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氏孤儿》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花氏孤儿- 第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行已心笑,师父也是个怪脾气,不去理会他,只对倾之道:“二弟,包袱我来背吧。”——倾之背上的破晓几乎和他差不多高,分量可想而知。

倾之一笑:“大哥怕我背不动锦都山河?”说完追颜鹊去了。

行已兀自笑笑,大步跟上。

……

天色将暮,七杀、破军、贪狼,三个苍凉的身影傲立山岗,仰天长啸。

玄都

【章三】玄都

初到玄都,是在十二月,大雪纷飞。

三人停在一家小店门口,跺了跺靴底的雪,颜鹊站在檐下回眼一望:好一场大雪,鹅毛横飞,忽东忽西。

行已挑开苇编的帘子,轻声道:“师父请。”

颜鹊、倾之与行已先后进了大堂。听有来人,谈笑畅饮的食客不约而同望向门口,看是不是相熟的朋友,好邀来共饮,却见来的是三个陌生人,他们狐帽貂裘,浑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脸来,一看就知道是不习惯北方酷寒的外乡人——其实这天气在玄都,还不到最冷的时候。

三人中,年长者三十上下,凤目狭长,白面有须,年少者,男的十四五岁,面带微笑,温文尔雅,女的十岁左右,粉腮丹唇,顾盼生辉,食客们不禁心中惊讶:这样打扮如此模样的人,在北方,尤其是北方边陲,并不多见。

大堂中间的架子上,一只整鹿烤至金黄油亮,炭火微微,鹿香沁心。颜鹊扫一眼堂中,见满满都是食客,唯独没有店家,不由蹙眉。

正在翻动烤鹿的汉子似是看出来人的疑惑,笑道:“外乡人吧?随便坐,咱们这里穷乡僻壤,大冬天的,没有别的,只有鹿肉。”

他哈哈一笑,晃了晃手中的刀子,“吃肉就自己拿了刀子割,”又用刀子指着墙角,“那里有酒,喝酒自取,走时把钱扔在桌上就行了。”末了又不忘补充道,“那酒烈得很,不知道你们喝不喝得惯,不过这样的天气,最暖身子了。”说完他割下大块鹿肉,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仰头灌了碗酒,大口吃肉。

倾之与行已对视一眼:如此稀奇的规矩真是闻所未闻。

颜鹊心道:早听说玄都民风一淳,二悍,却想不到竟是如此质朴可爱。他大步走在前头,笑道:“我看窗边不错,正好赏雪。”

倾之、行已随师父捡了靠窗的位置,透过苇帘的缝隙可以看见屋外白茫茫天地一色。疾风暴雪,如壮士执戟,歌舞破阵,长歌壮烈。

桌上粗瓷碗盘筷子酱料一应俱全,只是没有刀子——玄都尚武,冬天更常有野兽出没,是以男人出门,没有不带上一把刀子防身的,所以店里也就省了这个麻烦,只是这却难为了外乡人。

三人跪坐一桌,大眼瞪小眼,最后颜鹊自嘲大笑:“鹿是好鹿,可惜没有割肉的刀子,如何入口?”

行已微微皱了眉头,肚子着实饿得紧了,更何况美味在旁,香气诱人。

旁边的食客们听颜鹊这个外乡人,倒不似传说中南人的矫情挑剔,自我解嘲的话甚是洒脱豪气,也不由大笑起来。

有人大声道:“可以去后面管主人家借一把,你们南边来的人不会随身带着这玩意儿吧,哈哈。”他晃了晃手中带豁口的刀子,叉了块肉,塞进嘴里,连筷子也不用——虽是好心建议,却多少有些嘲笑南人勇武不足。

倾之不服,握起破晓,拔出将黎,“谁说我们无刀?”

行已道好:谁知将黎出鞘竟是为了割肉,好个风雅!

颜鹊大笑:倘能以此刀割肉啖鹿,而非饮血杀人,这天下,就太平了!

