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洁明言情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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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洁明言情小说- 第2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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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他们一群人精神抖擞、气势十足的闯入将军府时,本以为会有好一阵打杀方能令柯世忠束手就擒,岂料却惊见柯世忠已被人欣杀于床上。

  “死了?”陈捕头讶然的看着床上那具无头尸身。

  白痴也知道那被砍去脑袋、身穿锦衣玉服的“人”已经死了,问题是好好一个大将军怎么会就这样无缘无故被人砍死在戒备森严的将军府中,而且还是在他们拿着拘捕合来的前一刻?这未免也太巧了点。

  众人面面相衬,无人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真是柯世忠?”赫连傲蹙眉发问。他没见过此人,无法断定这具无头尸是否真是柯世忠;但就他看来,此事大有蹊跷。

  众家补快没一个真正近看过这位柯将军,虽然体型是很像,但没人敢担保这尸体主人便是他们要抓的人。

  一旁的王捕头上前说道:“曾听闻柯将军左脚脚底有”二颗黑痣,咱们检查看看就知道了。”

  “是呀,我怎没想到?!”陈捕头一拍脑袋,很快的脱下尸体的左鞋,只见那昂贵锦鞋下的脚底板脏得很,其至还沾着些许泥巴。他很快的拍了干净,别说是痣了,连个黑点都没看到!

  赫运傲一见到那只沾着泥巴的脚丫子,就知道这人绝非柯世忠;忽然间,他心头一阵狂跳。

  糟了!兰儿!

  赫连傲脸色丕变,转身就往外冲,直飘往悦来客栈。

  他太小看这家伙了;柯世忠既然能持续八年的寻找兰儿,在好不容易有了线索的如今,岂会只派鬼首一人下手追查暗杀?一定还有另一人,一个始终潜在暗处的杀手!

  那杀手定是曾被他们摆脱一段时间,可能是今日黄昏他与兰儿进城时,才又被盯上,所以柯世忠才会惊觉他与众捕快打的主意,也因此他行事才如此匆促,随便抓了个身形相似的下人,交换了衣饰,并砍下他的头,想要偷天换日、李代桃僵!他冲回悦来客栈,一人门只见杯盘狼藉、桌椅歪斜,显见有人在此打斗过。

  就当此时,屋后传来另一阵金铁交鸣声,他忙赶了过去。

  一人眼便是刘叔手持铁烟杆护着兰儿与一紫袍中年男子对打,两名小二则满身是伤的正与另一黑衣人苦苦缠门着,眼看就要败下连来。

  赫连傲还未落地,长鞭已出,半空腾飞而去。他来得出其不意,一鞭打飞了那黑衣人,另一鞭则瞬即点了此人穴道。

  小二哥见来人是他,纷纷松了口气,勾肩搭背、气喘吁吁的坐倒在地。

  幸好少爷来了,不然这回可得向阎王爷报到啦!

  紫袍男子见手下被制,不由得心浮气躁,招式凌乱起来。

  刘叔却是越打越顺手,只见他手拿着烟杆儿左一杆、右一制,硬是将这位已经想落跑的家伙留在方圆三尺之内。

  终于,对方脚下一个不稳,被刘叔敲到了穴道,摔倒在地,动弹不得。

  他满心愤懑的瞪着眼前意态优闲抽着烟杆儿的老头,“你是谁?”他怎会不知长安城里有这等武功高手?若不是此人,他早将兰公主杀了!

  刘叔一手负背,一手拿着烟杆儿,吸了两口烟,玻ё叛鄣溃骸袄献邮悄阕孀冢 �

  赫连傲冷声问在地上动弹不得的紫袍人:“你是柯世忠?”

  柯大将军知道大势已去,却仍紧闭着嘴不肯说,同时想以内力冲开穴道找机会闪人。岂知他体内的气劲一触及封住的穴道,竟引发一阵锥心刺骨的疼痛,痛得他冷汗直流!

  刘叔嘿笑道:“小子,我劝你别白费心机了;老子我点的穴道,天下只有三人能解,一个是齐白凤那老头,另一个是少林方丈,还有一个是鬼医白磊。

  你要是老老实实的,就不会怎么样,要是想试着冲穴,保管你会死得很难看。”

  柯世忠闻言喘着气,突然想起一位归阳多年的高手,他瞪望着眼前的老头,“你是……千手刘江?”

  “嘿,不错嘛,你这王八还挺有见识的。”刘叔两眼倏地一瞪,目光炯炯的喝道:“老子我有三百种手法可以让你生不如死,你最好给我老实点!”

  柯世忠脸色一白,知道这老头可是说真的。此时几位捕快们也跟着赶到!

  他才真的知道大势已无可挽回;若要被抓入天牢,他宁可自尽于此!

