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女怕缠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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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女怕缠郎-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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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突然伸出一指刷过她笑得红扑扑的娇颜。「我当然想得出来,我已经想了十几年了。」知道她对他的感觉正在转变,他更努力表现自己的爱意。

她娇颜瞬间酡红,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很满意我们的婚姻,这是值得纪念的一个月。」他附近她耳畔说;同时,他洗好盘子,擦乾手,走了。

她全身都在颤抖,明明,他最後那一下并没有碰到地,她却一身骨头抖得像要散掉。

但这种震颤与过去那种怕男人、避之唯恐不及的颤抖又不一样。

从前,男人带给她的感觉只有彻底的冰寒,直觉告诉她,靠近男人只有一个下场,痛。

而席冬给她的颤栗却是火热的,从脚底一直烫到头顶,最後盘据心窝,化成一股温暖的力量,久久不散。

差别只有一个地方——冷和热。

可在她心底,它们却有如云与泥。她……她竟喜欢席冬带给她的震颤,好奇怪,真的好奇怪。

「发什么呆?时间到了,该上班了。」他已经整理完毕,走过来捏了捏她的肩。

「哇!」她跳起来。

「干什么?」他的手再度袭上她肩膀,这回用的力量更大。

她心脏跳得几乎要蹦出胸膛。「我马上去准备。」然後,落荒而眩可他已经不会再为她的逃避而伤神了,因为,她回了他一个羞怯的笑,所以他知道,她不是讨厌或害怕他,她是……害羞。

这段情路走得好漫长,一度,他几乎以为不可能了,感激老天,他没有放弃,终於守得云开见月明。

「我好了。」她换好衣服又冲出来,站在他身边。虽没有抬头看他,但通红的耳朵泄漏了一切。

「走吧!」他说,温柔地对她伸出手。

起初,她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直到见著他深情款款的眼神,她的心又开始滚烫起来。

他想跟她牵手,就像一对寻常夫妻一样。

过去,她没想过她会结婚,毕竟,谁会想跟自己怕得要死的一种生物共处一辈子?

可是他,席冬,这个从小伴她一起长大、总在她危急时伸出援手、与她志趣相同、习惯相符、又让她心头暖洋洋的男人……如果将与她携手相伴一生的男人是他呢?

莫名的激动涌上心头,她在来不及深思前已伸出手。

他紧紧地握祝「小晴……」然後,眼眶红了。

她的心里瞬间哽满感动。

两个人、四只眼就这么对看著,时间自此停顿,天地间的一切都消失了,徒剩一股淡淡的情愫在小小的厅堂中流窜,为这段历时了十余年的感情做下最美的见证。

倘若,沈涵晴以为杨佑荣是全天底下最恐怖的人,那么今天将发生的事大概要令她的想法改变了。

当她和席冬结婚满一个月,离开家去上班时,在妍美容工作坊的休息室里奇+書*網遇见了杨佑荣。

她吓一跳,不敢相信这家伙竟敢二度闯入这个男人止步的地方,太过分了。

她一定要叫警卫来赶走他,一定要。

想也不想地,她冲过去执起对讲机,正想呼唤警卫时,杨佑荣突然把一本日记塞进她怀里。「你别误会,我不是溜进来的,是俏美开门让我进来等你的。」

「俏美!」她暗暗咬牙,他第一次去梓心园站岗也是俏美为他开的门,这俏美是存心整她吗?

「我告诉俏美我想跟你谈清楚,求了她很久,她才让我进来。」

即便如此,她还是生气,气到连声音都发不出来了。

「沈小姐……」他深吸呼了几下,才道。「你也别气,我今天来只是想跟你说句话,过去这段日子给你添麻烦了,日後,我不会再出现在你的生命里,我终於了解,爱一个女人不是死缠烂打就可以了,烈女怕缠郎的真意是——不管再如何矜持的女子,只要肯用心去对待,为她著想,努力守护她、照顾她……终有一天,他们的感情会有开花结果的机会。再见。」话落,他走了,毫不留恋。

她整个人呆住了。这杨佑荣是撞车了吗?怎会突然开窍?

她呆立了好久,直到心姊叫她,说预约的客人来了,她才回神。

「我马上到。」她说著,正想跑出去时,却发现自己还抱著杨佑荣塞过来的那本日记。「真是糟糕。」才想把日记放下,两个斗大的字体毫无预警地板进眼帘。

「席冬!」她惊讶。「这……难道是冬哥的日记?」但怎会落到杨佑荣手上?

她第一个想法是,杨佑荣偷了日记,并看了它,前後的态度才会起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只是,日记里到底写了什么让杨佑荣如此感慨?

她很好奇,但偷看别人的日记是不道德的,不过……她真的好想看。

挣扎挣扎、矛盾矛盾、沈思沈思……直折腾了五分钟,她终於忍不住翻开日记,看到的内容是——×月×日晴今天,花了三千块跟沈小弟买小晴的用餐习惯,没想到她居然喜欢吃半熟的荷包蛋。

我中午试吃了一颗,吐得唏哩哗啦,这种恶心的东西怎么可能有人喜欢吃?

