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引春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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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引春归- 第1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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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溶欢喜地从他怀里跳开去,趴到桌上去选手绢儿,拿着这个也喜欢,拿着那块也可心,越看越不舍得。小小丫头嘛,正是爱漂亮爱美的时候,又自小被满足着,当然还不懂得什么叫取舍。不过他们家的小小丫头,现在这年纪也不需要懂得这个。

不多会儿,就见碧溶回过头来看着他,咬着小嘴儿,一脸为难地说:“舅舅,我都好喜欢,可不可以多要两块儿。”

“好,舅舅送这么点东西还送得起,你挑吧。”

碧溶高兴不已,说了声谢谢舅舅就又趴回去挑手绢儿了:“姐姐,你要是留香姐姐就好了,不管绣什么花样儿,我都可以要一块儿。”

这时候,她笑着哄了碧溶两句,她的声音很好听,也落落大方的并不是小家女儿的态度。他当时便猜想,这位江姑娘怕是没落大家出来的,所以才有这份举止仪态。

“既然有留香姐姐,你喜欢什么花样,以后我绣了新花样,都给你留个图样儿,你让那位留香姐姐绣就好了。”想来当时,她也只是随口一说,碧溶也不过随耳听着,小孩子这时说的话,转个背去就能全忘记了。

最后碧溶皱眉看着他,往桌上一抱,闹着说:“舅舅,我都喜欢,我都要,要不舅舅先给银子,等回家了,我再给舅舅银子。”

他敲了她一记:“你哪来的银子,舅舅给就是了,几块帕子,用不了多少,还跟舅舅客气起来了。”

“我当有了,我可是……”碧溶想说她是郡主,他倒是一时忘了,郡主每月有十二两的月例,加上赏的珠宝和绸缎等,这小丫头还是个小金库呐。

他一边付银子,一边还没忘调侃小丫头:“你可是什么,说说呀。”

碧溶可不愿意说,雁儿说了,在这里就要过平常人的日子,不能把孩子在身份上的娇气和傲慢给养出来了,惯来不许他们到处摆身份的谱。小孩子其实也没这爱好,所以对碧溶来说,那郡主身份,只代表每个月有十二两能换小东西的银子,可以供她支使。

“我是舅舅的外甥女,舅舅有的我也有,咱们一样。”碧溶这话让他不由得笑了,这么几年了他还是个郡王,单从月例上来说,他们还真是没差别的。

“是是是,小祖宗。那请您允许舅舅我,送您点小东西好不好?”

说完他便把银两放到了她的手里,她接过的时候说了句:“不值这么多银子的,您这我也找不开来呀。”

他本想说,既然缺钱花就收着吧,他也不缺这点儿。可他看到她挺立的脊背时,就忽然把话咽了回去,如果他真这么说了,只怕这姑娘会拒绝把帕子卖给他,转身就跑掉。

还好掌柜的会来事儿,连忙上前来打了圆场,找开了银两,那姑娘替碧溶整理好了帕子包好,便走了。而碧溶又在铺子里看着其他的东西,他便坐在那儿,掌柜地一边叹气,一边说:“唉,这江姑娘也是个坎坷人,她爹啊不是别人,正是咱们这驻防的海防总守备,只不过江守备另寻了安乐窝,这对母女就再也没管过了。两年多的时间,就连个面都没露,开始还有银钱来,到后头就连银钱也没了。这姑娘也是个有骨气的,只上门问过一次,就再也没去了。打那儿以后,就拿点绣品在我这卖,算是换个日常花用的钱。”

他有意听,于是摆开了安坐的样子,掌柜的也是没事闲唠叨,就扯开了说:“本来也够花了,江姑娘手艺好,天长日久下来,赚个日常开支是够的。可惜江夫人打去年起就身子不好,富贵病本来就耗费,江姑娘一个人哪支撑得起哟。这江守备为官守海防倒是名声好得很,只是这为人嘛,就得斟酌喽。”

江守备,六年一任的海防总备,似乎是任期还剩下三年不到,他参与过海防的建制,所以海防总备那块儿,他是熟悉的。

等碧溶挑好了东西,他便领着她回家去。然后他却去找了萧奉申,这让他自己都有些莫明其妙。

“敏郡王安好,什么风把你给吹回来了,前些日子不是说在梅南一带么,这就回来了?”萧奉申这人也不知道咋长的,竟然渐浙成熟稳重地让人能放心交托一方事务。他们萧家到底是世家大族,门下子弟倒真是个个出息得很,只除了那二姑娘之外。

“跟你,就不整那些虚的,在任的海防总守备可是姓江?”

“是啊,怎么了,一时间问起这件事来了。”

“为人如何,为官如何?”

