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精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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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精传奇-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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ǜ埃渴直拷诺嘏拇蜃牛辈豢纱叵氪蚩⒐獾募胁恪#鎊_^书…_…网|一扇石板毫无征兆地碎裂了,一个巨大的水晶球出现在我眼前,不过我关注更多的则是水晶球的下方——一块镶有宝石及黄金的托板。

“地精,把那水晶球给我!”红龙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抱紧水晶球转过身,他正废墟边缘望着我,黄玉色的瞳孔中充满了某种渴望。“我以龙族的名誉发誓,只要你给我水晶,我马上离开,我绝不动你一根头发。”

“不,你骗我。”我缩在石台后面露出小半个脑袋用哭腔回应着,“你知道地精没有头发。”

“好吧,我以龙族的名誉发誓,只要你给我水晶我马上离开,我绝不碰你一下。”

“你确定你不会用火烧我吗?不用弄倒棵树然后用来砸我吗?你不会……”

“好吧,好吧。我以龙族的名誉发誓,只要你给我水晶我马上离开,当然我不会用火烧你、不用弄倒棵树然后用来砸你,我绝不杀你,也绝不会用其他的方法伤害你。”红龙开始不耐烦起来,他不时地抬起头张望着警戒着,越来越浓的黑烟从他的鼻孔中冒出。

我站了起来,做了出一个要把水晶球滚过去动作,这时我看见那条红龙张大了嘴瞪大了眼睛,一脸的惊恐,连连摆手,“不,不不不,把它拿过来,我已过保证过不会伤害你,就算我想伤害你也办不到,龙类无法进入这个废墟。你看!”说完他伸出爪子伸进了废墟,然后像是触碰了什么,一阵眩目的蓝光出现了,接着 “啪”的一声将那只爪子反弹了回去。“这里受到了神力的约束,神定下的规则是:只有曾骑在龙背上,被人类称为屠龙勇者的地精才进能进入。要满足这条件几乎不可能,天知道维达从哪找到了你,天知道你们是怎么做的,反正你,地精,你满足了这些条件。”

我想了想,如果把这个球给他,那维达主人不会放过我。如果不给他,我不可能离开这,这里到处都是石头与不能吃的草,我会饿死在这里。既然现在看到不到维达主人,那就尽快把东西给红龙,到时就说是红龙抢走的。嗯,面对一条龙,一个地精能干什么?

多么奇特的规定啊,回想起红龙愤恨的表情我不禁在想,那条龙是不是也会怨恨那与作者无异的神呢?神弄出这么稀奇古怪的规则,然后再想办法打破它,真是无聊的家伙。

红龙拿到水晶后马上扇动起翅膀,我则快步跑回石台,我还惦记着那块镶有宝石及黄金的托板。当我努力将托板塞进怀里时,却还意外地发现一个盒子。我小心翼翼地打开盒子,盒子里面没有金币也没有宝石,只有一团金色的粘糊糊的东西。

我伸出手搅了搅,然后放进嘴里尝了尝。呸,过期的食品果然不好吃。这时巨大的悲鸣将我的注意力从吃上移开了,两条龙在空中纠缠着。红龙在悲鸣后歪歪扭扭地飞走了,而绿龙则直接从天上掉了下来。

我把盒子一盖,从废墟跑向绿龙坠地的地方,当时我的心慌乱极了,我进行了有生以来最虔诚的祈祷。是的,我在心里为那条绿龙祈祷。我祈求一切的神灵保佑他平安无事,我从出生到现在从未如此担心过任何人。

维达主人可不能死,现在没有了红龙的危胁,他死了谁给我把船开回去。

当然一切如我所愿,就世间那些低俗的小说一样,主角总是不会死,他们好运到家了,但却总要经历磨难。该死的作者让绿龙断了只膀子,我回家的行程延后了。

那块让我流口水的托板平息了绿龙的愤怒,他看到上面的文字,欣喜若狂。至于那个盒子,我在跑向维达主人时顺路扔到了船上,我总得给自己私下留点东西。但不知怎么回事,当我们离开那座岛时,盒子空了。

