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之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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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之舞-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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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种情不自禁的自欺,如同催眠和梦游症一般以假为真,因为人们关注的不是说话内容,而是说话的态度。我们该忏悔的并不是说了假话,而是真诚地说了假话。由此可见,现在把一切问题归结到是否有勇气“说真话”,似乎只要人人本着良心说真话,就可以避免那场“浩劫”,或至少维持自己人格的一致,这种幻想包藏着某种隐蔽的危险。它并未超出文革赖以发生的传统意识的思维模式,并且掩盖了这样一个残酷的事实:中国数千年大一统的封建帝国从来都不是靠少数人的诡计、而正是靠千百万人的真诚来维持的,当人的素质极低、人格的独立性尚未达到自觉的30时候,罪恶永远也不会缺少真诚的或自以为真诚的人来为它服务。老实说,时至今日,我们“说真话”已经说得够了,我们要求起码的“不说话”的权利,即“隐私权”。没有隐私权,没有对自己的想法保持沉默的权利,一切真话到头来都是假的,哪怕它是多么真诚地说出来。只有沉默的权利才有可能使人的一切话语成为自由的“表演”,成为向真诚的目标迈进的脚印。沉默的权利比说话的权利更重要。也正是在这种沉默的权利中,我们才能建立起一种带有普遍性的忏悔意识,亦即把中国传统的不彻底的、因而是虚假的忏悔精神提到普遍人性的水平上来。这不是一种在群众大会和官方权势面前捶胸顿足、痛哭流涕的姿态(这种姿态无论怎样“发自内心”,实际上都是被迫的),而是独自一人的心灵内省,不是那种没有意识到自身的表演性、虚伪性和滑稽性的丑陋表演,而是有意识地对自己表演,就像一个艺术家沉浸于他的自我创造和自我欣赏,全不顾他的作品是否能取悦于观众一样。在这方面,我们也许可以从西方忏悔意识中获得某种启示。西方中世纪基督教的“原罪说”无论在今天看来多么骇人听闻(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就被认为有罪!),却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从本质上说,人人都有犯罪的主观可能性,人的自由意志中天生就隐含着犯罪的倾向,在此生此世永远得不到彻底的洗刷。由于有原罪,一切人(不论帝王还是奴隶、盗贼、囚犯)在上帝面前平等。当然,这不是说西方基督徒对于达到绝对真诚就彻底绝望了,而是说他们把绝对真诚仅仅看作一种应当热烈追求的希望。中国人的现实主义精神把绝对真诚当作预先假定已现实具有的本心、本性,问题只在于如何揭示和发现它、维护它,去掉蒙在上面的灰尘;而这又完全取决于人的勇气、意愿和态度,所以真诚的意愿和真诚本身是一回事(我欲仁,斯仁至矣!或: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只要愿意真诚,是根本不费什么力气、马上就能做到的(“有一日能用其力于仁者乎?我未见力不足者”)。与此相反,西方人却在现实和绝对真诚之间拉开了一个限的距离。在他们看来,现实生活中虽然有真诚的意愿,但任何人都不可能做到绝对真诚;真诚意愿的实现只有抛弃现实生活,在一个无限遥远的彼岸世界中,当人作为“圣灵”而与上帝合一时,才有希望。这样一来,整个现实生活就都成了不真实的,人的生活意志从本质上就是虚妄的,人之所以权且活在这个世界上,只是因为心中怀抱有那唯一的希望人只是31在世上表演。这样,西方人的忏悔意识就特别具有表演性。在罗马帝国时代,就盛传着“世界是一个大剧场”的格言。