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煦爱度流年 作者:沈素衣(晋江2014-08-10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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煦爱度流年 作者:沈素衣(晋江2014-08-10完结)- 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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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晓晓,”冯莉蹙起眉尖,有些不满地说,“你怎么也不问问明钧是不是吃过饭了,就让人接你走。”

 冯晓晓眨巴眨巴晶亮的眼睛,问站在门口的李明钧:“明钧哥,你肯定是吃过早饭才来接我的吧?”

李明钧定定地看向冯晓晓,漫漫晨光下,那黑如点漆的双眸带有一丝淡淡的笑意:“嗯,吃过了。”

 冯晓晓得意地瞅瞅冯莉,意思是,看吧,我就知道。

 冯莉无奈地轻拍了一下冯晓晓的后背:“去吧。”这两个孩子,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随他们折腾去。

李明钧将车驶离市委家属大院后,说道:“说吧,你怎么急着想出门。”

 冯晓晓撅着嘴,说:“本来一大早心情挺好的,哪知道被我妈和黄叔叔弄得没有心情了。”

李明钧用余光扫了一眼冯晓晓,不由得唇角微微扬起:“他们说什么了?”

 冯晓晓叹气:“还不是说要好好工作,积累经验那套老话?”

李明钧右手握着方向盘,空出左手握住她的手在自己的手心:“上进些没什么不好。都说爱一份工作,才会将工作做好。你这样一开始便对工作抱有抵触情绪,实在是弊大于利。再说,冯姨和黄叔叔都是为你好。”

 冯晓晓皱皱鼻子:“我一想到要在周逸兴手下做事,心里就没底,哪里能积极得起来?” 

李明钧的眼睛一刻也没离开前方的路况,手却安抚地摸了摸冯晓晓的发顶。他太过了解冯晓晓,现在有些话,还不能直接对她挑明,比如黄觉先不可能会让她吃大亏,比如黄觉先打算五年后退下来接掌黄氏,为冯晓晓撑腰。把日后的打算说出来,冯晓晓便没有了紧迫感,说不准很多事情就不会那么上心了。

有时,人还是需要逼一逼的。

 “明钧哥,你说周逸兴会不会给我穿小鞋?”冯晓晓有气无力地靠在椅背上问道。
李明钧收回手,搭在方向盘上,慢悠悠地说道:“我以为我的晓晓是个不会服输的女孩。”
果然,冯晓晓一下子坐直了身体,拿眼睛瞥着李明钧,傲娇地说:“什么叫做你以为?本来就是。”话虽这样说,紧张的心情到底松散了许多。

车子行驶到兰醇酒业所在的办公大楼门口,李明钧解开安全带,轻吻冯晓晓的鼻尖:“晓晓,我相信你可以的。”

 冯晓晓笑了,眉目弯弯,干净秀气的脸上重新焕发出光彩。她对李明钧重重地点头表态:“明钧哥,我也相信我可以。”说完,推开车门走了下去。

李明钧目送冯晓晓走进办公大楼,车子一拐,绕了两条街,开到一条巷子处,停下车。

 “帅哥,要什么?”早点摊前,三十多岁的老板笑着与李明钧打招呼。

李明钧一身衬衣西裤的感觉与简陋的早点摊格格不入。而他却安然地寻了一张桌子坐下,从容说道:“要一碗豆腐脑吧。”

 “好的,马上就好。”老板手脚麻利地打开一个铁制大锅,用硕大的一柄勺子从里面慢慢舀出一勺热气腾腾的豆腐脑放入海碗中。

事实上,李明钧确实没吃早饭。



作者有话要说:
进入第三卷了,故事更完三分之二了。。。终于Orz……

我当年听萨顶顶的《万物生》,那是风靡大街小巷,人们大多只是跟风。
后来我再翻出来听,尽管我仍然喜欢,但竟有种这音乐的受众范围很小的感觉。
哪知朋友圈一分享,很多朋友都说他们喜欢Orz……
所以我跟亲们分享一下,大家是否也喜欢这首歌呢?
不喜欢也没关系,因为我确实觉得这音乐只有小众喜欢Orz……





第63章 第六十二章
 兰醇酒业CEO办公室内,周逸兴随手移动鼠标,浏览着网上的新闻。虽然已经过去几天,但他仍然能够看到有关于黄觉先婚礼的一些相关报道。《前D市市长大闹现市委书记婚礼》、《前D市市长失婚后幡然悔悟,为时已晚》……所有报道都是站在黄家或是冯家的角度来撰写的,一看便是有心人而为之。

的确,只有胜利者才可以任意书写给他人看的答卷。

周逸兴的眼睛向来擅于观察,从来不会放过任何的细节。此刻,他不知怎地忽然脑海里浮现出冯晓晓在婚宴上流着泪的侧脸,眼中不禁闪过一丝阴霾。转而,他的唇角倏然又绽开一个玩味的笑容。冯晓晓,他倒要会会,这个柔弱的小女生有什么能耐能扛起兰醇酒业,扛起整个黄氏。

 办公室的门被人叩响。

周逸兴顺手关掉浏览器,朗声说道:“进来。”

门被打开,周逸兴的秘书Lily走了进来,身后跟着一个人,正是周逸兴之前想好办法对付的冯晓晓。

 Lily对周逸兴介绍说:“周总,这位是新来的冯助理。”

 冯晓晓微微笑道:“周总,早上好。”

周逸兴挑起眉梢,含笑问道:“Lily,今天上午有什么安排?”

