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富二代+番外 作者:狐步(晋江vip2012-05-23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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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富二代+番外 作者:狐步(晋江vip2012-05-23完结)-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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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小麦站在离他不到五米的距离,静静地听着,心,比江风还凉。
  
  肖逸是第二天走的。
  
  那一整天田小麦和李念在一起,两个人一起打游戏一起看电影,一起散步一起看夕阳,像一对热恋中的男女那样深情缱绻,寸步不离。田小麦很多的时候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演戏,除了苏高,她从来没有这样在一个男人面前放开过自己,她娇俏她耍泼她无理取闹都在他这儿发挥得淋漓都在他这儿得到包容。她有时都会讶异自己就像一扇打开的门,毫无防备的展露门内的陈设,这样明明很危险,可她喜欢这放松的状态。
  
  晚上在江边烧烤,李念怕田小麦被风吹冷,回房间拿了一件风褛披在她的肩上。田小麦回以他甜蜜的笑,而内心莫名的酸楚。
  
  害怕越美丽的东西越不可碰,害怕越美丽的风景越容易流散。
  
  “你笑起的样子很甜美。”李念也怔怔地看着她,忍不住将脸轻碰她的脸颊,看到她笑就让他想起小时候见过的那片只有在奶奶家见过的绿油油生机勃勃的麦浪。
  
  田小麦凝望着眼前这张脸,突然想起一句歌词:“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永远像现在般美丽,因为我生而为爱痴迷……”
  
  她伸出手抱住李念,十指在他的背后交扣,心里有个声音在问:“可不可以一直这样抱着?”
  
  “清时的那天,我去看了你妈妈。”
  
  这句话让田小麦的防线彻底崩溃,她忆起雨中那束白菊,她怎么也没有想到会是他,怎么会是他?这太震憾了吧,他为什么要去看她妈妈?为什么要跟踪她去镇远?不,不,她不敢再深想下去。她不想让自己沦陷下去。
  
  她不敢抬头,不敢去想这个男人的用心,她只是怕自己沦陷,拼命抓住他的白衬衫,将头紧紧抵在他的胸前,听到他心脏平稳有力的跳动声。
  
  “我妈只喜欢白玫瑰。”内心虽然感激这个男人,可是嘴上依然不领情。
  
  “那我明天去她送白玫瑰。”
  
  明天!明天?明天……
  
  不要这样,请不要这样!
  
  “不要爱上我。”
  
  “如果爱上了呢?”
  
  “那你死得很难堪。”田小麦放开他,站在月光下和火丛里看着那张被火光染红的脸孔,他清俊的眉眼,他高挺的鼻梁,他笑得狡黠又调皮。事实上,那一刻她忍不住又想亲吻他微厚又润泽的唇,她渴望他的吻,她从来没有这样渴望一个男人的吻,在午夜梦回时,她就会想到他的吻,她会下意识的舔自己的唇,她感觉自己是饥渴的,她的唇是饥渴的,她需要有人来吻她,而那个人只能是他李念。她就会侧身去寻找他,想握着他的手,感觉到他真实的存在。
  
  可是她没有忘记昨晚他对着电话那端说:“再给我一点时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他刮刮她的鼻子,低下头去拨弄架上的鸡翅。火光照在他的脸上,照着他像画出来一样的剑眉,田小麦真想丢盔弃甲不再恋战。她宁愿承受所有的痛苦,只要不再面对这张脸。她怕他留给自己的记忆太多,怕以后的人生不知道要如何来面对那些记忆。
  
  第三天早上是在一束温柔缱绻的目光中醒来的。
  
  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那张脸,正带着些许笑意看着睡意松蒙的自己,田小麦的脸刷一下就红了,于是那张脸的主人嘴唇一勾,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你睡姿不好,睡相不错。还有一点比较可贵,居然还知道脸红?”
  
  “谁让你看了?谁红脸了。”田小麦羞得拿起枕头朝他脸上轻轻砸去。
  
  “起来,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半个小时后,田小麦坐上李念的迈巴赫,这次是田小麦开车,李念的伤口还痛。不过这是田小麦第一次开这么名贵的汽车,一路都提心吊胆,又再三强调出了什么事概不负责。李念就坐在旁边看着明明冷气十足却大汗涔涔的田小麦,好不容易才压住自己没有笑出来。
  




☆、第三十九章

  
  李念下车进了花店,没过多久从里面抱出一捧白玫瑰。
  
  田小麦心里一激;想起他昨天说的要带白玫瑰去看望她妈妈。
  
  “真的要去?”
  
  “当然——”
  
  “为什么?”
  