堂中食客却吃了两惊,一惊是颜鹊三人进来的时候貂裘裹身,大家不曾注意这些南人居然还带了兵刃,二惊是那说话的孩子虽然还没有变声,嗓音稚嫩,但却听得出不是女孩儿——不知是谁家的孩子,生的如此细嫩,似个女娃,但说出来的话却很是气魄。

行已割了三盘鹿肉,最多的端给颜鹊,最少的留给倾之,倾之感激地看一眼大哥,就这交换眼色的空当,颜鹊以绝不逊于出剑的速度将两人的盘子对调,一脸微笑道:“青儿,多吃肉才能长得结识。”

倾之的脸顿时垮了下来,萎靡不振,行已看着倾之,爱莫能助,只能夹起鹿肉,闻了一闻,劝倾之道:“二弟,这鹿肉很香。”

倾之苦着脸,哀求地看向师父,颜鹊低头吃肉,不搭理他,只对行已叨叨道:“行已,取些酒来,你也尝尝,也算是男子汉了,吃烤肉,喝烈酒,别叫人家小瞧了去,青儿就算了,他还小。”

倾之偷瞪一眼颜鹊,磨磨蹭蹭地用筷子拨捡鹿肉,毫无食欲——卓然死后,他带着窈莹逃难入山,过了年余饥饱无定的日子,师父嫌他瘦弱,一路上每到一处都要点了大鱼大肉给徒弟“补身体”,头两回他还因为年余未沾油水,觉得甚是甘美,可接下来就是遭罪了。他年纪小,本就饭量不大,偏爱清淡口味,哪里经得起师父这个“填”法?

行已一边给颜鹊倒酒,一边偷瞧着倾之满脸苦大仇深,虽说是苦闷,可肉嘟嘟、粉嫩嫩的小脸也着实可人喜爱,不由心生感佩:师父的法子果见成效。行已心不在焉,酒溢了出来也不知道,直到颜鹊喝他“满了满了”,他才恍然回神。

倾之看着淌了一桌子的水酒和素来从容潇洒的师父大声呼喝,却是乐了,笑起来眼睛就眯成了月牙儿,嵌在又粉又嫩的脸上,就是个坏心眼儿的笑,也令人不忍责备。他夹了块鹿肉,沾了酱料,放进嘴里,细嚼,下咽,果然美味,不由又夹起一块,香气窜入五脏六五,回味无穷,不知不觉,竟将盘子清了底。不好意思把盘子推给行已,忽闪着眼睛朝大哥微笑。

还要?行已吃惊不已。

“嗯。”倾之点点头,茸茸的狐尾圈着他胖胖的小脸,甚是喜人。

颜鹊见难得倾之胃口这么好,他自己吃了一盘也觉不够尽兴,便对行已道:“我也再来一盘。”

倾之望着窗外:屋外大雪漫天,屋内鹿肉飘香,男人们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这就是母亲故事里玄都的冬天吗?好美……

行已一边吃肉,一边与旁边的汉子搭讪,问道:“大叔,这里离公主山远吗?”

倾之立刻转过头来,全神贯注。

那汉子一愣,问道:“你们要去公主山?”

行已笑道:“我们初来玄都,听说那里很有名气。”

“那山原不叫‘公主山’,而是叫‘撷苍山’,我们玄都的公主,就是嫁去锦都的那位,后来听说锦都王谋反被杀,公主也自杀了,传说公主死后被葬在撷苍山,所以民间又叫‘公主山’,不过也只是传言罢了,谁知道呢。”汉子喝了口酒,摇摇头,似极惋惜。

颜鹊担忧的看向倾之,后者倒是不露声色。

“那里风景可好?”行已又问。

汉子道:“听说三四年前突发了雪崩,把进山的路堵了,现在进不去了。”

旁边一人插话道:“我们这儿在玄都边境,隔公主山那还远着呢,你们去不去丈雪城?公主山离丈雪城不远,北去五百里就到。”

“自然是要到丈雪城一游的,”行已笑道,又问,“这雪这么大,天黑之前,我们还能赶到下一个歇脚的地方吗?”

