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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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不简单-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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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姬大娘笑吟吟的为他解开僵局。“得君一句话,我便是做牛做马也值得了。至于刚才走出去的那位公子,瞧他一表人才,斯斯文文,席间他饮酒最少,待会儿我彻一壶上好的普洱茶,保证他喝了口舌留香,知道要笑了。”   
  席如秀由衷的说:“你去忙吧,但愿能如你所言。”   
  女掌柜精神抖擞的自顾忙碌去。   
  “谁能娶到这种老婆,倒是一件快意事,她使男人有精神。”席如秀呵呵一笑,想想她方才说的,摇了摇头,又耸了耸肩。   
  “喝酒最少?哈!谁能灌醉大当家的,我情愿输他一百两银子。”   
  赌注满诱惑人的,可惜没人敢赚这钱,废话一则!   
  被连绵雨天泼湿了的廊道上,卫紫农沉重的走着。如今,宝宝全靠药汤提住一口气,不知何时将如离枝的落花,回旋飘舞,重归尘土。   
  “不!不!”他在心里呐喊着,却忍不住内心的恐惧。嵩山少林寺仍在千里之遥,当中隔着一条黄河,宝宝还能支撑几日?   
  他不敢去想,一想及,简直是一种无法承受的酷刑。   
  “难道真是红颜薄命吗?不,这不公平。宝宝看来命好,实则命苦。她出生丧母,稍长丧父,无依无靠,唯一的堂叔父又是方外之人,而苍天待她何其残酷,教她带着病根出世£?这一生注定与药罐为伍,永无康复之日,这难道还不够可怜吗?若再使她夭折,老天爷你ò2别做天了!情愿用我的寿命与她均分,不能同生,但求同死。”   
  他向明月许愿,明月沉默以对。   
  踏进客房,可以看出这是东跨院最好的一间房,卫紫衣很满意,亲自检视宝宝有无异状,老半天方透出一口气。今晚应当能平安度过吧!虽然她脸上没有一丝血色,双唇发青,身×ó看来更瘦了些,但只要还活着便是好的。   
  即使死气沉沉,她看来依是旧美得惊人。   
  卫紫衣拂开垂至她脸上的一根长发,仿佛这才注意到她原本乌亮清顺的秀发为了这场病也失去了诱人的光,不由得心酸。   
  小棒头端来药汤,叫一声:“大当家!”   
  他扶起宝宝的上半身,以右臂托住,让她靠在自己身上,扳开她的牙关,由小棒头在一旁择好药碗,他一汤匙一汤匙的缓缓将药汁灌入宝宝口中,轻揉她的喉咙使之能够吞咽,?a自然急不得,喂一碗药少说要一柱香工夫。   
  “也多亏她此刻不省人事,这要在平常,她哪肯乖乖吃药呢!”   
  “可不是。只有大当家能使小姐乖乖服药。”   
  良药苦口,任凭谁也想能躲便躲。可怜的宝宝,最爱吃的是甜点,却又离不开苦药。宝宝若能言语也只得苦笑吧!   
  “唉!像小姐这样的美人如果身强体健,可就十全十美了。”   
  卫紫衣看了她一眼,嘉许道:“你是个忠心的好丫头,小姐和我都不会亏待你。”   
  小棒头觉得受宠若惊,全身飘飘然。   
  不怪她兴奋莫名,教一股不可捉摸的感动而神魂颠倒,实在是她从不曾在卫紫衣跟前获得今天这样的宠遇,所以一点小恩遇就可以使她浑身都震动起来。   
  她一向畏惧卫紫衣,他不怨自威,使下人不敢在他面前放肆。其实,他很少疾言厉色,却教人由衷敬畏。   
  宝宝曾取笑她胆小:“大哥再和气也不过了,你没听他说话的声音有多温柔,脸上的表情有多迷人,真不明白你见了大哥为何就变成一只胆小畏缩的小老鼠?”   