  “你我怎么说也是夫妻一场;我该去看望她老人家。说不定哪天就散了伙,相忘于江湖了。我怕你妈在天也会骂我连看也没没去看过她老人家。”
  
  这句话说得田小麦伤感无比;明明知道现实是这样;可真不愿亲耳听到这个男人说出口,而且说得那样无所谓。
  
  悲与恼一时交加;稍稍一走神,速度突然减下来,差点被后面的汽车追尾,李念又惊又气:“你丫真没有把自己的命当命了。”
  
  “你冲我发什么火;我刚刚也说了出了事概不负责。”田小麦心里本来就窝火,说话全是负气。
  
  “你也不要拿命开玩笑啊。”
  
  “是你在开玩笑还是我在开玩笑,你家明明有老覃开车,你丫有毛病非要我一个三流角色来凑什么热闹!”田小麦气得索性把油门一脚踩下去。
  
  “好好好,我认输,我不冲你发火了,姑奶奶,你把车开慢点。”李念一见田小麦的架式就找安全带。
  
  田小麦委屈至极,她听不得他说出那样的话。油门没有松,城内高速跑到一百八十码,
  疯子似的超车,管他呢,他有钱,他才不在意这点超车费。
  
  渐渐李念也不怕了,他发现田小麦有一种创造奇迹的天凛异赋。她只有在走神的时候才能将事情做到极致完美,无懈可击。她越开得快,反倒显得技术越精湛。
  
  他看着她气嘟嘟的样子,忽然就哈哈大笑起来。田小麦笑不出,却也不想停下来,索性一路狂飚。
  
  到了青山墓地,田小麦堵气不下车。
  
  李念说了半天也说不动田小麦,气恼地拿了白玫瑰下车。
  
  走了几步又折回来,很无奈地问道:“我刚说错了什么,你要发这么大的火?”
  
  田小麦也不做声,不过自己也在反省,是,人家做错了什么,是自己先说什么一年后就是自由身了,那人家当然顺口就说夫妻一场,日后相忘于江湖什么的。再怎么说人家还好心买了白玫瑰陪自己来看妈妈,自己像个疯子似的朝他发火撒野,知道的是明白她内心有多在意,不知道的以为她神经不正常。
  
  两个人对峙了几分钟,田小麦还是下了车。
  
  李念一路绷着脸。从来没有哪个女人在自己面前这样任性耍脾气的,他特不能原谅自己的是刚刚还要折回去问她自己做错了什么?从来就没有在哪个女人面前这样低三下四个,她田小麦有什么了不起,凭什么无原无故的对自己发火。发火就发火呗,自己还巴巴地去问她到底做错了什么?
  
  上了最后一阶楼梯,两人都看到一个穿着黑色衬衫的男人正站在田小麦妈妈的墓前,见有人来,低了头就往与他们相反的方向走。
  
  田小麦灵激一动,飞快地追了上去。
  
  她跑到男人的前面,拦住他的路,一言不发地看着这个微微发福的男人。
  
  “小姐,你这是?”
  
  “你是田清怡的什么人?”田小麦两眼一眨不眨地看着眼前的男人。
  
  “你是?”
  
  “是我先问你的,你还没有回答我呢!”田小麦略略抬了抬下巴,像是挑衅又像是责问。
  
  “舒叔叔——你怎么到这里来了?”李念迟疑着唤了一声。
  
  舒适的眼睛鹰一样掠过李念的脸,表情阴亵森冷,他紧闭着双唇,拳头渐渐紧握,他生怕不握紧这拳头,就会打在对面那张年轻桀骜的脸上。
  
  沉默令空气凝固,最后他绕开田小麦,背朝她大步往前走。
  
  李念目送着舒适的背影消失在梯梯口,刚想对田小麦说话,却已发现田小麦已大步大步朝她妈的墓地走去。
  
  等他走到碑前,听田小麦低低说:“你能不能让我跟妈妈单独呆会?”
  
  如果是在别的地方,李念真就绝尘而去了,可是这是在死者墓前,他将一肚子的怒火压抑了再压抑。
  
  俯□,他把手中的白玫瑰小心的放在墓前,那里摆着另一束白玫瑰。
  
  他深深看了墓碑上那个女人一眼,那是一张看上去还算年轻的脸,离世的时候顶多也就三十五六岁的样子,可在照片上看真像个三十来岁的女人,唇角的笑像一朵开在秋天悬崖上的小花,恬淡从容,用一个成语“与世无争”来形容她的气质再恰当不过。
  
  他再瞅了一眼那束白玫瑰,朝墓碑鞠了三个躬,转身便走。
  
  李念走后,田小麦也朝墓碑鞠了三个躬,然后像往年那样静静靠着墓碑侧面坐下,手指一次一次抚摸着镶嵌在墓碑里照片,然后将头倚在微凉的墓碑上,就像依在妈妈的肩膀上,这个姿势让她的心身放松,仿佛只要坐在这儿,她才可以放下一切。
  
  “妈,你看到了没有?你看到了他没有?他来看了你。他好看吗?”
  