 Lily马上回答道:“周总,今天上午九点至十点有商道杂志对您进行的一个专访,这个是上周二安排好的。接下来,是公司各部门经理针对下个月的促销活动而召开的内部会议,预计在十一点结束。随后,您将有半个小时批阅文件的时间。十一点半,卫生局的领导视察我们公司旗下的酒厂,您将作陪,并共进午餐。”

周逸兴满意地说道:“很好,Lily,你先出去。”

 Lily立即转身出去,反手将门带上。

 办公室内,一时之间,只剩下周逸兴和冯晓晓两个人。两个人都不说话,空旷的办公室内,只能听到彼此深深浅浅的呼吸声。冯晓晓的心底到底还是多多少少存在一些紧张感的,毕竟是她第一次上班。

她自然垂在身体两侧的双手握了握拳,首先开口,打破一室的寂静:“周总留下我,是想交待我完成什么事情吗?”

这样便沉不住气了吗?周逸兴双手按住桌沿,整个人站了起来,走到冯晓晓的面前,近到冯晓晓都能闻到他身上传来的稀薄的男士香水味道。冯晓晓认得这款香水,当年她曾在陈霖阳的身上闻到过,是纪梵希的一款经典男士香水。她还曾嘲笑过陈霖阳骚包,因为这个味道过于柔和好闻,近似于女士香水。

 “你刚刚都听到了吗?”周逸兴一手自然而然地抄在裤兜中,他比李明钧还稍微高上三四公分,身体的影子几乎将冯晓晓娇小的身躯整个笼住。

室内的光线很亮,这样过近地站在冯晓晓的面前,居高临下地俯瞰着她,一张俊朗的面容逆在光里,更加凸显出轮廓的线条。那眼神看似不温不火,却非常坚韧,透出一股强悍的气势来。

 冯晓晓下意识地后退了两步,与他拉开一点距离,好让自己不用直接承受压顶而来的压迫感。

 “什么?”她不敢直视周逸兴的眼睛,目光斜向下看着地面,强自镇定。

周逸兴眼底露出一丝讽意,又被随后展开的和煦笑容所掩饰。他好心情地重复了一遍:“听到Lily刚刚汇报的Schedule了吗?”

 冯晓晓点头:“是的,听得很清楚。”

周逸兴随口赞了句:“Good!”没等冯晓晓松口气,他旋即说,“她是秘书,你是助理。你们的分工不同,但我希望你能同她一样专注于工作当中去。”

 “明白。”冯晓晓心想,不就是希望我做得努力些嘛,只要我肯付出,应该不会太难。然而

 冯晓晓高兴得太早,完全低估了周逸兴给她的下马威。

周逸兴走回到办公桌旁,从抽屉里拿出一本小白册子,递给冯晓晓:“这上面记录着兰醇目前所有的规章制度以及管理条例。这些我希望你能够在十点的会议之前全部背诵出来。然后,在十一点的之前,将所有等待我批复的文件分门别类地整理好,送到我的面前,我仅有半个小时的时间来批复这些文件。”

 冯晓晓咬咬下唇,接过小册子。小册子虽薄,可好歹也有十几页。即便她做好了充足的思想准备,也没有料到上班的工作强度会这么大。但,她想起自己在李明钧面前做出的保证,硬着头皮应了下来:“好的,周总,我尽力完成这些工作。”

周逸兴在冯晓晓的面前竖起一根手指,左右摇动两下:“不是尽力,而是必须。”

 冯晓晓捏紧手中的小册子,应下:“好的,周总。”

周逸兴伸手,做出一个请的手势,示意她可以走了。

 冯晓晓走到门口时,周逸兴忽然用食指的关节叩了两下桌面:“等等。”

 冯晓晓转过身,看向周逸兴,黑白分明的眼睛因为不解而忽闪了两下,长长的睫毛垂下,一双大眼睛分外水润。

周逸兴对冯晓晓露出一个微笑,谦和得如同一名绅士:“我忘记说了,十点的那个会议,你也必须参加。”

等到冯晓晓走出办公室的门时,周逸兴坐回椅子上,回味着冯晓晓瞬间垮下来的脸,和来不及掩藏的颓败神情,顿觉心情大好,唇角弯出一个舒心的笑容,打开电子邮箱,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冯晓晓走到Lily安排给自己的座位处。座位是在CEO办公室的隔间,和Lily相对而坐。她们的桌上摆有台式电脑,人手一台,款式比较先进,只是用来处理一些文件,足够用了。可惜现在台式电脑对冯晓晓而言,并没有任何的帮助。她十点要准时参加公司会议,现在是早上八点四十分,也就是说她要用一个小时二十分钟的时间,背诵员工手册并整理好周逸兴将要批阅的文件。这是个一般人都无法完成的任务,明摆着就是想要给她穿小鞋。

