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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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孽- 第1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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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压在我心里……三十年了!不管我走到哪里,都忘不了!”

唐唯宗的心哐当一声,跌落到底。

来了,真的来了!还真是陈年往事,余情未了!

唐继日沉在自己的思绪里,压根没注意到大侄子死灰死败的脸色。

“三十年了。要是今天没遇上这小丫头,这事可能就压在我心里,到死也不会说。可怎么偏偏就让我遇上了呢?要说,这还是缘分,是天意。”他说罢,就感慨的又叹了一口气。

“真是天意啊。你说这孩子怎么就到了香港?怎么就认识了刘家的大小子?怎么就又认识了你?怎么就又到了美国?兜兜转转,这人与人之间啊,真有看不见的缘分和天意。”

“既然是天意,那我就不能沉默了。说起来,这事其实和你父亲有关。”

什么?唐唯宗抬起头。怎么还跟他老子有关?

看到他惊讶的眼神,唐继日点了点头。

“事情还得从三十年前说起。三十年前,在内地,你父亲那会才二十出头的年纪,比你现在还年轻呢。可别看他年纪小,本事可不小。二十出头,就已经带兵行军,是个团长了!”

唐继日说起往事,唐唯宗听得满头雾水。怎么说苏平安却扯到了他父亲,而且一扯就是三十年前?

难道这和苏平安有关系的不止二伯,还有他老子?

别介!和二伯有关,这关系就已经复杂到令他想吐。再和他老子有关……那他就没活路了!

可惜,唐继日听不见他内心的呼号,自顾自的继续讲古。

三十年前的往事,历历在目。

关于自家老子三十年前在内地的风光尸,唐唯宗是知道一些的,但没二伯说得这么光彩罢了。因为在唐唯宗眼里,他老子以前就是个军阀。抗日战争也没做出过什么杰出贡献,一路打仗总吃败仗,还鱼肉沿途百姓。国家蒙难,民族蒙难,就他这个军阀一路败一路捞。捞足了资本就拍拍屁股逃到香港,从此过上了富足悠闲的日子。

像他老子这样的民族罪人,回到内地就是被人民政府审判关大狱的料。

在民族大义上,他老子不风光。就是为人处世,居家过日子,也好不到哪里去。罪大恶极,便是家里两房妻妾,一干乱七八糟的子女。

身为新时代新人类,唐唯宗对这等残害妇女的封建遗毒很是看不惯。

然而,今时今日,二伯唐继日却告诉他。原来自家老子这么渣是有原因的,原因就是为了一个女人。

而这个女人,和今天站在这儿笑语妍妍的苏平安长得一模一样,连名字都一样。只是一个是三十年前,一个是三十年后。

三十年前的苏平安,是他老子唐继尧的爱人。他老子爱那个苏平安爱的死去活来,非卿不娶。可惜后来那个苏平安失踪了,他老子为了找她被车撞了,得了一场大病,还失忆了。

而自己的老妈,就是那会趁着他老子失忆硬塞过去的。因为他老子压根就不爱他老妈,所以后来就在外面有了二房。

也因为他老子被车撞过,身体不好,所以后来抗战不利,溜之大吉。

总之听二伯的意思就是,他老子的命运转折点就是三十年前那个苏平安的失踪。因为痛失所爱,所以他老子就成了一个渣男。

这特么什么破理由!

照这么说,他老子从来就没爱过他老妈,那他算什么?一场失败婚姻的产物?

合着就因为他老子痛失所爱,所以就可以渣别人?

完全就是借口!

但重点都不是这些,重点是,三十年前的苏平安失踪了,生死不知。可三十年后,又冒出了一个苏平安。

一样的长相,一样的年纪,一样的容貌!

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三十年前的苏平安失踪以后,并没有死,还活着。而且活得好好的,活着结婚生子,所以才有了三十年后的苏平安。

合着就他老子一人悲春伤秋,为个女人渣了别的女人一辈子。而那个女人其实活得挺好,还有了孩子。

就是现在的苏平安!

但问题又来了!这个苏平安,和他又会是什么关系?

二伯说了,他老子和那个苏平安爱的死去活来。一个军阀,一个少女,爱到那份上,还能不干点别的。那万一珠胎暗结……这个苏平安和他,岂不就是……关系更近一层!

别介,已经够乱了,别再添乱了行不行!

他在内心怒吼。

但沙发上唐继日听不见,仍旧是自顾自感慨。

“唉,我一见到这孩子的面,整个都惊呆了。像,太像了。简直是一模一样!三十年了,这事压在我心里。现在总算是知道,苏平安没死。可她到底去了哪里?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这些谜,只能让现在这个苏平安来替我解开了。“

“她要是不出现,这事我就烂在心里。横竖你老子都已经不记得。可现在她出现了,我就不能装作没看见。我想,还是得让你父亲见一见这个苏平安。”

“不要!不行!不能见!”唐唯宗下意识的一口拒绝。

“为什么?我知道你对你老子有成见,觉得这么多年他辜负了你妈。可是这事不是你老子一个人的责任,说到底,当年你妈是知道所有底细,自己心甘情愿李代桃僵。会有那样的后果,也是她自己选择的结果。”

看着二伯为他老子开脱,唐唯宗心里有一股气。但今时今日他拒绝老子和苏平安见面却不仅仅是因为成见,更是因为……

这要是见了面,他老子和苏平安相认,成了家人。那他算什么?

