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你一世浮华 作者:青木公子(晋江2013-12-25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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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你一世浮华 作者:青木公子(晋江2013-12-25完结)-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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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想让这些伤口好起来,只有重新将他们揭开,酣畅淋漓的再痛一次,让血水流尽,才能好的彻彻底底,忘得干干净净。
  这句话不知何时看的,此刻在兰的心里一字字的浮现时,她竟然无端的觉得好痛,如同经历了生离死别一般,可自己不是已经从妈妈离世的悲伤中解脱了吗,这种感觉到底是什么?痛的神秘,不知道来源;又痛的真实,只触手可及!
  林枫的脸在渐散的烟雾中清晰,像是打一场打硬仗似的开始回忆。                    
  作者有话要说:  


☆、原谅

  回忆就是这样一种神奇的东西,当你不去在意的时候,它就安安静静的呆在属于它的角落,偶尔伸个懒腰,活动手脚也只是在你脑海中不经意的闪过,可一旦被唤醒,它就如同一滴五彩的染料滴入水中,你除了眼睁睁的看着它晕来,一发不可收拾,根本什么也做不了。
  林枫开口,语气中确忽有些回忆的味道。
  “我和她认识是在进入z大的第一个冬天,在那以前我一直生活在南方,所以十二月份开初的下了当年的第一场雪时我有些兴奋过头。
  下雪那个在晚上,我正在准备期末考试被理论力学折腾的焦头烂额,突然间,外面嘈杂的世界一下子就安静了,众人都好像在屏吸而待,不一会儿,便开始下起雪来,大片大片的,白的不成样子的,没有一点儿迟疑的落下来。
  听北方的一个同学说,雪落地的时候是有声音的,我不相信,特地探出头听,不想果然。
  “稀稀……疏疏……稀稀……疏疏……”
  声音很轻,却如同天籁,我听的愣了,看的也愣了,这世间居然有如此神奇的情景,林林总总的高楼,五光十色的霓虹,就连枯黄的银杏,灰黑的街道,都在我面前逐渐变得雪白,整个世界也是,不一会儿,变魔术似的成了白茫茫一片。
  我痴迷的看着甚至不想睡觉,结果被灌入的冷风冻的发抖的室友踹回床上,才不满的关上了窗。
  因了那件事,从未经历过下雪冬天的我第二天就华丽丽的感冒了。
  要知道感冒的滋味不好受,尽管终于能够如愿以偿踩在柔软的雪地上,但那也是走去学校的医务室,所幸病的不重,挺悠闲的吊了两瓶不知什么药水,就被校医打发回来。
  都说人生个病吃完药会特别嗜睡,这着实不假,我一出门就觉得晕晕乎乎了,加上周围一片雪白更是认不得路,觉着是那个方向就有一步没一步晃了过去。
  所以会撞到人根本就不算奇怪吧,脑海中的第一反应是:我撞人了?应该是我被撞了更恰当些,因为我只见着一抹浅浅的蓝色影子从眼前晃过,下一秒硬硬的额头就不由分说的亲上我脆弱的鼻子。
  被撞的疼了,我自然是捂着发酸的鼻子直哼哼,下意识的往后退一步才看清楚那个罪魁祸首,这是个人吗?分明就是个大大的毛线球吗,毛绒绒的衣服,裤子,鞋子,帽子,连手上带的手套都是毛绒绒的,兴许是怕冷吧,她把自己裹的紧紧的,只露出双贼溜溜的眼睛,她盯着我,盯了好一会儿。
  然后,然后,她竟然不争气的开始喷鼻血,可被撞的人明明是我好不好,最后却变成我送她去医务室,校医看着去而复返手里还多了个病号,脸都气绿了!
