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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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历史-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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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氏信奉的是一种崇拜太阳神的宗教;在传统希腊神话里,亚波罗是太阳神,但後来他被奉为宇宙最高的主宰音。
  在君氏的父亲康氏登位之前,君氏曾被委派参与埃及对波斯的战争,支援当时另一位统帅加利流,建立了功绩,自此君氏一直在加利流手下当军官。在登位之後,管理东罗马的加利流让君氏重归他父亲的麾下。同年,康氏不幸逝世,按著丢氏所定的制度,皇位本应由当地的统帅继任;但传说当时士兵哗变,把黄袍加在君氏身上,拥护他接任父位。在既成事实的情况下,君氏迫使管治东罗马的加利流承认他是西罗马帝国的统帅。刚退下亚古士督王位的马克西勉不服君氏的非法夺位,遂联同自己的儿子马克森丢(Maxentius),与君氏在意大利半岛展开连场大战。
  312年,君氏在接连战胜後,与马克西勉在麦勒危安桥(Milvian Bridge)进行最後的决战。在这战役的前夕,据说君氏做了一个梦,有天使对他说,要靠赖 这个符号得胜,这个符号就是希腊文'基督'的头两个字母的组合。君氏醒来以後,命兵士在头盔与盾牌上涂上这样的符号,结果真的凯旋而归,彻底将马克西勉及其儿子马克森丢击败。而在不久之前(311年),君氏与加利流及另一位分地割据的将领理吉纽(Licinius)三人签订了宗教容忍法令,容许基督教合法存在,不再迫害基督徒。
  B。皈信基督教。
  313年,当君士坦丁正式成为西罗马帝国君王後,他与占领东罗马的理吉纽签订了一份协议,共同颁布《米兰上谕》(EdiCt OfMilan,重申宗教自由政策,给予基督教合法的地位,从此基督教正式成为合法宗教。 314年,君氏与理吉纷发生冲突,双方爆发战争。324年,君氏击败理吉纽,成为罗马帝国唯一的君主。
  君氏是一个非常有为的君主,被称为'大帝'是实至名归的。
  在位期间,他屡兴改革,包括大规模地改动行政体制、重新划分行政区域、改革货币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了远离异教充斥的首都罗马,君氏在330年迁都拜占庭(ByZantium,今日的土耳其),并以自己的名字将城市易名为君士坦丁堡(Constantinople,即今天的伊斯坦堡),并称为新罗马(New Rome)。
  虽然君氏对基督教一直采取宽容的政策,甚至可说是偏袒基督教,可是,他要待到临去世的前一刻(337年),才在床榻上接受水礼,正式成为基督徒。至於耽搁的原因,既是政治性的,又是宗教及神学性的。在此且对後者略作交代:当时的信徒对信仰抱持严谨的态度,按著字面去解释使徒书信中的教导(那时新约正典尚未完全确定),故相信人在接受水礼成为门徒後,便不可再犯罪了。按著使徒的说法(彼後二 20-22,来六4-6;约壹五16),基督徒既然是已蒙重生、拥有新生命的人,就不可以、且不可能再犯罪了。属於基督的,便不可能同时属於撒但,不能像从前一样活在罪中。并且,水礼的意义若在於一次过洗去基督徒在信主前所犯的罪,那水礼後所犯的罪又由甚麽礼仪来予以除去呢?无论如何,问题的关键在於,教会尽管可以明令禁止已接受水礼的人犯罪,但却没有基督徒真正能做到与罪绝缘。
  洗礼後犯罪(post-baptismal sin)的问题在初期教会引起广泛的争论。第二世纪的教父黑马(Hermas )曾提出一个折衷办法:容许人在接受水礼後多犯一次罪。表面上看,给予基督徒多过一次的悔罪机会,已是一个原则性的重大让步;但是在实际上,这却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只是将信徒要面对的困局稍为顺延一天半天而已。由於水礼不能重做; 日後教会发展出另一种赦罪的告解圣礼( sacrament ot Penance); 才彻底解决洗礼後犯罪的问题。而在此之前,一个可行的权宜做法,就是尽量延迟施行水礼的时间。既然水礼是基督徒生命的分水岭,它亦能无条件地洗净人以前犯下的诸罪;那么,延迟接受水礼的日期,便不失为一种较简易的处应之道。当然,并非每个家庭均有足够能力,长期雇用神职人员在病榻旁随时效命;万一有任何差池,这样做的人便可能至死都接受不到水礼了。所以,教会绝不会鼓励这种方法。君氏可能是为了解决水礼後再犯罪的问题,而故意延迟接受水礼的日期。