叔叔和侄女,堂兄和堂妹,这就够乱了。到时候他和苏平安成了血亲,一家人,那……那今儿个晚上发生的事,让他情何以堪!

不行,绝对不能让他老子见到苏平安!

他眼珠子乱转,头顶直冒汗,搓着手来回走。

“不行,不能让他们见面。他……我爸他既然已经不记得了,何必非得让他再记起往事?不记得他也过了半辈子,记起来又能如何?难道还能回内地去把那个苏平安找回来不成?那个苏平安就算三十年前没死,可到现在也已经死了。我妈还好好的活着,我不能让一个死人搅合了活人的日子。不能让他们见面!”

“唯宗。苏平安是死了,可她的孩子还活着呀,而且就在我们眼前。这个孩子……没准是你的亲侄女。你忍心让唐家的孩子流落在外面?这孩子现在孤身一人,多可怜。让她认祖归宗,不是很好!”

“你怎么就能肯定这孩子是我爸的种?万一是苏平安和别的男人生的呢?就赖在我爸头上?”

“是不是的,总有办法弄清楚。就算不是又如何?这是你老子一辈子最大的遗憾,现在有机会弥补,不是很好嘛。”

“好什么好,他都不记得了!”

“不记得不代表他没感觉啊。我和你爸是亲兄弟,有些话他不会和你们子女说, 但会和我说。他是有感觉的,他知道自己失忆了,有遗憾。作为哥哥,我不能眼睁睁看着兄弟遗憾一辈子。”

唐唯宗深 呼吸,看着眼前这个满口正义,一脸道貌岸然的二伯。

什么为了他老子一辈子没遗憾,他才不信。要他说,二伯就是为了自己的私心。十之八九,当年二伯看到那个苏平安心里就有了想法,所以三十年念念不忘。现如今说得好听,是为了他老子,其实就是为了他自己,圆一个三十年英雄救美的梦。

他可不能让二伯为了自己的梦,毁了他全家平静的好日子。

管它苏平安不是不是他老子的种,反正他就不认,也绝不会让他老子认!

第324章 事有蹊跷 5

一场夜遇,把别 人家的麻烦事彻底变成了他自家的麻烦事。唐唯宗真是有苦说不出,自觉从此是无法摆脱苏平安这个大麻烦。

他是五分 心思办正事,三分心思盯二伯,还能留出二分心思牵挂着麻烦精苏平安。

也不知她怎么样了?那一晚,二伯和她私会密谈,说的是些什么话,他现在已经知道了。那么她是什么想法呢?她是不是也想来一个滴血认亲?依着她捞妹的本性,这还真是很有可能。

可那晚上他和她的事,她又怎么说?如果她和他确确实实有关系,那她怎么还能那样?可,要是没关系呢?

没关系又能如何?光是三十年前三十年后这档子事,他和她的关系就够复杂了。

所以,绝对,千万,不能再让他老子掺和进来。不然,他们老唐家就要被这苏平安一网打尽了。

白建国要回香港了,回港之前自然是要联系苏平安,询问她要不要回去。而苏平安在美国正玩的乐不思蜀,自然是不乐意回去。

不回去就不回去,她是可以自作主张的人。白建国既没有那么胆,也没有那个心去管她。只是他回去自然要和陆爱国以及吕长乐有一个交待,所以走之前肯定是要再见她一面,看看她到底好不好。

她自然是好得很。活得快活自在不说,更要紧是恢复了美貌。

听闻她恢复了容貌,白建国是虽惊但不恐。因为早就知道她有神通。只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他是个仔细认真的人,所以是真是假一定要自己亲眼看一看。

唐唯宗是一千个一万个不乐意再见苏平安,可是心不乐意,脚却管不住,不情不愿的跟着去了。

去之前他是百抓挠心的进了一趟首饰店,扭扭捏捏的买了一只钻戒。

捏着这只钻戒他如同捏着一枚价值连城的图钉,捏着痛,扔了又不肯。所以只好一路痛一路不舍的捏着去见苏平安。

他自我安慰,买一只钻戒怎么了?又不是有那个意思,就是一只普普通通的戒指罢了。她说要,他答应过的,就不能食言。何况……她是个捞妹,他要是不给她一点好处,她能饶了他?舍不得钱财,换不得安宁。他只当是花钱消灾罢了。

约见地点是在渔人码头一间海鲜餐厅,这一日阳光明媚,餐厅大玻璃窗擦的透亮,照的里外都是一览无遗。

苏平安和刘景廷就坐在靠窗的位置,刘景廷仿佛是有点精神不济,手拿着报纸遮在额头挡光。苏平安却是精神奕奕,披头散发,呲牙咧嘴的正和一只龙虾搏斗。

看到了人,白建国是一马当先进了餐厅。阿珍这大半个月就忙着购物血拼,早就听说渔人码头的海鲜又新鲜又便宜,这一回终于来了,肯定不能错过。咽着口水也赶紧跟进去。唐唯宗有点不情不愿,但看到苏平安心里也不由自主的漏跳一下。

她真是……每一次出场,都令人意外!