  这个家伙,也许从相识的第一天起就注定了,我会怕她一辈子,不论是她错还是我错。”
  林枫缓缓继续,眼中的流苏却分明全是宠溺。
  “后来,就因为她那句“为了补偿你,我勉为其难的做你女朋友吧!”我开始了我人生中唯一的一场恋爱,同普通情侣一样,我们一起吃饭,看电影,逛夜市,轧马路,沉迷在快乐的二人世界里不能自拔。
  记得那次,在食堂吃饭的时候,她看着电视里面那些山区孩子的生活条件艰苦,上不起学,穿不起衣,冬天来了也只能打着赤脚,不由心生感伤扑进我的怀里哭的稀里哗啦,也没顾着当时还有一食堂的人,大家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心里估计在想,这个男人真逊,让自己女朋友哭成这样。
  我很无奈呀,只能扶起怀中这个毛绒绒的球,伸出手擦干她满是泪花花的眼角,打趣着说。
  “不如我们以后私奔去这些山区当老师吧,教他们读书写字,以后生一箩筐的孩子再和他们一起读书写字。”
  傻傻如她竟然马上信以为真,破涕为笑,举起双手欢呼,我只感觉那顶蓝色的毛绒绒帽子又在我眼前一晃,下一秒她竟然小鸡啄米似的在我唇上添了一口,我一个男子汉居然就这样被一个女流氓夺取了保护了十九年珍贵的初吻,犯贱的是,我心里还乐开了花。
  我本以为这样的生活会一直继续下去的,她会一直这样裹的紧紧的像个毛线球,会一直这样用她那贼溜溜的眼睛盯着我看,无论是悲伤的,委屈的,无奈的,撒娇的哪怕是愤怒的,眼神,我也是不介意的,因为是她,所以其他的任何东西都变得无关紧要了。
  我就是这样希望着,然后生活着,直到有一天她跟我说要出国留学我都还希望着,三年而已,等得起,熬过了相思,才的得的了甜果。
  我从头到尾都没有怀疑过任何事,无论是最后那一年她找着怎样的借口不见我,抑或是见着我装出的勉强的笑容,甚至到最后我去机场送她时她最后一次扑到我怀里哭的稀里哗啦,我都没有。
  到最后她走了,校园里开始谣传她因为和校长儿子睡了一觉才有了出国的机会,她不在接我的电话回我的短信时,我才终于意识到,我失去她了,那个滚出去的毛线球,永远都不会再回来。
  呵呵,很可笑是吧,我记得我那时还消沉了一阵,抽烟喝酒,赌钱泡吧,夜不归宿成了我生活的全部,老师同学都劝我想开点,再伤心也不能伤害自己,但我觉得挺好的呀。
  醉了就可以睡,睡觉就可以做梦,在梦里就可以见到她了?这有什么不好的,就算是一辈子这样下去,也是好的。
  可惜没能一辈子,因为她终于打电话回来了,在电话那头她哭着说。
  “林枫,你忘了我吧,我已经不干净了,配不上你。”
  那时听电话的我醉成一滩烂泥倒在床上,那不由控制的大脑恣意的发泄着怒气。
  “哈哈,不劳您费心,我早就把你忘得干干净净,连毛都没剩。”
  不敢听到她的回答,怕自己一下子就心软,我飞快的按掉了电话,报了仇了,心里为什么更痛,分别那么久,我终于哭了,同她以前一样,哭的稀里哗啦。
  可惜,我独自一人,又能扑进谁的怀里。
  第二天起床酒醒的我立马就后悔了,再拨回那个电话,却没能在接通。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用户是空号,请查明后再拨……”
  我一遍又一遍的听着那声音,终于明白了有些挽回的机会,一旦失去就不会再回来。”
  林枫说完长舒一口气,望着面无表情的兰苦笑。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可怜,被抛弃,被伤心,明明一开始就是她找惹我的,最后也是她狠心的离开,我从头到尾只是被耍的猴而已。
  我也这样想过,全世界都对不起我,可惜不是,知道那天我无心路过校长办公室听到他们父子俩对话时,我才知道,不是。
  真相如同她所说,她不干净了,所以配不上我,也许当时已经心灰意冷的我应该当作听笑话一样一笑而过的,但我没有,我几乎是让怒气主宰了一切意识,冲进门去把那个j□j她的滚蛋儿子差点打死。
  呵呵,受害者吗?原来不是我啊!可我一直以来竟然无耻的,下流的,不要脸的觉得,她欠了我好多,好多!
  说到底是我窝囊吧,假如当初我有勇气冲出国去找到她让她解释清楚,然后紧紧抱住她,说。
  “没事,这种小问题而已,我根本不在乎。”
  当初没做,现在,已经没有资格了,自私如我,用什么去补偿她付出的一切,我选择放弃,就再不配拥有!”
  他靠上枕头,认命的闭上眼睛,说的那么绝望,但仍然没有放弃吧,不然怎么会跑到这里来教书,一个人履行着她俩的约定,当初她傻傻的相信了,现在换作他傻傻的执行。
  只当是赎罪吧,他想在这儿等,即便没有希望,一年又一年,教着孩子们读书写字,只希望有一天她回来看到了,会觉得感动,说不定就原谅他了呢!虽然他犯下大错,但他愿意悔改,愿意一直不离不弃的,不吭一声的,等着她回来。
  你说,这样够不够功过相抵?
  “总算是讲完了吗?”
  兰打了个呵欠,一副听的很煎熬的样子。
  “确实有够乏味的。”
  林枫对上兰的眼睛,兰很淡定的回望,许久,两人相视而笑,这般嘲讽,他竟然也生不出半点气来。
  也许就是这样吧!别人的回忆再刻骨铭心也不过是一个故事,听客有心者洒几行热泪,无心者一笑而过,皆在于他们,没有亲身经历过,说什么刻骨铭心,都不过是笑话而已。
  能像她这么诚实答他,这段回忆,讲的值得。
  “哼,我还以为你好歹也会悲春伤秋的哭上一场的,没意思。”
  林枫空中依旧不服气。
  “这说明你还得好好锻炼一下你的口才才行。”
  兰笑了,顿了顿又说。
  “不过,看在你浪费了这么多口水有掏心掏肺的份上,我请你吃饭,秦记的红烧肉,怎么样?”
  “真的?”
