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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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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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又一次,在天宝没有熟练之前,这个方法似乎比直接跑来的更加费力!花费了两个多小时,终于把天宝的动作矫正了,秋秋说道:“这个一开始是不习惯,等以后你习惯了,就知道怎么省力了,现在你腿部一些隐秘的肌肉也没有长起来,筋骨没有拉开,所以才没有感觉的。软功也要天天练……”

天宝有些沮丧的点点头,两腿跑的酸疼,却没有丝毫的收获让谁说来也不好受。媚门一门的修炼,根本就没有扎马一说,完全是通过基本的轻功踏雪无痕来实现的。踏雪无痕一走起来,整个人就好像是生根了一般,于地面接触频繁,平衡性特别强,而且对于腿力,腰力都有促进,锻炼。而天宝刚刚起步,自然是辛苦了。

秋秋道:“只是这样就吃不了苦了吗?”

天宝说道:“谁说的,我一定可以把你娶回家的。不过,不过软功却更是痛苦了……”昨天晚上,他就经受的软功的折磨,秋秋也没有给他什么循序渐进,就直接把他的大腿给撇开了,还听的“咔吧”响了一声,他疼的连站也站不起来,还以为自己的腿断了呢。后才听秋秋说根本没什么事情,腿不是那么容易断的,韧带也不是那么容易就拉伤的,只是有些疼而已。相比较,今天的这些绝对是小儿科的东西了。秋秋笑道:“那好,别忘记你说的话……”

“小天,还和女朋友在这里呢?”许立老远就笑了起来。

天宝道:“看您说的,不是找个女朋友不容易吗?这个女朋友可千万不能飞了,就是要飞,我这个蛤蟆也要咬住她的脚……”“哈哈哈哈……”许立听的一笑,秋秋却是在某人的软肉上扭了一把,天宝的脸色可就精彩了。

最后一堂语文课。

天宝可是认真的准备了一番,拿出了自己最好的水平来讲的。因为有秋秋在后面旁听,他想要给人一个好一些的印象。秋秋只是很安静的在后面听。他讲的还是《红楼梦》,眼睛却不停的朝秋秋瞟。下课以后,秋秋问他:“你怎么老看我?”天宝实话实说道:“我忍不住!”

“呵呵,好了,就算你过关了……”

有房,有美女,天宝的生活基本上可以说是没有遗憾了。不过秋秋始终是要走的,一个星期的时间说长不长,其实挺短暂的。秋秋对天宝道:“宝宝,一个人的时候天天要想我,说不定我哪一天梦到了你在想我,就会过来找你了哦……记住,除了我和你妈,不能想别的女人,不要一天泡电脑上,记得练功,还有……”一个星期的情愫,能有多深?爱情就是一滩泥沼,让人弥足深陷。一个星期的时间,秋秋和天宝已经有了感情了,那是一种很纯很纯的牵挂。天宝道:“我会努力的,你走了,我只想你,不会去看别的女人,我会努力练功的……”

窗外,月光冰冷。寒风吹过,一道黑影从窗户悠然的跳了出去,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中。天宝感觉自己的生活突然失去了光彩,没有了原来那种绚烂的颜色,少了一个人,家就空了。他不喝酒,不会借酒消愁,不抽烟,也无法一个人躲在角落里抽烟,他能做的,就是把自己的时间塞满,什么也不想。

空虚!

天宝以前从来就没有过这样的感觉。

他每天早早的起来,拼命的练习踏雪无痕,练习折梅手,软功。他在学校的任务并不重,每天上完了课,就是拼命的锻炼。这些东西成为了他最好的寄托思念的地方!奔跑,踏雪无痕,这样的努力,他的速度也越发的快了,只是一切他自己都没有发现。以前上操场边的围墙的时候还需要用手,可现在他直接就能跑上去,这个是一种看得见的进步。

时间就这般的恍惚的过去了,而思念这个东西,就好像是一条琴弦一样,绷的太紧,断了,也就没有那么的空虚无度了……现在,天宝只是将那思念深藏了起来。

深深的!

白衣如雪,秋水无痕。

秋水痕依旧是一身白的如雪的纱衣,里面是缎子的肚兜,脚上是白色的绣鞋。她一身洁白的纱衣,就好像是九天飘然而下的仙子一般,只可远观,不可亵玩。天宝没有想到会在一次见到这个女子!

“秋水痕?”

诺大的操场上,根本就没有人。

天宝看着眼前的这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子,仿佛整个天空都明亮了一些。现在是清晨四点钟左右,天宝是因为练功才起的这么早的,却想不到在振华中学的操场上遇到了她。秋水痕轻轻一笑,给她的整个人都渲染上了一些仙气:“我已经跟了你很多天了……秋秋妖女呢?怎么就只有你一个人了?”

