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血硬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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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血硬汉-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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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是军用机场的关系,莱雷直接在机场内部的房间开了饭局,填饱肚子的同时介绍一些叛乱军的情况,这样的方式跟中国人很像,中国人总是喜欢在饭局上谈论公事,因为这样会让人感觉亲切,有利于谈判,所以说中国人在黎巴嫩和巴勒斯坦有着很高的待遇,这一点真的是不错,因为当地生活习惯在潜意识中都在中国化!

酒足饭饱,对于情况基本上也有了了解,叛乱的起因是宗教冲突,这在黎巴嫩不是什么新鲜事,伊斯兰组织和基督教在1975的时候就爆发过大战斗了,何况今年来基督教徒的数量陡增,已经有压过伊斯兰组织的势头了,类似的冲突不可能少的,不过无所谓,原因是什么并不重要,佣兵从不在乎这些,只要完成任务后有人给钱就足够了。

叛乱军大概有千人左右,都已经跑到了深山里,根据政府军的探察,他们一共在山里设置了三个据点,有长期消耗战的意思,但也不排除突围和改变据点的可能,而当地的政府军则是在外围架起了包围圈,既进行围困,同时又不让消息走漏出去,所以政府军并不急,莫一和玫瑰可以在山里慢慢的找寻叛军的迹象。

总结起来其实很简单,黎巴嫩的政府军其实没有太正确的情报,同时也不敢出动大部队,莫一和玫瑰只能靠自己的力量在深山里转悠,而且随时都可能撞到那群神经质的伊斯兰疯子,然后被炸弹轰成肉泥,当然了,在那帮神经病的嘴里,这他妈的就叫做圣战!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次的叛乱组织被发现的很快,其中大部分人都只能拿着木棍当武器,不用担心会被毒刺或是火箭炮之类的玩意直接炸飞!

下午四点的时候,莱雷开着军用吉普车把莫一和玫瑰送到包围圈内,然后接下去的路程就需要两人靠步行来解决了。

武器方面两人都挑选了BARRETTM95狙击枪作为主武器,既然是刺杀任务,那么狙击枪肯定是少不了的,步枪方面则是中国产的QBZ95式自动步枪,说实话95式的自动步枪没有空仓挂机的缺点很让人头疼,但是优点在于轻巧,同时精确度极高,换弹慢的问题完全可以由两人的手速里弥补,只有在手枪上两人稍有分歧,玫瑰选了相对比较轻的柯尔特M2000型的手枪,而莫一则是选了马格南之鹰,也就是所谓的沙漠之鹰了,套用饿狼那只野兽的话说,真男人就得用沙漠之鹰!

不过话说回来,不管是BARRETTM95还是QBZ95,还有M2000和沙漠之鹰都应该属于世界上比较先进的枪械了,黎巴嫩竟然弄出这样的配备来,倒是颇有财大气粗的意思啊,再看莱雷那一脸的得色,似乎还真有点炫耀的意思。

花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的时间进行准备,把狙击枪用专用的颜料抹成绿油油的,QBZ95和手枪也被弄成了迷彩的,身上穿着闷热的伪装衣,黎巴嫩躁热的天气立刻使莫一感到痛苦,不过还不等莫一抱怨,玫瑰就已经把巨大的行军背包丢在莫一的身上,两人开始借着太阳落山前的余光开始进山!

