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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有这么一句话,‘无论爱与不爱,下辈子都不会再见了。’一下子让辜慎皱紧眉端。
都不会再见吗?
可是辜慎重生了一次,并且再次与辜自明相见。
这种玄之又玄的遭遇,有谁能说得清楚呢?在没经历之前,又有谁能否定这样的事情不会发生呢?
辜慎的心跳几乎停止。
直到今天,他才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究竟有多么幸运——能够重生一次,再次遇到辜自明,和他相爱。
这被认为是不可能的事情,在他身上发生,这是多么的幸运。
一切,都是上天的眷顾。
83、吓人的发现
第八十章。
辜慎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赶回家的时候;就看到辜自明一脸痛苦的弯着腰在厕所徘徊:“辜慎,你给我涂得是什么东西?怎么……这样……”
辜慎连忙放下手上的东西;一把掀开辜自明的衣服;问:“怎么了?痛吗?”
“不是痛。”辜自明顿了顿;“好辣,受不了了。”
辜慎一看,果真如此,白皙的背部都红成了一片;微微肿着,确实是有些刺激。
那是辜慎平时抹在手指上,防止手部压力太大的药膏;没有什么刺激性;对人体也没有任何副作用。辜慎想了想;看辜自明的腰晶莹的全是多余的药,随便拿着袖子蹭了两下,把多余的药膏抹掉,说:“先这样吧,一会儿洗个澡就不辣了。”
虽然很难受,但是那药膏却实管用,这会儿腰就不酸了,走路也平稳了许多。辜慎递给他筷子,将早点摆到桌子上,沉默着开始吃饭。
辜慎一口咬住一个虾饺,小幅度咀嚼的模样显得非常可爱。
辜自明想了想,硬着头皮,还是说:“辜慎,我下午要去见一个我的同学……穿这身衣服肯定是不行的。我想……先、先回一下家。”
辜慎的脸色一变,马上停下一切动作,阴测测的:“你要走?”
“……”辜自明顿了顿,尽量客气的说,“不走。我在想,这半年我住在哪里你都不知道,干脆带着你去我现在的住所,也好让你认认路。”
听辜自明说完这些话,辜慎又低头吃饭,过了一会儿说道:“吃完饭再走。带上我。”
辜自明在想,这个看起来如此成熟稳健的男孩儿,在遇到自己的时候,怎么就显得如此……简单呢?
当然,无论辜慎是什么样子的,他都不会嫌弃就对了。
辜自明到家换上衣服之后,对辜慎说:“晚上六点我要出去,你……你和我一起去吗?”
去见的是辜自明的一个老同学,本来和辜慎没有什么关系,辜慎要去也有些不合适,但是想想辜慎那种惊为天人的妒意,也不得不邀请一下了。辜慎沉默的想了想,干脆的说:“我要去。”
“……”
如果是相爱的两个人,信任肯定是最重要的。辜慎这样的表现,很明显不是完全信任辜自明的,而且非常没有安全感,似乎只有捏住辜自明的软肋,掌握辜自明的命脉,他才会舒服一点。奇怪的是这样辜自明也不觉得讨厌,反而觉得这样的辜慎很可爱。毕竟造成他没有安全感的就是自己,日后一定不能再做出让辜慎排斥自己的事情了。
辜自明对辜慎的感情很复杂,一方面,辜慎是他的儿子,他很想摆出父亲的威严来教导他,树立起正确的形象,像是别人家的儿子一样,能乖乖的听话,就算偶尔叫他一声‘爸爸’他也满足了;但是另一方面,辜慎是他的爱人,在情感方面,辜慎也处于强势地位,这样来讲,辜自明很想靠近他、依赖他,和他更加亲密、亲近。
辜自明已经向外宣告了自己的性向,然而他不想让辜慎也做到这个地步,因为他有着辜慎的监护人的身份,从心里来讲,辜自明还是希望辜慎一生顺利,不要被外界施加压力。
辜自明愣愣的想,不一会儿就看到辜慎站起身,看了看表,对他说:“我回公司了,晚上我来接你。”
现在是清晨七点钟,这么早就去工作,足以看出辜慎究竟有多么喜欢他的工作了。辜自明不需要出去工作,待在家里写作,时间到了再和编辑约稿,怎么也体会不到辜慎的辛苦。他只能尽量的缩短睡眠的时间,挤出时间来陪着辜慎。
这是辜慎小时候最需要的,然而自己没有做到的。辜自明非常后悔自己出国的那几年——正好是塑造人性格的时段,他没有留在辜慎的身边。所以辜慎这让人心惊的占有欲,很大程度上和自己有关。
辜慎说的公司,其实是袁宇歌的家。他很早以前就不用每天都去公司报道了,和袁宇歌窝在一起练练歌,到了截止期去公司录音,有时候忙的焦头烂额,有时候就悠闲的像是个自由职业者。这个月就是这样的,没有什么过分的工作,他已经连续两个星期没有去袁宇歌的家里了,今天也算是突然来访,幸好有袁宇歌家里的钥匙,还不至于怕里面没人。
辜慎站在袁宇歌家门前,拿起钥匙的时候,突然听到房间里有窸窸窣窣的声响,凑近一点听甚至还有打斗的声响。辜慎吓了一跳,也来不及多想,连忙打开房门,沉声问道:“袁宇歌,有人在里面吗?”
