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尽情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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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尽情飞翔-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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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往就是虚无。我忽然觉得人是很宿命的,生来就注定是悲剧的,生命脆弱而卑微。我很痛苦,有了一种自暴自弃的心理:再怎么斗也斗不过上帝,人生没有意义。我天天逃学,泡在网吧里打游戏、看电影,醉生梦死。后来,我决定去西藏,我想去那儿当个不问世事的僧侣,或者把自己杀死在路上也可以。” 
  穆遥说时的语气很平静,乒乓听起来却觉得惊心动魄。那时穆遥才是一个十五岁的孩子啊,他竟独自吞咽和消化所有的痛苦,都不曾向周围的人透露一丝一毫。天地有大美而不言,万物有成理而不说,真正的大悲大恸大彻大悟也都是无法兑换成语言的吧。再看看自己,已经二十岁的人了,失个恋就四处哭诉,算什么呢? 
  “我已经买好了火车票,走前,我去医院看了看我妈,她被突如其来的变故打击得病倒了。看完我妈,我还想去看看我爸。我悄悄来到我家小店的对面,准备看一眼就走的,谁知一看便看了半个上午,再也走不掉。”穆遥停顿了一下,把投向窗外的目光折向桌上的一个啤酒瓶,说道:“我看到我爸卸货,吃力地把一大箱一大箱的啤酒往里搬。看到他对收税的点头哈腰,攒出一脸的谄笑来招待对方的冷漠无情;看到他与老来赊账的顾客周旋,最后不得不继续赊给那无赖香烟。我想上去狠狠地踢这些家伙们的屁股。我看到我爸围观店门口的象棋局,每有妙招他的皱纹和笑纹就会叠在一起,我第一次觉得门口这群下棋的闲人真他妈的伟大,他们令我劳累的父亲得着了片刻的休息。我还看到我爸匆匆关上店门,他要赶回家去做饭,做给他卧病在床的妻子,做给他不争气的儿子。我看着这个微微佝偻的中年男人苍老的背影,他刚刚失去女儿和女婿,他的妻子正在住院,他有个不懂事的儿子,可他并没有放弃,以巨大的忍耐力和意志力承受着一切,维持着一个家庭平凡琐碎的日常生活的平衡。我对自己说:穆遥,你没有理由离去,没有理由放弃。” 
  乒乓被穆遥的一席话震撼得说不出话来。她的心里有感动,有敬佩,有酸涩,有歉疚,也有一丝温暖。 
  “记得吗,我最喜欢的小说是塞林格的《麦田守望者》。” 
  乒乓答道:“当然记得。初中时你的书包里永远装着《麦田守望者》。我还记得我问你为什么喜欢这本书,你说,喜欢那种迷茫的感觉。” 
  “对的。现在我依然喜欢这本书,但我更欣赏的是混沌迷茫中的那一丝清醒。书里有一句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有人为了我而卑贱地活着,我就不该为了成全自己的英勇而死去,那样很不成熟,也很自私。你看到了,今天,我还健康地活着,我用我的呼吸证明我的成熟,我为自己的成熟而自豪。”穆遥说到此,微微一笑,“呵,我谈的好像与你的失恋无关。但我想,爱情还是应该放在一个更广阔的范畴内来理解。我不想说教,乒乓,你是聪明的姑娘,不用人给你讲什么大道理,你都懂。我相信,你会坚强地活下去,你会做得很好。好姑娘,向我保证,你永远不会放弃,OK?” 
  乒乓的眼里有泪花,她的眼眶是热的,心是暖的。她在努力微笑。在用力地点头。 
  “好了,不说这些了,我们喝酒。乒乓,还想干什么还有什么要求尽管说,我一定尽力满足你。”穆遥问她。 
  乒乓想了想,忽然眼睛一亮,兴奋地说:“陪我去理发店!我要烫个爆炸头!我早就想 
  烫了!” 
  穆遥把乒乓横看了一下又竖看了一下,劝道:“千万别,估计你光头的形象比爆炸头的还能好点。” 
  “不!我偏要!” 
  “你们女人啊,不高兴了不是拿自己的胃出气,就是拿自己的头发开刀。” 
  “少废话!敢不陪我去!” 
  “好好好,陪你去。陪酒、陪聊、陪剪头发,我成三陪了。” 
  “哈哈哈哈哈哈!”   
  6 最后一滴眼泪(1)   
  一大清早,穆遥陪着乒乓去户部巷大快朵颐。 
  户部巷是一条以卖早点闻名遐迩的巷子。武汉的菜不成菜系,早点小吃却是种类繁多特色分明,热干面、豆皮、面窝、烧麦、欢喜坨、糯米包油条、油香等等,那味道真是无敌了。乒乓在北方读大学后,从来拒绝吃早餐,她不肯降低自己的早餐品位。而每次放假回家一出火车站,第一件事情就是先买一碗热干面吃!今天在户部巷,她真如饕餮,过足了瘾,仿 
  佛要把这几年漏下的早餐全部补上。 
  顶着夸张的爆炸头,挺着圆滚滚的肚子走出户部巷,乒乓说:“唉,我好舍不得离开武汉啊!”穆遥立马目露凶光地瞪着她:“不行,你今天晚上就给我回学校去!我亲自押送你去火车站!” 