  III。第—至四世纪的迫害及最终的胜利。
  在未曾讨论基督教成为合法宗教以後的转变之前,我们且回顾一下它被政权迫害的一页历史。
  A.禁止基督教的政策。
  基督教会在第一世纪开始,已面临政权的迫害。首先在67至68年,有尼禄皇帝的迫害;授著在8l至96年,在多米田(Domitian,51…96)皇帝当政期间,教会也面临严重迫害。当时基督教面对最大的考验,是罗马皇帝要求百姓将他奉为神明。
  上一课我们提到,罗马帝国奉行宗教容忍政策(并非宗教自由政策),政府开列出一张合法的宗教名单,让不同种族文化的人保留他们原来的宗教信仰(但人不可以随便皈依或改信别的宗教)。
  此举目的在於维持庞大的帝国里不同民族彼此之间的共融。
  但到了第一世纪末,罗马帝国开始面临众多危机,其中之一是如何在精神上维系这样一个庞大帝国。罗马帝国在最强盛的时候可以纯粹靠赖其军事上的优势,巩固整个皇朝,例如在攻城掠地後,便将新得来的土地分赏给参与战役的兵将、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在将士用命的情况卜,帝国军队努力攻掠四邻民族;此举可以维系军心,又能巩因帝国。可是当可攻占的土地愈来愈稀少,扩张的步伐渐次缓慢下来之际,统领不同地方的各个总督,与中央的距离又如此遥远,那该怎样维持他们对中央的效忠呢?要是无法维持各地方的将士与人民对中央的向心力,那罗马帝国的倾赖便指日可期了。罗马君主及元老院都了解到,单靠军事或经济的扩张,来维系帝国的凝聚力是不大牢靠的:必须建立一个全国性的新精神或信仰,方能长久维持帝国的一统及兴盛。
  1.崇拜皇帝政策的颁布与执行
  早在该撤亚古土督逝世後,不久罗马帝国的元老院议会便决定将皇帝奉为国家神明(State god)。他们不是要所有人放弃原先所信仰的神,转而单独敬拜皇帝;而是要求人在保持自己的宗教信仰之同时,多奉罗马皇帝这位神明而已。政府推行皇帝崇拜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普世宗教(universal religion)。
  在一个多神主义泛滥的社会里,罗马政府实施这个政策,并没有招来太多反对声音:反正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多奉皇帝一个神明并没有甚麽困难;与他们原有的宗教信仰也不相冲突。最不能接受这个政策的在当时大抵便是犹太教徒和基督徒了。犹太教和基督教都是严格的一神论,拒绝承认独一上帝之外尚有任何神明存在。旧约的十诫明明指出耶和华上帝是忌邪的,故人万不可在敬拜上帝之外又崇拜另外的偶像(参出二十3…5)。由於犹太教徒和基督徒不肯在敬拜皇帝的问题上就范,他们乃髑犯了帝国的法令。
  触犯罗马法令的人,当然会有被政府拘捕,甚至被杀害的危险。可是,并非所有皇帝皆严厉执行这个法令;这除了因为行政费用不菲,以及在全国执行法令所有的技术困难外,也由於有些皇帝比较开明,自觉并非神明,所以不强迫臣民向他卜拜。只是那些狂妄自大的皇帝,才喜欢甚至渴望人敬拜他。
  多米田之後的他雅努(Trajan;53…117)是一位有趣的皇帝。他本人可以算是无神论者,既不喜欢宗教,亦不愿意人民把他当作神明看待;由於他对宗教的冷感,间接使政府对犹太教及基督教的迫害减少。在111至113年;小亚细亚庇推尼(Bithynia)地方的一位执政官皮里纽(Plily),写信给他雅努皇帝时指出:那地有很多基督徒,构成了潜在的社会问题。基督徒既不参军不允许子女读书(因书本统统与异教有密切关系)也小买肉吃(因为那些肉食多书作异教祭祀之用),故令从事相关行业的人的利益受损;异教祠庙门庭冷落亦不在话,一切与宗教有关的经济活动皆大受影响。总而言之,大量基督徒聚居引起了严重的社会问题,民间也响起惩治基督徒的声音,要求政府以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罪名迫害他们。皮里纽在民众压力下,不得不杀害一些基督徒:可是,由於基督徙的人数着实太多,要将他们悉数正法也不是一桩容易的任务。按照当时的法律,被拿下的倘若不是罗马人,即可就地正法;但倘若那人拥有罗马公民的身分,就要将他送到罗马受审,因为公民有上诉罗马的权利。故无论是召开公审会来执行处决。或将犯人押解到罗马,当中都涉及不少人力物力,为地方政府带来相当的困扰。皮里纽遂写信给他雅努,问他是否需要严格执行杀害基督徒的法令。他雅努的回覆是:毋须彻底执行这个法今。他指出,要是有人写匿名信告发基督徒,可以不予理会;但倘若有人挺身而出,亲自指证基督徒的话,政府就不可坐视不理,必须秉法令而行事,否则无法服众。但在公开审讯的过程中,仍得给予基督徒一个悔改的机会:要是有基督徒表示愿意放弃信仰,并向异教神明祷告的话,就可将那人释放,毋庸大开杀戒。