这一开门不要紧。
辜慎整个人像是被冻住了一样,看到眼前的人,眼前的人所做的事情,彻彻底底的惊呆了。
袁宇歌上半身赤裸的背对着他,怀里还有一个同样上半身赤裸的人,一听门外有声响,都回过头来看辜慎,而袁宇歌怀里的人,怎么看都不是个女人。
这是什么?捉奸在床?好像也不对。
任是辜慎怎么样的反射能力超强,也不知道该作何反应,只是愣愣的盯着袁宇歌,冻僵了一样。
客厅里寂静无声。
所有人都没来得及反应,过了一会儿,袁宇歌怀里那个高大的男人突然推开袁宇歌,脚下不稳的冲着辜慎走了过来。从袁宇歌的阴影下走出来的男人瞬间被人看的一清二楚:不仅仅是上身赤、裸,下半身也是一衣未着,大腿间有没有干的白色液体。男人气势冲冲的走过来,恶狠狠地挥着手想要揍辜慎的脸一拳,然而被辜慎躲开了,因此就拉着门,‘嘭’的一声把门关上了。
关门的声音震耳欲聋。辜慎呆在原地。
这都是怎么一回事啊?
辜慎的双腿有些无法控制,灵敏的耳朵自动的开始听房间里的声音。
“阿、阿九,那个就是辜慎啊,你怎么……”
“别管了。”男人的声音很低沉,被情yu覆盖住的模样,“到床上,到床上干我。”
哦,老天。
听到屋里人那么不加遮掩的情话,辜慎面红耳赤的扶住额头。
袁宇歌不是说,他不是个同性恋吗?
84、袁宇歌x阿九
第八十一章。
袁宇歌今年十九岁;有一个和他一般大的兄弟兼搭档,名叫辜慎。辜慎这个人平时看起来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特别不招人喜欢;但是骨子里却是特讲义气的一个人;无论袁宇歌遇到什么困难,第一个过来帮忙的肯定是辜慎。
那么,这个是个怎么样的搭档呢?
辜慎是一个在他唱歌时,安心不出风头;给他伴奏的一个搭档。辜慎的强项是钢琴,或者说除了钢琴他没碰过什么乐器;袁宇歌属于全能型乐手,小提琴架子鼓都会一点;钢琴是他最擅长的;只是这最擅长的钢琴根本没法和辜慎相比。
辜慎的钢琴;含有袁宇歌没有的执念。
自从他们第一次搭伙后,袁宇歌就没想过要和他散伙。瞧瞧人家辜慎,相貌、钢琴、气质,无一不顶级,哪一点都是不可多得的人才啊,和这样的人搭伙,自己说不定还是赚了呢。两个人的组合很快就打出了名气来,虽然辜慎还是一副死人脸,但是袁宇歌对这样的生活很满意。
有一个能将后背托付出去的好兄弟,看起来就只差一个恋人了。
这个恋人,却和袁宇歌想象的不一样。
一个时而粗鲁、野蛮的;时而儒雅、多才的;在床上……热情奔放的,男人。
没错,最后两个字才是重点。
他袁宇歌的恋人,居然他妈的是个男人。
如果像是辜自明老师这样风度翩翩的男人也就算了,自己的恋人极少数时候才会儒雅,更多的时候就喜欢强迫袁宇歌,说些让袁宇歌都觉得脸红的话,哈哈大笑。
想到这些,袁宇歌深深地叹了口气。
家有悍夫,家门不幸。
正在这时,原本在浴室冲澡的男人突然走出来,浑身赤、裸的说:“袁宇歌,过来帮我搓搓背。”
搓、搓背……
别人家的小受不都是应该羞赧的邀请攻君共享鸳鸯浴吗?为什么到了袁宇歌这里就变成了搓澡工了啊。
“阿九……”袁宇歌又叹了口气,“你就不能稍微、稍微……恩,最起码遮盖一下你那玩意儿再出来行不行?”
被称为阿九的男人低头看着他的‘那玩意儿’,威胁到:“你过来不?”
