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花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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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花枪-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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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不归道:“你便去禀告将军,叫剩下这些没吃饭的,今儿先饿一顿,明儿赶到县城里再吃。我这便去山中找找看,可有什么药物可以解救。毕竟相生相克,如果此地有这个古怪,何以山上动物却能生长?” 
  
  此时天色已近黄昏,冬天又黑得快,南方山上丛林茂密,多有野兽,更是险恶异常。那郎中见胡不归这时候要进山,简直就不敢想象。要劝止吧,身边士兵一个个挣扎在死亡线上,自己却又负不起这个责任,只得眼睁睁见他去了。 
  
  胡不归知道是水流古怪,便顺着溪水一直往上走去。只希望路途之上,能够见到一二食草兽类,在溪边饮水。然后再看它们吃些什么植物,大概便能得到与这溪水相抗的药物了。这想法原也没错,哪知道这样顺流走了半晌,暮色沉沉,竟连一般来说山中最多的野兔,影子都没见到半只。便在这时,脑子里仿佛有灵光一闪,这才恍然大悟起来,想是山里另有源泉活水,这一片溪水其实并无人兽饮用?只是这样一来,要找那相应的药物,就更加困难了。 
  
  胡不归也不愧是在江湖上历练了这么久的,刚一恍然,便跟着想到,哼,没有畜牲来饮水,难道自己倒不会抓来一只么?逼着它喝了水,看看它倒如何解救自己?这样一想,便离了这条溪水,往密林深处走去。 
  
  换在平时,他这想法倒也没什么不对。只是今日却有些不同,他自己原也就中了毒,只是仗着不同常人,硬用内力将那阻滞在尾骨处的浊气逼住而已。现下经过这一阵奔走,那股浊气却已有些按捺不住。就凭他现在这副状况,能保得住这浊气不在体内蔓延就已不错,要想再与林中野类追奔逐北,捉上那么一两只来,却又谈何容易? 
  
  胡不归倒不是没想到这节,只是人在此时,也是无可奈何,只能赌上这么一赌。荒山野岭的,一军将士的性命,现时,看来也只能仰仗自己这么一个白衣领职的江湖郎中了。虽说自己原不为做郎中而来,可是狄青却显然只把自己当成大夫。如果竟救不了这许多人的性命,自己号称百草堂主,狄青面前,这一张脸皮,却往哪里搁去? 
  
  夜色转瞬间就笼罩了空山。胡不归中了毒,内力派不上用场,夜里视物,便大是麻烦。也是他江湖经验极足,临行之前,还顺手拿了一根值夜士兵的松明火把,这时候便点起来,继续前行。虽然知道野兽怕火,看见火光只会远远遁走,可也无可奈何——总不能熄灭了火把,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效那守株待兔之举,等着野兽来找自己?只希望冬季食物难寻,好歹会有那么几只饿晕了的瘦狼,不顾危险,被火光吸引而来。 
  
  如此又披荆折棘走了一阵,气息泱散,胸口烦恶难言。只心头倒还是一片清明,知道便从此时再往回走,要想走出这个山,也是不可能了。隐隐便有些不祥的预感,莫非我胡不归今日,便要命丧此处?预感便这么预感,在偌大个江湖上,他能在兵器谱上排名到第十七,那也是多少风波历练出来的,要说就此认输,却不那么容易。又挨着走了一阵,到了一片开阔地上,但觉天旋地转,一屁股坐了下来。 
  
  那地上全是枯枝败叶,坐下来只觉浑身松软,再也不愿意起来。总算他还留着最后一丝清醒,知道手上那火把要是倒下去,冬季干燥,只怕立刻便是一场山林大火,勉强提着劲,把火把直直地插在松软的土壤里。盘膝坐着,想要把那涣散的气息再聚拢来,偏偏心思又没法集中,只是在想,怎么还没有一只饿狼过来?要是再等片刻,可不见得有擒狼的气力了。 
  
  这么勉强提着一口气,保持着灵台清明,也不知过了多久,忽有一物带着尖锐的刺痛,硬硬地顶在眉心。胡不归精神一振,双眼一睁,谁知那却并不是饿狼的爪子,眼前,竟是做梦也没有想到的另一番景象。 
  
  火把昏黄的光芒下,只见一个野人拿着一根削尖的树棍,直指自己的眉心。那人身上只披了一件兽皮,用草绳系在腰间,穿的是一双手制的鹿皮靴子,这么冷的天气,双臂四肢还都裸露在外,筋肉瘦健,披头散发,活脱脱就是一个山妖。只是从瞪着胡不归的那种眼神来看,警惕灵醒,差险险还可以分辨得出来,好歹还算是一个人类。 
  
  胡不归咽了一口唾液,不知该说什么。他不说话,那野人却开口了,道:“你是谁?”说的是岭南口音的汉语,声音虽然低沉,却仍然带着一点异样的磁软,原来竟是个女人。 
  
  胡不归松了口气。只是要回答自己“是谁”这个问题,千言万语,来龙去脉,却又有好大难度。想了一下,道:“在下是个过路的。”他这一口中原官话,比之那野人的汉语,可就要纯粹得多了。 
  
  那野人道:“你是汉人?” 
  