  小棒头直呼冤。“那是对你呀,小姐。”   
  没错,卫紫衣待人和气,却只对秦宝宝倾心温柔。   
  小棒头有时也很羡慕小姐好福气,但羡慕归羡慕,她可不敢痴心妄想,她怕死了大当家朝她怒目瞪视,那眼珠子冷酷得似两颗冰弹,火爆得像两团火球,要冻死或烧死,就任凭??随意处置了。   
  她只能敬若神明,心里也踏实些。   
  反正她只需把小姐服侍周全,自有好饭吃、好衣穿,更有良缘等在前头,何乐而不为呢?她本是一孤雏,蒙小姐收留在身边,私心里早将宝宝当成今生唯一的主干了。她领的是卫×弦?的月他,心却向着宝宝。   
  就这么着,卫紫衣反倒满意她忍心一片。   
第二章__   
  与会众人,莫不在心里头这样嘀咕着。   
  宴席上,首先上桌的是四个极精致的冷碟,瞧着很开胃,卫紫衣坐在主位上,意思意思的先夹一筷子,众人便都开动的开动、斟酒的斟酒,颇为快意。   
  只有她,从怀里取出一块丝帕,聚精会神、慢条斯理的,将她面前那只描金红花瓷碗由里到外擦拭了两三遍,擦好了碗,筷子也一根一根拿起来擦,擦到她满意了,则换调羹、小碟子,足足用去一刻钟的时间。   
  如此淡雅妍丽的一位美人,说是来自“明义堂”已教人怔了征,偏偏又有这等奇怪的毛病,就愈发招人测目了。   
  宝宝愈看愈有趣。“庄姑娘。怎不用菜?”   
  庄月色娇怯地看了她一眼,终于将目光移向面前的四碟佳肴。左看看右看看,简直挑不出一个可以安然下着的地方,摇了摇头,又把筷子搁在碗上——直接放置桌上未免不洁,而那只碗至少能确定是这屋里头最干净的东西了。   
  这时,热菜上桌了,照规矩,都是主人象征性的先夹一筷子。当庄月色眼睁睁的看着卫紫衣的筷子往菜盘里伸去,她简直花容失色,倒尽胃口。   
  宝宝轻声招呼她:“庄姑娘,你不爱吃冷食是吧?这两道扒羊肉条和菊花鸡可都是热呼呼的,口味道地,鲜嫩香腴,你试试看!”   
  “多谢。”她嘴上这么说,可哪里下得了著呀?看到那些男人们放怀吃喝,个个吃得油嘴滑舌,菜盘里不都沾满了臭男人的口水吗?这菜如何还能吃得?   
  “怎么又放下筷子了?”   
  “还不饿嘛!”庄月色觉得饿死事小,“失洁”事大。   
  “敢情你不爱吃大鱼大肉?不打紧。等会儿有几道较清淡的素肴,姑娘可多用些。”因对方是女客,宝宝善尽待客之责。   
  等素肴上了桌,庄月色稍一踌躇,又教那群大食量的男人捷足先登。再干净的菜色也瞧着怪恶心的,又不吃了,脸上的脸色很难再维持平静,总算没有当场作出呕吐状,给他们留一点面子,心想:“金龙社”号称江北第一大帮派,果真人才济济,只是吃相太差,不爱清洁,未免美中不足。   
  却不知在场诸分心里都在嘀咕:这女人究竟有什么毛病啊?   
  卫紫衣着在眼里,已然明白几分。过去听说有一种人爱洁成癖,爱干净到成了一种毛病,一丝灰尘都容不下,那一双眼睛忙着寻寻觅觅,生怕有一丁点不洁的东西站污了自己的灵魂,那一颗心门扉紧闭,不教一丝污垢登堂入室。看来传闻不假,这位庄姑娘便是其中之一,就不知她的毛病严重到什么程度?   
