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里子与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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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里子与面子-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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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伊能静到底说了什么过头的话?这个倒是真没什么过头的,也就是在“《南方周末》事件”上站出来说了点儿全世界都认可的价值观而已。有人说这是伊能静为了自己的新书炒作,这位大概就属于那种“地主家早点吃油条能吃两根”的人,完全不能理解一本书所带来的收益比起伊能静拍摄影视剧、主持电视节目等活动实在是九牛一毛,没有人会冒着被封杀的风险去炒作一本根本无关痛痒的书。
而这次演艺界真是让我刮目相看,不单是伊能静出面支持《南方周末》,连平日不甚关心政治的李冰冰、陈坤、陈数以及姚晨都纷纷发言,以自己的方式捍卫新闻自由。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我想可能是新一代的明星艺人成长环境不同,而他们受到的教育更多是现代教育吧。
伊能静说过自己是艺人而不是异类,港台明星以及欧美明星确实对于社会问题、政治观点都曾经发表过自己的观点,这也并不奇怪。明星艺人都是生活在社会当中,哪怕是灯红酒绿、姹紫嫣红,恐怕也不是什么被特供基地包围的人群,他们受到的教育以及通过演艺事业所获得的社会经验,与我们在社会上从事其他工作的人并没有多少不同。
但把艺人谈论社会政治问题看作异类,怕是这个社会本身才是异类的表现。一个公民无论从事什么工作,他或者她都有对社会问题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可以说错、但不能不说,尤其是不能禁止别人说,才是一个正常社会的表现。国外还有演员成为总统、州长的时候,这表明艺人并非是这个社会的异类。
这其中的道理很简单,那就是政治与每个人都相关。我开个饭馆、做个农产品公司,我当然应该关心政治,至少我要关心采买的蔬菜是否安全、猪肉是不是合格,公司的利润是不是都变成了税款,以及油价上涨对我的物流之影响。这些东西说是社会问题,但何尝不是政治问题?比如说油价被垄断企业操控,难道只是个经济问题么?
所以,你不关心政治、政治就会关心你,而且那时候你就没有发言的余地了。一个正常的政府是需要听取各种意见的,无论这个意见是来自于明星艺人,还是我这个被称为厨子的生意人。我们都不是什么异类,而不许我们提供自己见解与意见的政府才是异类,在全球两百多个主权国家当中,180个左右是我们可以正常说话的国度,这个数字里是不是有我们的祖国我不知道,但我真的希望这个国家不是一个世界上的异类。
拜金女与露富男的偎依
最近要说基本波澜不惊的电视屏幕上有什么话题,大概也就是以《非诚勿扰》等相亲节目为代表的一批折磨人型的电视节目在走红。实话说,这也不是啥有意思的事,基本算是人工造浪的浴缸里翻腾着的浪花,有按摩功效而已。
说这个浪花是人造的并非虚言。您看在《非诚勿扰》里,这里出来一个拜金女、那里出来一个露富男,两者相偎相依的就创造了一种高收视。一般来说,我们这里的人上了电视就总是会政治正确的,原本会说的人话往往都变成了主持人腔调,恨不得直接拿上话筒就蹿上某主播的位置,能够到电视上露一下自己“皮袍下的小”,这不是我泱泱大国国民的传统。于是有人爆料说,这是一个策划出来的、专门用于刺激观众的手法,无以名之,曰“人工造浪”——确实挺浪的。
如果这真是人工造浪的话,应该说编导还是挺能抓人心理的。虽然自古以来我们这里从来都是钱为老大,有笑贫不笑娼的光荣传统,但在一般情况下,放上台面可说的话都是“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直接杀出这么一个节目,把大家撩拨得欲罢不能、欲仙欲死,在嘴里骂着人的同时接连看下去,收视率也就有了保证。
这其实是撩拨人内心某种隐蔽欲望的传统手法。很简单,人类社会是靠一些规范维持的,有法律的、有道德的。法律的没啥好说,但道德的规范则一直比较模糊,即使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也不会触犯法律。可一个社会必须靠某种形态下统一的道德规范来寻求组成社会的合理性,对待金钱的态度是其中之一。我们这里对待金钱的态度虽然早就从君子不言利过度到了表面上的商品社会,但实际的思维底层里还是认为金钱不是个好东西,至少不是人生所该追求的最高目的,有很多抽象的东西要在这个之上才算是政治正确。
我并非是想批判传统文化当中这种虚伪的金钱观,而是好奇在传统文化已经遭到了瓦解,市场经济已经逐步开始这么多年了之后,为什么还可以用这种方式来取得效果?除了以前很少在公共传播媒介上看到这种形态之外,是不是还有其他原因?
