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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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歌-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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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的辛勤耕作,这使得大家都眼红,大家都抛掉了锄头,纷纷拾剑,结果造成了今日的孤儿寡妇。”
  “这实在太愚蠢了,剑手岂可作为职业?放弃这么肥沃的田地不去耕作……”
  莫九公长哎一声:“是的!但是一个剑手的待遇实在诱人,不劳而获巨酬还是看得见的,还有一种生根在内心意不见的力量,促使年轻人不顾血的教训,步上了这条路。”
  莫九公的话给预让一种无比的震撼。他也是一个剑手,他深深地了解这种看不见的力量。一个学剑的人,只要他第一次握住剑柄的时候,那种无形的冲动,就在心底生了根。那是一种不甘雌伏的欲望。老是想有所表现,把自己所练的剑法去跟人较量,击倒对方,超越对方。
  决斗当然会有胜负,但是剑手的决斗只有胜利者,失败者倒在地上起不来了。即使胜利者没有杀死他,他也跟死了没有差别,原属于他的一切都离他而去了。
  当然,一个剑手在成长的过程中,势必要经过多次挫败,但挫败没关系,记住挫败的教训,检讨原因,埋头苦练,再度找到那个击败自己的人,湔雪前耻击败他,这种例子也很多。
  挫败不是失败,一个剑手可以有很多次挫败,却只有一次失败,能被击倒很多次,却只有一次被击败。所谓击败,是在倒下去后,丧失了斗志,再也站不起来了。
  预让没有再问什么,他知道这一个剑手的家族已经被击败了,他们剑手的生命,也宣告结束了。但这家人却从此拿起锄头开始另一种更为美好,安定而幸福的生活,预让觉得没有什么可以对他们说的了。
  他们没有问莫烈是被谁杀死,也没有问预让的姓名,预让只拱了拱了手,回头就走。
  心情比来时轻松了一点,他了解杀死了莫烈,对莫烈来说倒是一件好事。
  如果莫烈不死,继续当族长下去,又会把剑技教给那些小孩子,又造就了一批剑手。现在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去找朱羽,讨回莫烈的女儿。
  找朱羽并不难,他是范城最有名的人,比城主范中行还有名,他的宅邸比城主的府邸还要豪华,他的人手比范中行所养的斗客还要多上几倍。唯一不同的是身分,范中行是贵族,朱羽是平民,范氏出来,有车马随从仪仗。朱羽没有,但要见到朱羽,比见城主还难,预让来到朱羽的家邸前面,被两个衣采鲜明的汉子挡住了。那两个汉子只看了一下预让腰间所佩的长剑,连他的面貌长相都没有看,就有一个人点点头道:“跟我来。”转身在前领路。
  预让倒是有点不解地道:“上那儿去?”
  汉子道:“朋友不是来访问我家主人的吗?”
  “不错!我来找朱羽,有事要跟他商量。”
  “那你就跟他去好了,没错。”
  预让只得走了进去,那个引路的汉子已经走得很远了,在一个转弯角上,以现他没有跟上来,就站着等他,等预让慢慢地过来。
  预让倒不是要搭架子,也不是存心慢行,他是被屋中的豪华气势所吸引了。
  他们走的只是一条过廊,却是用很好的木材搭建,漆着朱红的颜色,亮可鉴人,碧瓦飞檐,地上铺的,竟是很讲究的白石。
  这种石块质地细致坚硬,很像玉,只是光泽略差,很多人家琢磨之后,制成器饰,冒充玉器,价值虽然比三差得多,但是用在屋子里砌地为砖,只有王侯之家才有此等气派,而在屋外铺为廊砖,即使公侯将相之家也很难办到。
  廊外绿草如茵,花木扶疏,修剪得十分整齐,可知一直是有花匠细心照顾。廊内每隔两丈许,就是一根柱子,柱顶两旁各伸出一个钩子,作展翅飞凤之形,凤口中衔着一尽白纱宫灯,那灯钩竟是黄金的。
  来到转角处,预让有点歉意地道:“对不起害你久等了。”
  那汉子毫无愠色地道:“没关系!每个上门的客人都是如此,你还算快的,有的人要逗留半天才能慢慢磨蹭过来,有的还攀高了去摸摸灯架看看是否真金呢。”
  预让一笑道:“朱羽能以会稽之白石铺地,这区区的灯架又算得什么,总不会拿黄铜来充数。”
  汉子微观敬色道:“朋友倒是好见识,居然能认出是会格的白石,有些人还以为是白玉呢。”
  预让哈哈一笑道:“玉之珍贵,就在于其质坚而量少,铺玉为砖,就算朱羽有这份财力,也找不到这么大的,更找不到这么多。
  汉子没说什么,但神情又恭敬得多了,垂手在前引路,却是折回头十几步,走向另一条路去。
  预让道:“怎么又回头改道了呢?”