  乒乓不肯坐车回去,想去走长江大桥,说是多走点路正好消食,穆遥只好陪她疯到底。从一个桥墩乘电梯上到桥面上,眼前顿时开阔了起来。秋风越发肆意萧瑟,拂乱了发丝和衣袂,心反而安宁了、匀净了。也许,这份内心的宁静,是因为乒乓又与长江相对了吧。 
  乒乓的家就住在长江边上。一年四季,远处江上总有轮船不知是起航还是归航的汽笛声,响彻在斜阳晚风中时最是深沉。炎炎夏日,一定会有一群晒得黝黑的孩子在水浅的地方嬉戏,一任身体淹没在水中放肆地欢笑。直到傍晚时分,母亲们一一唤回她们顽皮的孩子,江面上便只剩下悠闲晚唱的简陋渔船,以及夕阳划过的一抹残红。乒乓觉得,江水的流速与她的心跳速率一致,正是这滚滚奔流的长江水,雕铸了她个性中所有的勇敢、柔韧和激情。 
  乒乓最初的梦想便是由眼前这一片水酝酿而出的,那就是做一个水手。那时她还是一个孩子。在孩子浪漫的想象里,水手这个职业意味着在惊涛骇浪上驰骋飞翔,意味着冒险与自由。读小学的时候,她的梦想变成了服装设计师,因为小女孩的美学意识觉醒了,她不但想捕捉美、成为美,还想参与美、创造美。等上了中学,她发现分子式和元素周期表很迷人,认为化学是上帝设置的最炫目的谜语,于是她梦想当个化学家。等她念了大学,她认识到自己也许永远成不了“家”,但还是可以做个化学研究者的。而且,没关系,这时她有了新的更重大的梦想:她爱上了一个人,她梦想成为他的妻子,她想把自己系上蝴蝶结送给他,做他生命里的礼物。她想好好爱他。 
  如今,爱的梦想已经倾覆,那就只能追求自由、追求美、追求真理了。毕竟,人活着,需要一些支撑,需要追寻点什么,需要一个散发光亮哪怕是微光的前方。或许,积聚美、自由和真理的力量,有一天,还能够最终抵达爱?难说。呵呵,谁知道呢?但假如不去努力试一试,它就一定不会发生。 
  “我忽然很想大喊大叫。”乒乓的语气是轻快的。 
  “那就喊啊!” 
  乒乓扯开喉咙放声喊道:“穆遥——你是个大笨蛋!你是我在这世界上第三恨的人!”喊罢自己又朗声大笑起来。 
  穆遥紧张地左右看了看,还好,大桥上没什么人,这使得他不是太后悔自己刚才对她送出的支持。他挺委屈地问:“我只能排第三吗?那排第一、第二的是谁呢?” 
  “排第二的是猫王的女儿。” 
  “猫王的女儿?她啥时候招惹到你了?”穆遥好奇地问她。 
  “我最喜欢的歌星是迈克尔·杰克逊,最喜欢的影星是尼古拉斯·凯奇,猫王的女儿既嫁了杰克逊又嫁了凯奇。哼!死女人,别让我在路上撞见她,看我不往她脸上泼硫酸。”乒乓咬牙切齿地说。 
  穆遥耷拉下眼皮,小声自语道:“女人真可怕。”又问:“那第一恨的呢?” 
  乒乓狠狠揪一把穆遥的胳膊,骂道:“说你是笨蛋吧?这还用问?” 
  哦,一定是那个辜负乒乓的王八蛋了。穆遥有点后悔,不该提那人的,难得她今天心情好。 
  乒乓沉默地看着远方。穆遥也不说话,保持静寂。两个人之间,只有风声来去。 
  许久,穆遥问:“乒乓,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一首歌。” 
  “歌是用来唱的,不是用来想的。想唱就唱嘛!” 
  “不想唱,只想想。”乒乓淡淡地笑了一笑,竟笑出了一分沧桑。没有人可以指摘这分沧桑里掺杂有矫情的成分。爱情令这姑娘重度受伤,她是真的感到悲哀,感到累了、痛心了、无奈了、老掉了,或者说,成熟了。是否,成长必是要穿插这么多苦痛挣扎才能成就的呢?——她想的那首歌曲,便是一首关于成长的歌: 
  天黑黑欲落雨  天黑黑黑黑 
  我爱上让我奋不顾身的一个人  我以为这就是我所追求的世界 
  然而横冲直撞被误解被骗  是否成人的世界背后总有残缺 
  我走在每天必须面对的分岔路  我怀念过去单纯美好的小幸福 
  爱总是让人哭  让人觉得不满足 
  天空很大却看不清楚  好孤独 
  天黑的时候  我又想起那首歌 
  突然期待  下起安静的雨 
  原来外婆的道理早就唱给我听  下起雨也要勇敢前进 
  我相信一切都会平息  我现在好想回家去 
  忽然,乒乓对着江面奋力高声喊道:“石森,你是个王八蛋!我恨你!我最恨的就是你!你是世界上最笨最蠢最没良心的王八蛋!你会后悔的!”——哦,原来小王的名字是这样的。喊完发泄完,乒乓倚着桥身蹲下来,双手捂住脸,哭了。她拿出一整个的生命来哭泣。 
  她一边哭一边在心里命令自己:这是最后一次为他哭。最后一次。   
  7 从38度8到36度2   
  好了,乒乓的生活还在继续,而我的小说就快说完了。 
  不知道这么散乱的东西算不算得上小说。小说家米兰·昆德拉说过:小说是伟大的散文形式。我这个算不得行家的小说作者说过:生活从来就是充满戏剧化场面的散文,以漫不经心的步态留下深深浅浅的足迹。而我们,从来就是在一种平缓中体验动荡,在一种平凡中领略奇崛。 
  也许你会边看边猜测,小说里有个怪名字的女主角是否就是作者本人? 
