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炎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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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炎狼-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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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天看了一眼身上的衣服,忍著身体被衣物束缚的感觉,说道:“走吧。”他不想多说话,万一秦小雪性子一起,来个近身威逼,那还不知道出现什么可怕的情况。
  虽是已过午夜,酒店的餐馆还是有不少人就餐。男的几乎是统一服装,黑色的燕尾服,黑色的马甲,白色的衬衣、领结,白色的手套,个别的手中还有精雕细刻的手杖。女的可就不一样了,各式华丽的服装将她们衬托的更加妖艳,佩戴的珠光宝气的饰品令她们有著无穷的魅力。众多就餐的女性中,惟独秦小雪是穿著燕尾服,且是少见的白色的燕尾服。
  坐下后,刑天无趣地环视了一眼,翻看随身携带的一本书籍,默不作声,等待对面秦小雪的择选美食。而巫老却是一副饿死鬼投胎转世一样,一手拿著叉子一手拿著餐刀,不时地蹭一下,发出的刀叉珑璁声似乎在催促秦小雪点菜的速度快一点(不吃他亏本啊)。
  “真麻烦。”秦小雪指了指菜单,抬头冲著服务生说道:“这一页的菜、还有这一页的菜,对了、对了,这一页的菜也要给我算上,最后再上一页的甜点,好了,给我全部端上来。”
  “这、这……”服务生为难了,秦小雪所点的三页佳肴,最少有一百多道菜,他不是担心秦小雪没有钱买单,而是秦小雪所坐的桌子面积不够大,连十道佳肴都摆不下,更何况一百多道的佳肴呢?
  “按照菜单上的顺序依次上菜。”刑天淡淡地开口说著:“记住了,某些人进餐是比较快的。”
  “是、是。”服务生哈腰地高兴离去。
  “呀呼……我要大吃一顿!”一段时间地赶路,的确也没有吃什么好东西。不过,秦小雪这样为了吃饭而特别激动的高举双手欢呼,应该算是不多见的人吧。
  佳肴上桌没用多久,餐厅内的就餐人士,把视线全部集中到了秦小雪和巫老二人身上,似乎他们已经忘记了手中还拿著食具,餐桌上还有很多未动的食物。
  一桌四人,就餐的姿势都非常的文雅,好似受过高等教育一样。可是,少女和老人身边的餐盘,却是飞快的递增著,二人好似参加食物竞赛,在保持文雅进餐的姿势情况下,以最快的速度消灭掉盘中餐!
  与普通人相比下,刑天进餐速度已经算是快的了。然而,刑天自认为自己远远不是秦小雪、巫老的对手。刚刚放下手中的食具,清理嘴角上黏附的油渍,刑天瞄了一眼,就知道秦小雪的“战斗速度”和“战斗能量”是自己的十倍有余,心中不由得长叹道:难怪她要带那么多的钱,原来是为了保有口福,奇怪呀,她吃了这么多东西,营养都跑到哪里去了?
  至于下腹的食物跑到什么地方,这个问题困扰了刑天好久,可惜,他一直都没有找到合理的答案,最终不得不承认一件事情──秦小雪的消化系统超级异常!
  一顿非常正常的消夜,在非常不正常的目光注视下结束。
  秦小雪兴致勃勃地说道:“小色狼,和我出去溜达溜达。”话音尚未落地,秦小雪随即以那极为危险且怪异非常的眼神望著刑天,似乎在说:小色狼,如果不答应,立刻要你好看!
  “时间不要太晚。”刑天的心中是一百个、一千个不愿意,可是,在秦小雪那恍如海啸一样的近身威胁下,刑天不得不竖起白旗。
  南港究竟有多么的繁华,仅是一点就可以看出。此时虽是凌晨一点多,但是宽敞的街道上仍有很多人,尤其是那些身穿燕尾服的绅士们,似乎临近月圆之夜等于浪漫之时。看著绅士们身边的气质高贵的女性,刑天的眼中闪烁著羡慕的光芒,鼻息也渐渐的浑浊了……
  “小色狼,你发春吗?”秦小雪很想与刑天手拉手的在午夜过后的街道上漫步,那是一种有钱也买不到的浪漫,可是,刑天坚决反对有女性接近他身体的半米范围。久而久之,秦小雪心中那股想要接近刑天的念头,越来越是强烈,脑子里总是盘算著如何才能达到目标──或许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有吸引力的!
  “我和你有些部位不一样,思春是应该的。”
  巫老眨著眼皮,一脸促狭道:“小天,你说这话怎么一点也不害臊呀?”
  “巫老,你和我一样,难道你就年轻的时候就没有那方面的冲动?”
  “有是有啦……”巫老神秘地蹲在刑天的身边,鬼祟地看了秦小雪一眼,把声音压到最低:
  “告诉你一个秘密,本人还是一名标准的童男子。怎么样?是不是很值钱?”