天宝皱眉道:“你跟我做什么?”

秋水痕望了一眼夜空,然后那一双不染凡尘的眼睛却看着天宝,说道:“因为你是我选中的人!十年,我在俗世中行走了十年,却惟独看上了你……你是昆仑选定的人选!”天宝问道:“为什么是我?”

秋水痕道:“天机,不可说。”

“哈哈,天机?我从来不相信狗屁的天机……”天宝的目光里,有一些别样的坚毅在闪烁:“我说过,我讨厌高高在上的仙子。所以,你们昆仑选定了我,而我却没有看上你,我的选择,是天山!”

“天山也一样!”

天宝有些疑惑的看着她……

一阵风卷来,吹起了她雪白的纱衣,贴身勾勒出她妙曼的身材来。她,就好像是一片圣洁的雪花,让人有一种自惭形秽的感觉……飘然的长发随风飞舞,一道道的波浪滚动,秋水痕的目光如水,如月——

“为什么?”

秋水痕樱唇轻启,言道:“没什么。因为华夏九脉神族,本来就是一家!秋秋于我,不过就是争的一个第一而已,看看昆仑天山,谁才是真正的第一神族。”天宝问道:“那么说来,你们昆仑是历来占优的了?”

秋水痕道:“可以这么说!”

至于天宝的这个答案,秋水痕并不意外。因为华夏国历来传说,神仙都是出在昆仑山的,所以这是一个根本就不需要猜,就可以知道的答案。天宝问道:“那你们想要我做什么?”

秋水痕却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她一字字说道:“代表华夏神族。”

天宝愣了一下。

“然后呢?”

秋水痕道:“你似乎已经想到结果了!”

天宝道:“华夏有神族,其他的国家也应该有神族,就算是美国没有神族,也应该有生化战士,而我代表了华夏,其意义就不言而喻了。你们来找我,就是要我做一个神王的,可我现在不过是一个普通人,要力量没有力量,要钱没钱,可以说是一无是处,为什么会是我?”的确,行走天下十数年,说是找一个神王,却找了他这么一个废物,的确是让人想不通!不过,有些事情不需要他来想。

秋水痕道:“就是这样。”

天宝道:“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秋水痕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来,在天宝的身上打量了一阵,说道:“原因,我想秋秋应该和你说过,因为你是万中无一的天生媚体,由先前的众多武功高手遗传而来的,而且更主要的是你遗传的是女性,而你是一个男人!”

天宝道:“就因为这个?”

秋水痕道:“不错。”

天宝丝毫不为所动,盯着秋水痕……“理由呢?”

第二十三章 人

阴阳交替,太极循环,这是一个圆。

极盛至阳之气,因为其阳气太盛,故此则内蕴至阴之气,而天宝本身就是至阳之体,却遗传了历代祖先的至阴血脉,所以他天生就好像是一个太极一样,达到了一种阴阳的平衡。因为这个原因,他的内脏强大,故此身体的反应也自然和强,经常能从体内排除一些杂质,故此在上学的时候还得了一个“臭男”的雅号!

无知的人以为是他的身体不干净,但在秋水痕看来却并非如此!

天宝的身体自己调节,疏导,排泄杂质,这个只有那些修炼的相当高深,可以辟谷的人才有的境界。天宝是因为不会辟谷,所以杂质不断的排出,所以身体表面才有些臭的,但内在的一团先天血肉,完全可以用根骨清奇来形容。

而这样的身体修炼起神族武功来,可以说是得天独厚的——

神族找这样的一个神王,目的就是为了对抗世界上其他国家的神族。尤其是西方国家的一些神族,其野心之大,昭然若揭,现在在华夏大地,佛教基督教已经是遍地开花了,伊斯兰教也在回民中相当兴盛。严峻的形式,让这些神族也无法坐视不理!虽然说华夏神族一向淡定,清修,不显山露水,但如今已经被人打上门来,却是要还回去的。

秋水痕道:“你现在明白原因了?”

天宝苦笑道:“你说了一个我无法拒绝的理由。华夏神族,为了华夏我无法拒绝,不过昆仑的气运,是否应该给天山五百年?从人类初始,三皇五帝,昆仑一直都独占鳌头已经万载,是否可以给天山一个机会?”