当船只在大陆的海港靠岸后,维达主人才发现我拿着一个奇怪的盒子,他皱着眉头警告我,说随意带走那岛上东西会引发灾难。如果要将这与随后那场不明不白、虎头蛇尾的战争联系起来,我想,我只对此只能用人类的口气说一句话——“天杀的作者。”

第十五章 新的战争

在那次远航后一年,大陆太平无事。我十八岁,当了五年富足的国王。我整天坐在王位上享受着美食,观看着日出日落,我的同胞则与人类进行着更深层的交流。

噩梦降临前的日子总是最美好的,不过这次噩梦找上是人类而不是我们地精。

恶魔开始入侵阿克里亚王国,只用了一个月,阿克里亚王国就灭亡了。大灾变的谣言再一次被提起,在人类看来,这已经不是前兆而是大灾变的开始。国联体倾巢而出,把所有能派的都派出去了,奥德大陆有史以为最大规模的战争开始了。

一位人类将军的回忆录记载了他看到的一切:

冲锋前夕,一种怪异的气氛在军队中漫延着,轻松与紧张的心情互相纠缠在一起。当吹锋的号角响起时,鼓舞士气的喊杀声也没有平常那么响亮。即使那是恶魔,但也没有多少人能狠下心。

第一波的冲锋十分顺利,冲锋的士兵毫无损伤地冲到了恶魔的面前。在刀剑的挥舞下,红色、蓝色、绿色的血液在空中飞溅,战斗因为恶魔毫不抵抗而轻松很多,它们就像是羔羊一般任凭我们杀戮。

很快,第一波士兵的士气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们挥舞刀剑的动作变成无力懒散,这好像并不是一场战争,只是普通的军营训练。我转过头,看到了统帅的脸上露出十分尴尬的表情,他挥了挥手,第二波第三波一齐冲了出去,看起来他想要一口气击溃那些恶魔。

我们像锋利的刀子一下子切入了恶魔的阵形,天上的飞行虫与飞龙兽部队从高处扔下魔法爆蛋,在滚滚的黑烟中,似乎一切都轻而易举,没有人会想到我们已经掉进了恶魔的陷阱。

鲜血从黑烟中喷出,那是我们士兵的血,每个人都惊讶地张望着,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敌人在哪?”混乱在瞬间如瘟疫一般扩散,因为士兵发现同伴的刀剑正向他们砍来。将军们对突如其来的混乱束手无策,不知是谁下了命令,冲锋的士兵开始在混乱中撤退。为了防止更大规模的混乱,手持坚盾的步兵筑起了三道坚固的防线,撤退部队的锋头突然开始进攻,他们怎么看都像是临阵叛乱的士兵。悲剧开始了,搏杀变成人类对人类,空军在接到命令后咬着牙将魔法爆蛋投入了人群,为了保命,一场真正的叛乱开始了。

那场战争的结果是国联体遭受了惨败,在接下来几个月的作战中,人类对于恶魔的变形能力毫无办法。当庞大的军队开始后撤时,奥德大陆沦陷了整整三分之一。恶魔占领了城市,人类遭到了无情的追杀。恶魔并不需要奴隶或是仆人,他们只需要土地,沦陷区中的地精与兽人也开始逃难,我的地精王国成为了他们的首选之地,毕竟莫林是惟一一个在沦陷区中却没有沦陷的国家。

二一零年的春天已悄悄地降临,但放眼望去莫林依旧是一片荒芜。在这受到饥饿眷顾的国家里,一切可以食用的东西都消失得一干二净。荒芜令我讨厌,如果连地精都开始讨厌,那情况糟糕之极。

