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者(冰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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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者(冰卷)-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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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面目严厉起来,态度如同审问囚犯:“还有房产证呢,仁里胡同三号院的房产证,你放哪儿了?”

第二十四章  暗刃(2)




  金葵自认没做亏心之事,但此时的气氛还是让她面孔通红,她的声音也不知为什么不自然了,“……什,什么呀?”

  “房产证!”

  警察大声地重复。

  警察在对金葵的住处实施搜查的第二天,传讯了本案另一位嫌疑人李师傅,同时再次来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再次找到了办理三号院权属变更手续的那个工作人员。他们把金葵的照片混在一堆女人的照片当中,摊在桌上叫她辨认。那位工作人员掏出老花镜戴上,扒拉着那堆照片看了半天,一会儿说这张很像,一会儿又说那张也有点像。有一刻她那骨节粗大的手指在金葵的相片上游移一下,最终没有确认,又移开去了。警察们的心被那手指调动着,忽而兴奋忽而失望,结果只能是对视一眼,无可奈何地收起了照片。

  那工作人员说:“嗯,有几个人有点像,可究竟是哪个我可记不清了,这里头你们主要怀疑谁?”

  她居然问起了警察,警察沉默不答,自然不能单把金葵的照片挑出来给她。

  两天之后,下午,案件的主要受害人周欣和次要受害人蔡东萍都被召集到公安分局的一间会客室里,由这个案件的承办民警向她们,也向随同她们一起到场的两位律师,通报了仁里胡同三号院失窃案的调查情况。

  这个案子已经查明的事实是:三号院失踪的那四百万元确实如周欣报案时所怀疑的那样,已经落在了金葵的手中,对此金葵本人已经承认。但公安对此案下一步工作给出的意见,却让周欣与蔡东萍这两个迥然相异的女人,都同样吃惊。

  公安的意见是:撤案!

  撤案?双方的律师也大感意外,都以为听错了耳朵。

  蔡东萍的律师首先质疑:“既然你们已经确定赃款就在金葵的手上,而且金葵自己也供认不讳,那为什么不对她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呢?总不能仅仅让她退了赃款就算完事了吧?你们公安机关还应当依法追究她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量刑规定,盗窃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最高可以判她无期徒刑!”

  蔡东萍比她的律师当然更为激烈,愤怒的矛头甚至已经指向了“枉法”的民警,“事实是根据,法律是准绳,既然你们已经人赃俱获,凭什么这么便宜就把她放了?我们报案不光是为了把钱追回来,也是为了能把这种胆大包天的罪犯抓住绳之以法!你们一找到钱就撤案,我们绝对不能同意!你们分局不秉公执法,我们可是有权向上反映的,这事我们可不是拿回钱就算完了!”

  公安对蔡东萍的回答不急不慌,四平八稳的腔调像是故意要激怒于她,“这个钱你们暂时还拿不回去。这四百万目前还在金葵手里。”

  蔡东萍和周欣,律师和律师,一时全都瞠目结舌。

  另一位民警补充说明:“我们确实在金葵手里找到了这四百万元的存折,但金葵的手里,同时还握有高纯的一份遗嘱,这份遗嘱规定金葵可以获得三号院的房产和四百万元现金的遗赠。根据金葵解释,这张存折是高纯委托他的师傅从家里取出来交给她的。我们也找到了高纯的那位师傅,据这位师傅说是高纯让他把存折拿出来交给金葵保存的,把存折改成金葵的名字也是高纯同意的。我们也去了医院,想找高纯本人求证一下,但高纯现在情况不是太好。据医生反映,他的神志时迷时清,我们把这事简单向他说了一下,他现在说话困难,不过感觉他是听懂了,他没有做出否认的表情。所以这件事以我们现在查到的情况看,认定金葵盗窃财物,证据上是不能支持的,金葵不仅持有高纯的遗嘱,又有证人证明存折改成她的名字是高纯本人的意愿,这笔钱本身就是高纯的,他要把钱给谁,是他的权利。至于是不是经过了他爱人的同意,或者还有什么其他情况,也都是家庭内部和私人之间的关系问题了,不构成犯罪问题。即便高纯没有让金葵把存折改名,但因为遗嘱上确实是把这笔钱分给金葵了,她提前落到自己名下,也很难按盗窃罪处理。总而言之,这件事继续按刑事案件进行侦办,已经缺乏依据。”

第二十四章  暗刃(3)




  警察的话让周欣与律师哑然无声,唯有蔡东萍还在关注她的利益,“那房产证呢,她私自把房产证过了户,我弟弟没死她说我弟弟死了,把我弟弟在老家的户口也给销了,这又该当何罪,你们不会说这也是我弟弟让她这么干的吧?”