  林枫一扫之前的忧郁,兴冲冲的发问。
  “当然,就怕你那病殃殃的身板受不住这好东西。”
  “哈哈,这你就不用担心了,我身板好着呢,事不宜迟,快走吧!这医院饭菜清淡的我想吐,老早就想出去沾沾荤了。”
  林枫边说着,边拔掉手上输液的枕头往下蹭,生龙活虎到不行。
  于是,在这天夜幕降临之前,有个鬼鬼祟祟的男子躲在一个年轻女子身后,避开那些烦人的护士,憋屈着逃离了医院。
  “哎呀!终于出来了,这下够那些妹子们找咯!”
  他对着年轻女子呵呵大笑,笑声在如血的残阳中飘渺渐散,年轻女子没答话。
  因为林枫的故事,她开始思念某人,那个某人!                    
  作者有话要说:  


☆、想你

  华灯初上,夜晚通明的小吃街热闹非凡,可兰一行三人却各自怀着心思。
  被兰拉出医院的小狗嘟着嘴生闷气,明明和小芳都没有玩够,还有许多心里话没讲嘞,就被逮出来了,也不知道等她眼睛好了之后,看见那张卡片会有什么心情?
  林枫则在兰的身后欢快的推着轮椅,眼睛转的飞快,像刚进城的小孩儿一般四处好奇的张望,不过住院一个月而已,怎么心中会有种沧海桑田的感觉。
  兰自然不知道他们俩的心思,只是沿途见着许多女生都不住的朝她身后投出火辣辣的目光,让她自己也如坐针毡,刚才在病房里林枫坐着并未觉得什么,如今他站起身来,竟然是一个一米八五的大汉,只可惜生了副女人脸,整体上虽看起来英气逼人,终究还是有点不相称。
  不过这不相称好像只是兰的个人观点,街上的人都没这样觉得,那一个个羡慕嫉妒恨的表情夸张哟,啧啧啧……
  我呸,什么审美态度。
  走过了半条街,在最繁华的地段却有一间毫不起眼的饭馆,没有华灯闪耀,只一块厚重的匾额挂在门前,上面用苍劲有力的颜楷谢了两个大字。
  “秦记”
  兰挺直身子望进门内,与门外的平淡无奇不同,里面可谓是人山人海,摩肩接踵,坐下吃饭的人不少,打包带走的更是排到了门外,偶有氤氲的烟雾溢出,让这饭馆更添几分诱惑。
  “快进去找个位置吧,不然一会儿没得吃哟!” 
  小狗颇善意的提醒,感觉他好像对这里很熟一样。(吃货吗,可以理解。)
  看着队伍越来越长,从街上来这里的人更是不减反增,兰和林枫甚统一的点了点头。
  对,快冲啊!!!为了晚餐。
  可惜再怎么热情满满,没有位置的事实也是不能改变的,所幸刚好一个年轻妈妈吃完带着儿子离开,抢位置的众人又觉得同一个腿脚不便的人争实在丢面,他们这才得了座。
  想来他们今天来这儿是极幸运的,屋内的店员虽忙的不亦乐乎但仍然很耐心的为他们介绍道。
  “三位可真是来的巧,我们秦记酒窖今天藏了五年的蜜饯酒开封,各位客人可以免费喝个够哦!”
  “哇,有这等好事。”
  酒瘾被勾起的林枫两眼放光,迫不及待的挥手道。
  “那先给我们上一大坛。”
  店员看着的他的脸有些愣神,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脸红着离开,兰虽然白了他一眼,心里却没什么异议,反正又不是花自己的钱,白吃白喝谁不乐意。
  等待的间隙,周围来的早的几桌客人已经打开了酒盖子,一时间整个秦记溢满酒香,妙的是这酒香浓而不腻,恰到好处的刺激着人的味蕾,让人欲罢不能。
  再回看林枫,早已是一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模样,诶,诶,诶,哈喇子赶快擦擦。
  正因为有了这美食和美酒的双重诱惑,这短短的等待也变得倍加煎熬,待那个店员终于一脸抱歉的将饭菜好酒端上桌时,除了早些吃了苹果垫肚子的兰没事外,其余两人都感觉自己已经忍不住要冲进去抢了。
  呼,好在没付诸行动,小狗和林枫眼中同时大放凶光,却是一个人朝着菜去,一个人朝着酒去。
  兰本着尝尝鲜的好奇倒了一杯蜜饯酒,不想只喝一口竟让她生生停不下来,只因这酒虽有淡淡的辛辣,但之后蜜饯的甜不断的在唇齿间游走,外加上那五年窖藏的香醇,如同有生命一般直直勾起她心中或甜或苦的回忆。
  酒顺着喉咙下肚,升腾起的醉意让人恍然觉得浮生不过黄粱一梦,只有及时行乐,今朝有酒今朝醉,才算恣意人生,不枉来尘世滚一遭。
  兰每喝一口,便是一段过去在她面前演绎,回忆中有她的爸爸,妈妈,所有的亲人,朋友,同学,原本失去的一切都好似重新回来了,她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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