可是小晴爱。

如果哪天我跟小晴结婚,我喜欢吃碎蛋,她偏爱半熟荷包蛋,每天光是早餐就要准备两份不同的餐点,那她会有多辛苦?

决定了!再鸡吃的东西,吃习惯了也吞得下去!所以,我要习惯半熟荷包蛋!

×月×日晴

吃了一个月的半熟荷包蛋,我终於不再吐了,也渐渐习惯这种口味。

其实吃久了,还是可以尝出它的鲜美。

尤其把半熟的蛋黄弄破,与刚出炉的米饭和在一起,再淋点酱油,还满好吃的。

我想,应该叫老妈教我做菜,以後小晴嫁给我,我可以帮她分担一些家务,这样她才不会太辛苦。

×月×日阴

我的心情就像天气一样的坏,乌云密布。

今天,我在放学途中瞧见小晴,她正跟朋友聊得很高兴,红扑扑的脸蛋可爱到让人想咬上一口。

我一时冲动,跑过去拍了一下她的肩,结果她吓得跳起来,放声尖叫。

我们都认识多久了,她还是这么怕我!

难道这种情形要永远持续下去?

天哪,我一定会发疯的!

×月×日雨

我知道小晴有一点小迷糊,却想不到,她竟会迷糊到连气象都不看,预报下雨也没带桑看著她淋得一身湿,我心里真难过,很想过去帮她遮雨,可是她昨天才被我的莽撞吓到,我担心再接近她,她会更怕我。

想了好久,决定把伞给身边的女同学,请地充当好心的路人甲,去为小晴遮雨。

小晴很快乐地对那位女同学道谢、并微笑,我羡慕死了,真希望那笑是给我的。

PS:因为淋雨,回家後就感冒了。

×月×日晴

今天,阿姨来向老妈诉了一堆小表嫂的不是,说她煮饭难吃、扫地扫不乾净、挤牙膏从中间挤……总之,就是一些生活上的小事。

我觉得那只是习惯问题啊!根本没什么了不起的。

想不到两位大人居然炮口一致,联手轰得我满头包,说我不懂女人的心理。

这跟女人的心理有什么关系?我不明白,却知道原来所谓的婆媳问题,就是从这些小事日积月累来的。

为了怕小晴日後嫁给我会有婆媳问题,我一定要从现在开始训练老妈,教她以宽容的心接待两代间的差异,以期小晴和老妈能成为一对最契合的婆媳。

×月×日睛

中午午休时听一个女同学谈起她的男朋友,说对方本来答应她戒麻将的,却忍不了三个月,又故态复萌,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她再也不相信男人的花言巧语。

不过我不这么想。

像我,本来讨厌吃鱼,但小晴爱,为了了解她的口味,边吃边吐了一个月,渐渐也习惯了。

小晴不喜欢男人的体味太重,她受不了汗臭,所以我就不时抽空冲澡,务求一身的清爽,让她喜欢。日子一久,自己也受不了肮脏,反而觉得冲澡很舒服。

我以为,很多事情不是个性问题,而是习惯上的差异。

至於习惯,那定可以培养的,尽管过程有些辛苦,但为了小睛,我甘之如饴。

沈涵晴一边翻阅日记、一边掉泪,不过读了三分之一,她的眼睛已经哭得通红。

原来,席冬是如此地爱护著她,而她却从来不知道。世界上原来没有巧合,只有努力。

一段关系要长久维持,关键只有一个——用心!

有生以来,沈涵晴第一次跷班。

她抛下约好的客户,冲下楼,随手招了辆计程车,直奔席冬的公司。

结果,她招到一辆男性司机所开的车,但她没有下车,忍耐著坐上去,因为,她已经没有耐性再去等下一辆了。

她想见席冬!立刻、现在!

杨佑荣说的那句:「烈女怕缠郎」的话,突然在脑海里浮起。

以前,她很讨厌那句话。什么烈女怕缠郎嘛!对於死缠烂打这种事,她只有满心的厌恶!就算那个人抵死纠缠,她也不可能动心的。

但假设,烈女怕缠郎的「缠」字是这样解释的呢?

一个男人,将他毕生的心力尽数化为温柔呵护,去疼宠一个女人,牵成细细的情丝,辅以无比的耐性,缠缚在那个女人身上。

历经漫长的岁月後,这个女人有没有可能动心?

别人她不晓得,但沈涵晴的心驿动了。

她的泪止不住地奔流著。

「小姐,你还好吧?」连计程车司机都忍不住为她担心。

她摇头。「请……请你快一点……」

「小姐,你要节哀顺便啊!」计程车司机以为她正要去见某位亲人的最後一面,卯足了劲地视车。

原本二十分钟的距离,破天荒地在十分钟内到达。

「到了,小姐。」

「谢谢。」她付了钱,下了车,就想冲进大楼找席冬。

「小姐!」司机大哥蓦地摇下车窗,探出头说了一句话。「人死不能复生,你要保重啊!」说完,车子咻地一声,又开走了。

沈涵晴呆站在原地。「谁死了?」她怎么不知道?

