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你诺言,赠我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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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你诺言,赠我欢颜-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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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妈妈为什么还要跟你爸爸闹离婚?”

江雪籽靠在展劲的胸膛上,露出一抹有点苦涩的笑容:“我想,大概就像有人说的,有的人明明可以倾心相爱,但没办法踏踏实实过日子。我妈妈就是那种没有办法安定下来的女人。她喜欢浪漫、刺激、冒险,喜欢追求生活的质感和情调。过去我们一家三口生活在一起,她每次跟爸爸吵架的理由都是那么几个,嫌他只顾着忙工作,嫌他不像婚前那样陪她去各地旅游。可你应该也看出来了,爸爸恰恰是那种喜欢安稳、脚踏实地过日子的人。”

展劲“嗯”了一声:“他们俩应该是彼此心里最重要的人,可性格差太远,说南辕北辙都不过分。”

江雪籽也轻轻“嗯”了一声,过了许久,才轻声说了句:“劲……有你陪在我身边,真好。”

展劲轻轻地捋了捋她的发,将被子往上拉了拉,柔声道:“睡吧。你要是哪天想见他了,我陪你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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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江梓遥

八岁那年的一个清早,江梓遥听到父母在书房争吵,知道自己原来是父母当年为了夺取继承权,从孤儿院抱来的弃婴。听说他的亲生母亲,是个连十八周岁都不到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不良少女。

十八岁那年,他第一次见到自己的生母,却是在城外南郊的一处墓园。石碑上有一张泛黄的照片,照片上的人却因为难产永远停留在那个炎热的夏天。

二十八岁这一年,他站在B市最古老的教堂里,以新娘娘家人的身份出席,见证着那个眼神纯粹、笑容干净的女人,挽着父亲的手臂,一步一步走向她这辈子最爱的男人。在大家共同的祝福之下,在牧师的温和嗓音中,她终于得偿所愿,嫁做人妇,与那个男人结下一生一世不离不弃的誓言。她那一瞬的甜蜜笑容,眉眼朦胧,让周遭一切都悉数褪色。她那甜美的笑靥,永远停留在他记忆的最深处,终其一生,不能也不舍得忘却。

晚上的酒宴并没有办得很铺张,受邀的除了展、赵两家的亲朋好友,江家只来了他一个。轮到新郎新娘走来他这桌敬酒的时候,江雪籽举起红酒杯,朝他浅浅一笑,唤了一声:“二哥。”

江梓遥依旧没什么表情,淡淡地“嗯”了一声,却在江雪籽抿了一口红酒之后,从她手里拿过杯子,朝在座的众人举杯示意,就着玻璃杯的另一面一饮而尽。

满座的人顿时愕然。

他却蓦地一笑,淡声解释道:“这杯酒由我这个娘家人代饮,感谢大家今天来参加雪籽的婚礼,吃好喝好。”说完,从旁边抄起一瓶刚开封的红酒,率先走向下一桌,为展劲和江雪籽挡起了酒。

饶是请来的客人不多,可这样一桌一大杯的喝法,直到敬完最后一桌,已经干掉了整整五瓶红酒。

末了,江梓遥背对大门外的迷离夜色,站得笔直,朝面露担心追过来的江雪籽,以及面色平静跟过来的展劲摆了摆手。也不知是不是真喝得有点多,他那嗓音竟然不复往日的清冷,脸上带上了淡淡的微醺:“回去吧。”

江雪籽淡眉微蹙,手却紧挽着展劲的手臂:“二哥。”

江梓遥扬唇一笑,眼睫微垂,及时挡住眼底的一片晦暗:“二哥没事儿,二哥今天……很高兴。”

“雪籽……”江梓遥如同从前品尝红酒一般,从唇齿之间细细地品过这两个字,嗓音干涩,重新抬起的双眼已经恢复往昔的镇定和冷然,“过去这些年,江家对不住你。以后有展劲和赵叔照顾你,二哥放心了。”他投向展劲的眼神冷冽,一挥衣袖,脚步虚浮,几大步就奔出了酒店,很快消失在苍茫夜色中。

江梓遥打开车窗,初春的风微凉,他一手解开领带,另一只手把着方向盘。随后,车子流畅地驶向南郊的方向。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到她,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她,是什么时候……在权力与爱情的角逐中,他忍痛把她排在了后面?曾经有人说,长久的恨要比长久的爱艰难得多。爱一个人大概只是习惯,而恨一个人,则需要不断地鞭策自己,不能忘怀。

江家除了江镇道,没有人知道他的血缘有问题。这么些年来,在公司要受制于江梓笙的刻意打压,在家里要默默隐忍江梓萱的颐指气使,还要面对那对没有血缘关系的父母时不时地耳提面命和冷嘲热讽,以及老爷子每隔一阵子的考察。

他的父母知道他已经知晓真相之后,不再刻意掩饰骨子里对他的冷漠和轻视。他只是一颗被证明没有大用的棋子,一个本来就没有血缘亲情的弃婴。在他们这样的家庭看来,大概他和他母亲一样,都是低贱、下作的。如果没有当年的情势所迫,这辈子也不可能跟他这样的贱民有所交集。可笑的是,他们努力了十几二十年,就是生不出自己的孩子。想要再领养,又被江镇道一口否决,告知两人,只需好好抚养他这个贱民的孩子,不要再做出这种混淆血统的蠢事。

