惺樽筘┫啵藏6⑸巢换ā⒚骼锊换ǖ任惺槠秸隆R源藏6嬷嗝茉菏拢疾换ǎ道锿淹盐反蠓颉4罅扛涣顺勺谕砟甑脑字矗斡昧诵约赫虮钡墓僭薄A鲁跻唬饣实馨璋瘟Π舜镂侍樱笥致叫渖韫偈稹⒈溃⑷盟媪熘惺槭 ⑹嗝茉菏隆�
同年七月,调哈剌哈孙为和林行省左丞相,出镇北边。以塔刺海、塔思不花分任中书右、左丞相。九月二十三日,下诏恢复尚书省,专管财政。二十八日,中书省臣上奏说:“帑藏空竭,常赋岁钞400万锭,各省备用之外,入京师者280万锭,常年所支止270余万锭。自陛下即位以来,已支420万锭,又应求未支者100万锭。臣等虑财用不给,敢以上闻。”因此武宗不得不暂停给诸王的赏赐。年底,又因开支过大,民贫岁歉,下诏省并佛事,停止一些土木工程。
武宗至大元年(1308年)正月初一,下诏宽大处理关押在御史台的贪官污吏,仅以追赃革职之事。初九,因江浙六路大饥荒,饥民有46万户之多,下诏拍卖过去没收的朱清、张瑄的货物,得锭30万锭赈济饥民。二十九日,又因各地“百姓艰食,盗贼充斥”,命中书省遣使巡行,与地方官共议弭“盗”之方。二月初五,中书省因再次财政困难上奏,说自武宗即位已来,已支和应支钞额已达820余万锭,库存不敷所出。请求暂借钞本710余万锭救急。同时请求不是急需的开支尽量缩减或缓办。武宗一方面答应,一方面继续大修佛寺、行宫。
至大二年(1309年)八月,正式成立尚书省,以太傅乞台普济、脱脱虎分任右、左丞相,三宝奴、乐实为平章。九月初一,颁行至大银钞。以至大银钞一两兑换至元钞五贯,或白银一两,或赤金一钱。限各地在诏书到达之日的百日内兑换完毕。为此,在各路设平淮行用库负责兑换。在各路、府、州、县设常平仓平抑物价,禁止私自买卖金银和运金、银、铜钱、绵丝、布帛出海。二十日,尚书省臣奏,请求拨至元钞本百万锭以给国用,开铸铜钱,将中书省宣敕、用人权划归尚书省,恢复阿合马、桑哥时的旧制,均得到武宗同意。
至大三年(1310年)正月,定税课法。设立专门的征税机构。六月,以太尉、尚书右丞相脱虎脱,太保、尚书左丞相三宝奴总治百司庶务,完全架空了中书省。年底,御史张养浩上书指出赏赐太侈,刑禁太疏,名爵太轻,台纲太弱,土木太盛,号令太浮,倖门太多,风俗太靡,异端太横,取相之术太宽等十大时弊。遭到当权者忌恨,不得不改变姓名隐去。同年,三宝奴劝武宗改立皇子为太子。康里脱脱以为皇太弟有对国家有大功,极力主张不可废,于是保持原状。第二年正月,武宗去世。
马端临与文献通考
自从唐朝杜佑撰写通典,创立大型典制体史书之后,南宋郑樵撰写的通志一书的二十略部分也属于典制体。但是,通典所记述的时间上自唐、虞三代,下至唐朝中叶。通志二十略的下限或至唐、或至宋。因此,元代的马端临发愤撰写了文献通考。
马端临是南宋末年丞相马廷鸾之子,曾做过承事郎一类小官。因马廷鸾不肯依附贾似道,于宋度宗咸淳九年(1273年)辞职,马端临也就随父亲回到家乡江西乐平。马廷鸾曾经担任过史官,家中藏书丰富,对宋代典章制度也十分熟悉,这些都给马端临提供了极好的条件。马端临在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之后,短期担任过慈湖书院、柯山书院两处的山长、教授及台州路官学教授等职,其余时间均在家乡隐居,著书立说。大约在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马端临着手撰写文献通考。
马端临著文献通考不仅在选择资料上十分严肃审慎,而且发表了自己的见解,所谓“研读覃思,悠然有得,则窃着已意,附其后焉”。在撰写中,马端临尤其注意典章制度的变革。他在自序中写道:“其变通张弛之故,非融会错综,原始要终而推寻之,固未易言也。”在充分把握其始终变化的基础上,马端临对各类制度的演变阶段及其原因进行了探讨,提出了不少独到的见解,受到后世的推崇。当然,由于私人修史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文献通考中也有一些遗漏错讹之处。但总的来说,该书如顾炎武所称赞的那样:“马贵与文献通书,以一生精力成之,遂为后世不可无之书。”