  刑天只觉胃部一阵翻腾,强压呕意,翻翻白眼看了巫老一下,心中暗自问著:三百多岁的老男人,可以和童男子划成等号吗?等等,说不定他可以修练我自创的……
  思量中,刑天不觉得尾随秦小雪来到了一家高级物品店。
  各种来自远东的物品陈列在镀金货架上,无形中令那些高级用品增加了很多光彩;蜡烛、熏香,古朴典雅而又外溢香气的木质雕刻、工艺刀等等。可谓是眼花撩乱,恨不得多出一对眼睛。
  看了一眼秦小雪,刑天费力的把巫老拉到一边,指著一双来自远东的象牙筷子,意有所指地说著:“巫老,你是一名超段位的术士,保持童身是你最大的优势。”
  “小天,你想说什么?”购物捞本的心情早已不在,巫老隐约中感觉到刑天话中有话,很有可能让自己做一个决定。
  战狼心神领会地掏出一本书,神秘地交到巫老的手中。
  巫老疑惑地翻开一页,只看了书页前的几个字,就满脸不信的把眼睛瞪得好大好大,“欲练神功,挥刀自宫。”念著,巫老面色惶急地看了一下书名:“《兰花宝典》?小、小天,这是什么残忍的武功?要、要断绝后代?”
  指了指货架上的货品,示意巫老佯装欣赏的样子,刑天把声音降到最低:“远东帝国王宫书库内的一本傲世秘笈,这本秘笈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不可能将威力发挥到最大,只有非男非女之人,才会将此武功的威力发挥至极限。巫老,你知道大陆上武者的等级划分吗?”
  “剑手、剑术师、勇者、圣灵斗士,每个等级都有高中低三个段位,听说还有死灵斗士这个级别,我是没有见过这种超级高手。”巫老脱口而出,他似乎已经不认识刑天一样,以那陌生的眼神望著刑天的脸颊,“这是人所共知的,难道……难道练了《兰花宝典》以后能达到圣灵斗士的级别,发出斗气形成的攻击斗刃?”
  “这本秘笈经过我长期的修改,已经彻底的改头换面了。”刑天脸上抹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威力自然不能和原本的相比,只要保持童身,修练以后最少能达到勇者的级别。”
  一听这话,巫老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小天,那秘笈上为什么还要写那句吓死男人的话?”
  “骗人的。”
  巫老不禁为之气结,如果真的有那个野心白痴练了,岂不是要平白的断送男人那话儿?“小天,你的这个骗人会害死人的。呃?小天,难道你和战狼都没有修练?”
  巫老一脸幸福神色的把《兰花宝典》揣入怀中!这也不能怪巫老,术士的体质不管如何的练习,超越一般军人的体质是不可能的,也有少数几个奇才达到了术法、剑法的高段位级别。
  巫老自然不是盖世奇才,论战力,最多也就是比普通人稍强一点点!如果刑天说得是真的,巫老自信有能力自保,最不济也多了一些逃命的本钱。不过,如果巫老遇见圣灵斗士级别的高手,那他就不用逃了。
  刑天似乎有话要说,却是含在嘴边未说出口。
  蓦地,一阵警笛声从远方传来,一队二十人的铁甲骑兵火急火燎的经过店铺门口。秦小雪望著快度远去的骑兵队,眨了眨美目,扭头问道:“老板,我没有听说南港有土匪呀?他们干什么去了?”
  “是扶桑浪人。”店老板摇头的一叹,打开话匣子:“在南港东南方向,大概两千海浬吧,有个叫东瀛的岛,听我在军队内的外甥说,一年前后起之秀上官秀吉打败了雾阴家族,成为东瀛岛的新一代统治者。从那以后,效忠雾阴家的战士流浪到南港附近的,据说还有雾阴家的王子也来了,他们自称是扶桑浪人,到处流浪,像要东山再起一样。” 
  店老板双眉忽的一皱,找了一个凳子坐下,喝了一口水:“有些扶桑浪人是打著雾阴家的旗号,到处的烧杀抢掠,就是因为他们,南港的驻军又多了五千,听说南港的驻军已经快到三万人了。”
  “哇,三万驻军,这可是一个很大的数字呀。”
  格鲁吉虽是拥有六十万的军队,除去京都的十万驻防部队,在格鲁吉的军事重镇的地方,战乱时期的最高驻防部队的数字也不过在五万左右。如今,南港的驻防部队已经达到了三万之众,除了说明南港是格鲁吉的经济中心以外,也不难看出南港是一个海防重镇。
  “老板、老板,驻防部队里面有没有铁血步兵团?”秦小雪急切地问著。
  “有一千多人。铁血步兵团可是名满天下的队伍,三十年前,我还是十岁的时候,格鲁吉的京都曾经出现一次亲王反叛,完全是靠著铁血步兵团的浴血奋战,那一战用惊天动地根本不能形容!在我为将士们收尸的时候,你没看见呀,大部分战死的铁血步兵团的男子汉们,也有相互帮忙、肩膀搂著肩膀的──他们死了也不会倒下!我听说铁血步兵团有个宗旨:那就是战死的时候双膝不能触地,如果是那样,他们情愿永远的堕入无间地狱,也不愿死了以后双膝触地侮辱铁血步兵团的名号!”店老板越说越是热血沸腾,脑海的思绪彷彿将他带回了三十年前的那一战…… 
  巫老望瞭望谈兴甚是浓厚的二人,悄然地来到刑天身边,似要考考刑天:“小天,格鲁吉是怎么训练出来这种不怕死的部队的?”