  “那是通往利字号宾舍的,这条路是通往亨字号宾舍的,本宅宾馆共分元亨利贞四号,用以款待各种身分不同的客人。”
  “哦?这客人的身分,又是如何分法?”
  “一般客人都是招待在贞亭,因为我家主人重武好剑,所以对带剑的客人较为恭敬,在利字号宾馆款待,至于较为有名的剑客,或是博学多才的学者,则又进一层,在亨字精舍中款待。”
  “元亨利贞为易经乾卦四德,你们却用以分人的等级,倒也很有意思,元为万本之始,这无字号的餐馆,又该是什么样的身分才能接受待呢?”
  “那可不是我们能做主了,元字精舍为贵宾所居,多半是主人自己迎迓进来的。”
  “我是问他们的身分。”
  “像是各国的使臣啊,城邑的主官啊!”
  “原来是招待贵族国君的,朱羽的交游很广阔啊,居然名动公卿了。”
  “这倒不是我夸张,我家主人虽是一介布衣,但势不在公卿之下,他既是无双的剑客,又是天下有数的大富商,家财亿兆,富可敌国,那些公侯将相登门,多半是有事相求,差一点的小城之主,小国之君,就算他们亲自来了,主人还不一定接见呢。”
  “但是他把贵族列为第一等贵宾,可知也俗气得很。”
  这汉子大概已经习惯于接待各种客人了,所以听了预让当面批评他的主人,也一点都不生气,笑笑道:“倒也不尽然,元字精舍共有四所,到现在为止,却只开放了两所。”
  “那也已经很不错了,朱羽不过是有几个钱而已,只有一些没出居的没落贵族才会找他求助,那来多少贵族!”
  “这倒不然,远处的使臣每月总有好几起,大国小国都有,他们来求告,也不完全是要钱的,有的是来求才,有的是来求我家主人代为运送物赀。”
  “这就怪了,你家主人还管代运物赀?”
  “主人本不管这些事,可是方今天下多乱,战事频起,最感缺乏的就是战马和武器,有些国家不产铜铁,他们要弓矛箭镞,就得向别国出钱去采买,买到之后,却无法安然地运回来,因为有些跟他们敌对的国家,心中感到畏惧不安,必然要设法加以破坏,抢劫或拦截,这时候,就会要拜托我家主人了。”
  预让亟感兴趣地道:“那么你家主人就能安然保住么?”
  汉子傲然地道:“不错,只要我家公子点了头,就没有问题。”
  “一国之众竟比不上一人之力?”
  “这也不能这么说,虽有一国之众,总不能把兵马开到别人的国境内去,我家公子却无此顾忌。再者,我家公子朋友多,到处都有熟人招呼帮忙,当然,最重要的是我家公子家中的能人好手也多,谁也不敢轻惹我们。”
  预让一笑道:“我终于明白了,朱羽在这儿广建精舍以养士,原来是招人替他作打手,保镖赚钱的。”
  这汉子,现在变得出奇的好脾气,预让对他的主人一再的不礼貌,他都没放在心上,仍是和气地解释道:“阁下这么想,是误会我家公子了。我家公子纯为敬重朋友而接纳四海英豪,虽然有时也请朋友办点事,但绝不勉强,完全是朋友们自愿的。”说着已经在一所华屋前停了下来,立即有两名华衣的女郎起前。汉子道:“亭字宾舍中的接待事宜是由这两位姑娘负责,左边这个叫大桃,那个是小桃。”
  两个女郎都盈盈下拜。大桃首先含笑道:“欢迎客人光临,请客人随婢子来。”
  预让微微迟疑了一下,跟着她向前走去。
  小桃却问道:“客人的行李是否已经叫人搬进来了。”
  预让道:“没有,我没有行李!”
  小桃哦了一声,大桃立刻道:“妹妹你见识太陋了,像尊客这样的剑客,一剑随身,四海游侠,还带什么行李?”
  “这个我知道,可是以前来的剑客们都是一身汗尘,没有这位客人身上干净,所以我想他或许有个衣包,常常换换衣服的。”
  预让微笑道:“某家衣着虽常更换,却不耐洗浣,脏的换下就丢,好在男子布衣,购买方便,不必像贵族王侯所着的锦绣衣冠,必须要专为缝制。”
  大桃一笑道:“客人说的是,这正是布衣傲王侯之处。”
  这个女子很会待客,谈话很有技巧,既能迎合客人的意思,又十分得体。预让不禁笑道:“姑娘很会说话。”
  大桃道:“这本是婢子的职司,婢子在此的工作是使每一位客人愉快,客人需要什么,都告诉婢子,婢子一定能使客人满意的。”
  “不管我要什么,你都能使我满意?”
