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之坂道 作者:流幻泽》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夏之坂道 作者:流幻泽- 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这样才公平嘛。”我笑笑,日子松的酬金便低。 
“歧义!”两仪的食指指了过来。 
“对不起,不会再犯。”我没办法,她职业病发作。 
’PELLY的唱片整体装帧,包括海报和宣传册,要求都写里面了。还有他们的唱片你一定要听,设计要合乎唱片风格。对了,你平常听些什么?” 
“摇滚乐。” 
“那就好,反正他们差不多电子,HIP…POP,爵士都有一点,不会令你痛苦。” 
“咦?” 
“虽然是流行音乐,但已经做得很有性格了。” 
后来我明白她的意思了。 
当我把耳机戴上,就是如雷贯耳的英式摇滚,如同强劲的南风一般,灼热有威力,如果不看唱片公司的话真想不到是国产货,我第一次知道国内也可以做到这个程度。虽然PELLY是个独立音乐厂牌,但我对他们做的东西向来兴趣缺缺。我一边听得全身随节奏一起摇动,一边抄起PELLY提供的资料。乐队是新人,一色是死气沉沉的表情,词曲作者似乎也在其中,但实在分不清谁是谁。再看到制作人是一个叫百川的,同时也混音。国内的制作人我不太清楚,欧美的倒知道不少,所以完全没印象。不管怎么说,音乐还是地道的。唱片的名字叫《LOST》。 
“还行嘛。” 
我往桌上铺了一层草稿纸,整整齐齐削尖了笔盒里面用过的五支铅笔,从B 到4B和一支炭笔,然后就沉入音乐中,触摸音乐的温度。 
LOST…… 
迷路? 



我知道坤英来看我的时候我的样子有多憔悴,她感叹着伊拉克难民也不过如此罢。 
“我知道工作对你来说很重要,但也不至于痴到这地步吧?”她叹着气帮我收拾桌上的垃圾。 
“你不明白。”我有气无力地说,“我现在一片空白,什么也想不出来。” 
“不会吧?这么年轻就江郎才尽了?” 
“我也不想啊。” 
坤英在这里把那张唱片听了三遍,好像还喜欢听。 
“音乐不错啊,怎么想不出来呢?” 
“就是因为设计无法匹配上啊!”我哀号。 
“这是专业层面的问题,我没法帮你。”坤英又叹气,“节哀顺变吧。” 



我才不能节哀顺变哪,离交初稿的时间只要三天了。 
我不能因为工作上遇了一个瓶颈就辞职不干,我不工作吃什么啊?喝凉水能饱的话就不会有人吃饭了。 
LOST。 
我为了找到灵感,没日没夜地播放整张唱片,每一首都不用看歌词跟着唱。听得整个人都要干枯了。 
LO……LOST…… 
I lost my way…… 
我累了,一下子倒在矮小的床上摊成一个大字。耳中仍然是激烈的节奏,意识已经远离了…… 
路,不稳定的扭曲着,还有彩色的风,席卷着声音与影像,没有什么是存在的。 
跟我走吧。 
跟我走吧。 
离开这里。 
去到你想的地方。 
“哪里。” 
“哪里?” 
”哪里!” 
远处传来火车的汽笛声,救护车飞快驶过,人的呼喊,诡异的笑声全都混合在一起,不分彼此的,消失了界限。 
“带我走,随便哪里都可以。” 

等我睁开眼睛已经是第二天的事了。疲倦有增无减,我赖了十分钟床,爬起来洗脸刷牙刮胡子。我的发质都比较细,胡子又稀稀拉拉,怎么也长不成周总理那样,只能剃掉。我花了一点时间给照相机做维护,找了六只常用的马克笔,和速写本一起扔进背包里,检查了钱包和钥匙,出门。 
对于我的晚睡晚起我自己也不喜欢,可是有些事情是非人力可及的。我知道已经快中午了,临街的店面里飘出炒辣椒的香味,我才想起来从昨晚开始就什么也没有吃过。随便钻进一家快餐店,吃了一份四块钱的盒饭,大脑终于正常运转。 
确认似的,我打开背包,果然发现了CD机。我设置了循环,把耳机插进耳孔里。 
LOST 
我知道我的脚步就是节奏,走路的姿势也像在跳舞,但在这室外的街上,音乐没有奴役我,它仅仅是与我伴生,和难得一见的春晴一起,从天而降。 

有梨树的风景(2) 