  “巫老,这个话题很敏感。”刑天把玩著一锭约有五两重的金元宝,含笑地对著巫老说著:
  “这是远东一个帝国货币的样子,它的收藏价值超过了使用价值。”
  巫老看了一眼金元宝:“还不是一样黄金做的,只不过形状怪了一点。你看看货架上的,有很多都是远东货,哪一样不是稀奇古怪?”说著,巫老游离般的视线被店铺正面墙壁上的一个神台供奉的一尊翡翠雕像吸引,定睛凝神地看著:“小天,那个东西不会是无价之宝吧?”
  翡翠雕像的人物表情刻画的惟妙惟肖,加之翡翠雕像的罕见重量,刑天思量片刻,“如果真的要买,这尊雕像最少要三十万金币,恐怕是当今国王送给店老板的。”
  “三十万金币?这……这不是天文数字?”巫老惊讶翡翠雕像的价值,却是震骇刑天为何说是国王赠送的,且刑天的语气根本不容他人的质疑,因然小声地问道:“小天,你说得太肯定了吧?”
  “价值三十万金币的翡翠雕像,是这家店铺能买得起吗?这东西放在这么显眼的地方供奉著,不怕遭人动心吗?再说了,无价之宝等于一个没有用的垃圾,谁会愿意花三十万金币买一个只能看、不能用的东西?”刑天的大拇指指了指店老板的方向,目光停留在一件货品上,“他太熟悉那场战争了,除了他救了国王一命,我实在想不到有什么理由。”
  “说不定是家传之宝呢,对了,放在那里也有吸引顾客的作用呀。”巫老不服输地辩解著。
  “家传之宝不是用来供奉的。”刑天看了一眼店老板,确定心中感觉,“巫老,一个店铺的老板没说几句话就坐在凳子上,好像不是没有礼貌的问题,你不觉得他的耐力很弱吗?”
  经此提醒,巫老仿若明白了什么,暗运秘术,透视著店老板的身体情况。没多久,巫老就看见店老板的后腰脊椎的地方有一个灰暗的块状物。多年积累的经验告诉他,灰暗的块状物极有可能是弓箭造成的伤疤。
  “伤在脊椎的地方,嗯,难怪不能长久的站立。”想通其中原由,巫老心中不由得冒出冷汗,暗自惊骇刑天的洞悉天机般的观察力!
  此家店铺在南港很普通,以后也未必能再次光顾,对于一个随意而来的地方,刑天都能不动声色的保持著这份观测之心;普通人能不能做到是另外一回事,就是刑天的这份警觉性,实则令巫老不可置信──后天培养?不可能,依照刑天的年龄……。与生俱来的天性?不可能,巫老阅人无数,至今尚未看见此种事情。
  神秘怪胎?盖世奇才?惊天鬼才?天神的杰作?……等等,巫老的思绪有点乱,不得不承认想法过于荒谬,可是,刑天的种种行为已经超出常人的理解范围。不觉中,巫老也下定了决心,势必要解开一切的谜团! 
 
 
 
  
 ~第五章流氓公主~
 
  血狼,大陆上最极端的生物。成年的血狼高约两米,体魄强健,独居,善于林中觅食。血狼以植物为主食,大多生活在原始森林中,遇见食肉动物会主动避让。可是,当血狼看见鲜血的时候就会变得凶猛异常,除了炎狼以外,对身边的其他生物都会主动发起攻击,至死方休!──摘自《山海经之狼族怪谈》
  酒店的餐厅内,不少服务员的额头大冒汗珠,喘著浊气,将一盘又一盘的美味佳肴端至餐桌上。虽是就餐人只有四人,而其中一老一女的食量,已经远远超越了普通人,让人极度不解的同时又让人怀疑二人为何如此的能吃?
  刑天早就结束了早餐,品著咖啡,拿著一本书深刻的瞭解上面的知识。
  “小色狼,那本书你前天就看过了,你怎么还看呀?”秦小雪虽是开口说话,却是没有妨碍她的作战速度。
  “有些地方还不是很瞭解。”话语刚刚落地,刑天的视线就被急促的脚步声吸引。
  一队二十一人身著鲜亮护身钢甲,腰配战刀,背部背了一个椭圆形的钢盾,头部戴著宽半寸的钢圈,钢圈居中眉心的位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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