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的角度戳我的腰。我才仰天惨呼完,一下子又仰天狂笑,不亲自体会,不能理解我的尴尬,还好没人看见。打闹完毕,我喘着气问:“胖子,赢了多少?”胖子说:“不多不少,三张毛主席。”我立马献上媚笑:“可有分红?”“当然有。老规矩,九一分账。”我手里握着三十块,心一下子充实起来。我妈就跟太阳一样,一出现,把我心里所有的阴霾一扫而光。
晚上,我在我妈又是递茶又是送牛奶的关怀下惊心动魄地看着千年一叹的最后几页。我看书的时候外面飘着毛花细雨,淅淅沥沥,像是一种温柔的倾诉。我自己最喜欢在两种环境下读书,一种是暖阳轻洒,微风习习,风中带有草木的芬芳;另一种就是现在的夜深人静,小雨敲窗。在夜晚读书,似乎更接近自己的内心,似乎有种神秘的力量围绕。掩卷深深一叹,看闹钟已经十二点四十。夜已深,胖子娘已睡,小雨也已经停了。我在窗边望着深邃的夜,突然产生一个可怕的念头:其实黑暗才是永恒的主宰,因为它无处不在,因为它无法毁灭。
第二章 相遇
起床的境界分三等,上等为自然醒,中等为被迫叫醒,下等为惊醒。自从上了该死的高中,本人就经常遭遇下等起床法,经过三天的放松,被惊醒几乎是理所当然的。我被惊醒时,刚好离迟到仅剩十八分钟,这一点不要怀疑我的精确性。我以最快的速度骑车到学校是十五分钟。今天很顺利,三分钟内我完成洗脸、刷牙、穿衣服、鞋子。六点十五准确听到门“砰”的一声被关上。
我疯狂的踩着单车,心里感谢上天的眷顾,居然没有下雨。要是下雨,一是路滑不好飚车,二是翻墙难免弄脏衣服。所以我有希望准时到达学校,踩着铃声一脸不屑从门卫室走过。
幻想是这样渐渐化为泡影的。我刚庆幸天气好结果那阴沉的天就不高兴了,一分钟内把整个县城搞得湿漉漉的。我又没带伞,只能一咬牙冒雨往前冲。到屈原桥时我看到一个细小的身影,一手遮头,一手压着书包往前面小跑。说实话,那小跑比我平时走路还慢。再近一点,我发现问题的重点所在,那是一个女孩子。
我们的一生之中,在某些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因着一种你无法理解的原因,你突然就做出你自己都意想不到的举动。我经过那女孩子的身边,突然一脚撑地停下了单车。我说:“你是一中的吧,我载你一程。”居然不是用的询问语气。女孩子傻愣愣看着我,尴尬的是说完话后我的表情也是傻愣愣的,因为我还从来没有如此冒昧过。互相傻在原地五秒钟后,女孩子“哦”了一声,就爬到我单车后座上了。
这个古灵精怪的丫头,看着拳头大,人却重得跟只猪一样。奇怪的是我刚有这个想法,后面就说话了:“喂,你是不是后悔了啊?”初次见面对女孩子说话要特别小心,这是千里教我的,但我又不能昧着良心说话啊,我说假话是很容易被听出来的。这是我很早就学会的一个道理,不到迫不得已,不要说假话。于是我说:“没有啊,我感觉后面跟没坐人一样。”没想到小丫头听出了我的弦外之音。她说:“那你的意思是后面坐着只猪?”我顿时变成国际大导演无语僧,半天说不出话。这小丫头也太厉害了,我本来就不怎么会说话,还三番五次刁难我,要是千里在场,一定能帮我斡旋。小丫头看我大导演架势端着不放,哼了一声也不说话了。
我停好车说:“你打算怎么进去?”小丫头神气的说:“当然是走进去,难道像你们男的一样去翻墙越网?”我一看就知道对方是个高一的嫩鸟,但她怎么知道这些的?莫非她有个高三的哥哥?我说:“你怎么知道我一定会翻墙啊?我这么文明又老实当然是走校门。”小丫头一脸疑惑看着我。“不相信是吧,我偏偏走给你看,”我说,“要不要一起进去?”“好啊,我倒看你怎么过鬼门关。”
只有一个法子能平安通过门卫室。显然等下我去闯鬼门关,也能全身而退,但我依然很心痛。因为班主任亲笔签名的请假条实在太珍贵了,不到走投无路绝不轻易动用X方案。我们班主任的英文写得外国人都不认识,汉字写出来更是要送往国家甲骨文研究所去辨认,要模仿财神笔迹比临摹王羲之书法还难。
我千辛万苦弄到的一张请假条没想到这么轻易的就用掉了。我隐约感到我如此暴殄天物,几天之内必遭横祸。
还有一件事我感到愤愤不平。我对小丫头说:“你怎么像是一点都不紧张,扣分不怕你班主任找你麻烦啊?”很奇怪我们两个走在不大不小的雨里,不跑也不闪躲。小丫头说:“同学,你高二的吧?”我说:“你好像什么都知道,这一届的高一新生都像你这么嚣张吗?”“不好意思,学姐我今年高三。高三是很少管迟到这类鸡毛蒜皮的小事情的。”我实在不敢相信跟前这个身高大概只到我第二根肋骨的小女生竟然是高三的,想起我应该还要叫她学姐我的脸就不知道要往哪里摆,还好我们已经到第一栋教学楼了。我赶紧说:“我的教室在楼上。”小丫头指着后面那栋高三教学楼说:“我的教室在地狱。”“嗯,那我先上去了。”“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啊!”怎么女孩子倒先问起男生名字来了,知不知道什么叫矜持啊。小丫头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又说:“你别误会啊,我看你一米八几的怎么说在我们学校也应该算个人物,不过我看你傻头愣脑跟阿甘似的想必没多少人认识,所以给你一个增加知名度的机会。”我哈哈大笑,突然觉得小丫头很有意思,我并不是那种被人说了两句就怒火中烧到要去京广线跑两个来回才能平息的人。我说:“我叫李晨曦,请多多帮忙宣传!”小丫头欣然说道:“我叫周小羽。”