  胡不归心想岭南诸族杂居,非比中原。这么多年来,此地各族与汉人的纠纷又是层出不穷,历朝都是很让朝廷头痛的一件事。眼前此人虽然会说汉语,却显然不是个汉人,现下要说自己是汉人,恐怕讨不了什么好去。只是他打扮如此,口音又如此,要想抵赖,却也不大容易。只好点了点头。 
  
  那野人倒也奇怪,听他承认了是汉人,眼中警惕的神色倒隐去了,一直顶着胡不归眉心的树棍也拿开了,直直看他半晌,道:“你喝了苦泉的水?” 
  
  胡不归大喜,赶忙应了一声,道:“请问姑娘,不知还有救吗?” 
  
  那野人并不答话,伸手拔了胡不归插在地上的那根火把,两脚下去,顿时踩得灭了。胡不归沦落到眼下这种境地,无意识中,只觉得那火把就是自己活下去的唯一希望,见竟给她踩灭了,心里大惊,只是浑身乏力,筋骨酸软,要想阻止,却也来不及了。只见那野人踩灭火把,一反身,隐入密林里去了。 
  
  胡不归瞪大双眼,只见暗夜茫茫,黑黢黢的山林中,再也不见半个人影。山风吹来,遍体生寒,那仅剩的一点精力,要抵抗寒冷,这时候也差不多消耗殆尽。模模糊糊中想着,难道刚刚这一阵动作对话,只是自己迷幻之中,做出来的一场怪梦?只是火把为什么又没了呢?是被山风吹熄了?是松明燃尽了? 
  
  又不知过了多久,头忽然被什么东西扯得往后一仰,朦胧中只觉一件物事抵住嘴唇,往里一倾,一股甘甜的水流顿时灌入了喉咙。也是奇怪,那甘甜的滋味从喉咙管甫一下去,一胸口的烦恶便如冰雪遇热而化,刹时间一身松快,就连刚刚涣散了的内力似乎都在一刹时,又往丹田里聚拢了来。 
  
  胡不归又睁眼一看,便见那野人正揪住自己的头发,拿着一只木碗,灌自己喝水,见他眼睛睁开,把木碗往他手中一递,道:“喝完它!”胡不归虽觉已经好了,却也不敢掉以轻心,接过木碗,三口两口喝完了。 
  
  那野人等他喝完,拿过木碗,又往林中走去。只是胡不归这次,却哪能再让她走掉了?一跃而起,慌忙跟在后面,道:“多谢姑娘救命之恩!只是在下还有些朋友,也都喝了苦泉之水,还请姑娘指点一条明路,慈悲解救!” 
  
  那野人并不管他,自顾往里走去,道:“那山脚下,便是你的朋友么?哼,你的朋友倒也真多!” 
  
  胡不归脸上一红,好在天黑也看不见,不大丢他魁伟丈夫的一片面子。那山脚下,军营扎了满当当的一片,夜里火光点点,要都算作是他的朋友,果然是好不多哉!虽说说是朋友多了一点,胡不归却又哪里敢说那是军队?第一不知道这野人到底属于哪个部族;第二,中原人千里迢迢地跑他们地盘上来打仗,总也不大好意思吧?只希望这野人避居山里,并不懂得外面世道上的行情。却听那人又道:“哼,他们喝了苦泉水,跟我又有什么关系?” 
  
  胡不归软语央求道:“姑娘与我素不相识,却在这深夜之中,不辞辛苦,救了在下,可见是菩萨心肠了。既救了在下,为什么便又不多救几个?” 
  
  那野人道:“救了你,是因为碰巧见到了。要是不救,良心上总是过不去。你那些朋友,反正我又看不见。便统统死了,干我何事?” 
  
  胡不归一怔。这野人虽然说的只是一个大实话,他却不是野人,听在耳朵里,不由自主便生出无穷感慨来。想他们江湖人行侠仗义,又何尝不是如此?见一个救一个,只是那些见不着的呢?又何尝不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便轻轻巧巧放了过去?毕竟一个人,又何能管尽天下事?偶尔伸个手,管一件不平事,大约其实质,也就象眼前这个野人一样,只是为了自己良心上的安稳?良心安稳了,不是才能自得其乐地,在每年的八月十五,喝上那么一杯淡酒,赏那一轮平安喜庆的团圆之月么?那么在江湖上,到底要怎样做,才算是真正的侠?又有哪一个,才能算作是大侠? 
  
  只是眼下却不是考虑这种问题的时候。胡不归心头只一闪,还是只管跟着那野人,道:“姑娘,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话未说完,那野人蓦地回过头,低喝一声:“你别老跟着我!” 
  