  大桃道:“在本城,客人说得出的东西婢子都能奉上公子,这儿的东西,比城主府邸还要周全呢。”
  预让道:“这我早就知道了,范城朱羽,富甲王侯。”
  说着已经走到华厦门口,大桃撩起珠帘,作个肃客的手势。
  预让见里面有十几个人正大据案饮食,每八人一席,另有很多侍女往来侍奉,他站在门口道:“这是那里了?”
  大桃道:“餐厅,所有的客人都在这儿用餐,不过客人若是不喜欢热闹,要图个清净,也可以把所要的菜肴吩咐下来。婢子叫人送到客人的居室去用餐。”
  “不!我不要什么东西。”
  “已经用过餐了?”
  “还没有,我不是来用餐的,我是来找朱羽的。”
  “我家公子这时候多半也在进餐,客人有事找他,何妨等用餐之后呢?”
  预让道:“恐怕你们都弄错了,以为我是登门求食的客人。”
  大桃道:“客人器宇轩昂,自非求食之流,但不问客人的来意为何,总是要吃饭的对不对?
  预让道:“不对,人虽是非吃饭不可,但有的饭却是不能糊里糊涂的吃,我并不是朱羽的朋友,也不是来找他攀交情的。”
  “那也没什么差别。里面有三位客人是来找公子决斗的,但也住下三天了。”
  “哦!来找朱羽决斗的人,也接受你们的招待?”
  “县的,这没有什么稀奇,他们老远地找来,要跟公子比剑,公子答应了,却因为旅途劳顿,怕有失公平,公子请他们住下来,好好休息一阵,等他们的精神恢复了再行比斗,才算公平。”
  预让微笑道:“他们也同意了?”
  “他们先是不肯接受,说一个剑客,随时都可以决斗,任何原因都不能影响到他的剑技……”
  预让道:“凭这句话可见得他们的浅薄了,长途劳顿,绝对会影响体力以及剑拔的发挥,只是一个高明的剑客,不应该受到影响而已。”
  “客人这话是怎么说呢?”
  “我说他们如果真的高明,在登门之前,就应该养足精神。”
  大桃笑道:“可见客人的确高明,我家公子也是这么说的,所以他对那三位客人并不放在心上,他们风尘仆仆,赶了几百里路,到了门口就向公子邀战,公子私下表示,照他们冒失的情状,未战就已落败了,公子不愿占这个便宜,所以请他们先住下来。”
  “他们也就住下来了?”
  “公子自然不是这么说的,只说他们三位都是很有名望的剑客,登门赐教是公子的光荣,此战不致草率,请他们暂候三天,公子要请一位剑术名家南山子老先生来作仲裁,以示隆重,这才把那三位客人给安顿下来。”
  “哦!他去请了没有呢?”
  “南山子老先生在十天前就来了,一直住在元字精含,随时都可以出任仲裁,只是公子要让那三位来客有充分的休息,才那样说而已。”
  预让一笑道:“如此说来,朱羽倒是很肯为人设想呢!”
  “公子对于剑技十分稳定,临阵对敌,也十分隆重,即使是一场切磋比斗都不肯草率,总要他的对手在十分佳良状态中,而后才决胜负。”
  小桃在旁岔上一句道:“公子说过一句话:尊敬敌手,就是尊重自己,这是一个剑士必须具有的信念。”
  预让道:“好!很好!他是个很懂剑的人,因此,我倒是想跟他较量一次。”
  “客人也是要找公子比剑的?”
  “我原本不想的,我只是来找他商量一件事,假如谈不好,我也准备一斗。现在看看,他跟我打起来的可能很大,因此请姑娘去告诉他一声,说我立刻要见他。”
  “立刻要见他?这是用饭的时候,无论如何也请客人用过饭再说。”
  “我不要,很可能我们当时就会打起来。”
  “那更该用了饭,才好有精神。”
  预让道:“这话对人家说有用,某家却不想在比剑之前领他这份情。”
  “客人言重了,一餐酒食,怎么说得上是情呢?”
  “我的看法不同,剑为凶器,剑出即凶,剑手对阵,必须心中了无牵挂,我若吃了他一餐,少时动起手来,会想到这个情分,杀招出时,手下可能会犹豫,这一犹豫,就可能会导致我的失败。”
  大桃道:“客人把一餐酒食看得太重了,我家公子绝无藉此示惠之心。客人也不必放在心上。”
  预让道:“他如何想法我不管,但我的想法却是绝不轻易受人点滴之惠,一饭之情虽不算什么,但是,我着在接受他招待之后,仍能毫无犹豫地拔剑杀他,我就不是一个剑手,而是一名冷血的杀手了。”
  大桃忽然脸现庄容道:“请尊驾示下大名。”
  预让道:“我正在奇怪你们在什么时候才问我的姓名来历,你们似乎没有这个习惯。”
  大桃恭敬地道:“门上的庄申颇具识人之明,来的客人无须通名,他都能看出对方的气度与身分而加以适当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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