我知道我的脚步就节奏,走路的姿势也像在跳舞,但在这室外的街上,音乐没有奴役我它仅仅是与我伴生,和难得一见的春晴一起,从天而降。 
我从落星田出发,穿过五一大道,从小吴门走中山路,上黄兴路,进步行街,然后挑了个巷子进去,巷子没有门牌,不知姓名,走了十几分钟,有一个菜场和一个小学,我在岔路上选了左边的一条居然走到了教委。似乎还可以走的样子,我从泥泞的巷道走上麻石台阶,前面一辆二路车呼啸而过。我沿着一长溜淡黄色的围墙走,到了尽头发现是城南路。经过一家超市时卖了一瓶水,一口气喝了一大半。稍微出了些汗,看来平时锻炼太少,我想干脆继续往南,一直走到南门口,又有二路车经过,我走得有些累决定搭车一段,刚上车时人还比较多,过了劳动广场人就渐渐稀疏起来,到东塘之前居然有座位,我一直坐到东塘才想起终点站到了。下了车我又走了一百来米,搭上了102,继续往南,往南,去到南风发源的地方。 
102的线路很长,景色也很单调,过了林学院我就睡着了,到井湾子时我醒了一次,医大醒了一次,但立刻又睡着了。车子不怎么新,行驶过程中整个车身都在震动,铁皮之间互相碰撞,连玻璃都摇摇欲坠,司机仍以阿童木的马力高速运动,他若就这么一头撞上南墙,我一点也不会感到惊讶。 
我最后一次醒来时车正要进站,航站大楼上写着两个鲜红的大字。 
南站。 
很多摩托车一起拥上来拉客,可惜我并不知道目的地,我只是还不想停下。我在站房里问到继续往南的公共汽车,停在车站的北进站口。 
“只要到了就明白了。”穿着深蓝制服的站务说。 
我在公共汽车挤成的窄缝里走,满地的呕吐物,看来有许多人不能适应这种旅行方式,几百辆大型客车济济一堂,实在是很壮观的事,如果从高处鸟瞰一定很有气势。不过我的处境不太一样,从这么窄的地方钻过去还是需要一点技巧才不至于蹭一身黄土——车身上都是的。 
突然之间豁然开朗,长长的车龙都齐着一条线断开,后面是空旷的车屏和一排矮小的商店,靠着进站口的地方停着一部与其他车方向相反的车。我想站务指的就是它了。 
车的前门开着,所以我直接走了上去,车上没有投币箱,也是有IC卡识别器,整个驾驶室像被油污侵泡过似的污迹斑斑,车厢里的油漆也大都剥落,用手一摸就是红色的锈削,整个车都透着一股缺乏维护的陈旧味儿,没有一个人。 
我稍微走了几步,地板上尽是沾着感,扫把和水壶靠在副驾驶的位子,几个竹垫子扔在发电机盖上,看得出颜色的只有椅子,都是焦躁的黄色。我下了车,在附近的商店里卖了水,巧克力和咸饼干,另外还买了一对备用的电池,然后回到车上坐着。 
等了半个钟头,有一个人探头探脑上来了,他年纪大约四十五岁,但一副农民的打扮,开春就已经晒得黝黑,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大。他打量了我一番,然后把担子竖放在过道一旁也坐了下来。 
后来陆陆续续又上来三个人,随便坐 一方一语不发的等待。等了一个小时左右,一男一女从那排商店后的不知什么地方径直走了过来。车上人们的反应就像小学生看见了老师,全都坐正了伸长了脖子看。女人体型有点胖,穿得有点像个乡里堂客,头发胡乱扎了个马尾,一脸笑容地走了过来,男人跟在后面不紧不慢地吸烟,表情有些苦闷,就像切尔偌贝利核泄露弄长了他的西装。两人上车之际有少少类似欢呼之声。 
男人上车后钻进了驾驶室立刻就发动马达,女人依旧笑脸迎人开始卖票。她接过我递的一元硬币又找给我五角硬币同时撕给我大半截红色的车票,我还在疑惑她为什么找钱,仔细一看是五毛钱的车票,我把车票也放进钱夹里,因为有收藏价值。 
跟这台车的司机相比102的速度简直小巫见大巫,女售票员声嘶力竭地叫大家抓好扶手免得给颠出去。好在这种西部似的行程没有持续多久,五分钟后,车到站了,另四个人都收拾大堆行李下车,女售票员看我不动,问我是不是进去,我点点头。 
管他的。 
于是车子向右拐,下了国道,进入一条似乎还在施工阶段的崎岖道路,汽车十分艰难地以极低的速度起伏前进,好几次我都以为轮胎陷进泥水里拔不出来了,但司机对这条路十分熟悉,总是化险为夷,一步三摇地走着。 
驶过这一段泥泞之后又前行了几十米,到达一个三叉路口,车子来了一个极有技术的三百六十度转,速度之快,不可言喻。车子尚未停稳,车门豁的打开,我就顺着惯性走到前门,前脚刚落地,后脚车就关了,不等我转身公共汽车就扬长而去,效率之快,堪称一绝。 
我目送车尾隐入大片的灌木丛中,开始琢磨起这个地方来了。这里和外面是不同的世界,树木多得惊人,甚至呼吸都有绿色的分子进出肺叶。一条干净的柏油路通向这世界的内部,我知道我一定会进去的,但这条路两旁站的哨兵不象吃闲饭的,如雕塑一般纹丝不动地站着。却极有可能在我近时用机枪向我扫射。 