  由此可见,并非每个罗马皇帝都要置基督徒於死地,都热衷於执行迫害基督徒这个於国计民生无补益的政策。既然连皇帝亦对宗教迫害表现冷淡,那各地方的执政官就更不用说了,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何必自找麻烦呢!因此,直到第三世纪为止,迫害基督徒的政策并未长期及全国性地雷厉风行;在最初两个世纪,罗马政府对基督教的迫害部属间歇性的,视乎个别皇帝及执政者而定。因此,基督徒可以逃难到邻近安全的地方去躲避,不致无可逃遁於天地间;就算是不避难,一个地方的基督徒被杀害了,别的地方仍能保全基督教的血脉,不致全军覆没。事实上,倘若基督教自其建立之初便遭到'地毡式' 的摧残,它也不容易存留到今天。
  不过,即或罗马政府的迫害时有时无,基督教在法律上始终是非法宗教;所以凡信奉基督的人,都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可能会被送到斗兽场中受刑,性命随时不保。罗马城市有两种剧场,一种 是半圆形的剧院,主要是用来上演歌剧;另一种是圆形的斗兽场,是许多基督徒殉道之处。
  2.基督徒的殉道
  初期教会史可以说是由一段段的血泪史交织而成的。从第一世纪末开始,基督徒遭杀害的不计其数,教会流传著不少可歌可泣的殉道故事。其中两个最出名的例子,是安提阿的伊格那丢及士每拿的坡旅甲,他们都是教会的主教。
  (a)伊格那丢。
  伊格那丢 (lgnatius of Antioch,约35-107)是安提阿第三任主教。当地政府将他拘捕後,因知道他是罗马公民,所以将他送到罗马复审。在踏上殉道之路时,伊氏总共写了七封信给各地教会,教导和指正他们,这些信件都被保存下来,我们从中得知他的生平梗概。由於伊氏是一位极负名望的主教,据说当他抵达罗马後,有不少较有社会地位的基督徒设法营救他。伊氏遂写了一封信给当地的罗马教会,就是《伊格那丢达罗马人书》。信中伊氏警告罗马基督徒不要试图营救他,也不要妨碍他殉道。他说:「我已经有一个很好的开始,但愿我走在这蒙恩的道路上,没有人的拦阻。
  我惟恐因著你们的爱心,叫我失却为主殉道的机会。求你们放下营救我的念头吧! 伊氏终於在罗马竞技场上殉道了。
  (b) 坡族甲。
  另一位著名的殉道士是坡旅甲(Polycarp of Smyrna,约70-168),以他是士每拿教会的主教。在第四世纪首本教会历史著作:该撒利亚的优西比乌(Eusebius of Caesarea)所著的《教会历史》里详细记载了坡氏殉道的故事。据说当坡民被押解到法场时,有声音从上头来对他说:「你要刚强壮胆,因为与你相斗的不是猛兽,而是人。'连在场的人都听到这句话。罗马总督眼见这位八十六岁高龄的老人要在他手下受难;心中不忍;便对坡氏说:你珍惜自己的年岁吧!你只要说一句:打倒无神论者我便放过你。(按:当时由於基督徒拒绝崇拜偶像,许多人便误以为基督徒属无神论者一系,故总督有此要求。)坡氏当然不介意反对无神论便依样说了一遍。可是,当总督要波氏多说一句咒诅耶稣基督的话时,他便毫不犹豫地回答说:「我事奉耶稣某督已八十六年了,一直以来,他从未亏待过我,我岂能亵渎那造我救我的主呢?总督见他不领情,乃以火刑威吓他:坡氏冷静地回答说:火刑之火终有熄灭的时候,但将要来的主用以惩罚罪人的火,是水不熄灭的。坡氏便如此为主遭火刑殉道。
  第二世纪末的教父特士良(Tertullian 约160…220)曾说过一句名言:「殉道土的血是教会的种籽。'(The blood of themartyrs is the seed of the Church)没有殉道十勇敢地将生命献上,教会便无法在困难中继续拓展。
  3.初期教会的发展形态
  逼迫并没有使教会的发展中辍,它仍顽强勇毅地生存下来:但不可避免地,逼迫构成的生态环境,塑造了初期教会的发展形态。基督教一直在严酷的环境下挣扎求存,自然地产生了强烈的厌世。出世及避世的思想。
  (a) 厌世:否认现世一切的价值
  厌世即是否定现世一切的价值。显而易见初期的基督徒必须而对信仰所带来严峻的生死祸福的抉择。今天我们要成为基督徒,只不过在原有的众多身分中多添一个而已:但在那时候要成为基督徒,却意味著必须同时放弃所有其他的社会身分。这个放弃不是出於基督徒的自愿,不是由於信仰的排他性,而是为势所迫的——只要某人接受基督教,他便会被原来所属的社群所排挤,自动成为社会的边缘人。所以一个人在作出信仰的抉择时得清楚知道他不仅是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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