我一进教室坐下,老飚就架起机关枪开始说话了:“不是吧,难道昨天米兰秋冬时装发布会的主题是水帘洞之落魄系列?你把自己搞这么前卫干什么,你这么一搞显得我和千里多土啊。”我懒得理会,直入真正主题,问:“财神那搞定没有?”老飚说:“我反正是说你去厕所普度微生物界去了,等下财神再来你自己去解释。”千里也凑过来问我:“那事你想好没有,到底要不要跳?”我边弄头发边说:“想清楚了,我参加。”
我们学校有许多变态又无聊的规定,最让我和千里憎恶的一条是不准留长发,而且留发要求十分详细,前面不能遮住眉毛,边上不能盖住耳朵,哪怕有一根头发搭在耳朵上也不算合格。学校后来发现很多同学钻空子,把鬓角和后面留得可以去拍古装片。学校立马修改规章制度,从此学校里的男生不是平头就是锅盖。而我们正花季少年来着,梦幻着自己风度翩翩,俊彦非凡,头发可以迎风飞扬。
政治课上老师讲解一个哲学理论,突然牵扯到学校的此项规定。他说:“我认为学校限制你们留头发是愚蠢之极,莫名其妙。我看香港那些男明星个个头发留得老长,也还好看,没人说什么啊。”全班一阵政治暴乱。上了一年多的政治课,睡了一年多的政治课,今天突然变得异常生动。我们一改往日对政治老师的冷漠,顿时起哄说要学校改选政治老师为校长。老飚叫得最凶,还建议我留披肩长发当个文学愤青。千里在热烈的讨论声中扔过来一张纸条,写着:我们可以说我们要跳劲舞,要把头发留长些,学校应该没什么意见。我也突然从黑暗里看到一丝光明,觉得此计可行。
印象中自己从初二开始注重仪表,尤其喜欢分头。每天对镜观察,盼望头发快快疯长,恨不得向古人学习来拔苗助长,忽然感叹自己留了十几年的平头,真是太没觉悟了。一日洗澡完毕,用尺量发,居然发现有六厘米了,兴奋不已,立马找来妈妈的梳子,对着镜子折腾了半天,三七分初具模型。第二天起床一照,大失所望,分界线消失无踪。幸好时值夏天,天天用水打湿头发勤整理。我现在回想当初,不禁笑着感叹,哪个少年不爱美啊!我记得那天停好自行车去教室,刚好走到教室门口碰到一女生,她惊讶地围着我绕了一圈,说:“哇噻,李晨曦,你居然留分头了。”我喜上眉梢,一个月的努力终于没白费,真是守得云开见月明,掰得发开见裂痕啊。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于是,往后的日子里,我开始熟知各种各样的摩丝、者哩水、亮发油,还因为这样,胖子娘经常威胁我,想继续用老子的东西,就老老实实把碗去洗了。我成了爱美的阶下囚。
我可能没跟大家提到过,我初中时的成绩是很好的,能流利地背整篇英文,高难度几何题只要看一遍题目,答案就清晰地摆在脑袋里。所以那个时候我虽然留着一头光鲜亮丽的长发,班主任也不对我多说什么,迟到从那时起成为我的家常便饭。原来成绩好是可以有很多特权的。这是后知后觉。这也是我渐渐成为一个差生时感到悲哀的原因。
我们教室隔壁有个小房间,其修建目的是下课给老师休息用的。自从我们开始排舞以后,它成为我们的训练基地,称之为GYG。HOT是五名成员,我们的团队也是五个人,除了LYT之外,还有猛波和何胖子。LYT是我、千里、老飚姓名的缩写。我们三个不经常踢足球,但是也买了班上足球队的队服。三个人背上统一印“LYT”、“19号”。我们穿着队服走在校园里,像是外星人逛地球。
第三章 被砍伤的日子
猛波一身蛮力,金钟罩功夫非等闲,摔跤能把我放倒在地。个子不高,肌肉绷紧时如雕似刻,见之骇然。做的最疯狂的事情乃在食堂里扔飞盘。那日我和老飚早自习后一起去吃早饭,顺便在食堂打开水,猛波拿着脸盆大小的桶盖玩弄于股掌之中。一入食堂大门,猛波想来个扔铁饼的动作吓唬我们,不料桶盖上水珠未干,顺势飞出。我们看着铁盖在食堂上空飞,飞得我们盯在原地噤若寒蝉,动弹不得。这一弄假成真的吓唬果然非同小可。突然之间我大吼一声:“让开!——”我感觉当时那一吼已能与武林中的狮子吼分庭抗礼,声音在我听来是从整个头部发出,振聋发聩,食堂有三分之一的人群被我震慑。飞盘降落之时,一个女孩正转过头,但为时已晚,飞盘势大力沉地向她砸过去。我们只能说一切都是上天的旨意,无论你造成什么后果,无论后果多严重,自己犯下的错误只能自己承担。女孩只是被撞到手臂,我们从来不敢想那天要是谁的脑袋被撞了我们以后会怎么办。据说后来那女孩成了猛波的妹妹。有事没事我和老飚就凑到猛波耳边唱“你究竟有几个好妹妹?为何收妹妹的方式那么另类!”