第三十一章 丛林

 丛林就是丛林,不管是越南的还是柬埔寨的,甚至是黎巴嫩的,只要是丛林,莫一总能够感受到亲切,似乎就像饿狼说的那样,自己天生应该在丛林里活动,就如同人猿泰山一般,也许野小子的绰号给自己更适合。

丛林中最危险的并不是不知道何时会冒出来的敌人,而是酷热的气温,特别是在夏天的时候,那简直比地狱更恐怖,不过黎巴嫩的最高气温只有32度,即便是在丛林中最高也只达到36度左右,比起越南动辄就是40几度的高温天气,这里已经算是不错的了,但仍旧是对身体素质和毅力的双重考验,特别是还要背着20几公斤的装备和厚实的伪装衣,那就更加的难耐了。

大约5公里的样子,两人算是彻底的进入深山区了,这里将有丛林的第二大威胁等着他们,那就是毒蛇和毒虫,基本上除了柔软的泥土和铺天盖地的树叶之外,就只有颜色不同的毒蛇了,如果你没有穿长袖的衣服或是带有边沿的帽子,那么恭喜你,你的已经有半只脚踏进棺材了,谁都不知道哪会游出跳毒蛇在你可爱的身体上留下两个小印记。

撕啦的一声,莫一用三棱军刺一挑,便把自己肩膀上八只脚的小家伙给挑了下去,一脚踩的粉碎,身体破裂着流出恶心液体,但是却没有任何同情的必要,常在丛林中的士兵都知道这种雨林蜘蛛,个头有半个巴掌的样子,有锐牙,脚上还有倒刺,如果直接覆在皮肤上,那么走运一点就是留下几道血痕,倒霉的则是整块皮肉都会被撕下来。

“轻点,有人!”玫瑰突然顿住脚步,看着还在拿蜘蛛尸体泄愤的莫一轻声从嘴角蹦出四个字来,而表情则是明显的不悦。

“我知道,东北角四十米树上,还有西侧十米的样子,应该就两个了。”莫一若无其事的走过玫瑰身边低低的回了一句。

“可能是叛乱军,我们只有他们据点的大概位置,抓个活口问问。”玫瑰道。

“行,树上那个归你了,直接狙了吧,剩下那个归我,我会留活口的。”

“你确定?别一不小心把人给弄死了。”玫瑰皱了皱眉不放心道。

“除非他第一时间就自杀,不然把活的给你送回来。”莫一拿手捏了捏鼻子,估计掩住嘴型说着,要上这帮伊斯兰疯子里有懂唇语的,那就好玩了。

“那可说不准,伊斯兰组织都是帮疯子,人体炸弹也不是一回两回的了。”玫瑰撇嘴道。

“靠,我们又没招他们,没事拿人体炸弹跟我们玩命做什么,再说是人都有侥幸心理,他只要逃我就能抓住他。”莫一顿了顿道:“要不你自己说怎么办吧,再不然我杀一个,活捉的归你了!”

“算了,已经全身粘乎乎的了,给你个表现机会吧。”

玫瑰说话间就猛的把M95从背后给抽了出来,单膝跪在地上就朝着远处树上瞄去,对方倒也机灵,一看情况不对也不在隐蔽了,直接一个翻身揭掉身上的树叶,便直接从4米多高的树叉跳了下,可惜刚未落地玫瑰就扣动了板机,强大的后坐力使玫瑰整个人往后一震,但是对方的脑袋上却爆出一抹鲜红,砰的一声就直接砸在了地上。

“COOL,真漂亮!”莫一不自觉的伸了伸大拇指,他倒是没想到玫瑰竟然还是个快枪手,那一枪狙击真是有够漂亮的。

“如果你把剩下的猎物放跑了,那么你夸奖我一百句,我还是会把你脑袋给砸爆!”玫瑰抗着枪站起身体,而那个一直在后面跟踪的家伙此刻自然也是撒着腿没命的开始逃跑!

“放心,保证完成任务!”