  警察对蔡东萍显然有点反感,回答也就相对强硬:“我们在对金葵住所进行的搜查中,只搜到了存折,没有搜到房产证。根据在房屋权属登记处调查的情况看,目前也不能确认把三号院房产过户这件事就是金葵干的。当然这件事我们还会继续调查,如果确认是哪一个人干的,那他涉嫌的就是伪造公文印章罪了,也不是盗窃罪。伪造公文印章罪也是可以依法处理的。我们现在撤案的,只是三号院的失窃案,不是这个。”

  “那你们继续调查是不是得……”

  蔡东萍还想吵闹,她的律师用手势请她少安毋躁,随即接话问道:“可现在的问题是,高纯还在,还活着,而三号院和他的相当一部分现金财产,已经被金葵据为己有了。至少三号院是依靠伪造的文书办理的产权过户,所以过户也肯定不能算的,总不能让这件事既成事实吧?”

  警察说:“这我们理解。不过我们公安机关的任务是打击犯罪,查找犯罪。至于三号院,还有那四百万,这些财产如果你们认为应当从金葵手中要回来的话,那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民事诉讼主张你们的权利。你是律师,你应该懂吧。”

  律师也无可辩驳了。

  谁也没想到这事弄成了这么个结果。

  在当初报案时周欣曾经以为,这四百万被金葵暗渡陈仓或许是件好事,金葵以身试法也许倒把局面弄简单了,无非请公安查明罪行,依法惩办,高纯也会猛省,识破金葵的真相,公道于是自现于天下,一切都能复归平静。但警察调查的结果和撤案的决定,出乎她的预料,使这件事更加扑朔迷离,越来越复杂起来。周欣接下来要做的事,是立即给高纯换个医院。换医院的主张是谷子提出来的,根据他替周欣请来的那个保安报告,昨天下午确实有一个女人试图进入高纯的病房,从保安对那女人年龄体貌的描述上看,必是金葵无疑。周欣也想,是到了必须给高纯转院的时候了,不转院就不能彻底摆脱金葵的骚扰。好在目前光明医院对高纯采取的是提高他自身免疫力的维持性治疗方案,换院并不会给治疗带来衔接上的麻烦。

  周欣是在公安局撤案的第二天为高纯办理出院手续的,谷子则在距离市区较远的西山医院,为高纯订下了一个单人病房。西山医院虽然规模不大,设施环境却相当优良,医生也是从全国各地高薪挖过来的,医疗水平不让三甲。住院费虽然比光明医院贵了不少,但周欣认为贵也值得。除了保证治疗质量外,这家医院地处偏远,不仅幽静宜人,更重要的是,金葵很难发现这里,找到这里。周欣对金葵确实有点怕了,感觉她就像外国惊悚片里的阴森魔女,无论你躲到什么地方,她都能神不知鬼不觉地追杀过来。

  高纯这天晚上被从光明医院接到西山医院的过程中,因安眠药物而始终昏睡。他醒来的第二天早上才看清自己已经躺在了一个陌生的房间,医生和护士也都是陌生的面孔,只有余阿姨还在床边,不紧不慢地收拾着杂物。

  根据后来知道的情况,周欣对自己及时采纳谷子的建议,感到相当庆幸。因为搬走高纯的五个小时之后,也就是第二天的下午,金葵又去了光明医院。这一回她当然如入无人之境,但她在高纯的病房里看到的并不是高纯,而是另一个刚刚入住的重症患者。

  周欣要做的第二件事,就是与刘律师协商下一步是否要与金葵开打公安方面所说的那场民事官司。对这件事的态度蔡东萍当然更急,因为金葵拿走的那四百万现金,周欣本来也不一定得到,而金葵落在自己名下的三号院房产,却是蔡东萍志在必得的心腹目标。

  本来道不同不相与谋的两个女人,因为一个共同的仇人,居然走到一条道上共襄其事了。这次他们聚会的地点,也放在了蔡东萍律师的办公室里,他们需要商谈的内容只有一个,那就是争夺财产的这个官司。

第二十四章  暗刃(4)




  这次晤谈是蔡东萍一方首先提出来的,在这之前,蔡东萍找李师傅问了金葵的住址,让她的助理孙姐花钱从社会上找了几个地痞,不分白天黑夜,几次堵在金葵的门口,砸了玻璃踹了门,逼她交出房产证。金葵不堪其扰,和高纯换医院一样,也不得不从那个住址连夜搬走,在这个大都市中自行消失。律师对蔡东萍用这种方法与金葵开战并不赞同,靠这种方法想要把三号院拿回来比小孩打架还不靠谱。以他对蔡东萍的了解,蔡东萍出此下策实为泄愤,是心态问题,是受不了一个外地来的小保姆如此犯上作乱。而真打起官司来蔡东萍能否取胜,其实并没有太大把握。因为从法律上说,高纯的那份遗嘱实在太强大了,除了高纯自己,几乎无人可以胜它!