可眼下,谁死了都与她无关,她只挂怀—件事——席冬!

她想问他,他为何能这样无怨无悔地爱一个人,甚至不惜改变自己的一切去迎合她?

她想知道,这期间,他有没有後悔过?

她想……

「其实,那些事都不重要对不对?」开口问自己的同时,她的泪水再度溃堤,而随著泪水奔流出来的,则是最真诚的心语。「我真正想问的问题只有一个——我会努力克服怕男人的毛病,请问冬哥可不可以永远这么爱著我?」

「冬哥——」推开席冬公司的大门,她正想冲进去,找到他,问个清楚,不意,里头的混乱先夺去了她的心思。

「这是怎么一回事?」整间公司像被乱枪扫过似的。「遭小偷了吗?」

「沈小姐?」冬向发现她。「你怎么来了?」

「我来找冬哥。」她悄悄後退一步,席冬是令她脸红心跳,冬向却叫她手脚发冷。看来,除了席冬外,其他男人犹在戒慎范围内,还是避远点以策安全。「请问,他不在吗?」

「他在办公室跟人讲电话,不过……」冬向为难地皱了下眉。「现在公司有些事,大概不方便招待沈小姐。」

不用他说,她也知道公司出事了。但,是什么问题呢?她疑惑。

「冬向先生,公司里乱成这样,是遭小偷吗?」

「算吧!」冬向想了一下。「不过偷走东西的是公司之前的约聘造型师,龚珊如。因为她的作品屡屡达不到厂商的要求,冬哥因此与她解约,她心生不满,才想到偷走我们下午要展出的服装与义卖品,威胁冬哥向她下跪道歉,并收回前言。」

她想起来了,今天是那位权倾政商两界的王大老举办义卖会的日子。席冬说过,他公司的人都受到了邀请,如今,预备展出的服装和义卖品都被偷走了,那不是惨了?

「冬哥怎么说?」他该不会真的准备去下跪吧?

「冬哥就是在跟龚珊如谈判,不过对方的态度很坚决。」

「那位龚小姐是看准了冬哥若搞砸义卖会,必会得罪王大老,也就不必在这个业界混了。」沈涵晴一直很怕男人,认为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但此时此刻,她突然有一种很深刻的体认——心怀不轨的女人有时候会比男人更恐怖。

其实,可怕的不是男人或女人,而是藏在人体内那颗邪恶的心。

冬向叹口气,这事他也知道,却无力解决。

沈涵晴突然抬起头,笔直地望著他,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情形。

她不是怕男人吗?怎么敢这样看他?冬向疑惑。「沈小姐……」

他一句话未完,她突然一个箭步来到他面前。「冬向先生,公司里应该有预备义卖的物品单据吧?」

「你想干什么?」

「妍美容工作坊的客户都是一些名门千金、政商夫人,我想,只要拜托她们,应该可以凑出类似的义卖品来。」

冬向眼睛一亮。「没错,我们常合作的服装公司,大概也可以找出风格相符的衣服,只要他们肯帮忙……」

「冬哥就不必受龚珊如威胁了!」他两人同声说道。「分头进行!」她说完,迅速而坚决地走了。

望著她恍若脱胎换骨的坚毅背影,冬向不免咋舌。「原来她挺勇敢的嘛!」难怪席冬喜欢。这样的女人是让人又爱、又欣赏。

第十章

沈涵晴费了很大的心力打电话、托人求情、甚至亲自登门拜访,终於弄齐了义卖单上的十件物品。

当她把救援物品送到席冬面前时,他整个人都呆了。

「你怎么有办法找到这些东……」一句话末完,下巴壳狠狠地砸到地上。因为,帮忙她搬东西进来的居然是——杨佑荣。

「东西我就放在这里了。」杨佑荣看也不看席冬一眼,东西放下就想走。

「谢谢你。」沈涵晴很诚心地向他道谢。「我和冬哥会永远记住你的恩情,日後……」

「不必了。」杨佑荣张口截断她的话。「我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才答应帮忙,与姓席的无关。」

「我知道。」他们看彼此不顺眼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沈涵晴焉会不知。「但还是谢谢你。」

杨佑荣摆摆手走了。

沈涵晴很快乐地向席冬展示起战利品。

「冬哥,你看,这些东西与你们预备义卖的物品是不是很类似?你觉得能不能拿它们代替被偷走的义卖品?」

「这个我也不清楚,你拿去给冬向看一下,他会比较了解。」

「我立刻去。」她匆匆忙忙捧著新名册找冬向去了。

沈涵晴前脚一走,席冬跟著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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