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时,这个任务落到了张阿姨身上,一来张阿姨的愿望和他差不多,让她胖点,二来她一向很尊敬长辈,所以很多时候张阿姨一句话就能让她乖乖吃东西,很是让他羡慕嫉妒了好久。
而她离开后,他抱着一丝希望最先找到了岳父岳父家,但他们的反映和平常没什么两样,她应该还没回去过,所以他只能不动声色的离开,她孝顺,他不能让她的父母着急!他去了她家的老宅,结婚后只去过一次,可还是没找到。等他找了一圈后在三天后第二次来到岳父母家却被告知他们出去旅游了。又过了一个星期他再去,有人说他们移民了,有人说回了老家了。。。。。。虽然说法不一致,但结论是一致的,那就是他们和她一样,人间蒸发了!
岳父说,岳母生郗郗的时候受了不少罪,吃了不少苦,那她生小义的时候,肯定不会轻松,甚至更加的痛苦吧!
光是想想心就像被揉碎了似的,疼得不可抑制。
用手指轻轻摩挲着日记本的封面,心情有些复杂矛盾:就想赶快看完知道他不在时她的心态她的状况,知道她离开的原因,又舍不得把它看完,只想慢慢体会。就如同她的记忆,他既希望她能想起他,想起他们那两年的生活,又想她不要想起,如果当时他做了她不能原谅非走不可的事。
第31章 第三十章
人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情况下,对生活的追求,对幸福的定义都会随之改变。就像小时候,我们追求的是有好吃的、好玩的,觉得幸福就是想去哪玩就去哪玩,总是盼望着过年过节。长大后,我们追求财富权势和地位,幸福的话,可能是有钱和权,也可能是家庭婚姻的美满,还可能是自由,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的自由。到了老年,很多人应该是追求一个健康的身体,幸福嘛,儿孙绕膝,安享晚年。
而在极端的情况下,对幸福的追求是最简单的。就像饿了的话有饭吃,冷了的话有衣穿,渴了的话有水喝。。。。。。
最简单最易得的幸福,往往也是最容易被遗失的。
而对于夏亦清而言,上面的那些,不用追求他就已经拥有。所以,在遇到漆郗之前,追求与幸福于他只是两个毫不相干毫无意义的名词,但遇到她之后,它们在他的字典里连成了一个行动——追求幸福!
原来,这么多年来,她是他第一个想要追求的,也是唯一想要的幸福。陪着她,给她幸福成了他永恒不变的主题。
晚上,夏亦清和漆郗各自占了书房的一角做自己的事,这是他们最近的相处模式:小义睡了后,就到书房,她看电视,他做自己的事。
本来是没有书房的,因为漆郗要看的书大多都在“狐仙居”里,这里放的不多没必要多个书房。在唐婉搬走夏亦清搬进来之后的那两天,夏亦清还是住在了唐婉当时住的客房,只不过两天后成功的进入主卧,所以剩下了一间。而夏亦清往她这搬的东西越来越多,光是电脑就搬了三台过来,她觉得他肯定是故意的!但很显然,以前漆郗使用的办公空间明显不足,最终两人决定把客房改造为书房,特意去挑选了书桌书柜等等用品,把它像模像样的置办起来了。
漆郗去厨房倒了杯牛奶,顺便也为夏亦清倒了一杯,放微波炉热了热,端进书房,放在了他手边的桌子上,转身坐在沙发上继续用笔记本看电视剧。
夏亦清看了电脑上发来的邮件,端起牛奶喝了一口:“我后天要出差一趟。”自从找到她之后,他就开始了为很早以前就做的某个决定做准备,而在两人已经很稳妥的确定了在一起后,两人待一起的时间却大不如才见的那会儿。夏亦清有出不完的差,漆郗也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不能陪他去。所以只能尽量控制时间在周末两人待一块。
不过他们之所以这么忙,是因为想在年前赶快把手里的工作交接完,这样。。。。。。
“哦。”漆郗敷衍道,甚至眼睛都没离开屏幕一秒。
“大概要四天。”夏亦清继续交代。
“哦。”漆郗继续看电视。
“我希望我回来的时候,你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夏亦清关了电脑,走到她身边坐下。
漆郗终于把视线脱离了电脑频幕,抬起手边的牛奶,无辜的看着他问:“准备好什么?”
“准备好。。。接纳我。”
“。。。。。。”漆郗的脸莫名其妙的红了,一口牛奶差点喷在电脑上。“你就不能不在我喝东西的时候说这种话吗?”
“下次我尽量”,夏亦清配合道,“在你吃东西的时候再说!”
