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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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歌-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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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他不欲对方看出他的意向,发剑时随手一挥,看似漫不经心,剑至半途,才突然加注劲力,幻出三朵剑花,击向预让,又快又狠。
  三朵剑花攻向三处要害,任何一朵都可虚可实。只要对方有一个地方防守较疏,剑尖就会抢攻进去。
  朱羽更知道这是拼命,不是切磋印证,也不可能激战上几千几百回合,出手就是杀着。
  预让仍是没有动,他敞开了胸膛,似乎毫不设防,朱羽攻的三个部位,都是毫无抗拒的,也都可以长躯直入,这使朱羽犹豫了一下,当他决定把攻击集中在胸前时,已经耽误了一刹那。
  这是很重要的一刹那,预让终于在最危急的关头,抽身躲开了,但是已被挑破了一点衣服,也被挑破了一点肌肤,血水渗出,染红了衣服,但只是轻伤。
  第一剑得手,使朱羽信心大增,但也暗暗佩服,预让在最后关头仍然避开这必杀的一剑,毕竟不凡。
  这是朱羽在最近一年多专心精练的杀着之一,也是专为与预让一战而下的苦功。
  预让微微动容道:“好剑法,地动天摇,剑发无方,应是必杀之着,只可惜你把它分为三处了,若是集中于一点,任何人也难以躲过。”
  朱羽何尝不知道,他剑分三路再合为一,在时间上略慢一步,但是他没想到预让的反应是如此快,照一般的倩况,对方一定要先研判他的三个剑式的虚实,然后再作闪避,那时就会在发剑之后主动总是比被动快的。
  预让却是对三剑都不加理会,等到剑风触肌才作应变的动作,虽也是动,却是蓄势而动,快捷多了。
  那一剑倘若只有一式,不分散的话,预让就躺下了。平白失去了一个好机会,朱羽没有后悔,他还有机会,各种的杀手,他还有好几招呢。
  运足劲力,他再度攻出一剑,这次更糟,因为他骤觉眼睛一花,连方向都取偏了。
  眼睛是被阳光照花的,第一招攻势时,预让已跟他调了个方向,使他面向阳光了。
  朱羽暗骂自己粗心,怎么会把有利的位置让出去呢?他必须要转回去。
  因此他埋头挥剑,像一头奔牛似的急冲回去,手下全无章法,势子却锐不可当,而且更看不出是什么路数。
  预让显然为他的招式振住了,摸不透这是什么剑式,先退了几步,终于又以一个巧妙的身法滑过了。
  两下才交错过去,朱羽立刻就止步回头,脸上绽出了微笑,他终于又争回了背日的位置。
  预让站定了身子后,朗声问道:“朱羽,你刚才所使是什么剑法?”
  朱羽得意已极,哈哈大笑道:“那是蠢牛剑法。”
  “这是那一家的高招,怎么以前没听说过?”
  “这是本公子自创的剑法,不载于那一家的典籍中,但是十分有效。”
  “有效?有什么效?”
  “预让,你不是明知故问吗?我一个不小心,被你夺去有利的位子,必须要抢回来,但是我知道你是不肯轻易让出来的,所以我只有唬你一下子,刚才那一阵急舞完全没有章法,只是为了乱你耳目而已,但是把这个位置抢了回来,所以叫蠢牛剑法,因为你居然被那一阵子疯牛似的急冲给唬住了,不是蠢牛是什么?”
  他高兴至极,得意地大笑。
  预让沉声道:“刚才我们擦身而过之时,你全身都是弱点,我若是趁机出击,岂不是冤枉送了命?”
  朱羽一笑道:“是的,那我自己就是蠢牛了,反正我那套剑式一发,总有一方要做蠢牛的。”
  “朱羽,剑道是极为庄严的学问,你竟以这轻率的态度视之,还配称为一个剑手吗?我因为你是个成了名的剑手,必不至无赖若此,才没有趁机出手攻你,但你若是如此不自重下去,吃亏的必是你自己。”
  朱羽大笑道:“预让,那是你把剑道看得太神圣了。剑道也者,用剑之术也,换言之,也是杀人的方法?能杀人的就是好方法,没什么可敬的。刚才我那一招,若是用在一个不知剑的人,自然很危险,用在我手中,谁也不敢轻攻,因为没有人相信我是乱挥无章的,不为敌所料,就是良策。”
  预让一叹道:“朱羽,你的剑法已落下乘,因为你想靠行险侥幸以取胜,对自己已没有信心了,收剑回去吧,你胜不了我的。”
  “预让,我没有这么笨,给几句大话就唬回去了。今天我不是想胜过你,而我是要杀你。”
  “不胜过我,你杀得了我吗?”
  “杀人并不是难事,有很多的方法!”
