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恋爱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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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恋爱的季节-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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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会自然垂下,晃来晃去,形状恰似一口粘痰。看到我们,她笑了,那模样就像遇到了什么知心密友,假了吧唧的,当然,我和凌晨当时表现出来的亲热态度也说不上有多真实。我们站在案子边上聊了会儿天,总共超不过五分钟,内容无非是“你好我好大家好”,一点儿新鲜的没有。期间,唐静顺带着给我们介绍了那个戳在一边儿已经干笑了半天的糙哥们儿—她的现任男友,我还拉着他来了盘表演赛,三下五除二给丫灭了,不如人意的是,盼望了半天的扬眉吐气之感却始终也没出现。 
  出乎意料,当时我的心情一片平静,我怎么也不能把眼前的这个姑娘和曾经的唐静联系起来,是她变了?还是我变了?她曾经带给我的那些紧张激动、那些手足无措都跑到哪儿去了? 
  —它们丢了。 
  其实,在内心深处,我知道是因为什么才把它们弄丢的。 
  最后,我两盘之差输给了凌晨,吃饭的时候,他非抢着结账:“胜之不武,今天我这是胜之不武。” 
  “知道就好,刚才的案子钱就应该让丫唐静给结了。” 
  “还惦记着呐?” 
  “别扯蛋了。”我闷下一口啤酒,“你丫看过一叫《水牛66》的电影吗?” 
  “没看过,怎么了?” 
  “没事儿,我就是突然想起来了。那里面说一哥们儿小时候特喜欢班里一女同学,什么也没干,就天天瞎琢磨,给那姑娘都琢磨成天仙了,结果好多年以后俩人跟街边的咖啡厅里头碰见了,丫发现那姑娘整个就是一女流氓。” 
  “唐静也不像女流氓呀,你瞧人那作派—多正经,跟他妈妇联干部似的。” 
  “我知道,我就那么一说。” 
  我喜欢看电影,这得算我一个难得的长久爱好。小时候,电影院几乎是我每个星期天必去报到的场所,那些年,我妈单位总会源源不断地发给她各式各样的电影票,一概被我包圆,“大华”、“紫光”、“长虹”、“东工”、“明星”……东城附近所有的影院我一律平趟,熟门熟道。繁华的“东风市场”把口那家早就拆除了的“吉祥戏院”是我最常去的地方,至今我仍然记得在那儿看过的一部叫做《黑楼孤魂》的恐怖片—那是我看到过的最吓人的电影。从那以后,只要一听到别人提起恐怖片,那部片子中的几个场景就会首当其冲跳跃到我的头脑里来。 
  我最喜欢的是那路“码大套儿、办大事儿”的电影,比如《七宗罪》和《肖申克的救赎》,关于这两部片子,我没什么可多说的,一句话:牛逼到家了;美国的众多黑帮片同样让我爱不释手,像《教父》、《美国往事》、《好伙计》什么的,都看得我血往上涌,心中频频冒出自己怎么不是个生在纽约贫民窟里的意大利小崽儿的遗憾念头。 
  我相信自己看过的电影比我认识的所有人都多得多,光看看我们家堆积如山的各式盗版光盘就能轻松证明此点。在那些数以千计的劣质影碟之中,好片子数不胜数,滥竽充数的当然更加多如牛毛,它们统统蜷缩于我的记忆当中,以至于长期下来,给我留下了不少后遗症:在生活中碰到好多事儿,我脑子里都会首先闪出那些曾经在电影里出现过的类似情节,并琢磨着是不是按照影片里面的套路直接处理了事;和人说话聊天的时候,我也会情不自禁地像通过细枝末节推测一个电影的结尾那样去注意别人的只言片语,想借此看清此人到底是何门路……诸如此类。 
  当然,我明白,看电影不过是我个人一个微不足道的小爱好而已,如果拿它用来和别人吹牛逼,那就没劲了,的确,一点儿意思也没有。 
  和凌晨分手后我回到家中,陷在沙发里把我钟爱的《七宗罪》又复习了一回。这部片子我也记不清楚自己到底看过了多少次,反正以我可怜的英语水平,都快能背下里面所有的台词了。我喜欢影片中几乎所有的细节,没有故意卖弄,没有哗众取宠,我是说,那貌似层层迷雾之中的干脆利落、紧扣结局的结构让我着迷。摩根·弗里曼演出的那种沉着和安稳也一直让我折服,可惜,我发现,今天晚上我的心思乱如荒草,连老摩根都没法让我平静。于是,我又翻出休·格兰特那盘老掉牙的“四婚一葬”从头到尾看了一遍。不妙的是,当里面那个长着副八字眉的女主角细数自己跟多少个哥们儿打过炮的时候,我再次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苗苗,想起了我们一起混过的唯一一个晚上。   