  胡不归火烧眉毛,却哪能她说不跟就不跟?依旧紧追不舍,道:“姑娘一日不救在下的朋友,在下便一日跟着姑娘!”这话说得看似无赖,其实苦泉水喝下去,病起极快,不要几天,他那些“朋友”便要统统翘了辫子,他可就再没有这个必要,来一日一日地跟着眼前这个“姑娘”了。 
  
  那野人住了步了,冷笑一声,道:“你知道我是什么人?” 
  这个问题,胡不归其实也早想知道,便顺着话问下去:“姑娘是什么人?” 
  
  野人冷笑道:“我是布侬人。” 
  
  其实就算她说自己是山精水怪、吸血人魔,胡不归也不会有现在这样傻眼。却原来岭南蛮族分支极多,而狄青这次要讨伐的、在两广作乱的侬智高,却偏偏就是布侬人! 
  
  那野人见他不吱声,又冷笑一声:“怕了吧?我们族人可是惯会放蛊,要不要我给你来上一点?” 
  
  却原来她强调自己是布侬人,目的乃是威胁胡不归她会放蛊。胡不归松了口气,更加不敢说自己那群“朋友”却是专为讨伐布侬人而来的军队了。眼下这情形尴尬得很,一批来讨伐布侬人的军队中了毒,却要央求布侬人解毒。胡不归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死缠烂打下去,道:“我这条命,左右是姑娘救的,姑娘便是在我身上下了蛊,也不过是把这条命重新拿去,又有什么了不起?反正这些朋友如果不救,我也是不愿再独活下去的了。”他这话倒也不是故作义薄云天之状,实在地说,万一这野人硬是不肯救人,他只单单一个人喝了水,得了救,跑下山去,又有何面目,去见狄青? 
  
  那野人颇觉诧异,上上下下打量他半天,忽道:“你看我漂亮么?” 
  
  这句话离眼前的主题,却未免有那么一点十万八千里。要说漂亮,各代有各代的标准,汉尚瘦,唐尚肥,到了本朝么,却不知从哪里冒出些三寸金莲,从八幅湘裙底下,性感地、隐约地露出尖尖脚弓,引得男人们口水十丈。而在千年之后的当代看来,这野人这番兽皮打扮,这般结实筋肉,再配上长发及腰,在T型台上随便走上那么一圈,也真叫是帅呆酷毙了。然而在当时胡不归眼里,要充分欣赏这种美感,还真是颇有些难度。 
  
  好在胡不归年过三十,家有一妻一妾,逛过勾栏,吃过花酒,于女人堆中,也算是见过世面的。知道便是再丑的女人,也不会拒绝有眼光独到的人,终于看出自己的美丽来。遂一咬牙,道:“漂亮,当然漂亮,漂亮极了!” 
  
  那野人果然欣喜,道:“你说我漂亮?” 
  
  胡不归道:“姑娘救了在下的性命,从在下眼中看去,便仿佛见到了观世音菩萨一样,怎么不漂亮!?怎么不让人喜欢!?”这话虽然说得狡猾,其实倒也带了几分真情实感。想胡不归昏夜之中,奄奄将毙于荒山野岭,忽而遇救,怎么不看着眼前这个野人,打心底里生出三分温暖? 
  
  那野人倒也直接,道:“我既漂亮,那你愿意娶我么?” 
  
  胡不归差点儿没背过气去。虽然如此,在这个关节眼上,还是要坚持挺住。他脑筋本来就快,这当儿遇到紧急情况,更加转成了风火轮。想是这女子不知为了什么事,一个人隐居山野,又灭了他的火,看来是怕引来什么人。可能正因如此,所以早到了出嫁的年龄,却无人可嫁,因而思春过度?一般来说,这种人性情都比较古怪,可千万要小心应答,不能违拗了她。毕竟自己贞节事小,这三军将士的性命,可就关系大了。还是牙一咬,道:“我自然是愿意,就只怕配不上姑娘。”一句话埋下后来无数伏笔,愿意是愿意,但能不能实在又是一回事了。比如说太夫人不同意?比如说老婆吃醋得要上吊?比如说这野人终于发现他其实是个敌人,比如说…… 
  
  那野人道:“跟我来!” 
  
  胡不归以为应答成功,如今便要跟着她去救人,顿时喜上眉梢。却见那野人一路穿林而去,翻山越岭,健步如飞,直向军营另一侧的山头过去了。胡不归不知她弄什么玄虚,也不好问,仗着一身轻功,还只能是勉强跟在她后面。转眼间翻过几个山头,到了山脚下一片开阔村庄,那野人走到村庄边缘处一个阑干式竹楼前面,停住了。 
  
  夜黑漆漆的,那竹楼也黑漆漆的,大约也只有胡不归和这野人一个练过武功,一个受过野外生存的训练,这才辨别得出来。只见那野人向着竹楼道:“土哥哥,我今日回来,便是要告诉你,当初你不喜欢我,我今日可终于找到喜欢我,又愿意娶我的人了。” 
  
  胡不归耳力却是极佳,夜里又静,听那竹楼里,竟是一片寂静,连个呼吸的声气儿都没有,道:“这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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