  “但要杀死我,只有一个方法,就是击败我手中之剑,否则你绝对杀不了我。”
  朱羽笑了一笑道:“预让,你太有自信了,虽然,一个剑手不可没自信,但自信太甚,是很容易死掉的。”
  预让只笑了一笑,连话都不再说了,他的剑仍是留在鞘中,也仍然挂在腰间,只是手已扶在剑柄上,随时可以出手。
  朱羽也在等待,等待看阳光突转强烈时,突出精着,一击而成。照说预让该知道才是,他知道自己所处地位极为不利,应该立刻抢回背日的方向,但预让似乎没作这个打算。
  他睁大了眼睛,对着越来越强的日光,眼皮一眨都不眨,似乎想渐渐的去习惯那种光。
  朱羽更得意了,哈哈大笑道:“预让,如果你以为能张目对日,那就错了,没有人在日光的照射下张目的。现在只是朝日初上,光线还弱一点,要不了多久,你就会知道厉害了。”
  “预某长到这么大,又不是今天第一次见到日出,用不着你来饶舌。”
  “哈哈……,但今天可是最后一次见日出了,你不妨多看看吧!”
  预让没有再开口,静如山岳般的峙立着,他的从容与气度,使朱羽忽地感到恐怖了,他仿佛觉得自己面对着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座山岳。
  山岳不是一个人持剑可以推倒的,在恐惧中,朱羽却除了杀死预让外,再也没有自己生存的余地了。
  英俊、潇洒、多金、善剑,这些优越的条件,在预让面前,忽然都变得淡然无光。
  他觉得自己像个小丑,像个逗人发笑的佞人弄臣。
  这种感觉愈形强烈,斗志就愈形消退。而杀预让之心也愈烈。斗志愈馁而杀人之心愈切,这是很矛盾的心理状况,也是最危险的状况。
  明知道此刻最不适于战斗,但朱羽已没有选择了。
  他早就准备与预让一战。今天的时间、地点都是自己挑的,没给预让一个同意的机会就已决定下来了。今天要是不能成功,此后的一生就要活在预让的阴影中了。
  朱羽是绝对无法忍受这种生活的,因此,他一咬牙、发剑攻了出去。
  他的时机也恰到好处。一轮红日,刚好从山岗跳出,把一缕强光挪了过来。
  就在这个时候,预让的剑出鞘了,这也是他一直在等待的时刻。日光对预让不利,对朱羽还更不利,这是朱羽万万没想到的。
  预让的剑出鞘之后,那发亮的剑身映着日光,把阳光都反射过来扰乱了朱羽的视线。逼得他闭上了眼睛。
  高手对垒,一方突然失去了视力,那可是很糟糕的事,两个人再度错肩而过。
  预让的长剑归鞘了。胸前有一抹血痕,那是朱羽剑锋造成的。朱羽的剑法毕竟不凡。
  朱羽也站着,没有回过身来,他的背对着预让,以怪异的声音问道:“预让!你还站着吗?”
  预让道:“是的,一个剑手是不能倒下的,一生中只有一次。”
  “这么说我那一剑并没有杀死你了?”
  预让道:“预某岂是那么容易杀死的?”
  “你别嘴硬。我知道那一剑已经把你伤得很重,你是在硬撑着的。”
  “我只要比你多撑一会儿,看着你倒下去就够了。”
  “哈哈!我虽然没能胜过,到底没败得太厉害,至少,我也要了你的一条命。”
  “我真不懂这一战有什么意思?”
  “有意思,至少可以向人证明,预让是天下第一,我朱羽也没排在第二去。”
  朱羽的腰开始喷出鲜血,倒下来时,内脏开始由腰挤了出来,预让的一剑,划过了他半边的腰。
  后面冲出了一堆人,大桃与小桃奔向地上的朱羽,检查了一下,确定他死了,小桃向预让恭身行礼道:“预公神勇,天下无敌。”
  文姜则过去为预让裹扎伤口。“郎君,你受的伤并不重嘛,怎么朱羽会以为你们同归于尽了?”
  “他那一剑出手凌厉,当者无幸,只因为他的目光被我剑上的反光所眩,偏了一点!”
  “他拼命要抢背日的方向,却没有占到便宜。”
  “是的!一个剑手应该相信自己的剑术,那才是最靠得住的,此外没有一桩是绝对有利的。”
  文姜叹了口气:“刚才可真把我吓了一大跳,还以为真的伤重死了呢,郎君,你明明只受了点轻伤,为什么不向朱羽说明白呢?”
  “对一个死人,我又何必要他败得太惨呢?”
  预让说这句话时,表现得很平淡,但是在别人的耳中,这番话极具震撼力,因为它烘托出一个伟大的灵魂。
  蹄声得得,王飞虎驾着一乘车过来了,他站在御车的位置上,另外空出的客位上铺着很厚的豹皮褥子。这是文姜平时出游的车驾,车上还有一顶朱红色的遮阳华盖。
  文姜不禁色变道:“王飞虎,你来干什么?”
  “奉城主之谕,请夫人回去。”
  “你好像是从东端过来的?”