前段时间有条新闻是这么说的,中国有很多富裕阶层都在争先恐后地移民。有论者认为,这是因为中国的仇富心态导致的,富裕人群觉得在中国财产不够安全,甚至经常人身也没有安全。要是把电视上这种节目中以慕富、露富为卖点而吸引大家来看、来骂的手段与这个现象结合起来的话,说得倒也不算没有道理。
我们自从改革开放以来,确实有很多人靠自己的勤劳致富,整体国民财富有了大幅度提高。但我们会发现在这个创造财富的过程当中,真的能够成为巨富或者大富之人,无论是否愿意都会与一些不干不净的势力有所合作,最终才能取得更大的发展。所谓财富的原罪之说,一直是我们社会的一个心结。
正是这个心结的存在,在某种程度上强化了原本社会对待财富的那种观念,甚至增加了仇富的正当性理由。社会并未因财富的增加、市场的逐步完善而真的尊重财富的创造与创造者,反而是越加的对立。这个对立当中有羡慕的成分,更多的是一种不信任。
所以,这样一台节目才有可能于这个心理深度上让人有所发泄。一边是道德上的不屑,一边是对于财富本身的质疑,加上价值观始终不能多元发展的社会现实,以及贫富分化剧烈的现象,自然也就有所成就。这样一种节目都能掀起人工的波浪,其背后所隐含的社会意义,是值得认真思考与对待的。
旅行的意义
有人说过,旅游这件事就是从自己待得烦死的地方,到别人待得烦死的地方去的一种活动。但实话说,这句话完全属于俏皮话,完全正确而又没有道理。这个世界就是如此,就像吃够了肉的祖先与吃够了粮食的祖先交换他们的产品一样,最终形成了生意,也最终形成了我们这个世界。
旅游是一门大生意,越来越多的地方把这个行业当作经济的增长点,毕竟这是污染比较少、持续发展性好的东西,比起建个造纸厂还是好多了。但咱们这里的旅游基本上还处于初级阶段,宰客等传统项目还是不断上演,比如说著名的宰客圣地海南三亚,就经常性的能够爆出被宰客人的哀嚎。
有鉴于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一堆各种法案、草案,有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农业技术推广法修正案草案、精神卫生法草案,还有首次审议的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旅游法草案、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等。也就是说,有可能出台一个旅游法,降低旅游被宰的痛楚。
该法案最为令人关注的几点如下:旅行社安排旅游者在指定场所购物、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初犯的并处停业整顿;再犯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相关人员的导游证、领队证。其他还有关于小费之类的规定,尽量以旅游者的利益为导向,对于很多现在旅游业内的潜规则做了明确的规定。
应该说这是个好事儿,毕竟旅游已经是逐渐富裕起来的国人消费的一种最主要的方式。而且原来我们这里管理旅游只能用《消费者保护法》的某些规定,没有什么针对性,大而笼统的规定当中有无数的漏洞可以钻。针对性的法律还是比较适宜的,这点应该说是立法层面的进步。当然了,如果这种情况能够多覆盖一些领域就好了,尤其是很多特殊领域,要是能够有个法律作为标准,大家也就不至于无所适从,从而形成很多灰色的地带,然后大家就开始玩儿一种叫做钻空子、打擦边球的游戏了。
但咱们在这里还是不讨论法学专家们关心的问题了,还是说说到底为什么宰客现象如此严重、强迫购物为啥如此盛行。
这方面肯定有旅行社的原因,毕竟现在竞争激烈,很多旅行社组团是没有利润的,只有在购物等方面把钱赚回来。尤其是某些所谓零利润、负利润的旅游团,在组团的时候就说明有多少多少的购物时间,旅游只是一种副产品,而购物才是主要的重头戏。这您还真别怪旅行社,这里面实际上更多的是游客自己的原因。
话说咱们这里的旅游热已经有些年头,但很多人并不明白旅游与旅行之间的不同。国人旅游往往就是“下车撒尿、停车照相”,然后这就算是到此一游。热衷于到过一个地方,而不是真的想从旅游中得到某些真正心灵的充实与满足。在这种情况下,花费越少的钱、照更多的照片已然成了旅游的目的。
这样的目的自然就刺激了那种打着旅游为目的的购物团产生,反正大家是各取所需,您想少花钱去外地照相,他想忽悠您去商店消费,两种鬼胎一拍即合,最后大家都不能算满意。
想要彻底根除此类现象,除了立法规范之外,还真是有赖于旅游者素质的提高,提高到知道旅游与旅行的不同。旅游确实是一次走马观花的照相之旅,而旅行则是一次心灵丰富的过程,目的不同、结果也不同。两者之间的共同属性只有一个,即离开自己熟悉的地方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其他则没有任何共同点。当我们明白了如何去分别两者的区别,也就不会被那些低廉的价格所蛊惑了。消费者与商家其实是一种互动,有想占便宜的消费者,就有以这个为陷阱的商家,只有消费者日渐成熟,才能有一个相对公平的消费环境。这个道理可不全是适用在旅游市场,社会、公民之间的关系又何尝不是如此?