  呵呵,也许是的。 
  乒乓也许是我,也许是你,也许是你爱过的或正爱着的一个姑娘。她究竟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场38度8的爱情高烧之后,她又活过来了,还活得不错。体温正常,头脑清晰,目光清明,笑容温暖。现在的她很坚强很独立,刀枪不入自成乾坤,但内心也保留了柔软温润的部分,留给那个真正与她的灵魂相契合的人。这姑娘依然热爱生活、相信爱情呢。她没有理由放弃。她仍微笑着等待生命中的奇迹。嗯,乒乓是好样的。     
  如歌的行板   
  1 加州梦   
  真开心,我也要去加州了。 
  对加利福尼亚最初的好感来自王家卫的《重庆森林》。在小吃店帮工的王菲总喜欢把音响开得老大,反复听一首英文歌。歌很短,却能迅捷地袭击你的耳朵,传染一种欢快飞扬的情绪。哥哥凌以健告诉我,那首歌是The Mamas and Papas乐队的《California Dreaming》。“树叶转黄,天空灰蓝,我散着步,在一个冬日里,我会安全又温暖,加州梦想,在这样 
  的冬日里升起。”电影里,梁朝伟问王菲为什么喜欢听这么吵的音乐,王菲答:不用想事情喽。 
  哥哥不喜欢《California Dreaming》,说听这歌的感觉像三伏天往嘴里塞热奶油。他喜欢的是老鹰乐队的《California Hotel》,说那才是醉人醉仙的真正够劲的烈酒。《加州旅馆》的歌词非常诡异,讲的是一个黑店的故事。——凌以健这家伙,天生喜欢怪力乱神,所以,后来他本科读哲学、出国念硕士读宗教学也就不足为奇了。 
  很小的时候,哥哥就熟读《聊斋》,他还喜欢模仿电视剧《聊斋》片头的声音恐吓我。他散布谣言,说将世界上所有的药搁一块做成一个大丸子,人吃下去即可变成神仙;他一度痴迷气功,令我做辅助工作,练习隔墙移物和隔山打牛。他还在看了郑渊洁的《皮皮鲁和罐头小人》后,把零用钱省下来连续买了一个月的沙丁鱼罐头,渴望能亲历童话。关于他把没有小人的罐头与妹妹分享这点,我倒是很满意。 
  我觉得,哥哥要是往前投身几百年,多半会是个测字炼丹跳大神的巫师,最次也是个行走江湖卖大力丸神仙水的人。 
  我问过没有任何宗教信仰的哥哥为什么要远渡重洋学“封建迷信”。哥哥笑,回答说:“宗教不等同于封建迷信。我觉得,人们可以不信仰具体的某个神,但不能没有宗教感。” 
  我问:“什么是宗教感?” 
  他答:“所谓宗教感,就是在一个人的内心,要有他认为神圣的、重要的、值得坚持和追寻的东西。” 
  我说:“我啊,打心底里觉得,金钱特神圣特重要特值得我追求,那,我是不是也叫有宗教感?” 
  哥哥笑了笑,说:“金钱只是手段,不是目的。你获得金钱之后,最想要用它做什么,那些你所做的你认为有意义的事,才是给你带来宗教感的东西。” 
  呃……我不懂……想不明白……算了,还是听《California Dreaming》吧。这样就不用想破脑壳啦。 
  哥哥已去美国读了一年多古怪的宗教学。他帮我申请好了一所加州的语言学校。家里一致认定我必会被中国严进宽出的大学制度淘汰出局,便寄希望于我出口之后能够升值,好歹混一所大学读一读。我不知道我能否对得起家人的期望,实在对自己没多少信心。 
  嗯,不管了。反正,我不用高考了!我可以去加州了!嘿嘿。   
  2 驯兽记   
  其实哥哥本来有一个挺正常的理想:当飞行员。我敢打赌,至少百分之九十的男孩子在他们的少年时期都做过当飞行员的梦。但哥哥念高中时学校来了招飞名额,家里死活不答应他去报名。妈妈一个朋友的丈夫就是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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