  他一张嘴想咬舌自尽,却被赫连傲连哑穴都点了。

  “没那么简单,你得死在法场上!”赫连傲冷冷的看着他,然后对几位捕头们说:“接下来的就交给你们了。”

  “谢谢赫连公子大力相助!”众家捕头们道了谢,便将柯世忠押解回去了。

  在一旁帮着小二哥包扎伤口的兰儿见那人终于伏法,才松了口气。

  “你没事吧?”赫连傲走过来问。

  “没事。”她摇摇头,“多亏了干爹和两位小二哥。”

  “谢谢。”赫连傲由衷的向三人道谢。

  两名小二忙不迭地摇着手,“少爷别这么说,这是咱们应该做的。”他们长这么大可是【 《论坛》,专业言情小说论坛】

第一次被这么美的姑娘包扎伤口,若是每次都有这么温柔的美人疗伤,他俩还想多伤几次咧。

  刘叔则瞪了他一眼,“啧,你这小子说的是什么话,兰丫头可是咱的干女儿,我不护她谁护?对了对了,差点忘了这次来长安的事。你这小王八蛋把我家兰丫头从玉泉镇绑走,一个月来下落不明,这件事你怎么给我个交代?”他横眉竖眼的质问。

  “干爹,您别这样……”兰儿尴尬地扯着刘叔的衣袖。

  赫连傲倒是毫不客气,一把将兰儿拉到怀中,“当然是娶她入门,生个胖小子给您当孙子!您老认为如何?”

  “哈哈哈哈,这还差不多!”刘叔哈哈大笑,拍着赫连傲的肩头,“来来来,达此喜事,当可浮一大白。咱爷俩很久没聚聚了,今晚可得好好喝上两杯!”

  兰儿羞红了脸,想离开却被赫连傲紧紧揽着不放,只得将小脸埋在他胸前。

  乌云被风吹去,夜空中只见一轮明月。

  夜风徐徐,吹得树梢沙沙作响,倪来客栈的中庭,只听刘叔吆喝着小二——“来人啊,拿酒来——”

         ※        ※         ※

  最初与最后的一杯酒当他带她避过侍卫来到父皇的皇陵时,兰儿不禁诧异的看向身旁的他。

  “你……”

  “记得洞庭师父留给我的那封信吗?”

  “嗯。”兰儿点点头。

  “师父交代我一定要带你过来。”他拂开她颊上的发丝!“师父曾于去年入京,在你父皇将去的前几天与他见过面,你父皇知道……”

  知道?知道什么?知道她还活着?

  兰儿无法置信的仰望他,小手捂着双唇,微微摇首。“不可能……”

  “他一直都知道。”

  “为什么……”她不解的看向皇陵,眼中蓄满了泪。

  “他说他对不起你娘,不想也对不起你。本来是想让你嫁回你娘的家乡对你最好!未料到你竟与小楼私逃出宫,于是他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顺了你的意。大概也是因为知道你和咱们几位师兄弟在一起,所以很放心吧。”

  “娘的家乡?”她诧然的昂首。

  “对。你娘是当年回族的【 《论坛》,专业言情小说论坛】

第一美人,本就是大漠子民,热爱宽广的天地。

  但她被族人送入宫中为妃,一直快乐不起来,最后才抑郁而终。”

  “我不知道,我以为是……”她以为娘是因为情伤,原来不是……原来娘是因为太思念家乡了。

  “无论他这一生有多少功过,都该让它过去;他终究是你的父皇,于情于理,都该来祭拜一下。”他拿山山一壶酒、一只杯,倒满给她。

  兰儿接过,伤心的朝皇陵拜了三拜,向父皇敬了这最初与最后的一杯酒。

  她将水酒洒向半空,让”切恩怨情仇都随风……

  蓝天、白云、清风徐徐,她不知何时流下了两行清泪。赫连傲将她拥在怀中,仰望这一代君王的坟陵,轻声对她道:“走吧,我们回家。”

  兰儿环若他的腰,收回看向皇陵的视线,哽咽的道:“好,我们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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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洁明……



巧玉玲珑……杂记之我的偶像



杂记之我的偶像

黑洁明

  呵呵,自从加入这一行以来,常有人写信问黑姑娘的基本资料,里面不可少的便是这一项——我的偶像。

  我的偶像?呵呵,黑姑娘有很多偶像的,几乎各行各业,只要我有机会接触,我就会从中找一个佼佼者来当自己的偶像。从篮球、棒球、演员、歌手、写词作曲者,当然不可少的是小说漫画的作者及画家光从这两项又可细分十几种,小说中又有国内言情、国外罗曼史、武侠、推理、侦探、科幻,漫画又分为少男、少女、恐布、侦探、奇情……这一卡车的偶像。然后呢,还有古代不少诗词大家,甚至古今中外的政治家、科学家、画家、音乐家、导演等等等等。

  其中不少还可以再加以细分,但实在族繁不及备载;反正黑姑娘只是要告诉大家,若是问这一项,黑姑娘少说可以写上满满十页。

  不过呢,黑姑娘有一个最重要的偶像,就是我老爸,呵呵。

  老爸的优点三天三夜也说不完,老爸的缺点也是等量的,而老爸的严厉更是比前两项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他依然是我的偶像。