  “妈,我很难过。我为什么遇到他?我真愿一切都是一场梦,待梦醒来后,我还是最初的我,安静的上班,周末参加一些联谊会或相亲会,遇到一个家世清白的男人,谈一段没有利益的恋爱,水道渠成的结婚生子,现实安稳地过完一生。可现在这一切对我来说都是泡沫。”
  
  “我现在好累,无与伦比的累。现在的我一定不是你想看到的模样,我也憎恨我现在的样子。可是妈,为什么你不在我的身边?”
  
  小时候妈妈喜欢叫她傻妞,她有一次偏着小脑袋问妈妈为什么老叫她傻妞。妈妈凝神片刻才喃喃道,女孩不要太聪明,否则慧极必伤。每天晚上,妈妈抱着她看电视,总一次一次抚摸着她的耳珠,她的耳珠又大又厚,妈妈总说她是个有福气的孩子,不像她,最好也不要像她。
  
  她一直觉得妈妈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比电视电影里那些阿姨还要美上几百倍,她最渴望的就是长大了要像妈妈那样漂亮。
  
  现在她明白了妈妈的意思,是不希望她太漂亮太聪慧,不要步入她的后尘。可就算没有步入她的后尘,必然也有自己无法躲过的劫数。这个世上,她举目无亲,无枝可依,孤苦伶仃,凡事都靠自己摸着石头过河,以前遇到什么事一个人撑着也不觉得那么苦累,可现在遇到这个男人,顿感前路一片凌乱凄迷扑朔迷离,身边连个指路人也没有。
  
  “妈,你离开得太早,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你知道我有多害怕和迷茫吗?”田小麦的眼泪簌簌落下,胸口痛得模糊不堪。
  
  她沉浸在莫名的悲伤中,没有发现不远处的李念,微微张着双腿站立,手里拿着雨伞静静地看着她。
  
  天空不知什么时候已下起雨来,田小麦浑然不觉。
  
  那天下山后,两个人在外面吃过饭直接去了郊外的教堂。牧师见到李念,在胸前划了个十字架,不再年轻的脸上绽放出温煦慈详的笑容。
  
  后来田小麦才知道这座教堂一度被废弃了,是李念重修了它,并请来牧师主持教堂的事物。
  那个微风四拂的秋日下午,她和李念还有牧师坐在教堂后面的小花园喝着花茶聊着教堂绿要面临的化及维系事件。
  
  牧师褐色的眼睛很多次都停留在田小麦的脸上,流露出慈爱与欣赏。
  
  很多时候,在当初不经意见过的那些人那些风景说过的那些话总会成为人生以后一直追逐与回味的记忆。
  
  李念不信基督教,但他从小的记忆中,奶奶每个周末会来小教堂做礼拜,他常常也跟着来,他就在教堂后面的小花园里听着圣歌捉草虫和蟋蟀。他喜欢那样的上午,虽然教堂的窗户里飘出孱厚的歌声,可世界那样安静,安静到只有他一个人,他的思绪变得无边无际,他似乎可在这无边无际的广阔空间为所欲为,只要他想。
  
  后来年迈的牧师在一个冬日凌晨无声无息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后,没有新的牧师主持事物,教堂也慢慢被废弃了。
  
  他曾经爱过的那个女孩,他决定有一天会在这座教堂向她求婚,在她最美的年纪,许她一生的幸福。
  
  世事变化不可测,如今他带着另外一个女孩坐在这儿,他看着她明亮的眼眸,飞扬的笑脸,还有一闪一扑的睫毛,脑海里有个声音在问,我爱她吗?我为什么带她来这儿,不是说过这一辈子除了舒灿再也不会带任何女人来这个神圣的地方了吗?
  
  他不愿去想这个问题,他只是在有意对她好了之后又无意对她好,或许他心深处到底柔软,常会掉进一个奇怪的漩涡中,他情不自禁地去想像她的生活,想像像她这样一个女人无依无靠的生




☆、第四十章

  
  男人总会对比自己柔弱的事物产生一种优越感,这种优越感某些时候会变成同情怜悯;他知道在这个世上;她没有别的依靠,她只是一个孤儿;她常常把自己将得很坚强很勇敢;明明摔得很痛她还是会笑着说没关系,说我很好;越是这样,他越觉得她可怜又可爱。
  
  想起上午她一个人对着墓碑喃喃自语独自泪流的情景,他情不自禁从桌下面捉住她的手,她朝他微微一笑;笑得这样理所当然,仿佛上午的悲痛从来都没有过。
  
  她就是这样没心没肺。
  
  她抬了手轻轻捋捋被风吹乱的头发,眼睛投向远方的江面,眼眸迷离却有丝难以抗拒的风情。
  从教堂回到家后,他们坐在客厅里玩最新网络游戏,他的手机一直在响,他看了一眼又一眼,却没有接。
  
  田小麦的心情又黯淡下去。这些天,他的手机经常响起,可他一直不去接。
  
  她知道自己不好,电话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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