所以他从小到大,从没有体会到何谓亲情。

在他的世界里,只有被利用。或许对江梓笙那样的人来说,只要做好分内事就能得到全世界的赞赏和褒扬。可对一个血统不纯、身份低下的私生子来说,人生就是一条逆流而上的河,不进则退,停滞即死亡。

是不是正因为这样,才会在爆出江雪籽的真实身世之后,开始对这个比自己小两岁的妹妹提起注意?渐渐地,这份难得的注目转为一股发自心底的怜惜和爱慕。

男人对女人的喜欢往往有很多种,因怜生爱是其中最历久弥坚的一类。

因为她秘而不宣的身世,先对她产生了同病相怜的情绪,随着对她的了解的加深,将她的挣扎、抗争、不甘、绝望统统看在眼里。当她的一切感情归为一潭平静无波的死水时,他心疼着,却也沉默着。因为他没有资格为她出头,更因为他心里有着更大的版图。所谓成大事者,不谋于众。为了心底的那个最终目的,他已经牺牲了自己的一切,现在要牺牲的就是对她的这一份爱慕。

所以他自始至终隐忍不发,所以他只能在她脱离开江家的势力之后,在得到江镇道的默许之后,送了那套代表歉意和守护的房子给她。最终他事业有成,却弄丢了她。

车子停在墓园外,早春的夜里下起了薄薄的雾。橘色的路灯将整个墓地笼罩上一层暖色,却照不亮这个安葬亡魂之地的深沉阴霾和浓重黑暗。他一身黑衣,只走了几步,就完全融入这片死一般的静谧暗色中。

他一路走到最后一排,去年年底他终于跟墓园的人商量好,把生母的陵墓挪到了最后面一排。这里地势最高,背靠青山,听说风水最佳。

江梓遥从怀里掏出一方手帕,蹲下身轻轻拭去墓碑的照片上那片冰冷的水雾。他静默许久,终于轻轻叫了一声:“妈……”

这个字眼已经如此生疏,以至于他唤得异常干涩,可心却因为这一声低唤而剧烈地跳动起来。

想起临离开前,江雪籽眼中流露出的那抹担忧,江梓遥一手扶着墓碑,另一只手挡着脸,低低地笑出了声。

一阵冷风吹过,树林里响起阵阵松涛的声响,那道笑声渐渐低哑下去,隐约可闻的是仿佛孩童般低低的哽咽。

如今,他已经走到今天这步,不能停,不能慢下脚步,更不能回头。

他这辈子,生来低贱,活得不自在,唯一的不舍和爱慕,也被他亲手放逐。

有人感慨向来缘浅,殊不知当初也曾有过机会,拱手送到你面前。可你恰巧别过了头,又或者松开了手,那段缘分就如同流水细沙,顺着你的指缝,在不知不觉间,流失得一干二净。

番外之展陆

江雪籽和展劲结婚当天,展陆以伴郎的身份出席婚宴。

清晨的教堂宁静圣洁,初春明媚的阳光透过巨大的彩绘玻璃,倾洒在那条代表着忠诚的红色地毯上。

江雪籽挽着赵玉临的手,身穿一袭古典欧式婚纱,露出修长白皙的脖颈和一双圆润香肩。缀着蕾丝花边的手套长至手肘,手中的捧花是展陆特意托朋友从一家欧式花店里订购的蓝风信子。细碎的日光将她整个人笼上一层浅金色的光晕,捧花的几枚花瓣上还沾着冰冷的露水。

蓝风信子的花语是生命、幸福、倾慕,他知道她非常喜欢这种花,同时,选择蓝风信子做捧花也是为了寄托他对她的最后一份祝福:永远洋溢着生命力的人生,一生一世的幸福,以及他对她那份难以言明的倾慕。

展陆站在展劲身后,过了许久,目光才从江雪籽身上抽离。不经意间注意到坐在第二排座椅上的江梓遥,展陆微微一怔,在对方朝自己瞥过来的同时,嘴角微翘,心下一片坦然。

听着牧师念完祝福语,亲眼看着自己的堂兄手指微颤地为江雪籽戴上婚戒,神采奕奕地揭开面纱,将她格外宠爱地拥在怀里,以吻封缄。

周遭响起鼓掌声,来教堂见证这场婚礼的人不多,赵家和展家各自来了些亲朋好友。

展陆来当伴郎,是自己主动的,应该算是解了展劲的一桩心事,他也就少了一个不省心的防备对象了吧。

曾经在展劲那幢别墅外,夕阳西下的光景,展劲质问他:“如果真有那么喜欢雪籽,为什么这十年不闻不问?”