莫一转动身体就朝着对方逃跑的方向追去,双臂一展直接跃过碍事的灌木丛,等到落地的时候,手腕一翻,手中已经多出一根不到一厘米粗的,长差不多一指半的竹管,猛的塞进嘴里用力吹气,细小的银针便飞射而出,银光一闪就扎在了对方的后颈处,整个身体开始慢慢变软,无力的倒在地上。

“搞定了,我早说过,除非他在第一时间自杀,不然跑不掉!”莫一如同提小鸡似的把那男人丢到了玫瑰的面前,当然了,在此之前那男人的下巴已经被卸掉了,手腕也被莫一捏碎了,如果他还能用脚趾头自杀,那么莫一也只能说一句佩服了。

“你用的是什么?好奇怪的东西?”玫瑰如同好奇宝宝似的抢过莫一手里的竹筒玩弄着。

“吹箭,越南的士兵一般都会玩的,暗杀的时候比手枪管用,游击队都会随身携带的,本来应该是淬蛇毒的,不过我让泡菜帮我弄了点神经麻痹的毒药在上面,死不了人的,只不过三十分钟内动弹不了,舌头打结而已。”莫一看了看天色道:“今天太晚了,直接在这里露宿吧!”

玫瑰点了点头没有反对,莫一便快速的从背包里摸出两张绿色的吊床开始找相近的大树,到了晚上直接把伪装衣盖在身上当被子,除非是离的近了或者用夜视镜,不然连猫头鹰都看不出端倪来,最重要的是用吊床的话能够防蛇,大多数蛇都不会攀树,即便会攀树的一般也不会爬的太高。

大概四十分钟的样子,那被莫一抓来的男人终于可以开始动了,慢慢恢复的剧烈疼痛让他挣扎着,蠕动着嘴唇想要说话,但却因为下巴被卸了下来,只能勉强发出支吾的声音,莫一自然很大方的直接给了他一拳,把他的下巴给砸了回去,结果那男人唧唧喳喳的就是一顿乱吼,莫一楞是半个字都没听明白,想了想黎巴嫩的通用语言也不是只有英语,眼前的家伙应该用的是法语,莫一只得提着那家伙的衣领把他丢给了玫瑰,而莫一自己则是在附近转悠着收集石块和干木柴,很快的搭起了一个简易的炉灶,等到一切都弄好的时候,那男人已经被玫瑰给丢在一边了,想来是没什么利用价值了,就是不知道是被直接抹了脖子还是弄晕了。

第三十二章 潜伏

 “问出了什么?有判军的消息么?”莫一把找来的野菜和菌类丢在地上问道。

“关你什么事啊?我为什么要告诉你?”玫瑰翻了个白眼撇着脸道。

莫一顿时变的相当郁闷,心说本来还觉得这女人蛮有职业素质的,最起码上了飞机后没有为难自己了,大有任务为重,私人恩怨完全不重要的意思,哪想到在这时候那脾气劲突然冒上来了,不过莫一也很无奈,除非直接拿枪玩命,用打的自己肯定是没戏了,而且自己也不会法院,鸡同鸭讲肯定也问出东西来,只能憋着口气拿那些野菜出气,全部掰碎了丢进小锅里炖汤,反正任务完成有钱拿就行了,能不出力还乐得清闲呢!

“他是这附近村子里的人,不过你可以直接理解成叛乱军。”可能是莫一不还嘴的关系,玫瑰也觉得格外无趣,叼着小树枝道:“叛乱军算是把他们的村子当成了据点,现在一直那里盘踞着,还在村子外围设置了伏击区,说不准我们要杀的那个法拉雷就在里面,而且政府军给我们的那张地图上标出的据点,有一个已经确认废弃了。”

“这都是这家伙说的?可信度高么?要不要去他们的村子里再摸几个人回来问问,也许还能找到不满叛乱军的村民帮忙!”莫一想了想道。

“找这里的村民帮忙?”玫瑰一脸看到白痴的样子,不屑道:“根据统计,黎巴嫩54%都是伊斯兰信徒,46%是基督教徒,这个数据近年有持平的现象,但不管如何这里只有这两个教派,伊斯兰组织的疯子绝对不可能帮我们,他们只会送给我们几个炸弹,而那些基督徒,呵呵,你觉得他们还有可能活着么?”