萧奉申看起来似乎很有疑惑,却还是回答了他的问题:“为官倒可放得下心,这几年跟着咱们一块儿在后头,没少下过力。这海防上建起来后,倒也都处理得妥当。至于为人,我倒是听过些风声,说是宠庶灭嫡,把妻女抛之不管,独宠妾室。”

“宠庶灭嫡可是大过。”

“这也是民不告,官不究的事儿,要真有人告了,他这仕途也就到头儿了。如果他惹着您了,您先松松气儿,好歹让上面再派个合适的人选来。”

好吧,这事算他管闲事了,一时恻隐嘛,人总免不了的。



卷二   自由之声  第一九零章 顾次庄的爱情(下)

再见到江如初时,他已经知道她的名字了,江守备过不久,可能就会从海防上下来,而且会获罪除职,再不录用。

他其实有些不确定,毕竟是父亲,如果她知道是他做的这一切,肯定还是会不待见他吧。

这天是江如初扶着她母亲去看大夫,他是专为买沉水香去的,渭东的沉水香很有名,恪伯父是惯用这家的。进了门就见江如初在那儿抓药,轻声问多少钱一副药,问清楚了后,似乎在心里估算着似的,然后说了买几副药。

掌拒见他来了,上来问候了一声,便摆了上好的沉水香出来,他拣合适的挑了些,就让掌柜去会帐。

那头抓药的伙计给包好了药,江如初便扶着她的母亲往外走,这时天下了雨,江如初没带伞,只好又回来等着。江如初的母亲咳得厉害,有同在医馆里看病的人有些骂骂咧咧,江如初就扶着她母亲到外头屋檐下去了。

他对这样的人情冷暖倒不是没见过,也不愤怒,毕竟人性如此。相同的,也并不是没有好心人,在他还没动身之前,就有人前去递了雨伞,江如初母女就扶着在雨里走远了。没过多会儿。电子书,门外就有人喊“顾爷”,是府上的车夫鲁成,可能是雁儿见下雨了,吩咐了马车来接他。

上了马车,鲁成把车赶得飞快,他看了一眼这雨天,路上积了水,就说了一句:“车赶得慢些,莫惊了路上的行人。”

顾家没有这么嚣张的子弟,雨里行车不顾旁人,天下是顾家的天下,百姓自也是顾家的百姓,按先祖的说法,家长总不能欺负家里人不是。

“是,爷。”

幸好这天他走得慢了,要不然怎么会看到江如初母女,她们在桥上相互搀扶着,伞竟是不知道被风吹走了还是怎的,两人看着江面,似乎都有些出神。

“停车。”

“爷……怎么了,这雨大风大的,您得赶紧回去,莫染了雨气才是。”

他跟车夫要了伞,下车走过去:“姑娘,扶令堂上车吧,这样的天要是再染了风寒,令堂就该难受了。”

他知道她会拒绝,可萧奉申这人,一钻起来真是滴水不露,最近一直在处处给江如初行方便。只是这姑娘总是钱不接物不接的,让萧奉申也没办法可使了。

“我是萧大人的朋友,你安心上车,他会把你们送回家。鲁成,我自行就得,你送她们回去吧。”

“爷,这可不行,夫人让奴才出来接您,就是担心您淋了雨,伞面就这么大点儿,你湿了袍子沾了衣的,奴才可不好跟夫人交待。”

“这位爷,您还是坐车吧,我们小户人家,沾着雨气的没什么,倒是您身份尊贵,怎可淋了雨。”

这一回劝了许久,直到江母一身闷哼倒在了雨里,这才结束这场争执,这也让他意识到,这姑娘犟到了什么程度。骨气到这份上,真的就只能说个犟字儿了。

后来这一忙乱,他们都上了车,送她们母女到了家后,一看那院子虽然小,却收拾得处处干净、雅致,就知道这原也是个讲究的人家,就算落魄了,也不肯埋没随意了。

“江姑娘,我家里有从京里过来的大夫,是曾在宫里任过太医的,诊脉医病当初也是宫里各娘娘们最认同的。萧大人说江姑娘最是有气节,赠银赠物都不肯受,这医,不知道姑娘肯不肯收。”

其实他从来就是个对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这姑娘无疑勾起了他的心思,虽然不过两次见面,但他打听的事儿可一件不少,至如今他才发现,原来他可心的竟是这从骨子里透出力量来的姑娘。

如果是她,他可以放心托底吧,这是个往那儿一站,像山一样让人踏实的姑娘。

医,江如初没有拒绝,毕竟这小地方,这地方虽然富庶,名医也不少,可要说有名有姓的大夫,却是江如初根本见不上的。

自这以后,倒是常见,他的心思虽往外表露,只是这姑娘,却不知为何处处冷淡疏离。身份么?他还什么都没说呢,只说是京里来的,在这儿安居了。再说,她自也是官家嫡女,海防总守备也三品官呢。说到这儿,又不能让江守备丢了官,得先吊着他。

直到后来她一句:“爷,民女卑微,您家自有出身高的夫人,又何必为难我。”

说起这得怪鲁安,总是管他叫爷,管雁儿叫夫人,怎么能不让人误会。“那位夫人,是我亲妹妹,眼下妹妹、妹夫也都在一块儿住。你如果不信,我今天就带你去看看。”都半年过去了,没半点进展,他有时候心里也着急,虽然总想着细水长流,却也该有个成江河的时候啊!