“……”袁宇歌叹了口气,任命的走进卧室,出来的时候,浑身上下都是水,面色通红,看着那个洋洋得意的阿九,悲叹一声。
他和阿九相遇的时候,也不像现在一样,其实,也算是非常浪漫——也许算得上是浪漫的。(==)
那时候袁宇歌刚刚入道,什么都不懂,整天忙着工作,也没有时间谈恋爱,只天天念叨,什么时候上天赐予他一个像是辜自明一样的女人就好了。
说起辜自明,那可真是一个完美的男人。
袁宇歌迷恋的是辜自明的文字。在高中的时候第一次读到辜自明的文,瞬间就不能自拔。那是何等洒脱的胸襟和流畅的文笔啊,虽然他语文学的不好,但是深深地臣服在了文学的殿堂,从此无论是街头广告还是手机骚扰短信,只要是有字可读,他都会去琢磨,人家为什么这么写呢?
为什么辜自明老师写的就这么好呢?
终于有一天,让他发现了一个更厉害的人。
那是一个春天,北京的春天风大,走在大街上,迎面吹过来无数废纸,袁宇歌小心的躲避,却仍然不够灵敏,‘啪’的一声,被一张大纸迎面拍上。
袁宇歌嫌弃的打开一看,居然是一首歌词的复印版本。袁宇歌眯起眼睛读了两句,还没看清楚就习惯性的想:什么玩意儿啊。
一个穿着短裙的女生跑过来,红着脸说:“抱歉我手一滑,不小心吹到你的脸上了。”说完就要和他抢那个复印件的歌词。
袁宇歌一愣:“啊?你不是……”
这个短裙女,竟然是袁宇歌公司的负责人,把袁宇歌撮合给辜慎的大恩人。
短裙女也有些惊讶,一边捂着满天乱飞的头发一边说:“小歌?是你啊,今天我有点忙不和你多聊了,先走了啊。”
“……”有必要这么躲着我吗?!
看袁宇歌面色不善,短裙女也有些尴尬,只得絮絮叨叨的说:“我刚才去复印这个歌词了,你要不要看一看?”
袁宇歌对文字的爱好转移到了歌词上,低头看了看,说:“咦,还挺好的啊,这是什么?”
“你看街头那家理发馆了吗?”
“哦。”袁宇歌摸了摸头发,“是该理发了。”
“……”短裙女叹了口气,“那家理发店有一个叫阿九的店员,除去理发水平一流不说,平时也帮人写写歌词,好多大手的歌词都是他写的,我今天就是和他拿稿的,你要是觉得有意思就去勾搭勾搭,好了我真的要走了。”
不知道为什么,袁宇歌的女人缘极其少,明明他这么一个社、会主义四有青年,为什么总是被女人躲着?就连短裙女都要把自己推给别的人这到底是为什么啊TAT?
心灰意冷的袁宇歌牛气哄哄的摸了摸自己的头发,准备到那家理发店去理发。
如果他提前知道,去那家理发店,会遇到自己一生的煞星,不知道他是否会这么义无反顾。
一生的劫数,却也是一生的恋人。
那个叫‘阿九’的男人。
可能是地段原因,理发店里异常冷清,散发着理发店特有的清香。袁宇歌抬头看了看,这家店铺非常小,只有一个员工,正低头看着些什么书籍,听到门口有声音,连忙抬起眼睛,笑着说:“欢迎光临。”
袁宇歌一下子就有了好感。这个理发师不像是其他的理发师一样,将他们的头发弄得稀奇古怪的,非常吓人;这个理发师的头发修理的非常干净,看起来也像是正经人,给人感觉很舒服。
袁宇歌傻兮兮的问:“你就是阿九?”
“对。”男人的眼睛笑得眯起来,“你是……?”
“我叫袁宇歌,名字的意思是‘响彻宇宙的一首歌’,我是个歌手,今天想来你这里剪头发。”
“那你想剪成什么样子呢?”
“剪成你这个样子吧。”袁宇歌说着,摸了摸自己的头发,“我的头发太长了吧?”
“没关系。”阿九将手里的东西拿下去,“我先带着你洗头。”
阿九把他带到了一间小屋子,只有一个地方可以让人洗澡,看起来这里的顾客也真是少得可怜,以后多来光顾光顾吧。袁宇歌这么想着,随后躺平,任由阿九揉捏。
说起来,阿九的手可真是软啊,摸着自己头的举止也实在是温柔,让袁宇歌不自觉的闭上眼睛,说:“啊……你洗头还真是厉害。”
阿九手一僵,随后笑笑:“因为是工作。练得多了。”
“哦。”袁宇歌点头,“都不容易啊,这年头要赚钱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阿九被他逗笑了,手上的动作越发的温柔,甚至开始帮他清洗耳朵。
袁宇歌吓得快要跳起来:“别、别碰耳朵啊,痒死了。”
“啊?”阿九恶作剧的又摸了摸,“不洗干净的话,以后可能会发炎哦。”
“什、什么?”袁宇歌又犹豫了一下,发炎什么的好像很痛,还不如现在痒痒呢。
阿九只是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