莫一想想也对,看来自己的智商真被这女人鄙视了一回。

“真的假的都不重要!”玫瑰指了指身后的男人道:“我把他的指甲全拔掉了,大腿外侧扎了六刀,如果他还没有说实话,那么也算是个男人了,只不过因为失血的关系,他绝对挺不到明天的日出,反正我们有的是时间,我不在乎多花一点时间去监视。”

“好吧,这次你是对的!”莫一点了点选择妥协,他基本上已经明白饿狼说的任务难度判定了,这样的刺杀任务有很大的难度,成功率并不高,但是让一群没有任何专业化知识的叛乱军在这样的山里追击莫一和玫瑰,那基本也是不可能的,最后消耗的无非是时间,有耐心的人肯定能成功。

推掉那个建议的炉灶,再拿树叶稍微掩盖一下,然后在直径十米的位置布上简单的警报陷阱,一切就算准备完毕了,其实这样的准备有些多余,根据政府军给出的地图,附近的几个村落点都还离的有些距离,那些叛乱军可不会像莫一这样直接在野外露宿,那么岗哨点也不可能分布到这么远,至于这两个跟踪的家伙,多半是负责巡山的,等到叛乱军发现他们不见的时候,莫一和玫瑰也早就转移了。

一夜无话,直到天亮的时候,那男人果然如同玫瑰说的那样已经死透了,失血过多,全身都变的惨白,其实这种死法也是相当折磨人的,以为死前会有很长一段时间觉得寒冷,如同被扒光了衣服丢在西伯利亚的冰天雪地里洗冷水澡似的。

大概走了二十公里的样子,终于找到地图标示的村落位置,只是这所谓的村落真有够破旧的,竟然是那种木屋和砖屋混合起来的,所有的民众都只用布条包着要害部位,看起来黝黑瘦小,仿佛只有剩下一排骨头,搞的如同80年代的贫民区似的,好在莫一在越南丛林那苦不啦唧的地方长大,玫瑰因为任务的关系,也经常在非洲和印度这些穷苦地方出没,这样的场景倒也是小儿科了。

“绕到后面去?”莫一凑到玫瑰边上小声问着。

那群叛乱军虽然都是普通民众组成的,但是其中很明显有懂军事的家伙在,用填满沙土的麻袋堆积出来的火力掩体,还有简易的堡垒,观察岗哨,暗哨设置,这些玩意可不是普通人能懂的,最起码莫一虽然明白每种设施的用途,但让他来做,恐怕就无能为力了。

“不用,我们就在这里蹲着,他们要弄补给,据点之间需要联系,总会找到机会的!”玫瑰打量了一下四周,冲着远处的一块山坡地道:“我们躲到那儿去,用狙击镜和望远镜观察,希望那该死的家伙会自己走出来!”

“那我倒是希望他能自己突然心脏病突发暴毙,那样我还省事呢!”莫一忍不住调侃道。

“那你还是祈祷回去买彩票,能中个几百万美金吧!”玫瑰翻了个白眼毫不妥协的回击。

等待是漫长的,事实上,叛乱军的耐性远超出莫一和玫瑰的想象或者说他们根本就不像是叛乱军,每个人的穿着的就如同普通的民众一样,每天的生活也如同普通民众,拿着农具去耕种或者跑到深山里打猎,每天那些妇女们成群结队在那里谈谈笑笑,日出而做,日落而歇,如果不是那些村子前的军事设施和每天三个小时轮换,即便是晚上也保持不变的岗哨,莫一真的要以为这里是一个和平朴素的小村落了。

“那帮家伙到底搞什么?他们不是叛乱军么?他们不是反政府么?每天在这里转来转去拿些野狗野狼喂子弹就算是抗议政府了?”莫一丢开望远镜,仰躺在地上,透过树叶看着蔚蓝的天空,忿忿的骂道:“六天了,我们都在这鬼地方蹲了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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