“。。。。。。”果然不在一个频道,漆郗不理他,继续看电视剧。
夏亦清瞥了一眼她的电视剧,是一部美剧,镜头很。。。hot。他记得她以前基本不看这样的电视剧,什么时候变得如此的奔放了?眼看电视里男人的身材即将展现出来,他不动声色的转过她的脸对着自己的:“十一点了,该洗漱睡了。”
“嗯。”漆郗不耐烦的想要甩开他的手,刚才这句英语太长有两个单词比较晦涩难懂所以她倒回来再看一遍,这人没事到什么乱啊,两次已经是极限了,难道还要她一个镜头倒回来看第三遍?绝对不行,她的人生绝对不能出现再三!可这人抓住她下巴的手很有技巧,既不会弄疼她,当然她也甩不开:“你先去洗,我马上就好。”我也好想睡啊,可是不把这句看懂我连睡觉做梦梦到的都是它,一个永远找不到结局的梦,好梦也成噩梦啊!
夏亦清没理会她的挣扎继续盯着她,好一会,才放开她,为她理了理衣服站起身:“他难道比我还好看?”语气颇为幽怨。这几天他都很少主动招惹她尽量避免肢体接触,晚上抱着她睡虽然是这几年的夙愿,但只能看不能吃的痛苦只有他懂,还素了这么多年。只是他答应给她时间来适应,所以,再等等吧。就连平时的亲密一点的举动,他觉得自己还没找到她那几天放得开,这是因为,他很清楚地明白,对于她,无论自己的身体还是心理都在叫嚣都在渴望,都不是自己能控制的,所以他怕一点点的星星之火发展为燎原之势迅速把她给烧了吓到她,所以在这之前,他给她准备时间。
只不过到时候,哼!
漆郗不明所以的看着他:“谁?谁好看?”她低下头一看:“呀,又错过了。”心情瞬间沮丧,拿起手边的鼠标准备再倒一次,同时恶狠狠的盯着他:为了他,她打破了原则!
夏亦清只注意到了那个“又”字,这说明她看了不知一遍吧,就这个镜头!
这次他不淡定了,心里掀起了惊涛骇浪,脸色也不怎么好,真是气死他了!要是你你能好吗!看起来真得好好宣誓一下自己的物主权了。他弯下腰拿过她的电脑放在了旁边的桌子上,直接用唇堵住了她的。。。。。。
漆郗气喘吁吁的靠在夏亦清怀里,脑子一团浆糊,不就想看看那句英语吗,怎么变成这样了?
夏亦清看着怀里的人,嘴唇饱满的像要滴血,两颊粉粉的,薄薄的细汉在灯光下使整个脸都亮晶晶的,他伸手在她脸上轻轻捏了两下,真是肤若凝脂呵!表情迷茫得像一个迷路的小女孩,越看越可爱,越看越喜欢,可他也没忘刚刚的妒火从何而来:“还看不看的?”
漆郗先点点头,又摇摇头,之后才想起自己的电视:“我的英语句子啊!”看第四遍的耻辱啊!
夏亦清“。。。。。。”
好吧,他错了,两人的点根本不在一块,可他决不允许她对着除他之外的男人的身体发呆,即使只是背景也不行!
他拿过她的电脑:“我忘了我还有封邮件没发,你先去洗漱,我发完会帮你把你要的英语给你记住告诉你,乖啊~”
漆郗看他说的一本正经也懒得反驳,更是不想去想他的目的。一到时间点,困意一阵阵袭来,哈欠一个接一个:“嗯。”被他搅得她都没兴趣再看了。
“快去!”
2008年11月27日
可爱与他?
状态:
今天看了未来要住的房子,真的很喜欢:独立的小院子,桂树,精致的装修,我喜欢的大大的会使我心情很好的落地窗,书房。。。。。。简直和我梦中的一样。他说院子我可以种花,那种什么呢?兰花?郁金香?风信子?水杉?玫瑰?爬山虎?向日葵不错,可以吃也可以看,还积极向上。葡萄也不错,可是有虫,恐怖的虫。果树?有蜜蜂!
他陪我买家具,我觉得他耐心极好,也很绅士很细心体贴,品味也极好,眼光独到,我在两件东西犹豫不决时他总能给出最好的提议,也很尊重我的决定看法。除了太能招蜂引蝶之外,其他的都还好。下次买东西带上他吧,那我的选择恐惧症也不用再烦恼了,一人在旁,全都搞定!可是,他有时间有精力陪我吗?算了,不喜欢麻烦别人,我们本就该是两个没什么关系的人。
很期待看他卧室的新造型!在公主屋里长大的王子,哈哈哈!
今天很充实,累,并快乐着!
Ps:原来风水轮流转真的很有道理,本以为要到旅行才能见到的人,居然自投罗网了,所以本来想要女子报仇十天不晚的我,也只能勉为其难了。
PPs:当老板真好,可以自己给自己放假!