而在基督教中,上帝端坐在这个剧场的高处,以他那洞察一切的目光监视和控制着演出的进行。所谓忏悔,就是抬眼向天,为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所作所为请求宽恕,表示自己没有能力白托人世的罪恶,就像一个演员无权篡改剧本一样只有上帝才能最终拯救他的灵魂,只有离开人世升往天国,人才能成全他自己。这种忏悔意识,正是形成西方“罪感文化”的核心观念,它的最具人道性的表达,就是所谓“托尔斯泰精神!”。托尔斯泰笔下的一些人物,如比埃尔,安娜,列文,涅赫留朵夫,都是一些忏悔者,是托翁本人的写照。特别是安娜和列文:一个是在沐浴着爱情的猛烈的幸福之潮时,仍然被罪恶感死死地拽住双脚拖向黑暗的水底;一个是在经受过自然科学唯物主义的启蒙之后,却为了寻求生活的最终意义,为了不甘堕落,为了真诚,而重新回到上帝的怀抱:现在他明白了,多亏把他教养成人的信仰,他才能够活下去。“如果我没有这些信仰,而且如果不知道一个人应该为上帝活着,而不是为自己的需要活着,我会成为什么样的人,而且我会怎么度过我的一生呢?我一定会抢劫、说谎和杀人”厖是的,神力的明确无疑的表现,就是藉着启示而向人们显露的善的法则。而我感觉到它就存在我的心中。——《安娜。卡列尼娜》第八部托尔斯泰直到临终也拒绝向基督教神父忏悔,这并不说明他就没有忏悔意识。

恰好相反,这表明他只向唯一的上帝忏悔,而这个上帝,就是他所理解的善或人道。这种忏悔不容许有任何他人意志夹杂其间,而是当事人的灵魂直接面对上帝,是每个当事人纯粹个人的事。托尔斯泰毕生怀着一种深重的罪孽感正是这种罪孽感,在他八十高龄时逼迫他出走,使他的死成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象征。32如果说,忏悔是一种在理智上、良心控制之下的情感状态的话,那么,羞愧则更接近某种不由自主的、甚至是下意识的情绪,因此它与自我意识本身更直接、更内在的层次相关。羞愧是对自我意识的认同机制受阻的体验。主体的我与客体的我发生了不一致、不平衡,主体的我不承认、不认同客体的我:“我怎么成了这样?”这种自我不同一感由于外人的在场而加剧了,因为外人(或社会)正是自我意识形成的一个关键因素。自我意识无非是把自己当“外人”看待,或用外人的眼光来看待自己。外人的在场使产生羞愧的人更真切地体验到:“别人会怎么看我?”特别是当别人是他一贯认同、熟悉、相互了解的亲戚、朋友、熟人的时候。一位高考落选青年靠贩卖水果为生,当他周围全是陌生的、漠不关心的面孔时,他满可以泰然自若地和别人争斤论两,好像他祖宗八辈子就干这一行当似的。可是来了一位过去的同学,——于是他恨不得钻到地下去。陌生的眼光与他的客体的我(我的装束、动作、声调)是融为一体的,主体的我这时沉睡着,听凭客体的我去和陌生人打交道。但熟人的眼光却唤醒了他的主体的我,突出了他的主客体之间的不一致,这一尖锐的矛盾的解决,只能是一方的消失——钻到地下去。原则上说,羞愧不必实际上有外人的在场,而只要想象外人在场,甚至单是想象自己作为一个外人在场,就可以自然产生出来。

对于自我意识成熟的人,独自一人也可以感到羞愧,即所谓“君子慎其独”。幼儿则很少有这种现象,他们还不习惯于把自己当作一个对象来沉思,往往需要个实际的外人(家长、教师)的提醒,才能把主体的我从对象的我中提升出来;他们只在生人面前才感到自发的害羞,这是因为他们的自我意识还不成熟,还没有上升到一般普遍性,只把自己看作一个特殊的存在,不相信自己会被所有的别人认同。只有在普遍自我意识形成之后,人才不再以惊奇陌生的眼光看待生人,而有可能以惊异的眼光来看待自己,这个过程一般在青少年时代即可完成。但中国人常常由于某种原因而将它推延到中年以后,甚至一辈子也未能对自己发生惊异感,而对外部陌生的世界永远抱一种儿童式的胆怯,表现出不知所措的尴尬。此外,羞愧也不一定单是由于自己作为客体实际上是如何引起,它也可以由于自己作为主体可能是怎样而对产生。我没有去偷,但我有偷的念头——这就是足以使我羞愧,;我甚至还可能替别人羞愧,这些别人,可以是自己亲近的人(父母,兄弟姐妹、朋友),也可以仅仅33是我同情的人,还可以是抽象的团体(班级、球队、阶级、国家、民族等)。