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氏却叹道:“分家是分家,但咱们好歹也是爹的子孙,更何况二老爷去的早,爹也舍得就将咱们窝在乡下,如今至宝那么大了,往后还要进学,大伯当初分的那点,也太不公平了。”
被老太爷扔在乡下,亲儿子又早死,本就是太姨娘的心病,再加上大老爷当初就是按照嫡庶的方式分的家,哪怕里头有太姨娘的养老钱也不算太多,可能在村子里还算是个富户,但想要搬去镇上就有点捉襟见肘了,更何况,大老爷分的是老太爷在乡下的产业,也就是说太姨娘她们只能拿到一个地主庶出的份例,并非大老爷手上的钱财,所以不管从里到外,她们就是一家子农户,沾不得大老爷一点的光。
“胡咧咧什么呢,赶紧做饭去,整日挑舌头,也不怕闪着。”太姨娘伸手将桌子上的东西收拢起来,抱着就往自己屋里去。
何氏知道太姨娘算是恼羞成怒了,赶紧跟在后头小声道:“娘,他们不住在祖宅,还有马车,肯定是住在县里了。”
“你想说啥?”太姨娘回过身,板着脸道。
“至宝一人在学里我不放心,你说咱们要是能住在县里,把乡下的田租出去,再在县里做点小营生,至宝天天下学了还能回家,多好的事儿啊。”何氏扯出讨好的笑容,搓着手说道。
太姨娘眼珠转一转,迟疑道:“那老三能答应么?”
“大伯不顾情分就分咱们那点儿,这父债还能子还呢,更何况韩氏在乡下的时候,咱们对她多好,她婆婆那么磋磨她,还不是咱们背后里帮衬着,如今她没了,她儿子怎么说也回报咱们一二。”何氏见太姨娘松动,急忙又道:“反正他们在临清又不是一直住着,等他们回了京城,那房子不就空了?到时候空着也是空着,不如给自家亲戚住着。”
太姨娘却听越有道理,既然大老爷不顾念亲情,那么他儿子来偿也是应该,更何况她们又和韩氏相熟,金风华怎么得也要出点力气吧。
“这到是,再说了,我是他长辈,怎么得也该孝顺孝顺我吧。”太姨娘想着自己搬去县里,说不定还能要辆马车,不说过的跟老太太似的,也能算是富家太太,到时候也让村里这帮子穷酸看看,她哪怕是做妾,也有子孙孝敬着。
“娘说的正是这个道理。”何氏愉悦道。
“那若是他们的房子是租的呢?”太姨娘突然不确定道。
“哪能呢,看他们那身气派就知道了。”何氏心里其实也没底,不过想着能和儿子一起住在县里,就咬着牙道:“明儿个我去县里探探,定是要把这个事情摸清楚。”
金风华活过一世也没想到自己的房子居然给个不相干的人惦记上了,他带着仙衣从太姨娘那里出来,便奔着祖宅去了,先去转悠了一圈,又象征性的去问了问大老爷的田产出息,最后拜访了村里的村长里正之类的,都带了礼物,到是将一个庶出归乡子做的似模似样的。仙衣跟在一旁也将这些人认了个遍,算是定下了她做为金风华媳妇的身份。乡下人淳朴的多,想不到谁配不上谁,到是多数姑娘对仙衣很是羡慕,觉着她即将嫁给这么一位神仙般的人物,生活又是那么富足,就跟掉进福窝了一样。
至于金风华和仙衣,一个压根不在乎别人如何看他,也还没学会怎么体谅亲近之人,一个是在金府里已经习惯了别人将她看成飞上枝头的麻雀,且内心里从没有觉着自己配不上金风华,所以两人压根就没将太姨娘那番嫌弃放在心上,坐上马车就准备回县里。
怎料,马车刚走一段时间,金风华突然道:“只听我娘说过,我到从没见过村里的山水,往后头山脚绕一绕吧。”
仙衣听后也没觉着不妥,到心叹金风华心底韩姨娘果然是影响力最大的那个人。
赶马车的车夫当然不会违背,赶着马车就往后山去,金风华靠在窗口,看着天上的太阳,不知道在想什么。
待到马车真的赶至山脚之下,金风华居然让人将马车停下,随后道:“我娘说山上有一种果子很好吃,如今到了季节,我总要上去尝一尝。”
车夫听罢便要代劳,金风华却以车夫不知其状为由拒绝了,到是只带了仙衣和碧玺慢慢一点点的往山上去,好在仙衣今日穿的简单,虽然从小还算娇生惯养,但到底前世是个劳碌命,爬山不是问题,顶多体力用的太快,中途歇息了一段,好在金风华也不着急,如同春游一般晃晃悠悠,赏着山间风景,时不时还采下一些野果,三人分食。
如此这般,就在仙衣觉得有些力竭之时,突然听见前头有人小声争吵着什么,仙衣顿了顿,看向了金风华。金风华冲着仙衣眨眨眼,自己却悄悄走了过去,之后那边的两人似乎争吵的越发大声,仙衣依稀能听见“太少”或是“干脆散伙”的声音,不过她并不担心,反正金风华那一身恐怖的武艺,再来两个也不是对手。
也许是两人吵得声音太大,这时又传来一阵婴儿的啼哭声,仙衣这才觉得事情古怪,皱起了眉头。
“你们是干什么的?”金风华悄无声息的站在那两人身旁,猛不丁的询问一句。
那两人显然也没想到在这深山老林里还会有人出现,当场吓的够呛,差点把怀里的孩子丢了出去,这两人都是中年男子,样貌普通,几乎是落到人群就找不到的模样,两人穿的都算不上好,就是一般的粗布短打,到是他们怀里的孩子用绸缎包裹,一看就知道不是乡下人能养的出的。
两人当中,一人胆子稍大,先是被金风华吓了一跳,后却被金风华的容貌迷住,很快嘴角就流露出可疑的液体,整个人都有些呆滞,他身旁的人见他没有说话,也不敢抬头,就在背后推了推他,那人这才反应过来,谄媚的说道:“咱们在山上找些果子,孩子的娘回娘家去了,我和弟弟只好带着上山,您是哪儿的?不是咱村子的吧。”
金风华根本没听他们说什么,衣袖一卷,那个正在抽泣的孩子就被他瞬间卷到怀中,他有些生硬的抱起孩子,头也不回的朝仙衣走来。那两人先是被金风华这一手惊住,随即急切的跟在后头喊道:“您这是要做甚啊,这是咱家的孩子!”