  长大了(6)   
  毫无疑问,那是个招我喜爱的美妙夜晚。问题在于,它只开放了一次便再不重来,这让我感到难受,感到无所适从。我还能清晰记起那天晚上我们说过的每一句话,还能清楚看到她对我做出的种种表情,并且不知道今后是否能够把它们忘掉。我起身续了杯咖啡,吹着杯口的热气把它一点儿一点儿喝完,喝下整杯咖啡的空当里,我心中又出现了那片繁杂的空白,好像想起了挺多事儿,又好像什么也没想,总之,念头纷乱,却一样儿也没记住。我不喜欢这种状态,特别不喜欢,就像不喜欢我身边大多数的人和事儿一样。然而,不幸的是,很久以来,我好像总是被此类无穷无尽接踵而来的麻木和厌烦包围缠绕着,穷于应付,又难于摆脱;而那些我喜欢的东西呢,却又总和我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距离,闪动漂浮,一触即逝。有人告诉我,这才是生活的本来面目,我要说的是:我真想操生活他妈。 
  “算了吧,别再跟自个较劲了,跟丫一刀两断,再不联系,就当从来没认识过这么个人。”我躺在一片黑暗里劝着自己,“你还指望什么呢?该说的也说了,该现的眼也现了,演出结束啦,就此打住吧。” 
  从那天在电话里吵翻之后,我和苗苗之间就再没有过联系,一点儿也没有。 
  我是强努着这么做的。 
  我明白,对苗苗来说,那不过是次普通平常的一夜之情。从前,她尝试过几回;以后,只要她愿意,也不会缺少类似机会,如此而已。事情早如杯中的自来水一般清澈,要怪我只能怪我自己太丢人,看不开。 
  但是,我还是在想她,我没法阻止自己还在想她。这要命的想念是如此复杂,喜爱、眷恋、嫉妒、怨恨……统统夹杂其中,让我在漆黑中形如斗犬,表情交错,时而面露微笑,时而愁眉紧锁,时而五官狰狞,时而咬牙切齿。我能够强忍着制止自己再做出什么不争气的无聊举动,可对于内心蓬勃汹涌的一腔思念,我又能有什么法子呢? 
  “也许等过两天考完驾照,我还是应该再去找她说个清楚。”迷迷糊糊之间,我心中仍然顽强地冒出了这么个念头儿。 
  甚至都来不及痛斥自己的没出息,我就乱七八糟地睡着了。 
  2002年12月12日 星期四 
  我锲而不舍地拨着那个烂熟于心的电话号码,不知道拨了有多少遍,直到终于听到她熟悉的声音。 
  “姚远,你怎么啦?我手机都快让你打爆了。” 
  “我……没事儿,你在哪儿呢?” 
  “正跟回家路上呢,刚才和几个朋友一起去卡拉OK来着。” 
  “那你什么时候能到家?我去找你吧。” 
  “现在都几点啦!你抽什么疯呐?” 
  “我就是想看看你,真的,我……我想你。” 
  她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告诉我:“等我到了家再给你打电话吧,好吗?” 
  我还没琢磨明白到底应该回答她“好”还是“不好”,她就挂断了电话。 
  我窝在沙发里喝滚烫的咖啡,抽烟,时不时看上一眼身边的电话,望着排列有序的十二个按钮和黑乎乎的话筒,心下忐忑,跃动烦躁。过上一会儿,苗苗的声音将再次穿过那个硕大的话筒向我飘来,我也会把我憋了好多天的话向她和盘托出,告诉她我喜欢她,想和她长久地混在一起。我只能确定这些,再往后的事情,谁也不会知道。 
  整整一个礼拜了,我魂不守舍,心思牢牢拴在这个让我感到喜悦和迷惑的姑娘身上—说还是不说?这是一个问题。现在,我终于痛下决心:去他妈的,爱谁谁吧。我必须把我的想法明明白白地告诉她,也必须让她告诉我她心中所有的念头儿。 
  苗苗是个说话靠谱儿的姑娘,我一点儿也不担心她一到家就会给我回电话,我喜欢她这一点。我见过太多说话不着边际之人,我的意思是,那种毫无理由的不着边际—无论大事儿小事儿都会和你信誓旦旦,转眼儿就把说过的话扔进马桶,冲得一干二净,再不提及,哪怕以后被人当面揭穿也能确保面无愧色,若无其事,简直完全不可理喻。可气的是,这套作派好像正越来越受到各路人士的热烈欢迎,好像谁不贴上个“没谱儿青年”的标签就胆敢出门瞎混有多不负责任似的,这算他妈什么路子啊? 
  可是,电话依然在我身边固执地沉默着,毫无声息。我开始感到时间的难捱,每一秒钟都像被谁使劲抻长了一大截儿,我等到鼻尖上都冒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抬头一看表,也不过只过去五分钟而已。我忘了到底花费了多长时间才终于等到苗苗的电话,尽管早有准备,我还是被那阵轰然响起的铃声吓了一跳,那动静大得好像一下儿就能刺穿我的耳膜。我确实有点儿紧张,我不否认。 
  “喂,姚远。” 
  “苗苗。” 
  “你怎么啦?” 