托尔斯泰写列文(即他自己)动不动就脸红、害羞,多半都是为可能的自己、为别人、为一般人类而抱愧不已。这可以说是一种“哲学家的羞愧”。这一切,都有赖于自我意识的自居作用,取决于主体的我对客体的我有什么样的角色要求,取决于人的表演性。羞愧在一定程度上(因人而异)就导致脸红,这最明显地体现了羞愧的表演性。脸红就是在外人面前拼命地想要把自己的外表变成一个面具,以便使自己退缩到自己的内心,有如蜥蜴的自断其尾。当我对自己感到羞愧,主体的我不愿认同客体的我时,别人却仍然通过客体的我来把握主体的我,因而在别人的注视面前,我感觉到客体的我似乎被抓住了,无法逃脱。我不想在这种情况下被抓住,而企图逃离这个躯壳,于是在内心与外表的界面上,就出现了一种紧张,一种挣扎一种绝望的撕掳,以至于血液涌上了面部;而这种自我感觉反过来又更促进了“被抓住”的感觉,不但是自己被别人抓住,而且是主体的我被客体的我抓住,这就进一步增加了要逃离自身的欲望。所以脸红如果不及时终止,就有一种愈演愈烈的恶性循环倾向:人越是意识到自己在被迫表演,就越是不愿再继续表演,但这是做不到的(因为表演是人的本质结构),于是他不得不想通过对客体的我加以调节,来重新达到主体的我与客体的我相同一,但这种想法仍然是被迫的,这就使他的调节本身显得做作和不自然。当一个人不注意自己的表情动作和姿态时,一切都是那么自如,他的外表就是他内心的自然流露,一个眼风、一举手一投足都直接表达了他这时的情绪和心情。可是当他对自己的举动失去了自信,因而试图来控制和设计这些举动时,事情就越搞越糟,哲学举动变成了被动的、机械的、缺乏表达性的、易被“抓住”的,它们越发不能令人满意,连平时驾轻就熟的动作,这时也显得笨手笨脚了。

只有当外人离去,“被抓住”的感觉消失,一切才又恢复正常:他松了一口气,他累极了。脸红和不自然都是一种不愿表演的表演。人企图使外表与内心隔离开来,或用外表把内心掩盖起来,而这种企图恰好在外表上得到了泄露。它是一种有意识所带来的无意识表露,越是有意识,就越难以控制,——这就体现了人的“此在”的悖论,即人的存在的表演性悖论。这34种有意识的窘境只有通过无意识,通过对意识和自我意识的(有意无意的!)削弱、注意力的转移和分散,一句话,通过“自欺”,才能得到拯救。任何人大约总会有羞愧的时候,但有的人善于掩饰和转移,有的人善于自欺。演员的一项基本功,就是培养这种“有意识的自欺”能力。康拉德。朗格甚至将有意识的自欺提升为一条最根本的美学和艺术理,它能使艺术创造中的不自然和机械性、人为性痕迹瞬间消除。不过,要做到这一点,需要一定的环境件,或许还依赖一定的天赋、气质。但一个最害羞的人一旦去掉心理上的压力,或环境条件有所改变,也可能意外地成为极好的演员。相反地,我们也发现,演员最难表演的也正是脸红,因为要表演这“不愿表演的表演”这本身就是一个极大的矛盾。羞愧是一种难以忍受的自我折磨。自杀的人中或许有一半并不是由于绝望,而是由于羞愧,由于要彻底摆脱这个自己厌恶的自我,由于要向世人证实自己与这个人们所见到的自我客体终归不同。即使不自杀,羞愧也使人把自己的生活造成了一个地狱。然而,羞愧又是人性的基本标志之一。孟子曰:“羞恶之心,人皆有之”。

骂人“不知羞耻”,犹如骂人“不是人”。《圣经》中传说,亚当与夏娃在伊甸园偷吃了智慧之树的果子之后,初次意识到自己是赤裸的,并立刻用无花果叶遮住自己的下身。这一故事究竟意味着什么,历来人们都议论纷纷。弗洛姆的解释是这样的:一旦男女心中萌生出自我意识与相互意识,他们即立刻便觉悟到自身的孤寂分离,以及因性别不同而产生的相互差异。而只要出现了对自身分离状态的意识,他们立即便成为路人,因为他们尚未学会如何相爱……人陷于分离状态且不能通过爱而重新结合,对此种境遇的意识即是羞耻心的根源,它同时也是犯罪感与焦虑的根源。这种解释虽然提到了羞愧产生的自我意识和相互分离的根源,但并没有深入这一根源,没有具体说明自我意识和它所产生的羞愧之间的机制。究竟为什么当人意识到他们的分离状态而又无法重新结合时,就一定会产生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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