我们得到的教训是:你以为你可以玩弄于股掌的东西,随时随地、不经意间会狠狠反咬你一口。天干物燥,凡事小心!
何胖子没什么好说的,高一元旦晚会上唱“我们这里还有鱼”的四个傻冒中有他一个。那天何胖子难能可贵挤心压肺地全力演出,博得满堂倒彩。此人是下届一线天奖最具争议的候选,大可与千里一分轩轾。他的优势在于,不但眼缝细小,而且是个近视。不知道千里同学下次落选时作何感想。
万事开头难,我们五人没一个有舞蹈基础。我上次从我妈那弄到的30块钱被千里和老飚相中,看到它像看到刚刚十八岁的黄花大闺女。我奋不顾身只保住十块,其余二十被洗劫。我很心痛,但也只能认了。没舞蹈基础就要学,而且只能自学,所以我们LYT想尽办法省吃俭用,把筹到的钱用来买VcD。我们一贫如洗,四处蹭饭,相当狼狈。最宽裕的是老飚,可以回家吃饭。我和千里相形之下无比寒酸,大多时候以饼干、一块钱一包的方便面填肚子。但是我们毫无怨言,从舞蹈里发现了很多乐趣。我们发现身体的律动是很美的,尤其是自己掌握这种律动以后。原来身体不只是会做扔铁饼、甩标枪或拳重之类的动作。我和千里经常对老飚说,只有身体饥饿才能真正的精神满足,唆使他和我们一起吃苦。老飚当然不听。
没有人知道死亡的滋味,因为尝过这种滋味的也已经无法描述给你听了。我肠胃不怎么好,营养不良势在必得。营养不良的结果是导致身体素质不佳,我比普通人更接近死亡。或许天意操纵,我那天听到了死亡前的心跳。原因是我砍伤自己的手指,看到鲜血不止就休克了。没人说我小题大作的话我就继续说了。事情发生在国庆假期第二天,天气晴朗,我心血来潮到街上买了两根甘蔗回来,还没削皮的。我从厨房里找出菜刀准备大展身手。谁能告诉我“任何事情都有它的两面性”这句话是哪个说的我奖他两块钱。我平时做数学题逆向思维用多了,砍起甘蔗来也逆着砍。然后天意安排砍到一个节骨时砍不动,天意再安排我不畏险阻,拿着刀奋力向上一挥,我的食指就被砍到了。我看到伤口虽然挺深,但没流血。我不了解这个医学原理,若无其事削完最后一点甘蔗皮就呲牙咧嘴吃起来。
接下来该发生的就不差毫厘地发生了。我吃着吃着突然看见满手是血,止都止不住。当时我还镇定自若,不过这完全是无知造成的。我慢慢悠悠走去街上的诊所,看着医生染红了四五个棉花球。小小失血,大丈夫我面不改色。接着医生口气有点慌张地说了句“怕是砍中血管了,要送医院。”然后我成为一代变脸宗师。不知在哪一刹那,我的脸变为惨白,眼睛里一片昏乱模糊。我被扶着坐下来,阳光照在身上,却感觉很冷。我听到自己的心脏带着恐惧在收缩,一声一声撞在死亡隧道上的回音,让我离现实的人群越来越远。我看到很多模糊的人围着我,我想抓住他们,但已无能为力。我妈不知何时从人群里焦急地冲进来。那个胖子不像平时跟我打闹一样耍赖皮还带着孩子气,突然母性大发,搂着我替我擦手上的血和额头上的冷汗。口里慌乱地重复着:“乖儿子,不要紧!”几分钟后,医院的车赶到。
医生说要缝针。我不知道生活原来是很戏剧化的。我眼睁睁看着医生给我打麻药,医生说有点痛,果然我身上就只有针头钻进去的那个点痛。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