那些好像刚从坟地中穿过的风到处肆虐着,它们卷起了一阵阵的沙尘。原先的河流现在如同将死的蛇一般,沙尘使它变得更加混沌,总之一切就像梦中的景象。是的,是绝对的噩梦,我们现在无法洗澡了。

“史莱姆,可恨!绿龙……”我站在高处咬牙切齿地低声咆哮着,那条绿龙现在居然不见了,关键时刻他总是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将整个平原尽收眼底,看着一片荒芜,青筋从脑袋上暴起。

“粮食,金币,我,一定拿回来。”我试着让语调尽量仁慈,然而,却无法掩饰夹杂其中的愤怒。

风又刮了起来。污黑的披风在风中上下翻飞着,混杂着各种颜色的铠甲上,一些不知的黑色小虫正四下流窜。身下的坐骑同样全身披挂,两只竖起的大耳正努力驱赶着蚊虫,并不时发出“啊呜啊呜”的怒吼。

如果有人类在场,他一定会形容说地精墨绿色的瞳孔仿佛燃起了火焰,耀眼的光芒狂乱地跳动着。不过,那确实是火焰。

“混蛋,谁放烟火!时间不对……惩罚!”我相信我那恼怒的语调足以震撼每一个地精。我是一名地精,但我也还是国王,如果没有史莱姆,我的战甲不会如此狼狈肮脏,我也不会挨饿。

“士兵!”我高声喊着,拉动缰绳回过身去。

我的身后是两千五百名地精骑士,同样污黑的披风,同样的皮甲,同样咧着的绿色的厚嘴唇。我可以看到他们的欲望在空中肆虐着,毛驴蹄下的尘被不停地掘起,成片的驴叫令我们耳朵难以忍受,可是矮种马已经全部被吃光了。

我在的行军方阵前纵驴疾驰,大声地喊着:“金币,食物,洗澡水,前进!”坐骑的蹄下不时扬起阵阵尘土。接受训话的骑士们用手中的长枪互相敲击着,他们的心会因为那欲望而熊熊地燃烧。

“好,士兵。”看着这支充满欲望的军队,我的嘴角露出了微笑,“前进,向米亚!”

我的军队开始动了,我回望一眼身后的莫林,然后再度凝视着眼前,那模糊而充满绿色的地平线。

“食物,洗澡水!”我呼唤着这美好的事物,我想我的语调中一定饱含着眷恋,“我,最强的,来了。得到,一定。”脸上的表情在那一瞬间变得夸张,我那绿色的皮肤上因兴奋而出现在了微红,心脏因兴奋而跳得更快,呼吸也变成急促了起来,瞳孔中布满了血丝。

“我,最强的,来了!”

在地精骑士的催动下,毛驴长嘶一声,为了吃到悬在眼前的干瘪的红萝卜,飞奔了起来。

一股缠绕着欲望、贪婪和复仇气息的绿色波浪向前涌去……

“即使是食人魔的地穴,也好过史莱姆的阿卡多。”这是人类常说的一句话。阿卡多这个用许多塔状建筑围成的史莱姆之城,到处沾糊糊的,一种腐败的气味充斥其中。城中多藏着史莱姆抢来的大量的财富,恶劣的环境与身处占领区腹地,距离成为了阿卡多的天然屏障,当然在奥德大陆上惟一不惧怕这点的就只有我们地精了。

阿卡多的史莱姆首领自入住以来从来没想到,居然有生物胆敢入侵这里。但当半夜,阿卡多的警报响起时,它一定连抱怨的时间都没有。

我们地精已经破城了。

一整棵树制成的破城车以摧枯拉朽的力量一下子将薄木的城门撞个稀烂,我们的坐骑早已适应了恶劣的环境,面对阿卡多气味,它们毫不在意。骑在毛驴背上的地精骑士在冰冷的夜晚,奇Qīsuu。сom书叫嚷着掠过城门守卫的尸体。绿色的潮水正以无法阻挡的姿态,迅速向着全城的要害侵袭着。

