的样子。实际上,这个胡经理的身份,还不都是我提醒她的。

“梁珉?”这个胡经理,皱着眉头把我的名字念了一遍,忽然又舒展眉头,“你就是梁珉?安墨公司的梁珉?你是市场部的还是版权部的?”

“原来在市场部,最近刚换到版权部。”我回答道。

“就是你啊!哈哈哈!久仰久仰!”他不顾旁边一头雾水的程璐,向我靠近一步,“可否借一步说话?”

第七十一章 姗姗来迟

他把我拉到一旁,向我确认的问道,“去年下半年的那本《同居时代》,就是你操作的吧?”

“是啊,不知胡总有何指教?”我问道。

程璐站在几步远的地方,好奇地看着我们,又不能凑过来。

“那就是你了。”他微微低头看看我衣服前的那枚金色胸针,“时间有限,我就单刀直入,开门见山了。”

“请讲。”我也爽快地说道。

“刚才程经理介绍了,我就不说我这边的情况了。”他看着我,说道。

我笑笑,点头示意他直接进入正题。北京出版社出版集团是中国几大出版集团之一,拥有7个专业出版社,4个国家级期刊社,还有一些全资企业和参股企业,位于文化中心北京,坐拥天时地利人和,不说最强,但至少也是中国最强的出版集团之一。如果我连这些都不知道,那这一两年也白混了。

“平海市虽然这几年大力发展文化产业,雄心勃勃想要开拓一个南方的文化传媒中心,但毕竟还是比不上北京,你为什么不来北京发展呢?”他突然问我。

“平海市这边人脉地气都熟了,这两年又发展得不错,去北京又要从头混起,我比较懒吧,呵呵。”我说道。

他再侧身逼近我半步,“那……如果有一个很好的机会,到北京直接有一个很高的起点呢?”

我笑着看看他,“胡总,你说你开门见山,但好像还是带着我绕圈子啊?”

他瞧着我,笑了笑,“是这样,我们集团里的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的一号编辑室主任最近刚刚退休,然后呢,我们集团市场部的副总经理,向我强力推荐了你。”

“我?”我吃惊地看着他。

“嗯,”胡经理的脸色一点都不像是开玩笑,“从今年开始,我们集团大力改革,求新求变,走年轻化管理道路。我看过你的简历,觉得你很不错。”

“不用面试笔试?”我疑惑地看着他。

“又不是新人,这圈子里还不都是互相推荐?你的成绩有目共睹,我想平海市的其他公司,也一定挖过你吧。”

我略微低头沉思着,暂时没有贸然回答。十月文艺出版社是北京出版社出版集团之下的七大出版社之一,而出版社的编辑室主任的职位,非同小可。

“待遇方面你不用多做考虑,只要你做满三年,配房配车,这都不是问题。说实话,以你的能力,留在现在的公司里,实在是屈才。你去年的年底做的那套《同居时代》我关注过,各方面都很完美,就是推广力度不够,如果换作我们集团来做,利用我们的渠道和关系,总销量至少再乘以10。”他接着说道。

他说的这些,我心中赞同。出版业看似纯洁,实则势利。不管是地区的媒体还是全国的媒体,都看对方的来头给脸色。去年那本大卖的《同居时代》,在上市的初期,大多数报纸都不愿给版面来推荐。最后,砸了不少的钱,我又用私人交情托了不少报社里的朋友,才勉勉强强的上了一些报纸的文化版块。

想起这些,我自己都觉得恼火又心酸。而这本书如果是放在北京出版社出版集团这样的环境里操作,就算不动用集团的名义,只用十月文艺出版社的牌子,简简单单打个招呼给点份子钱就能进入各大报纸的推荐频道。

说实话,这样的职位摆在面前,我也动心。

程璐睁着那双大眼睛,朝这里张望。她不知道我和胡经理在交谈什么,只觉得好奇。

“你说的那个副总经理,我认识么?”我问他。

“你不认识。你还记得去年同期的那本《上帝已死》吗?就是他负责的,也是畅销书,但总是被你的《同居时代》在人气和销量上都压着,他不服气,就想知道这书是什么后台,然后就查到了你。”

“哦,我有点印象,去年在北京王府井书城签售,差点还安排在一天,互相叫板。”我恍然大悟地说道。

“呵呵,那次是我们动用了公关力量,把你们在书城里的签售挤到周一,没有同样安排在周末。”

“但是后来签售的成绩,我们并不输给你们。”我说道。

“不错。所以你很厉害,不仅眼光厉害,手段也厉害。居然把签售地点从书城里迁移到露天的地铁口,搭建全透明的临时住房来表现同居时代的主题,这都是让我们想不到的。”他欣赏地看着我,说道。

我笑笑,不说什么。如果不是因为原本谈好的签售档期突然没了,被逼走投无路,我也不会想到在地铁口附近紧急加盖透明房屋来当做签售点,而后来的反响,也确实出乎我的意料。

“这次我来平海市参加酒会,我们那个副总经理就和我说,一定要想办法见见你,如果能带回来,就带回来。”他接着说道。

我知道他所说的“带回来”,就是怂恿我加入他们集团。真想不到,不打不相识,去年的年底的出版市场上对抗最激烈的两本畅销书的幕后推动者,居然通过一场程思薇的酒会联系起来。

想到这里,我也想见见那个最终在年末大战上惜败于我的北京出版社出版集团的市场部副总经理。自古文人相轻,更有文人相惜。

正当我琢磨着该怎么回复他的时候,忽然赵明江急匆匆的闯进会场。

他环视半圈,终于找到我,大叫一声,朝着我猛扑过来。

但是也在瞬间,他脸色又猛地变化,硬生生停住奔跑的脚步。原来,站在离门口不远处的他的老头子,正怒视着他。

“混账东西,就知道胡闹!”这老头压低喉咙,朝他训斥道。

赵明江顿时像斗败的公鸡,慢慢地走过去。

“今天再让你胡闹一次,明天开始,给我好好学着!没出息的家伙!”这老头子瞪圆眼睛,牙口紧咬,恨不得把自己这个不争气的儿子吞下去。

就凭赵明江这样的材料,如果能把他培养成正常的人,就已经能算是奇迹了。我心想。

“北京我会去的,但是最近并没有这样的打算。”我回过头,对面前的胡经理说道。

如果我走掉,公司更没有什么人可以镇得住赵明江,只怕吴总苦心经营起来的公司,还要被他弄得更加乌烟瘴气。而只要我有足够的本事,北京这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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