  “是的,小人一直就等在那边。”
  预让道:“你知道朱羽准定会在这里拦截我们?”
  王飞虎顿了一顿才道:“知道。因为城主昨天漏夜急访朱羽,央求他在此地阻截预兄的。”
  文姜怔了一怔道:“范中行去央求朱羽来的?这个老头子,我倒真有点佩服他了。他怎么会把朱羽搬出来的?”
  王飞虎想想道:“朱羽虽聚财盈亿,但并不全靠营利所得,主要是他暗领一批蒙面的骑士,在边塞游动出击,暴良客商货队,掠其财富而致富。”
  文姜啊了一声道:“原来是这个样子的,我一直都在怀疑,朱羽的生意虽然做得大,但是他花得也凶,纵有盈余,也不应该暴富如此。原来他有这不花本钱的买卖。”
  王飞虎继续笑笑道:“河东智伯的军饷以及境内富户的货财也被他下手过,智伯为此很生气,倾全力追查盗踪。”
  预让道:“那与我可没有关系呀。”
  “有的!”王飞虎道:“如果预兄已经知道了这个秘密,走后告知智伯,率众前来讨伐,他的多年辛苦,岂非将毁于一旦?”
  预让笑笑道:“这倒不错,如果我知道了这件事,我一定会管的,但是我并不知道呀!”
  “他以为预兄知道了,城主说预兄就是回来掠取证据,到河东召唤人手去了。朱羽紧张了。故而埋伏在路上邀战,势必要杀死预兄不可。”
  预让冷笑道:“难怪他非要找我拼命不可,原来是为了这个!”
  文姜也冷笑道:“他去邀斗,还说另外有不足以告人的原因,也一定是指此而言。”
  王飞虎道:“是的,他心中早有找预兄一战之意,但始终没有把握,这次势在必行,不得不来了。”
  文姜道:“范中行居然能打听到这秘密,实在不容易,但他却不该扣在预让的头上。”
  小桃冷冷地道:“这是个绝大的秘密,范中行何由得知,这都是公孙梧透露的。他原是朱羽的助手,参与其事,因为被预大侠砍断了一只手,没有什么用了,朱羽要杀他灭口,他才出卖了朱羽。”
  “姑娘,这话不公平。”公孙梧忽然现身。“老朽是他的总管,知道他的行动,却没有参与他的劫掠。老朽一直都在他的家宅中,没有离开过一步。再说,也不是老朽没用了,一臂虽残,管家仍能胜任,老朽是为了心萌去意,借着受伤的机会要离开,才引起他的杀机。”
  公孙梧是藏在车子里的,这时掀帘而出,倒是使别人一惊。
  预计冷冷地道:“先生倒是好算计,为了要避开他的追杀,竟利用预某来替你除去对头。”
  公孙梧一拱手道:“大侠,实在对不起,老朽日近风烛残年,而朱羽人多势众,剑技高深,老朽实难逃其毒手,只有依仗大侠之神勇以保之。”
  预让面有不豫之色。
  公孙梧又道:“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为了苟延残生而作百斗挣扎,用任何手段都是值得同情的,预大侠想必不致因而见怪吧!”
  预让一叹道:“先生说的是,我也不会让朱羽伤害老先生,又何必要兜这么大的圈子?”
  “大侠念公好义,当然会垂危所请,甚至于主动的去找朱羽,但老朽深知朱羽之为人,他一定不敢正面应战,悄悄地躲了起来。”
  预让道:“这就怪了,我去找他,他不敢应战,我不找他,他反而来找我了。”
  “是的!”公孙梧道:“他就是这样一个人,猜忌多疑,大侠若是找上门去,必然已有了准备,可能还另外作了安排,他知要在猝不及防之下应战,多少会吃点亏。他却是半点亏都不肯吃,故而一定要在完全主动的情形下才肯一战。”
  “主动者虽然占了一点便宜,但也有限。”
  “朱羽却是很计较这些小地方的,他在决斗时,任何一点有利于战况的条件,他都不肯放过。”
  预让点点头。公孙梧的确说得不错,朱羽是个专好走捷径的人,刚才决斗时,他就是要占便宜,背向日光,才忽略了反光的刺激。
  当然预让目受阳光直接的照射,他同样的看不清楚,但他一直是面向日光,瞳孔因而缩小,此法能抗畏强光的刺激,也就是说,他约略还能看到一点影子。
  就是这些微之差,决定了生死胜负。
  默默片刻,预让才道:“老先生,今天侥幸是预某获胜,才落个皆大欣喜,若是预某死在他剑下呢?”
  公孙梧道:“预大侠,如果你的剑技不如他而被他杀死,那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因为你迟早都会跟他一打的,即使到了河东也是一样,你是天下第一剑客,朱羽不肯让人在他之上。”
  “他会追到河东去找我吗?”
  “他不会,但是大侠会再来找他。老朽把他劫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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