当初展劲去S市执行任务,他开车送江雪籽回家,她说了一句:“因为我已经不是过去那个江雪籽了。”赵玉临回国以后,他帮这对父女牵线搭桥,重续父女前缘。事成之后,有一次赵玉临单独请他出来吃饭,说他对雪籽是很好,但没有男人对女人的那种冲动和热忱。

与江雪籽重逢的这些日子,他也在反复思考一个问题。如果真那么喜欢她,为什么展劲走后的十年,他可以做到对她不闻不问?甚至在得知她出了那些事以后,间接听人说了一嘴她躲到国外避风头去了也就轻信了,也不会冲动到去江家问个清楚明白,更不会疯狂到她去了哪里他就追去哪里。

可他知道,如果展劲当年没有从军,这些事儿他是一定可以做得出的。

他忘了是哪一任女友曾经这样点评他,各方面都非常优秀,可是唯独缺乏爱人这根神经。可他自己觉得,他不是不爱,只是不能像展锋或者展劲那样,拥有那么炽热激烈的情绪罢了。又或者是像某次江雪籽轻声软语跟他说的:“展陆,你只是还没遇到适合的那个人。”

是这样吗?

他以为自己天生薄情,可有人告诉他,不是没有那根爱人的神经,而是那个合适的人还未到来。

那根名为真爱的琴弦,需要那个特定的人,才能拨动出最美的乐章。

走出教堂,他微笑地望着扬尘远去的跑车,那个人身上雪白的婚纱随着清风扬起曼妙的弧度,瞬间遮挡住他眼前的视线。

身边传来人们的祝福声,欢声笑语不断。

展陆微侧过脸,发现接到新娘捧花的正是今天穿着粉红色小礼服裙的伴娘,同时也是江雪籽现在最好的朋友—姜如蓝。一旁那个以行事狠决不羁而驰名B城商界的萧卓然拉着姜如蓝的手大笑的样子,十足一个傻瓜。

视野之中,那辆宝石蓝的跑车渐渐消失在视野的尽头。

番外之洞房花烛夜

江雪籽跟展劲真正的洞房花烛,直到第二天晚上才真正成行。

单完成婚礼的全部过程就耗去一整天,第二天告别赵父等人,两人搭乘飞机前往海南岛。下午乘车抵达酒店,简单地吃过晚餐。夜幕降临,华灯初上,才感觉时间慢了下来,只属于两人的悠闲和幸福是真的触手可及。

夜晚的海显得深远莫测,两人一起站在岸边,展劲搂着她,手掌缓缓摩挲着江雪籽的胳膊,低头问她:“冷吗?”

江雪籽摇了摇头,从两人刚才来到海边,她的目光一直眺望着海天交际的那条界限,尽管在夜晚,那条界限已经显得不那么分明。

展劲又问:“不想出国看看吗?半个月的时间呢,现在订票也来得及,要不咱们过两天去趟马尔代夫?”

江雪籽索性放松全身,靠进他的怀里。周遭弥漫着海风微腥的味道,空气润润的,跟B城一年到头的干燥截然不同,她一边感受着一边说:“还是按之前计划的,过两天去苏杭。”

展劲抚了抚她的发,低头应允:“好。”

就在展劲以为她不会说原因的时候,江雪籽开口了,嗓音轻轻软软的。不远处还有海浪拍打在岸上的声音,可听在他耳中,却很清楚,如同山林中泉水的叮咚声,每一个字,每一个音节,都清晰地敲打在他心中最柔软的地方:“你知道我当初为什么就喜欢跟你讲话吗?”

展劲静静地听她说,低下头,手指轻轻摩挲着她被发丝半遮挡住的姣好侧脸,还有脖颈处的细嫩肌肤:“我第一次见到你,就觉得你的眼睛好漂亮,好像幽深的海,或者很深很静的那种湖。”

展劲勾起嘴角:“有那么神秘吗?”

江雪籽微微弯着唇,继续说:“反正,我那时就觉得,你不像其他那些人,整天只知道开靓车泡美女,就觉得好像整个天下都在自己的手里了。”她抬起头,再次望向展劲的眼,手指轻轻描摹过他眉峰的轮廓,笑得温柔甜蜜,“我觉得如果是你,应该能听懂我说的话,能了解我为什么明明是大家口中最受宠的公主却过得一点也不快乐。”

展劲含笑看她,故意打趣道:“开靓车泡美女就觉得手握天下,那种日子我也经历过,不过恰巧是在认识你之前。要是你跟我同岁,或者早认识我两年,恐怕你就要失望了。”

江雪籽微微偏着头,眼波柔软而娇媚,仿佛江南春天里最嫩的垂柳,最美的湖泊:“那我当初要是不主动理你,你就不会想跟我说话吗?”

展劲莞尔一笑,突然低头在她唇上亲了一口:“我要是说不想,你当初是不是会当场哭给我看?”

江雪籽没想到刚一结婚,这人就暴露出这么恶劣的一面,握起拳头狠狠捶了他一记,扭身就往海边跑。

展劲赶紧从后头把她抱住,在她颈侧落下一个个细密的吻:“怎么这么大气性?我开玩笑的。当时第一次见面,你拿着你外公送的那块手表,帮我戴在手上。我就想,这女孩长得好漂亮,人也好温柔,一点儿都不像外界传的那么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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