也不管她的挣扎,把她带到了雁儿面前,雁儿惊讶地叫了声:“哥,你这又做什么呢,随便抢个街边的姑娘来充数是不对的,也压不过这阵儿去。”

“娘亲,是如初姐姐!”

“江如初?”雁儿这会儿才细细打量她,没过多会儿脸上就满是笑意:“哥,你手脚也大慢了,多半年了才带人回来,我还当珍珠说的都是你哄她玩的呢。”

“还站着干什么呀,赶紧领着人坐下,思红,快给江姑娘奉茶。”

雁儿也是个爱搅事儿的,别说这事被她一搅还真是有了几分意思,她也不像从前那么冷淡了。不过却还是隐隐有些疏离,还是雁儿说一句:“她怕高攀了你,这么有心思的姑娘, 哥,你可要抓紧了。”

雁儿其实是想说,好不容易有个能动心思的,别再错过了,被逼得满世界跑吧。

笑话,他顾次庄出手,自然是手到擒来了,如初,咱们也来纠缠一辈子吧!

可是,如初真的很难拈得定,当父王追到渭东来的时候,她还是疏远着,甚至比从前更疏远,也许是因为知道了他是宗室子弟,处处躲闪着他,偶尔见了面只见了礼却并不多言,这倒是比从前更疏远了些。

这姑娘,真有让他想掐上一把的冲动。

雁儿说得对,对女人得使计,把她哄得心向着你了,那还能离得了。只是雁儿的主意向来不怎么样,竟然说苦肉计、美男计……听得他直想让萧永夜来听听,雁儿这说得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玩艺儿。

不过后来他还真歪打正着用上了苦肉计,他只是在海上被几个不开眼的散匪给拦了,身上有很多零星伤口,有一处刀伤比较严重些,流了些血。雁儿竟然趁他昏迷的时候,把如初给拐来了,说是可能就快死了。

他昏迷之中听到了如初的抽泣声,不由得想翻白眼,究竟是谁把雁儿教坏的。

也不知道大夫给他用的什么药,他竟怎么也睁不开眼来,如初就趴在床榻边上,守了他几夜,期间伤势有些反复,她却是寸步不离的。只是天天要问大夫他什么时候醒来,大夫许是被问得烦了,问她为什么老问这事儿。

她没回大夫的话,却在大夫走后幽幽地一叹说:“我待你何尝没有心,只是我却不能有。你是宗室子弟,而我却不过一介寒门女,我们如何能比肩呢。次庄,我不想让你见到我,也不想总见你,我也会怕啊,怕身陷其中,再也无法自拔!”

他的爹倒真是他亲爹,雁儿也是亲妹子,在他“被”昏迷的时候,雁儿安排父王见了如初。有雁儿事先的铺陈,有恪伯父的夸赏,父王很难拒绝。再说,对他的婚事,父王是早就急了,现在别说是三品嫡女,就是街边的乞丐,八成也会答应。

有了父王的应承,如初也总算是安心了。

只是,如初的父亲知道了她的事后,反应却让所有人都有些惊讶,竟然说如初不够好,几次见面都要把那小妾的妹妹介绍给他,直是让人想掐死他扔江里了事儿。

等他和如初的婚礼结束以后,一定要把这江守备削官去职,世上竟有这么不担负责任的男人。

“如初,以后,相信我,我一定会好好疼咱们的孩子。”

“我信你……”

纵得千万般,都抵不过这一句我信你,他终于明白,雁儿说的那句话——幸福在细微之处。

如初和他,也一定会幸福的!

________完结__________

番外原主的话外音

 

并顺便交待一下前世今生,其实是挺恶搞的番外,与正文没有半点关系……

我是顾雁歌,那个被占了身子的可怜娃儿,其实我也称不上多可怜了,那姑娘成了我,我也成了她,这个世界多新奇,处处都好玩儿。

虽然不免一时不适应,但我学得快,仅仅用了半年我就熟悉了这里的生活,而且很快就忘了从前的事,也许是我从前所谓的爱,太过于浅薄了,嗯,是的浅薄。从此以后我就不是郡主了,我会收敛起骄傲,会遗忘过去,所以谢君瑞,我不恨你了。(仅仅?半年?您的时间观念真强)

嗯,我现在叫朱紫,这个名儿真奇怪,又红又紫的,不过大概是有红得发紫的意思,希望这个身子的主人能够活得灿烂吧。

可是这孩子活得一点都不灿烂,反而很悲催,据说丈夫跟一个女人JQ了,然后他们分居了,再然后丈夫跟那女人合着伙,借着孩子骗光了她身家,然后逍遥去了。

她竟也没有就此消沉不起,在这点上,她比我强多了。她重拾心情,带好孩子,把工作做得风生水起,一样活得很滋润,只是内心无比凄凉杯具而已。她为什么不见了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等我醒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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