  在这次晤谈中,蔡东萍的律师提出的方案,就是由周欣以高纯妻子的身份,代表高纯向法院提出诉状,起诉金葵擅自转移财产,要求将三号院户主改回高纯名下。今后高纯一旦过世,再由各方协商或诉讼解决三号院的最终归属。

  周欣没有表态,她对金葵的痛恨,其实并不在蔡东萍之下,但她对三号院的归属,并没有蔡氏那般揪心。而且要她以高纯的名义提起诉讼,她也有些拿不准主意。同来的刘律师在她犹疑之际适时地开口表态,从技术的层面谈了这场官司的先决条件。

  “这官司要打的话,确实只能以高纯本人的名义提出告诉,而用高纯的名义起诉金葵,还是应该经过高纯本人的认可才好,只有他本人同意我们起诉金葵,这场诉讼才能够启动。”

  蔡东萍律师马上把皮球又踢向周欣:“没错,要高纯同意起诉金葵,是这官司开打的第一个难点,而解决这个难点的关键人物,又非周小姐莫属。周小姐是高纯的妻子,是现在唯一最能和高纯说得上话的人,所以说服高纯向金葵宣战,只能看周小姐肯不肯努力了。”

  而周欣知道,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以她对高纯的了解,要动员他同意起诉金葵,犹如让他持刀断臂,理论上说,是不可能的。但蔡东萍却不这样认为:“你和高纯做夫妻也快一年了吧,一日夫妻百日恩,只要你下工夫做他工作,他凭什么不听你的!”周欣反感地瞪了蔡东萍一眼,反唇相讥:“你和你先生十年夫妻,你认为他特别听你话吗?”蔡东萍脸上挂不住了:“嘿!咱们今天一事说一事,你扯那些没用的什么意思呀!”她的律师怕周欣翻脸,连忙拦住蔡东萍的大嘴,律师当然比蔡东萍更明白要想拿回三号院,周欣是不可或缺的“统一战线”。他对周欣劝道:“以高纯现在的身体状况,可以说他对自己的事务,已经完全不能自理。他现在对自己的利益所受到的侵害,既没有能力辨别,也没有能力抵御。你作为他的妻子,你是头脑清醒的健康的人,你应当负起妻子的责任,维护高纯的权益。你有责任让你先生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有义务不让某些贪得无厌的小人,利用他病重期间的感情脆弱,利用他的神志不清,设下圈套夺取他的财产,让他的父亲,让他自己,今后九泉之下都死不瞑目。阻止这场阴谋,是你不可推卸的任务。现在也没人能代替你完成这个任务。”

  律师说得有理,周欣一时无言,她把目光投在她一向信任的刘律师脸上,刘律师也点头赞同:“你去问问高纯吧,先看看他什么态度。至少金葵现在就迫不及待地变更房产证的户主,肯定不是他的意愿。而且,高纯还健在就把存折改成金葵的名字,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情理上,对高纯都不够尊重,恐怕他事先也并不知情。”

  周欣低头想了一下,说:“好,我去问他。”

  这天夜里,周欣坐在高纯的床边,看着高纯熟睡。高纯像是睡得很苦,眉头始终不能展开。半夜他醒过来了,他看到了周欣,他和她的目光在黑夜中交汇,他叫了声:“周欣,”声音如呓。周欣用微笑作为回答,作为响应,同时犹豫该怎样启齿,去讲金葵的事情。她没有想到高纯会先自开口,主动说起了金葵。

第二十四章  暗刃(5)




  “周欣,我想……我想求你一件事,你能答应我吗?”

  “什么?”

  “你能让我见一见金葵吗?我想……我想见她。”

  “你现在,要集中精力养病,医生说只有你心情安定,才能保证病情不再恶化。我必须听医生的,医生让我怎么做,我就必须怎么做,你能理解我吗?”

  周欣尽量和风细雨,像幼儿园的阿姨对小孩子那样循循善诱。不料高纯真的像小孩那样哭起来了,周欣看到高纯的眼泪,那眼泪何其单纯,以至于她不忍将金葵巧取豪夺的卑劣行径,直白地说出口来。她不知道高纯一旦知道真相,他那虚弱的心脏,脆弱的大脑,能否经得起这样的打击。

  “不,我知道我活不了啦,我,我想见她……求求你,让我见她!”

  高纯的哀求,让周欣感觉自己心里的伤口,又在流血疼痛,让她决定将真相向高纯和盘托出,不为蔡东萍的煽动和两位律师的托付,只恨高纯自己把她逼上刀锋。她说:“高纯,我知道你和金葵过去是朋友,是那种……男女朋友。我也知道你到现在,到现在还在爱她,这我都理解。但我现在,我现在毕竟是你的妻子,不管你爱不爱我,我都是你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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