三个人走到桌前,苏平安和刘景廷不约而同仰头看了他们一眼。苏平安忙着和龙虾搏斗,嘴巴和手都不得空,只能点个头就算招呼了。刘景廷倒是喧宾夺主,自己不把自己当外人,放下手里的报纸殷情站起身招呼三人落座,还很大方的又叫了一盘龙虾一盘大虾一盘螃蟹。免得让大家看苏平安一个人吃独食。

三个人坐下,阿珍挨着苏平安,白建国坐当中,唐唯宗和刘景廷相邻。这本是个没错的安排,但是刘景廷如今看唐唯宗不顺眼,非得隔着他跟白建国和阿珍两个人热情,故意冷落他。

唐唯宗才看不起他这小气劲,自己没本事抓牢女人,经跟着别的男人起劲算什么英雄好汉。他不搭理他,他还乐的清闲,正好又把苏平安看了一眼。

说她是披头散发,其实头顶上还是戴了一个发箍,深蓝色的法兰绒蝴蝶结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她翘着兰花指摆弄盘子里的红色大龙虾,每一个手指头上都涂着指甲油,也是亮闪闪的深蓝色。身上是一件浅湖蓝雪纺纱裙,轻薄柔软层层叠叠,裹着她纤细的身体。脚底下又是一双法兰绒高跟鞋,深蓝色的。露出的脚趾头上,也涂着深蓝色的指甲油。

好在她没涂深蓝色的口红,不然就跟全身都中了毒似的。

她这一身不是不好看,她长得好看,穿什么都好看。只是这样的打扮,实在有点诡异。可她自得其乐,兰花指翘的飞起,咧着嘴啃龙虾。

阳光明媚,照的法兰绒闪闪发光,指甲油熠熠生辉。但再闪光,再生辉,也比不上她指间一抹耀眼光辉。生生刺瞎在场所有人的狗眼!

那是一只大如“麻将牌”似的钻戒,因为大的过分,以至于看起来都不像是真的。但在场的人都是有眼光的,这样的火头,这样的净度,想来真是一只上好的大钻戒。

阿珍是女人,天生对钻石敏感,第一个惊叫起来。

“哇,平安,你手上这只麻将牌,好夸张哦!”

听到别人夸奖,苏平安放下手里的龙虾,装出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把带着戒指的那只手在众人面前又摆了摆。

“是吗?还好啦,也不是店里最大的一只。不过店员说了,这只虽然不是最大,但净度很高呢。”

—。文。—“已经很大了。这是钻石吧?”

—。人。—“当然是钻石,货真价实。不是钻石,我还不要呢!”

—。书。—“哇,那一定要好多钱呢。几万块够不够?”阿珍瞪大眼,一脸的羡慕。

—。屋。—“五万块就够了!不过是美金!”苏平安洋洋得意的摆了摆手。

“哇,五万块美金。你自己买的?这么多钱?还是……哪个送你的?”阿珍一边乍舌一边八卦。

苏平安微微一笑。

“我当然能自己买给自己,又不是没钱。只不过花五万块美金买这么一只不能吃不能用的东西,真觉得不值得。可是他偏偏一定要买,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她嘴巴里说着嫌弃的话,但是眼风一转,眉目传情的瞥了刘景廷一眼。

好这一眼甩过来,刘景廷就跟吃了仙丹一样,精神立即抖擞起来。两眼放光,虚情假意的连连摆手。

“你不要这样说嘛。我是千言万语化作一片真心放在你手指头上呢,你就行行好,答应了我的求婚吧。”

“求婚?!”适龄妇女阿珍一听这两个字就莫名激动。

“刘少爷向你求婚了?平安!你答应了没有?快答应吧。刘少爷这么英俊潇洒,出手大方,有对你一片真心。错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听到有人夸奖自己,刘景廷越发得意。得意之余,还不忘示威的瞥了唐唯宗一眼。

唐唯宗敛眉垂目,仿佛是对这些八卦一点兴趣也没有。

“他哪有这么好。在香港一屁股烂账都还没擦干净呢,让我怎么能放心?何况我还这么年轻,急什么嘛!”苏平安表情夸张的甩了甩手。

她一扯老账,刘景廷就心虚。正好厨房把烧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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