 本来公司规定九点钟上班,她今天算是早来公司,哪知时间竟然根本不够用。

唯一可以寄希望的便是……采访周逸兴的记者能够拖延时间。她放下手中的小册子,满怀希冀地问坐在对面正手指飞舞急速打字的Lily:“Lily姐,一般记者参访人都会拖延时间吧。”

 Lily头都没抬一下,一边打字一边说道:“要是参访的是别人,我想是可能会这样吧。但是,”她停下手中的动作,抬起头,看向冯晓晓,认真地说,“周总,不会。因为讲究效率注重细节一直是我们公司的企业文化。”说完,她又将目光移回到电脑上面,继续打字。

 冯晓晓摸摸鼻子,好吧,他周逸兴厉害!她认了。

接下来的时间里,她不敢再抱有任何的侥幸心理,低头开始翻动小册子,默背了起来。

若是冯晓晓现在起身,走到Lily身后的话,一定会大跌眼镜,甚至倒地吐血。

 Lily台式电脑的显示屏上背景是Excel表格,正前方却是一个小企鹅对话框。对话框内名叫香水百合的人正在对名为老大的人汇报情况:'老大,冯晓晓刚刚问我商道杂志今天上午对您进行的专访是否会延时。我告诉她不会。'

 对话框上方显示着对方正在输入中,很快,名为老大的人发来回复:'Lily,做得好!'


作者有话要说:
我看到了神马?下方群众竟然在喊肉……
QAQ肉泥煤啊~~~船戏很难写好咩?还是男女主角……我擦,你们要看神马样的肉,倒是说说啊,光喊有神马用啊~~

肿么破,愁死鸟……





第64章 第六十三章
 下班时,冯晓晓给李明钧打了个电话,说明自己加班会晚些回家,让他不用下班来接她。打完电话,冯晓晓看着电脑里一堆用邮件发来的报表和文件,不觉头疼得很。

托冯晓晓文科生擅长记忆的福,小册子里的员工守则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已然能够背诵下来。但是,却没有足够的时间来整理周逸兴所需要批阅的文件。在公司部门经理会议后,周逸兴特别抽查了她对于小册子的背诵情况,并提出要查看她在计划内需要整理完的文件。冯晓晓只得解释,在短时间内,能够背诵下来小册子已经是尽她最大的努力了,根本抽不出时间来整理那些文件。

结果,周逸兴轻笑一声,仿佛是在讥讽冯晓晓的能力有限又是表明自己早就预料到这种情况的发生:“冯晓晓,原来你只有这些本事吗?”

一句话气得冯晓晓直接胃痉挛了。到了中午,她连饭都没有去吃,一手捂着翻江倒海的胃部,一手在键盘上噼里啪啦地敲打着,想要赶时间整理出上午会议的记录报告。从下午一直到下班前,她都在审核并打印周逸兴需要批复的文件,等到周逸兴批复完毕,冯晓晓又要再次扫描,通过邮件的方式给各级部分负责人做出答复。就算冯晓晓如此努力,下班时,仍有一小半的文件遗留了下来。

受到周逸兴轻视又饿过头的冯晓晓埋首处理着电脑邮箱里剩余的文件,不知不觉间,时间悄然指向了七点。整间公司,只剩下周逸兴的办公室和隔间还亮着灯。等到周逸兴看完最后一份文件后,疲惫地靠在办公室的椅背上,手指使劲摁了摁晴明穴。缓过神来,他站起身,拿起挂在衣架上的风衣穿好。

每当一天工作结束时,周逸兴最不想做的事情就是离开公司。他走到办公室的落地窗前,看窗外匆匆来去的人流和车流,心中那种浓厚的孤寂感再次涌了上来。许多年的记忆片段排山倒海般地袭了过来,就像山洪海啸,狠戾狂躁地在咆哮、在奔腾,誓要将周逸兴吞没殆尽。不知道多久他终于再次翻山越岭,将过往成功得抛诸脑后。无论怎样努力,每一日都会在记忆的长河中徒步一段时间。或许,他如普罗米修斯一样悲情,每一日都需自我恢复,这一切却是一个无法挣脱的循环,而他便陷入在这样的循环里。

其实,像周逸兴这样三十多岁的男人背后都有鲜为人知的故事。日复一日的工作、工作,他早已习惯这样的生活,将工作当做生命的一部分,因为剥离开工作,他竟不知道自己的生活目标是什么。只能任野心慢慢滋生,以追求成就为乐趣,将那颗空寂已久的心填满。

可是,这样有什么不好吗?周逸兴的唇角漾起笑意,墨瞳里的寒意更盛,至少心不会痛。

他大踏步离开办公室,经过隔间,脚步一顿。

平素,周逸兴都是最后一个离开公司的人。现下,在别的办公室内还能看到亮着的灯光,不说是第一次,也实属罕见。他抬起头,借着半敞半掩的门缝,往门里面觑。只见白炽的灯光将整间办公室照如白昼,半张柔美的素颜映在灯下,瞬间撞入他的眼里。

 都说认真工作时的男人最有魅力,事实上,女人亦然。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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