秋水痕看了他一眼,说道:“天山胜,气运就是天山的。”

天宝道:“好吧,时间已经不早了。你难道还不走吗?”秋水痕道:“那好,你自己保重!当你有资格成为神王的时候,华夏九脉,任何一脉的武功你都可以随意休息。望你努力,尽快达到我们的要求!”她的脚只是轻飘飘的在地上点一下,就“呼”的倒掠出数十米的距离,然后又点一下,她轻飘飘的就好像是一只蝴蝶一般,在风中逝去……

秋水痕的轻功……天宝的眼睛眯了起来。

他按照秋秋的要求每天练功,现在的精力显然比从前旺盛的太多了。人体五脏六腑,现在他开始能藏的住精华,就以为着修行的第一步已经入门了。只要他以后坚持,就是他脱胎换骨的根本。

“好强的轻功……”

只有亲眼所见,你才可以想象那种飘逸和灵动!

天宝站在操场上,任由风吹起他的短发,一丝丝的飘然。他的双目似乎失去了所有的身材一般,全身的生机似乎也都收敛了起来,他就是冬日寒风中的一块石头,冷帮帮的,硬邦邦的。而他的大脑,却异常活跃的思维着……刚刚秋水痕的每一个细节的动作,都丝毫不漏的回忆了一次,一次又一次的在他的脑海中重复。

呼——

长出了一口气。

这些日子,他已经见识了太多的不同寻常了。两个神话一般的女子,还有一个陌生的世界屹立在世界的顶端!

东方的天空逐渐的显露出了鱼肚白,操场上也可以看到一些年老的老教师在走动着,活动手脚。天宝自顾自的练习着秋秋传授他的踏雪无痕,而他的手,则是不停的一次又一次的重复着折梅手的动作。他的动作,已经练的规则,灵动了,速度也明显的提升了上来,可以控制自己的内息了。一圈一圈的跑,跑了不知道有多少个来回,吐气,收功……

郊区的黄阳山别墅群。

能住到这个别墅中的人,绝对不是普通人。无论是钱,亦或者是权,总是要占一样的!而何闰勤就是住在这个别墅群中的一个阔人,他让人一眼看上去就好像是暴发户一样——但了解他的人并不这么认为。

一个拥有双科博士头衔的人怎么可能是一个暴发户?

他天天乐呵呵的啦着两条最正宗的德国狗在公园里遛狗,狗的名字很长,而且很拗口,拗口的都让人一时叫不出那狗的名字。那两条狗全身的毛都是黑色的,没有丝毫的杂色,天天有专门的人喂生肉。而何闰勤的狗也并不是吃的很饱的那种。他说狗吃的太饱了就不会咬人了,而养狗,就是为了看家的。

他似乎就是一个保守而顽固的农民!

他的狗从来没有吃过一次狗粮,他的狗从来都是将生肉拉的血淋淋的,带着血吞下去。清晨的公园里人并不是很多,何闰勤就带着自己的狗,优哉游哉的散步……看看那些忙碌的人影,他就是摇头。

人生本来就是短暂的,把有限的生命,浪费在工作上是最大的原罪。

有的人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一辈子活了,一辈子苦了,这就是一个人最大的无奈。所以他认为自己是一个很会享受生活的人,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工作,什么时候应该放松下来。不期然的,他就想到了一个有趣的年轻人。

那是一个能让他何闰勤只是看了一眼就无法忘记的年轻人!

玩世不恭?

错。这个年轻人很认真的面对生活。

颓废?

错。

总之,他是一个让人一句话说不透的人,何闰勤一辈子看人,迄今为止,能让他一句话说不透的就只有两个。其中的一个,已经是现如今东三省最大的黑道教父,手里把持了华夏国同俄罗斯边境的进出口贸易的大佬郑新河郑五爷。而另外一个,就是天宝了。

他们家祖传的相术,他一直都相信,而且也从来没有看走眼过。

郑新河的命,应的是白虎星。

天宝的命,却是一人应了三颗将星。七煞,破军,贪狼集合为一。

这样的命格在曾经都从来没有过先例,甚至他还以为自己是看错了,但其实没错,他后来还仔细的看了,和天宝攀谈了。回来以后,还查了祖传的相书。所以天宝,他自然是深记的。古代那些将军,应的将星,只是一星,乱世就可为雄,盛世可成乱果,皆这三星!

天宝。

这个人不仅仅没有在名字中将杀气压上以压,反是以一宝盛杀气,助长了凶煞之气,当真是奇怪。他自然是不知道,天家人的姓名,是一代一代传下来,先辈早已经规定好的。他的爷爷,是一个“占”字,他的爸爸是一个“俊”字,而他,就是一个“宝”字。这些东西,就是天宝自己也不知道。

何闰勤突然说道:“黑子,那人的底细查了吗?”

黑子,是他身后跟着的一个大汉。身高足足有一米九左右,虎背熊腰,纵然是这个时候,衣服眼掩饰不住他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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