  “我想你。” 
  “……” 
  “我想你。” 
  “你就不能说点儿别的吗?” 
  “我……不能,我只想说这个。”我没骗她,除了这几个字,所有的话语好像都从我心里不翼而飞,销声匿迹。   
  长大了(7)   
  “姚远,”我听见苗苗轻轻叹了一口气,“其实,咱们早就应该好好谈谈了。” 
  “你说吧。” 
  我把头往后一仰,点上一根儿烟叼在嘴里,深感大势已去。我承认自己被这烦人的迷恋折腾得神魂颠倒,话语艰难,行动错乱,但是,我不愿意当个傻逼,只需一句话,我就知道苗苗后面要说的是什么。没什么可商量的,她只要再一开口,就能把我送回一团黑暗。 
  “姚远,我不知道该怎么和你说……这些天,我一直尽量不和你联系,我觉得你应该能明白我是怎么想的。” 
  “苗苗,我可不愿意去猜别人在想什么,我连自己想什么还老弄不清楚呢,咱们还是有话直说吧。”我像故意找不痛快似的告诉她。 
  “那好吧。我觉得,咱们只能像现在这样,做个朋友,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明白,我当然明白,可是,我不愿意告诉她这一点。 
  “你也知道我的情况,咱们之间没有那种可能。” 
  “就因为你挂着个男朋友?” 
  “对,因为这个还不够吗?”苗苗的语气一点点儿变得坚硬,“而且,我觉得咱们也不合适。” 
  “那你还……” 
  “姚远,”苗苗一下子打断了我,“我是和你睡过觉,可是,这什么也不能说明。那天晚上我喜欢和你在一起,只有这些,我没想过以后。” 
  “可我想过!” 
  “那是你的事儿。” 
  “我操,”我被她的话噎得几乎窒息,噎得从嗓子眼儿不由冒出了一串冷笑,“就是说我拿这事较真儿纯粹活该了?—行,听你的,有什么呀?不就是互相拿生殖器摩擦几分钟嘛,不就是分泌点儿肾上腺素瞎兴奋兴奋嘛!我这么理解顺你意思了吧?” 
  “姚远,你要这么说话,那我就挂了!”苗苗沉默了一会儿才又开了口,尽量把语气变得柔和,“好多话其实根本用不着说得这么明白,你知道,这种事儿谁也不能勉强谁。” 
  “我没勉强你,我就是跟自个较较劲,行吗?”我依然强努着语调的铿锵,可感觉身体就像被抽空了似的虚弱轻飘,无所依靠。 
  “唉,跟你说话可真够累的。” 
  事实上,真正感到累的应该是我。那一刻,我是那么疲倦,甚至连叼在嘴里的半根烟儿都懒得去抽完,我茫然望着头顶惨白的天花板,慢慢把话筒放回原处,那里面还隐隐传来苗苗稍带沙哑的声音,可是,我已经没有心思再去听她说的到底是什么。 
  她还能再说什么呢?这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尽管早有预感,我还是愚蠢而执著地使她说出了心中的所有念头儿,直截了当、准确无误地向我切断了所有退路—这不正是我几分钟前想要知道的事情吗?我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这一切真是他妈的可笑极了。 
  一个月前,我们穿过偌大北京的纷乱人群从完全陌生到慢慢熟悉,并排坐在一起抽起第一根儿烟,说出第一句话;半个月前,我们结伴混到深夜,两只温暖的冰凉的手相互握在一起,灼热亲吻,忘记一切;几分钟前,我们话不投机,不欢而散,事情不停变幻,频频出乎意料,让我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当然,我明白,除了对我自己之外,这件事儿毫不新奇,甚至不足挂齿。如果有人对我说:人家姑娘跟你上了回床,你就这么没结没完地死缠烂打,临了被人拒了还恼羞成怒,这不纯属傻逼吗?—那我无言以对,因为,确实就是这么回事儿。不过,别人是别人,我是我,再说上一千条一万条也没用。现在,我正在被一种锋利的痛苦迅速切碎,难过忧伤,无法摆脱。在内心深处,我想,这一切只能出自一个缘由,两个字足以概括,尽管我一直羞于出口,但是,这并不妨碍它早就在我贫瘠的心中生根发芽—是的,我想说的就是爱情。 
  关于爱情,实不相瞒,尽管我缺乏体会,经验可怜,却也不是全无想法。对我而言,最牛逼的爱情是有个形状的:它和激情、浪漫、体贴、甜言蜜语等等一些让人眼花缭乱的事儿逼点缀并无太多关联,完全忽略不计也没什么关系;而诸如像时间、理解、忍耐、忠诚之类的因素却不可或缺,多多益善。说白了,我羡慕那些长久平凡、心心相映的爱情,我认为只有这样的感情才值得一说。 
  那还是我上大学时的一个夏天。那天下午,我像往常一样旷掉了手边的解剖课赶去和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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