房子是易扬开发的第一个楼盘特意为他留的,位置在远离城中心的郊外,交通不便,但四周环山绕水,空气也新鲜,小区的规划也十分好,都是独立的别墅,但又不需要整齐划一,只要不脱离大的规划,可以自行修改自由发挥的,无论从居住环境还是物业管理方面都是极好的,所以当时他就选了一套,只是他觉得上班有点远,所以一直没想搬过去住,自然也就没装修, 直到年前遇见了她,他知道她会喜欢。那时,他就已经开始着手准备了。
房子从院子到到里边已有的装修,都是他一手设计的,反复修改,并且让易扬用他们公司最好的材料和团队进行装修。当时易扬调侃他说难道要金屋藏娇?要是一座金屋就能把她藏起来,那他前边还用得着如此的费心费神吗!不过他懒得和他解释,只丢出一句“结婚用”炸的易扬三魂丢了两魂半,一副见鬼的样子。他结婚有这么的奇怪吗!哼,没见识!
那天看见她见到房子后惊讶开心的表情,他自然是开心的。他在留学时曾选修过一段时间的建筑,已经小有所成,但他后边选择了金融,觉得挑战更大一些,当时他的导师还十分惋惜,但他觉得没什么,就算不专功,也能作为一个兴趣爱好,所以他闲暇的时候会弄弄看看,还参与过几处有名建筑的设计,只是这些,除了相熟的朋友,没人知道。而这那些年,他也一心扑在事业上,很久都没再碰过。
为了他们的新家,他不但重新开始了设计,还找出了当年她留下的那张纸。那张纸的背面,是一幅画。铅笔的痕迹在经历过岁月的洗刷后已有些模糊不清,唯一能看得出来的,是一间房子,房子的外延用类似于篱笆的东西围住,而院里,有一个秋千,一颗大大的树,其他有类似于花的东西,但看不出是什么花。还有就是一个大太阳,一个发光的大太阳,旁边歪歪扭扭的写着一个“家”,有着孩童的稚嫩与天真。
院里的桂花树,其实A市的气候湿度条件不怎么适合它的生长,他让人种了还多次才成活。他原本不怎么喜欢桂花,觉得他的香味太过浓郁也太过热烈,但她喜欢,说桂花的香味奶奶油油的,说以后一定找个大院子,种上棵桂花,八月,让馥郁的花香飘满整个院子。所以当初他毫不犹豫就选了桂花树。而院里的花,他实在不知道该选什么,就等着以后让她自己倒腾。果然,住进去没过多久,她就兴冲冲的要他给她买玫瑰种子,还要火红色。原来,没有女人是不爱玫瑰的。把它们撒下去后她天天盼天天等,大有想要拔苗助长的想法。只是,一直到她离开他,院里的玫瑰种子换了好几拨,都没能长到开花。
她真的很喜欢花,带根的可以自己栽种的花。
在她离开他的一段时间内,他遍寻不到她,只能默默地等待。而这一段时间,他已经让玫瑰开出了花,一朵朵红似火,妖艳娇嫩无比。他对这些事一向没耐心,但他却细细钻研尝试,终于让它们开花,继而他一遍遍在心里呼唤“宝贝,玫瑰都开花了,回来吧”。
而当她听见他让她选所有的家具时,她眼里的兴奋和有些恶作剧的光芒任她怎么掩饰还是很明显。他知道她在为前一天的事耿耿于怀,那就随她好了。看着她选出来的米奇床上用品、海绵宝宝的抱枕、带有蕾丝花边的hellokitty床罩。。。。。。他当然知道那是她给他选的,他并没有制止她的恶作剧,反而有放纵的意味。东西是她选的,可是最终是谁用的决定权还在他,他有些期待她把自己的房间打扮成公主少女风格了。她的房间他到过,很清新素雅,但他觉得,她是公主,是一生都被疼爱的公主。
他喜欢和她一起买东西,一起布置他们的家,挑选家里哪怕小到一双筷子一把勺子。
他一直都知道,在她认定了的人面前,她是很容易流露本性的一面,不会过多的掩饰隐藏自己。
虽然看似外表冷漠,但很多时候,她与自己母亲一样,还是孩子。
他喜欢孩子气的她。
喜欢她只对他孩子气。
第32章 第三十一章
山芳菲对漆郗有一个很经典很中肯的评价:在外人面前,在商场上,漆郗绝对可以“装”成一只血统纯正百分之百的大灰狼,凶狠、残暴、耐心一流、遇见猎物咬死不放。为什么只能是“装”呢?因为那只是表象,实际的话,她的心太软,软到宁可自己饿死也不会吃掉活生生的小羊。所以公司的事,她只负责决策,执行的话,不能让她沾上边。
在她们几个面前,她就是只大尾巴狼,把扮猪吃老虎的本事发挥得淋漓尽致,根本不用她自己出手,就假借自己护花使者的手把她们都给收拾了。虽然她们确是不怕她,可她的护花使者,随便拉一个出来都让她们有得受。
在她儿子漆嘉义面前,绝对是只灰太狼,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