金风华都懒得搭理,直接道:“碧玺,都捆上。”
碧玺二话不说,腾空而起,三下五除二就将两人捆住,除此之外又扯了他们身上的破布,分别将两人的嘴巴塞住,再懒得多听他们一句。
仙衣看见金风华怀里的孩子,还有那个有着繁复刺绣的襁褓,有些明白了金风华的用意,再看金风华抱着孩子别扭的模样,不由伸出手去,将那个孩子接了过来,孩子看上去有三个多月,瞧模样还有些弱气,此时正哭得小脸皱起,满面的泪水,仙衣从怀里掏出帕子给他擦了擦,又看着他微动的小嘴,说道:“怕是饿了。”
“那就带回去吧,给他找个吃的。”金风华瞧着仙衣抱孩子的模样,还有那一脸的温柔,心跳的频率又开始渐渐变快。
第四十四章
不出仙衣所料,那两个男子根本就不是本地人,而是离临清县大约隔着三个县的“拐子村”人,所谓“拐子村”意思就是这村子里大多数人是以拐卖妇女儿童为业的人贩子,可算是个臭名昭著的地方,那里不但爷们出去拐人,就连女人都跟着出去坑蒙拐骗,只是那村子偏僻,又在山坳里,外人没人带路很难找到入口,再加上村里的人一致对外,到让官府的人头疼了许久,也没解决问题。而这次被金风华抓住的拐子,据说是拐子村的“中流砥柱”,在他们手上贩卖的妇女儿童不计其数,更有着官宦之家的子弟也有被他们弄走的,官府早就憋着气要先拿二人开刀,这番到算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只是拐子抓着了,婴儿却不知来处,那拐子被用了刑也只说出这是他们从一户人家里偷出来的,至于那家人姓甚名谁他们也弄不明白,再加上那襁褓的图案虽然看起来不凡,知晓肯定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可是光凭那花纹也不能断定这孩子的家世,更蹊跷的是,当官府根据拐子提供的线索找到那处宅院时,却发现里头早就人去楼空,再寻了房子的主人一问才知道,拐子偷孩子的时候正好有一夫妻租住在此处,但之后便不知去向了。
被“拐子村”祸害的临近县乡由于这次官府的大动作,各个拍手称赞,甚至还有不少人,专门前往从“拐子村”去临县的路上,等着那些被官府捉拿的拐子路过,想要看他们的下场,如果不是周围有人拦着,那些拐子说不定当场就要被人打死,而且由于这次官府大力搜查“拐子村”,还解救了不少近期被拐子们拐回村落,还没脱手的孩子,以至于府衙外头聚满了丢失孩子的家属,不少人都领回了自家的孩子,也算功德一件。
然而等了有一段时间,金风华带回来的婴儿都没有人认领,就算有,也让金风华查穿了老底给扔到了大街上,渐渐的就再没人敢来了。
无奈,仙衣就想着暂时照顾一下这个孩子,等将来找一户好人家再托付过去,可令她没想到的是,在她心目中,嗜血狂躁的金风华居然想要领养这个婴儿,而她还没成亲,就要“喜当娘”了。想不通金风华的用意,仙衣就觉着大概这又是金风华古怪的好奇心作祟,所以也没有异议,再加上这个婴儿看起来白白嫩嫩的,模样又可爱,这个时代带孩子也不需要她亲力亲为,便也应承下来,不过心里却打定了主意将来一定要好好教育,省得将来和金风华似的,性格扭曲。
决定了□□,当然不能随随便便扔在一旁,仙衣又和金风华要了个稳妥的奶娘还有一个打下手的小丫头专门照顾孩子,也是金风华神通广大,第二日这两人就来到府上,仙衣只是让她们当面照顾了一会儿孩子就将人留下了。奶娘李氏,夫家姓石,府里都叫她石娘子,小丫头年纪大约十岁出头,可做事一板一眼,到是老成,来的时候就名唤琥珀,与碧玺也相熟,到看的出之前来自一处。不过仙衣从未好奇问过,金风华本来对她来说就是个谜,现在看着他对她不错,可不代表他喜欢别人探查他的秘密,反正现在不愁吃不愁穿,何苦非要弄个明白。
“三奶奶,这孩子恐怕是早产,身子骨不太结实。”石娘子自来了就没称呼仙衣姑娘,反正再过不久仙衣就要嫁给少爷,再加上两人领养了个孩子,再叫姑娘就不大合适了。
仙衣到没想到石娘子居然会医,再多问一句,才知道石娘子夫家世代学医,只是什么来历却没多言,不过也让仙衣放下心来,至少往后再有个什么,身边有会医的总是保险许多。
“那以后会不会有妨碍?”