大约在元大德十一年(1307年),马端临完成了文献通考。全书分二十四门,即:一、田赋考七卷;二、钱币考二卷;三、户口考二卷;四、职役考二卷;五、征榷考六卷;六、市籴考二卷;七、土贡考一卷;八、国用考五卷;九、选举考十二卷;十、学校考七卷;十一、职官考二十一卷;十二、郊社考二十三卷;十三、宗庙卷十五卷;十四、王礼考二十二卷;十五、乐考二十一卷;十六、兵考十三卷;十七、刑考十二卷;十八、经籍考七十六卷;十九、帝系考十卷;二十、封建考十八卷;二十一、象纬考十七卷;二十二、物异考二十卷;二十三、舆地考九卷;二十四、四裔考二十五卷;二十四门合计三百四十八卷。记述了唐、虞三代至宋嘉定五年(1212年)的典章制度,补充了通典的不足。上述门类中,经籍、帝系、封建、象纬、物异等五门是新增设的,其余则基本上承袭通典,只是分类更为细密。
从文献通考所收的内容和分类来看,该书所收史料的时间跨度比通典、通志长,涉及面比前两书宽。尤其是宋代的部分取材更为丰富。就典制体史书而言,文献通考有自己鲜明的特点,很快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延四年(1317年),道士王寿衍奉旨寻访有才能、道行之士。第二年,在乐平发现了马端临的文献通考。延六年,王寿衍将这部书进献给朝廷。英宗至治二年(1322年),元朝决定在马端临本人的参与下,由饶州路官府负责将文献通考刻板印行。泰定元年(1324年),文献通考刻成印行,流传于世。
马端临的文献通考对后世同类著作影响很大。明朝万历年间(1573—1620年),王圻撰写了续文献通考,共分三十门,二百五十四卷。该书所收内容上起宋嘉定年间,下至明万历三十年(1602年)左右。但是,清朝统治者为抬高自己编写的续文献通考而极力贬斥王圻的著作。乾隆十二年(1747年),下诏修撰续文献通考。该书收集了自南宋后期至明末的史料,共分二十六门二百五十卷,增加了群祀考和群庙考两门。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下诏修撰皇朝文献通考。该书亦称清文献通考,仍为二十六门,共一百卷。清末民初的刘锦藻花费十几年的时间,修成皇朝续文献通考(亦名清朝续文献通考)。该书所收史料上起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下至宣统三年(1911年)。在门类上增加了外交、邮传、实业、宪政等四门,合计三十门四百卷。于是这上自上古、下至清末的中国四千余年的典章制度大致可从上述四部文献通考中得其概貌。
元朝崇佛
元朝崇奉佛教,终元之世没有改变。其对藏传佛教僧人的优礼宠异,是历朝所罕见。
蒙古族统治者最先接触到的佛教是汉地的禅宗。成吉思汗十四年(1219年),成吉思汗曾命禅僧海云及其师统领汉地僧人,免其差发。窝阔台汗七年(1235年),蒙古统治者括中原户口,欲“印识人臂”,因海云劝阻而作罢。贵由汗元年(1246年),阔端召藏传佛教萨迦派僧人萨班贡噶坚赞赴凉州(治所在今甘肃武威),商议卫藏地区僧俗地方势力的归顺事宜,从此藏传佛教势力的影响进入蒙古宫廷,并逐渐取代了内地禅宗。忽必烈即位后,先后封萨迦派僧人八思巴为国师、帝师,令其领总制院事,管理藏族地区以及全国佛教事务。建藩于云南等地的诸王,也往往从藏延请喇嘛以为王师。八思巴曾劝忽必烈停止在汉地以人填河,横加杀戮的野蛮作法,起过一些积极的作用。忽必烈之后,元朝历代皇帝皆以藏僧为帝师,照例由帝师领宣政院事。宣政院为从一品衙门,与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同为“得自选官”的四大中央机构。帝师之下的宣政院使“必以僧为之,出帝师所辟举”,“帅臣以下,亦必僧俗并用而军民通摄”。由于元朝皇室对藏传佛教的尊崇,帝师位极人臣,“虽帝后妃主,皆因受戒而为之膜拜”。帝师可以干预刑狱。杀人之盗、作奸之徒,以至朝官中受贿枉法者,都可以因为帝师一语而逍遥法外。帝师的兄弟可以尚主封王,“其弟子之号司空、司徒、国公、佩金玉印章者,前后相望”。藏僧之在京为官者,已因其色目人身份而见重,其中帝师的亲友门徒,更仰仗帝师的权势而备受尊宠。他们夺人田产、霸人妻女,为害四方,无恶不作。番僧杨琏加被忽必烈任用为江南释教总统,掘钱塘、绍兴南宋帝后大臣坟墓百余所,盗取殉葬财宝无数,占田达23000亩,私庇平民不交纳公赋者23000户。其他如藏僧强市民物、欧打官员、骚扰驿站、甚至与王妃争道、出语犯上等等,元帝皆纵容不问。