  爱干净总比邋遢好,然而,照眼亮的碗碟她擦了又擦,涟跟别人共食一盘菜都嫌污秽,未免矫枉过正,失之孤寡,直教人想敬而远之。   
  他有点后悔没先接见庄月色便贸然安排夜宴,否则多少能瞧出点端倪,早早打发她走。也是宝宝喊无聊,他知道她爱热闹,便顺水推舟准备热闹一下。这会儿,果真有好戏看了,人人拿庄月色当奇珍异兽般的打量。   
  她也真能忍耐,美酒佳肴当前而不受引诱。最后端出两色甜点:百果蜜糕和千层酥。男人们没兴致,只有秦宝宝食指大动,不过卫紫衣朝她使了一个眼色,他俩心灵相通,宝宝便将甜点让给任月色,终于让她伸出筷子,吃下一点东西。   
  “啧啧!”席如秀咋舌道:“没见过只爱吃糕点的客人,山珍海味一样不碰,又不是小孩子,偏食得可笑。”   
  宝宝出言维护。“你拐弯抹角的,可是在说我?”   
  “当然不是。”席如秀呵呵直笑。“你再正常也不过了,除了不宜饮酒,不宜咸、辣等重口味,什么毛病都没有。我是在奇怪这位庄姑娘,一举一动均引人注目,这可不是普通人办得到的,光吃糕点不吃菜,从来也没儿见过。”   
  在月色倒是落落大方,直言道:“我生性孤怪,不惯与人共食。”   
  卫紫衣含笑道:“姑娘若早言明,敝人可另作安排。”   
  “我是来卖剑的,并不在乎口腹之欲。”   
  终于说到重点了,而且由庄月色主动提及,显然她觉得山珍海味的夜宴,简直在浪费她宝贵的时间。卫紫衣挑起了眉毛,有些愠怒,但是,他那训练有素的修养和自制力使他控制了自己,不予回应。   
  一阵沉寂之后,卫紫衣吩咐撤席,众人跟随他至议事堂,喝茶等候庄月色去取来宝剑。众人心头均存着刁难之念:即使是今生罕见的神兵利器,我也绝不动心,不教那臭丫头赚取一分一毫,她怎么来就怎么回去!   
  在场除了秦宝宝,均是成名人物,身边自有合手兵刃,不过是想开开眼界,即使心存“收藏”之心,看到庄月色那种怪人,也断了买卖念头。   
  “大哥,‘明义堂’的底细究竟如何?”宝宝乘机询问。   
  他柔声的、低沉的说:“‘明羲堂’的历史近百年,世代以打造兵器为主,初出道的江湖子弟以拥有一件‘明义堂’的兵刃而出名的不少。因为,那是专为他个人而设计的武器,配合他的身长、臂长、腿长以及武学专长而打造的,不但使来得心应手,且不浪费一分多余的力气便能发挥出最大的力量。当然,‘明义堂’并不轻易接订单,一般人也付不出他们索求的高价。新一代的堂主叫古思谦,有个名号叫‘暗器王,。”   
  “这个人想必对设计暗器颇有心得哦!”宝宝微侧着头,似乎在运用着思维。“擅使暗器者多阴骘,有机会遇见此人,必须提防些。”她忘了自己的武功不怎么人流,唯一能拿出去唬人的,也只有轻功和金针暗器而已。   
  不过,她倒是很盼望庄月色能带来新奇的独门暗器。   
  过了半晌,只见庄月色神情古怪的由马泰领了进来。显然的,有种又激动又惊诧又愤然的情绪掠夺了她。她的手上并没有什么宝剑,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独门暗器,只有一只毫不起眼的木盒子。   
  “庄姑娘!”宝宝忍不住喊了一声。“你怎么了?”   
  “有……有贼!”   