“能。”那人道,“这雪下不了一时半刻,等你们吃饱喝足它就差不多停了。一路朝东,离这儿不远有个大镇子,不到半天脚程。镇上有大客栈,还有马市骡市,雇辆车马,能走得快些。”

颜鹊眼神示意“可以了”,行已谢过各位,食客们又各自喝酒吃肉,谈论起今年兽皮的价钱、狩猎的打算,豪爽粗犷的谈笑声和薪柴轻爆的声音混在一起。

风雪夜归,来到镇上的时候,天已黑了,三人投了一家客栈,暂且歇脚。

颜鹊收拾包袱的时候,手指忽触到一块冷冰冰的铁牌,心猛地一沉。

“嗖”一声背后偷袭,倾之反手接住,皱一下眉,问道:“师父,这是什么?”

颜鹊见倾之如此机警灵活,心下高兴,他懒懒一笑,踢了靴子,翻身躺倒在床上,头朝里道:“我也不知道,你父亲让我给你的,拿好就是了。”——颜鹊知道,不到万不得已,倾之定也不愿意承商晟这份“情”。

倾之也不多问,既然是父亲留下的东西,他便贴身放了。寒铁,黑色的,坚硬的,冰冷冰冷,可想到覆在那上面的曾经是父亲温暖的掌心,胸口便热了。

颜鹊揪了被子,打个哈欠道:“你们两个早些睡,明日赶早启程,别迟了。给我把门关上门。”行已耸耸肩,小声道:“走吧。”携了倾之出门。

颜鹊听见门被掩上,腾地坐了起来,望着门口发呆。不知怎的,他就是没有勇气在倾之面前谈起花少钧,莫名其妙,又不是他害死了花少钧,颜鹊心中愤然。

倾之、行已回到自己的房间,也早早睡了。一夜风雪,次日醒来天已放晴,三人买了马匹,路上不做流连,直奔丈雪城,撷苍山。

倾之骑术并不精湛,他离开王宫时年纪尚小,以后三年躲避战祸追捕,也没有机会习练骑术,此去丈雪城,覆雪之下道路崎岖,坑洼不平,倾之控马不能得心应手,以致坐骑频频失蹄,几次将他重重摔下马背,甚至远远抛出。

雪地骑马,行已本就小心翼翼,眼看着倾之状况颦出,更是心惊肉跳,握缰绳的手心都已能攥出水来。

又一次落马。

颜鹊勒住缰绳喝止坐骑,行已打马从后面跟上,看着倾之从雪地里爬起来,心疼道:“师父,让倾之跟我乘一匹马吧。”

颜鹊回头瞥一眼倾之,沉着脸色严厉道:“男孩子,摔打摔打怕什么!”那语气,分明也是警告行已“不许求情”!

行已微微吃惊,他还是第一次见师父如此板着脸孔,不苟言笑。

倾之也不求情,爬起来拍拍身上的雪,将那匹闹别扭的马儿抚慰了一番,又翻身上马,紧握缰绳嵌入皮肉,打马疾驰,马蹄扬起雪花,飞白一片……

撷苍山。

天空湛蓝,白雪似银,绝迹飞鸟,渺无云踪。入山的唯一通道被冰雪掩埋,如一张巨大的屏障,也似一座白色坟茔。

山风凛冽,将树、将人、将马,雕成冰塑。

行已迟疑了一下,问道:“师父,王妃真的被葬在这座山里吗?”

遥望皑皑白雪,颜鹊心道:现今所知都是传言,不过三年前的雪崩与传说商雪谣葬于此处,时间上恰好吻合,会不会是商晟将妹妹葬入雪山,又下令冰封呢?

“或许……”颜鹊不很肯定的开口。

“一定是在这里!”