  老实说,以前念书时,我可从来没这么认为过。

  我的老爸可以因为女儿逃课而拿竹扫帚开扁,可以因为使用东西没物归原位而念上老半天,可以因为顾面子而和女儿冷战好几天,可以因为女儿要上课而一早起床做早饭,可以因为女儿生理痛而每天早晚煎上一个小时的中药,可以因为女儿放学超过十分钟没到家而出门寻找,当然也可以因为女儿话太多而叫我闭嘴。(不过他后来倒是放弃最后一顶了,呵。)

  这样一想起来,我的老爸其实还是优点多过缺点的;我常在想,我的多嘴和好管闲事是遗传自他,不过他不承认自己和我一样多嘴。当年黑姑娘在读商科的时候,放假回家,他最常讲的一句话便是:将来要好好算帐,不要把钱算错了。

  一直以来,他都觉得我去当会计会把别人的公司搞垮掉,幸好没有一语成谶——因为黑姑娘听了他的劝告,从头到尾只做过一次会计,而且知道自己学艺不精,所以死命怂恿老板再请一位会计来。总之,我没搞垮过任何一家公司就是了。(突然骄傲起来,哈哈哈哈。)

  会把老爸当偶像是因为他几乎什么都会,从拿针补衣、煮饭做菜、栽植花草蔬果,甚至爬到屋顶上铺沥青,自己做板凳、柜子;小时候在黑姑娘眼中,他几乎是万能的。

  不过万能老爸也有不会的东西。譬如某年端午他决定要自己包粽子,(家无老妈,所以隔邻的阿姨伯母逢年过节都会各自送上应景食品,小时候家里总有吃不完的粽子和月饼,那时才会觉得有个帅老爸还挺不错的,哈哈。)于是就兴匆匆的去买了竹叶糯米肉馅等材料,然后很努力的给它用力用心的包粽子;结果不知是哪个步骤错了,反正那串粽子……呃,不提也罢。结果他从此之后没再打过包粽子的主意。(感谢主,阿门。)

  关于粽子,我和老姊是只受过一次荼毒,那还真是不幸中的大幸,因为在某年某月某一天,我亲爱的老爸突然又兴起开早餐店的念头,于是他又很积极的跑去买了个做豆浆的“机器”——那真的是一个一机器”,不是普通的家庭电器,是那种外表看起来家摆在工地里那种重得要命的“机器”。然后他又弄来一大桶的黄豆、面粉及做包子、蛋饼等早点的材料,跟着接下来几天,我老爸就一个人待在厨房忙东忙西。

  终于到了成品搞定的那天,一早起来,我和老姊就乖乖的进厨房受刑。

  黑姑娘首先喝了一口闻起来很香的豆浆。

  嗯,不错不错,豆浆OK。

  黑姑娘看看蛋饼,然后吃了一小口。

  嗯,还可以还可以,蛋饼也搞定。

  然后是包子……老实说,那外观就不怎么样,干干扁扁的,看起来好象皮太厚的韭菜盒而不像包子。黑姑娘拿起一个干扁肉包咬了一口——老天,我没当场吐出来还真是神迹,不知是哪位过路神明发威就是了。

  可惜老爸并没有因为失败一次而放弃,而是试了一次又一次,我和老姊也只好哭笑不得的舍命陪君子。一直到多年后老爸过世前,他都还没有放弃做包子,只是少有成功的时候就是了。(大家由此可知当年让他放弃的粽子有多么可怕了吧。)

  不过我的老爸在做菜方面除了以上两样,可还是很厉害的,从酸菜鸭、卤牛肉、卤鸡腿到梅千扣肉、红烧蹄膀、红烧鱼,他无一不会,样样都行,现在一想到都还会口水直流。黑姑娘当年的体重,亲爱的老爸绝对要负上大半责任。(突然想到当年要是怂恿老爸开餐厅,咱们一定会赚钱的说,也不用吃那么多干伦肉包子了。啊,真是失策啊……)

  哈哈,说完了黑姑娘的偶像,接下来说说凤凰奇侠传吧。在历经无数磨难后,黑姑娘终于终于把这一系列中最后一个石头给写完了,好乐丫,哇哈哈哈不少人来问黑姑娘古代还是现代好写,其实黑姑娘是觉得都差不多,只是写古代的小说比较麻烦点,因为要查非常非常多的资料,纵使如此,还是难免有误差的时候。例如唐朝时中国是没有棉的,当然也就没有棉袄了,这种东东是在十三世纪也就是宋朝才出现的。黑姑娘乍看到这资料时,猛然想起学生时期有念过,一不小心就把它给忘了。对不起啦。

  至于算盘,呵呵,中国书上【 《论坛》,专业言情小说论坛】

第一次有文字纪录是在明朝,但【 《论坛》,专业言情小说论坛】

第一次出现在“画”上,却是在宋朝,可比书上早了好几百年;而像这种不可考的东西,黑姑娘是认为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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