最前面的先锋手中都持着长达三米的长枪,锯齿状的钢制枪头令其重量剧增。然而,在欲望面前不知疲倦为何物的地精骑士,却能不停地挥动那致命的武器,锋利的尖端依靠着巨大的惯性贯穿了一个又一个的血肉之躯。前胸和后背都被开出大洞的尸体就这样被挂在乌黑的骑枪上,一路拖出腥味浓重的轨迹,而死者那扭曲而充满痛苦的表情,更增添了入侵者的恐怖。

“第十四个……”我用得意的语气数着,墨绿色的瞳孔扫了一眼还在抽搐着的敌人,天知道这小猫一般大的圆呼呼的东西是如何打败人类的。一个清脆的声响,过后我的长枪折断了——史莱姆的体液将长枪腐蚀了。

在月亮的映照下,我看见更多史莱姆向我涌来,它们身上的红纹清晰可辨。粘糊糊的液体向我喷来,有许多准确地击中了我的眼睛。它们认为我失去视力的时候,跳跃着向我扑来。柔软的肉块在空中迸裂,我顺手拔出的大棒轻易将那些脆弱的东西击个粉碎。人类常说他们比地精优秀,但此刻我相信地精要比人类优秀得多——我们除了眼皮,还有两层眼膜,这些都是在恶劣的环境中进化而来的。

攻击无效开始让那些红纹史莱姆惊恐起来,在一瞬间它汇聚到一起,三个一身血色的人类形开始慢慢地从地上站起,它们手中长枪像有生命似的不断伸长,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它们完全地成形了。史莱姆形成的战士仔细观察着我,他们缓步前进并谨慎地保持好与同伴间的距离。

“冲锋!”史莱姆竟然用人类的语言喊了起来,三个史莱姆战士立刻将长枪平举着冲了过来,我认得这是标准的骑士突刺,攻击面窄小,但威力却强大无比。我是国王,但也是地精,地精有地精的反应。我举起大棒高叫着做出了一个准备向前冲锋的姿势,然后以流畅无比的动作显示着我的仁慈,绝不会有地精会去攻击比自己多的敌人。

三柄红色的长枪如同令地精厌恶的长蛇一般,死死地咬住我,史莱姆为什么不懂得显示仁慈呢?突然几道火飞向了史莱姆形成的战士,那是地精的烟火。

当烟火击中史莱姆战士的刹那,红色的战士崩溃了,被火烧到的红纹史莱姆急速地燃烧了起来,埋伏在两边塔上的绿纹史莱姆从空中落下,它们向着火的红纹史莱姆喷吐着沾液,但下一瞬间,大量涌出的地精步兵就将史莱姆击个粉碎。我转过身子,大棒带着呼啸砸向了那些独立的部分,一片红色飞向了两边的塔状建筑。

那一晚上史莱姆拼命抵抗着,当阿卡多的外城区全数失陷时残存的史莱姆都聚集到了内城,它们在内城构筑了新的防线试图拖延到天亮,但一切已经晚了。巷战中个体战斗力十分重要,在强大的欲望与执念的作用下,地精骑士与地精战士的战斗力远远超过了史莱姆战士。在那无情而疯狂的突进下,史莱姆人类的士兵没有任何反击的余地,只能任凭宰割,那些塔状建筑很快就被史莱姆血染上了各种颜色。

感受到饥饿的地精疯狂地冲进每一座塔状建筑,在众多的建筑中,有一座最为高大最为华丽。强大的力量裹带着足以令人类惊讶的执念,整扇碍事的红木门一下子化为了碎片,绿色的潮水没有半点滞留,呼啸着冲了进去。

一个有我们一半高的金色史莱姆不安地蹦跳着,那占身体三分之一的眼睛惊恐地注意着逼近的绿潮。在它准备跳开前,许多的手已将它抓住。

“金钱!拿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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