石娘子将孩子包好放在摇车上,笑道:“这孩子虽然四个月大了,但是因着早产看起来三个多月,不过从娘胎里到没带出什么毛病,往后养养就好了。”
仙衣点点头,难怪之前看着孩子有点弱气。
府上有了石娘子小家伙也算有了口粮,只是仙衣怕石娘子过来喂了这个孩子,而自己的孩子没人照料,就想着一个养也是养,两个养也是养,总好过残忍的将人家母子分离。可谁料她刚开口,石娘子却笑着摇头道:“家里有乳母照料,到不必奴亲自照顾了。”
一句话,仙衣再没多问了,也不知道金风华从哪个富贵人家把人家奶奶弄来做了自家养子的奶娘,不过她还是多了句嘴道:“到底是孩子小,你有空的时候就多回家看看。”
石娘子立刻感激应下。
家里有了个孩子,仙衣也渐渐有了事儿做,只是眼看着孝期将过,从韩姨娘逝去到现在竟已快三个月满,仙衣不但要忙活府里入夏的衣物,还要忙活除服的事宜,而且除服之后,以金风华的性子,怕是又要折腾成亲摆酒,反正这两个月她是别想着能闲下来了。
金风华显然是和仙衣想到了一处,不过俗事和除服都是仙衣安排,他基本帮不上忙,所以就把精力放在了之后的婚事上,反正这场婚礼京城的人也不会来,他当然想办的热闹一些,只是由于仙衣是家生子,他又是庶出娶婢,当然不可能和正经娶妻一般,合八字,下聘礼,不过他也没节省,亲自找了人办了二十四抬的聘礼,每一抬都塞的满满的,之后再充作嫁妆全给仙衣收着,这在庶出娶婢的家庭绝对是凤毛麟角,有好些不讲究的人家别说是给奴婢嫁妆,就是婚书也拖拖拉拉,毕竟良贱不婚,需要婚书就必须要给奴婢脱籍,嫡母还想着多侮辱庶子几日呢,怎么会好心放过?
不过忙归忙,日子总算是到了,庶出娶婢都在自家,所以也不可能大排筵宴,但是终归需要个长辈坐镇,太姨娘原以为京城不来人,那么金家最大的长辈就是自己,所以金风华成婚,金府必定会让她支撑,却没想到金风华连提都没提,直接从县里的书馆请来了位夫子的媳妇,一开始别人还有些纳闷,后来才知道这位夫子是进士出身,原在京里百集书院教书,也曾在金府上指导过金家诸位少爷,金风华再不得宠,金大老爷也不可能让他成个文盲,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这位蒋夫子也算是金风华的授业恩师。天地君亲师,太姨娘是个什么身份,怎么可能越过金风华的老师,所以蒋家太太自然就进了金府,帮金风华操持婚事。
有了靠谱的长辈,金风华又将仙衣的母亲陈嬷嬷接来,当面给她看了婚书,以示仙衣已经脱籍,正式成为了金家妇。
仙衣开始还不知道金风华真的将母亲接来,她忙完了府里的事儿,就开始忙着给自己的嫁衣收尾,反正她就要成为新娘子了,这些外头的事儿金风华又揽到了自己的身上,她便万般不管,只将嫁衣被套枕套这些正常新娘子该有的东西都准备妥当,好在她知道金风华下定决定要娶自己之后就开始慢慢张罗着这些,母亲又提点过自己,不然事到临头还真怕来不及了。
两人成亲当日,金风华破了规矩,硬是租了花轿骑着白马,带着仙衣的嫁妆将一身红衣的仙衣从岳母的手上接上花轿,之后又在临清县城里转悠了一圈,这才兴高采烈的回到了金府拜堂成亲,金风华是被相熟不相熟的男人拉去喝酒,仙衣自然被碧玺等人送进了新房。
姑太太几乎是金风华要成亲了才知道自家这个侄子居然扶韩姨娘的灵回到了临清,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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