所以我往回走了。果然在草丛中发现了纯粹被走出来的小路,在青黄色的绿草中时隐时现,我回头看了看那俩排哨兵,他们仍荷枪实弹地笔直站着,目光坚毅无比,仿佛有生以来就一直驻守于此。我转回头走进了草丛中。 
小路还算好走,虽然是泥地,只要不下雨就不成问题,只是奇怪路面的平整,上面一个脚印也没有,两边都是接近人腰深的荒草,风一吹就发出刷拉刷拉的声音,和下午暖洋洋的阳光一起催人入睡。我走了很久,除了偶尔有一只鹊鸟掠过,没有见到什么活物。 
走了一个小时,以我的脚程应该有七八里路了,但周围的景色一成不变。我开始怀疑脚下的羊肠小路,它始终曲曲折折,盘根错节,搞不好我一直在附近打转。这种不信任一旦开始就不能停止,我看这么走下去走到天黑也出不去。 
我没带表,时间都是估算的,但也差不了多远。我觉悟到这条路是条迷宫,索性迎着浓密的野草走了进去,这些草长得长而坚韧,尤其叶片锋利,一不小心就刮一道口子,并不出血,但还是有点痛的。我只好举起手在草中穿行,看上去就像个战俘。我就这样艰难地走在似乎是无人区的地方,真难以想象三个小时前我还在市中心溜达。 
不知是我的错觉还是怎么的,草似乎比以前矮了些。再走了二十分钟,草只齐我的膝盖了。莫非这草在越靠近道路的地方长得越茂盛?不管怎么说这极大地鼓舞了我的信心。三年前把烟戒了果然是正确的,不然早就喘得走不动了。一个钟头后,地上的草已经变成了公园里那种绒毛一般的草皮,金黄金黄的,结结实实地覆盖着地面,一点泥土也看不见。我坐在地上休息了一下,喝了半瓶水,吃了四块咸饼干。饼干被水一锓泡就在胃里膨胀,一点也不会饿。我仰起头,看到了这样的天空才明白怎么会有“苍穹”这种说法。我顺势仰躺在地上,不知道什么时候CD机已经停了,我懒得起来,就这样躺着,听着风从我头顶掠过的声音;就这样躺着,仿佛我的躯体已消失不见,仿佛我与这世界融为一体。 
不知道过了多久,约莫是有点凉意的时候,但我觉得是风把我叫起来的。我坐起身,看见远处有个粉红色的东西。 
是人。 
我迅速收拾背包跑上前去。你不知道在荒野里走了这么久一个人也没有碰到的感觉,都不知道自己是人了。我欢欣鼓舞地连蹦带跳,仿佛之前的疲劳都瞬间消失不见了。 
跑到上十米的地方我才看清,那是一个依坐在地上的女孩。骨架十分细小,穿着单薄的连衣裙,颜色很浅的长发被风捧起,又散落下来。她背对着我,似乎在看那枯黄地平线的尽头,整个气氛就像安德烈·怀斯的《克里斯蒂娜的世界》。我不由得停下脚步,生怕一不小心惊动了她,让她就此消失。 
我站在她身后,也看向这一望无际草原的地平线,然而目光所及之处,只有草。 
再一次起风的时候,她注意到我,转过脸来,用一种没有掺杂感情的视线看着我。 
“迷路了,我。” 
我露出一个尽可能友好的笑容。 
她似乎花了一些时间来想这句话的意思,然后重新看着我,像是随便地答一句:是吗? 
“本来还想在天黑以前回城里的,现在恐怕不行了。”我看看逐渐晚去的天色,“不过无所谓,反正我是迷路来的嘛。” 
像是这些话有些艰涩难懂,她花了更长时间思考,这期间目光集中在空间中的某一点,冥思苦想。良久,她带着疑惑的眼神重新看着我。她不明白我究竟想去哪里。 
“我想留在这里。”我坐到她身旁,望着远方浅浅的蓝天,“留在这样安静的空无一人的地方,没有人能够叫醒我。” 
这些话有着明显的语病与语意混乱,她却和我看着同一方向,露出会心的笑容。 
“我明白的。” 
她开口道。声音不像她自身所发出的,反而像草原上的回声。就女孩子而言音调很低,空灵而且捉摸不定,虽然音质不同但感觉很像《THE CELL》里的女主角。 
“可是你不能留在这里。”她闭了闭眼睛,“这里不是属于你的地方,你不能再往前了。这里也不是我的地方,我只是一直等在这里罢了。这里是这个世界的边境地区,和外界连通的地方。” 
“你必须离开。”她站起身,拍拍身上粘的枯草,衣袂在风中宛如蝴蝶的翅膀。 
“这个地方的确是为某人存在的,但并不是你。在那个某人回来之前,这个世界都会与外面连通,而之后的事情,”她又看向远方,这似乎是她的职责一般,“我也不知道。” 
长久的沉默。 
终于她收回了视线,抚平被吹乱的头发,迎着风迈开步子。我不知道她往哪里去,但还是跟着她走。 
她很瘦小,步子也小小的,走路的速度却并不慢。我们一路走着,草地的风景也开始了变化,草丛又变得很茂盛。在高高的野草中还不时出现几个灌木丛,甚至还有树。远远地看着,那也是相当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