藏僧还凭借政治上的权势,编造各种名目,借行佛事而挥霍营私。史载元初至元三十年间(1264—1294年),醮词佛事之类已过百项,及至大德年间(1297—1307年),增至五百余项。而元统治者为了借助佛教的欺骗麻醉作用加强对人民的统治,在经济上毫不吝惜。元贞元年(1295年),元成宗为皇太后建佛寺于五台山,以大都、保定、真定、平阳等十路应其所需,大兴土木,役使工匠数万人,附近数路州县“男不暇耕,女不暇织,百物踊贵”。延年间(1314—1320年),内廷佛事每岁用面43万斤,油7万余斤,酥21000斤,蜜27000斤。当时人称“国家经费三分为率,僧居其二”。经济上的挥霍,成为元朝后期社会矛盾激化的一个原因。
元末顺帝父子荒淫无度,一些藏僧投其所好,以传授密教中的男女双身修法、“房中术”、“大喜乐”之类,向元帝取媚固宠,宫廷丑闻播于朝野。
元代内地流行的佛教,分为禅、教、律三大派,其中最为流行的是禅宗中的曹洞、临济两家。因元朝皇帝所崇奉的主要是藏传佛教,内地佛教僧人在政治上的特权远远不能与藏僧相比。但经济上许多内地寺院却通过接受封建国家的赏赐和大地主的捐赠而富甲一方。元朝统治者往往一次赐予某寺以大量的土地财产。如元仁宗至大四年(1311年),“赐大普庆寺金千两,银五千两,钞万锭,西锦、彩缎、纱、罗、布帛万端,田八万亩,邸舍四百间”。延三年(1316年),又赐该寺益都田170顷,赐上都开元寺江浙田200顷,赐华严寺百顷。有的地方,僧尼人均占田数超过平民八九倍,其所占土地民户,均免税免役。统治者还明令规定不得侵占寺院的土地财产,以致“天下之田一入僧业,遂固不移”,使寺院的经济势力急剧膨胀。
元朝的崇佛,成为当时的一大弊政。
南戏与北杂剧
南戏是南曲戏文的简称,是我国最早成熟的戏曲形式。南戏产生于浙江温州一带,又称“温州杂剧”或“永嘉杂剧”。南宋时盛行,著名曲目如王焕久唱不衰。南戏到元代前期曾一度衰微,元末又重新兴盛,并在内容和形式上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为明代传奇戏曲的繁荣奠定了基础。
第214章 元朝(11)()
南戏是与北曲杂剧相对而言的。早期唱词是宋词和俚巷谣曲的杂凑,由于各地方音俗唱的不同,又形成了许多不同的南曲声腔,如海盐腔、余姚腔、弋阳腔、昆山腔等。其体制特点比较自由灵活,韵律、宫调也没有严格规定,但唱时都用南方方音。南曲声腔与北曲不同,“大抵北主劲切雄丽,南主清峭柔远”。因为南戏曲调舒缓婉转,所以更适于演唱情意缠绵的爱情故事。南戏唱法比北杂剧也富于变化,剧中角色分生、丑、外、贴、旦、净、末,登场都可唱歌。有一人独唱,有二人互歌,也有数人合唱。南曲与北杂剧交流以后,出现了南北曲合套的现象,采用杂剧联套的办法,把歌唱、舞蹈、会白、科诨融为一体。尤其采用多“出”组合的形式,则更适合表演情节曲折复杂的长篇故事。
南戏的题格主要来源于民间传说和现实社会生活。一般偏重于表现爱情、婚姻、家庭等方面内容,反映了宋元时期城市经济繁荣下城市平民的思想、愿望和情趣。其中有表现青年男女追求真挚爱情和婚姻自由,而反对封建礼教束缚和门阀观念约束的,如宦门子弟错立身、司马相如题桥记等;还有表现被侮辱被损害的风尘女子的不幸遭遇和对美好爱情生活挚着追求的李亚仙、苏小卿月夜泛茶船等;也有对发迹变心的男子忘义负情的批判,如早期南戏赵贞女蔡二郎、张协状元和元代南戏李勉等;还有揭露社会黑暗,鞭挞腐败吏治的作品,如小孙屠、祖杰等;表现宋元时期忠奸斗争、歌颂忠臣义士的作品,如牧羊记、东窗记、赵氏孤儿记等等。元末南戏出现了空前繁荣的局面,产生了荆钗记、白兔记、拜月亭、杀狗记(合称“荆、刘、拜、杀”)四大名剧。元顺帝时高明写出琵琶记,把南戏的创作推向高峰,被誉为“曲祖”,“南曲之宗”。
北杂剧是北方的一种有浓厚地域性的新兴剧种。它是在北方戏曲、宋杂剧、金院本及诸宫调和说唱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型的戏剧样式。产生于金末元初,最初流行于北方,主要是山西、河南、河北一带,以大都(今北京)为中心。在元统一全国以后,北杂剧南移,最后发展成为全国性的剧种。杂剧在元代各类文学作品中成就最高,是具有代表性的一代艺术,与唐诗、宋词并称。
北杂剧以当时北方民间口语为基础,由于方言的影响,虽然同是北方声腔,也形成许多不同的专用腔流派,如中州调、冀州调和小冀州调。杂剧基本上是一种歌舞剧,它把歌曲、宾白、舞蹈、表演融合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