  “你说什么?’卫紫衣竖起两道剑眉。   
  “你们之中藏着一个贼!”庄月色失声叫道。   
  群雄哗然。有人说过他们心智狡猾如狐狸,手段狠辣若猛袅;有人指责他们以江湖好汉的身分去经商,未免不伦不类,自古武林中人谋生的手段无非是开镖局、武馆,或者追缉盗匪以领赏花红,总之不脱“学以致用”四个字。开店做生意?未免失格了点!席如秀每闻之,必然笑嘻嘻的大打太极拳:“我们原是以赚钱为目标,只不过恰巧会点武术而已,哈哈哈!”   
  什么样的批评都有,就是没人敢说他们是贼!   
  卫紫衣挥手要他们安静,脸色难看的询问庄月色:“不知姑娘遗失了什么东西?”   
  “就是我此次带来兜售的稀世珍品,冰蚕银丝软鞭。”她毫无惧色的迎视群雄激愤的目光,举起手中的木盒,侃侃而言:“当今世上只有一件‘冰吞银丝软鞭’,是上一代‘明义堂’的堂主古济人的遗作,为了这条软鞭,他呕心沥血,三十七岁便英年早逝。这不但是他的遗世之作,也是古家历任堂主之中最杰出、最珍贵的一件兵器,因为冰吞难再得。”   
  “如此贵重之物,怎会落在你手上?”卫紫衣对于冰吞银丝软鞭也只听人传说,并未见过,无法想像如此绝世之作会由人兜售到“金龙社”来,古思谦如何容得?因此心生疑念,不太相信。   
  “古济人一生未娶,收我为养女,他仙逝那年,我不过十二岁。”她自自然然地回答,看到卫紫衣眼中怀疑的神色,又遭“软鞭是养父留给我作陪嫁之用,可惜,他弃世太早,没人教我武功,今生大概没机会用上。每当我思及养父一生的精华杰作就要在我手上默默无闻地失传,不教世人闻问,再过得十年、八年,江湖人只知有古思谦,不知有古济人,简直教我无法忍受所以,我想到为这件传世宝物找个主人,所以,我便来到了‘金龙江’。犹记养父曾说,假使‘武林第一美人’仍在世,他要将此物献以给她!宝剑赠英雄,银鞭赠美人。一般的绝色女子显不出银鞭的价值,只有色艺双绝的冯香蝶,既可使鞭抗敌,又能将银鞭缠在腰间以陪衬她绝代之姿。”   
  群雄左右交视,这才明白她来此是为了宝宝。   
  秦宝宝不觉动容了,离座走近她。想到有人为她的生母特地设计制造一件独门兵刃,既可防身又能当成一件饰物,就像卫紫衣腰间的那柄银质软剑,平日缠扣子腰,必要时却是一件杀人利器,宝宝对去世多年的古济人,油生感激之情。   
  “养父后来又叹息,可惜冯香蝶早已仙逝,这才决定转送给我。”庄月色静下来,一脸苦涩的表情。大概疑心自己只是这件宝物的“候补”继承人,心里有点不舒服。还好,她很快又释怀了,毕竟冯香蝶的纤纤玉手从没碰过银鞭一下,干净得很。   
  “你拥有这件宝物,可真幸运,把它卖了岂不可惜?”宝宝眼巴巴的盯着她手中那只盒子。真是不起眼的东西,里头竟装着一件稀世之宝?“你就把它放在这盒子里面?”   
  “不错。‘匹夫无罪,怀壁其罪’的道理我也懂得,为了将宝物平安送来子午岭,韬光养晦将它藏于木盒中,总算不引人注目,一路平安的进入贵社。”她说,脸上现出郧夷、嘲弄的神色。“万万想不到,赋人不在外头而是在你们之中。”   
  群雄又变脸变色,席如秀第一个叫道:“这全是你的一面之辞,谁晓得你说的是真是假?这里谁也没见过狗屁‘冰蚕银丝软鞭’,传闻是否有误且先不论,你如何证明它确实曾在这木盒子里?人心难测哦,这年头的女骗子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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