颜鹊、行已齐齐望向倾之,他望着远方,脸上,竟是笑容。

“我觉得我跟娘好近好近,她正摸着我的脸呢……”

“娘叫我不要哭,她说她一直在我身边……”

“娘说她现在和爹爹,还有大哥在一起,每天每天都很快乐,就像从前我们一家人在锦都的每一天一样快乐……”

倾之痴痴自语,颜鹊、行已只余叹息,心似风中飘雪,海上孤舟,不知飘向何方,无边无际,无依无靠,停不下来,也没有归岸。

……

“娘说要我听师父的话,好好吃饭,多吃肉才能长得结实……”

“娘说不要我哭,我不哭……”

“师父!”

……

倾之一头扎进颜鹊怀里,将脸捂在师父胸前,双手紧紧撕扯颜鹊的衣服,抑制着身体的抽搐;颜鹊抱着倾之,无声的哭泣将他的衣襟湿热一片。

行已侧过头,不忍看倾之颤抖的身体,心中无数遍的问天问地:他们的锦都,四季花开,莺飞燕舞,幸福和乐,为什么要夺走这一切?使父丧子,使子失怙,兔占宗祠,鸡飞神庙,难道是锦都的幸福连上天都要嫉妒?!为什么!

时间仿佛停滞,不知过了多久,也许很长,也许很短。倾之抬起头来,眼睫上的水雾旋即凝结,眸中已无泪了。“师父,我们走吧。”他道。

颜鹊垂下双臂,心中蓦然失落,觉得自己正在丢失一件至为宝贵的东西,是什么呢?抬眼望,苍天高远,雪原无边……

倾之牵马走在最前,颜鹊、行已紧随其后,一路无语,平静的令人窒息。最后,颜鹊道:“我们在山下歇一晚,明日启程去丈雪城。”

很多事情,要去丈雪城寻找答案。

况后去罹

【章四】况后去罹

丈雪城。城门守卫狐疑的眼神在颜鹊脸上溜来溜去。

“哪里人士?”

“家在渤瀛,任性游侠。”

“来丈雪城做什么?”

“游侠。”

“……”皱眉,“没有正当营生?”

笑,“家资虽不甚殷厚,却还养得起我这个闲人。”

“不知做的是什么买卖。”

“渤瀛尚家,祖上打渔,家中不过区区船舶二百,不足为道。”

船舶二百,不足为道?好大口气!

“公子曾在何处游历?”

“东临沧海,西至苍芜,南抵无涯,今日,到了玄都丈雪。”

“尚公子果然见多识广。”

“不敢不敢,不过尚某在外化姓为赵。”

“原来是赵公子,失礼。他们两个是谁?”

“我的徒弟,也是随从。”

“都是海都人?”

“大的是从渤瀛家里带出来的,小的是半年前在钰京捡的孤儿。”

……

颜鹊从头到尾神态自若的漫天扯谎,看得一旁的行已一边笑脸相陪冷汗浃背,一边对自家师父钦佩不已。

倾之牵马站在城门口,手抚着马脖儿,只是好奇地张望城中,看人来人往,买货易货,甚感兴趣的样子。他知道颜鹊身上剑伤的由来,既然商晟为了震慑群臣,宣布刺客已被正法,就不可能下令通缉一个已经死了的人,更何况——看一眼颜鹊——师父蓄须之后,相貌气质迥异从前,根本不用担心。

不过倾之还不知道,颜鹊在海都之时就托了姐夫傲参帮他伪造身份,这家世背景如假包换,即便派人核实,也查不出蛛丝马迹。

顺利通过了盘查,三人牵马进了丈雪城。大概刚下过一场大雪,道路两边堆雪如山,但路面清扫地十分干净。天气晴好,走在热闹的街上令人身心愉悦。于是在找了家客栈,放下行李马匹之后,颜鹊决定带两个徒弟上街走走,也算是初步了解一些玄都的风土人情——毕竟他们将要在这里住上不短的一段日子。

丈雪城虽繁华不比帝都,妩媚不及彤梧,没有锦都的花明柳绿,也没有海都的四季分明,却不愧是北方重镇,帝国旧都:玄都王宫兀立高耸,遥遥可望,黑色宫宇,气派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