生活总是在继续
时间轮转,马上就该到周朝上场的时间了。但且慢,我们按照惯例,先追述一下周朝皇室的祖先何来。按照记载,周朝皇室的先祖是后稷,他老妈是有邰氏女,名字叫做姜原。身份有点古怪,是帝喾的元妃——商朝的先祖之母是帝喾的次妃。这个帝喾真是奇人,不但名列三皇五帝之一,就连后宫里收下的两个妃子都能繁衍出两个王朝。
但只有一件事比较遗憾,这两个朝代的先祖都不是帝喾本人的骨血,商朝的始祖是次妃吃了个鸟蛋而生,这次更加传奇,是姜原女士看到原野当中有巨人的脚印,看得她心头激动着上去踩了一脚,踩完就怀孕了。生了以后觉得这事儿不算个好事儿——当然不算好事儿,放到现在就是个外星人劫持的故事,放到那个时候就算是凶兆——就把孩子弃至街巷之中,结果牛马路过都不去踩踏;弃之林中,正好碰上有人给拿了回来;放到水渠的冰上,有鸟飞过来盖在他身上。由此觉得这孩子不太一样,接回去抚养长大。
焦周认为,这孩子是帝喾的后裔,“其父亦不着”——其父不够知名、大家不知道的意思。这话当然有点奇怪,这孩子是某人的后裔,但他的父亲又不是某人,而是一个不知名人士,看上去像是神经错乱的说法。但这个说法确实是有根据的,那时候很可能并非是以血缘来分是否为某人后裔,而是以是不是在某家生养为标准。至今在非洲的某些部落当中,男人可以娶到很多老婆,但同时也并不太禁止老婆红杏出墙,只要是与该女士夫妻关系在延续的过程中生下的孩子,都视作是自己的孩子。
由此可以看出,虽然在古书上记载着商、周两个王朝的先祖虽然都是帝喾的妃子,实际上这并非是信史,而是很可能对待父系血缘态度转化前后的两个阶段。在说到商朝祖先时,无论那位次妃是如何得到这个孩子的,也依然被安然的抚养在帝喾的名下。但到了周朝这位更加著名的祖先之时,居然会三次抛弃之,这说明当时的父系血缘认同已经开始成为主流,可大概也是与前期的不重视父系血缘的状态并存。所以,除非是帝喾老头儿活得过于长寿,否则的话基本这两个王朝的先祖不太可能是同时代的人物。
后稷在后世的名气是远远高于商朝始祖契的,主要是因为他喜欢种庄稼,从小就喜欢。别的孩子可能在淘气捣乱的时候,他就在田里把种庄稼当做游戏了。而且在这方面他确实也颇有天赋,总是可以把庄稼种得很好。种庄稼有了名气,据说尧帝就把他征召为农师,专管这方面的事物,包括进行农业技术培训。这与后世的农村劳模最终走上国家副主席的位置可能有点相似,只是意义更为重大一些。
之所以说意义更为重大,应该从两个地方说起。首先,农耕社会之所以成为中国社会绵延不绝数千年的传统,是由于从单位土地来说,农耕可以养活更多的人口,也能带来更稳定的国家结构。有学者研究称,上古三代夏商周更迭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游牧民族转化成农耕民族的过程。这个过程始自大禹的时代,最终完成在周朝。
更有学者考证说,其实周朝原本在夏商两朝已经形成的中原概念当中算是“西戎”,也就是所谓的蛮族。我们知道,后世所谓的蛮族基本都是游牧民族,或者处于游牧与农耕兼顾的时期。夺取中原地区如果成功,完成从游牧到农耕的转化就是必然的事。后世的很多游牧民族都曾经做过这件事,除了那个没有扛过百年的元朝之外,最终都以各种方式融入了农耕文明当中,甚至那些不算中国王朝正朔的辽金都有了转变,更别提清朝了。所以,周朝找了这位上古传说中种庄稼的好手作为自己的祖先,也并非是全无因果。
周朝的祖先有意思的地方倒也未必是在这里,而是他们有过一个从游牧到农耕、再从农耕到游牧的过程。
大约到了周的祖先开创自己部族的第三代,据说是因为夏朝的国政有失,后稷的后代就不种庄稼了,而是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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