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狼,放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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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狼,放肆- 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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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已经有三年没见面了。三年时间说漫长也很漫长,说短暂也很短暂。对鲁辉来说,这是足够漫长的一个过程,因为在此期间,他完全由阿明变成了鲁辉。起初,只是换一个名字,这很简单。后来,鲁辉有了自己的意识、自己的价值观和世界观,也就是说鲁辉不再仅仅是一个化名,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了,一个与阿明没有任何联系的人了,这却不易。

鲁辉还清楚地记得他那天突然看到万物透明发光的情景,那一刻他仿佛得到了神启,他意识到生命还可以是另外一种形态,或者说生命已经变成了另外一种形态,他感到了生命的大欣悦,他把那天作为自己的生日。那时他感到体内有一股很强大的力量,这力量完全陌生,但他清楚这力量完全属于他,现在这股力量好像很弱了,仿佛被时间消耗掉了一般。他有些担心。而三年时间对于坐在他对面的这个人来说,却是短暂的。这个人没什么变化。依旧是三年前的模样,没胖也没瘦。对鲁辉来说,这个人“扒了皮他也认识”,要知道三年前他们几乎是割头换颈的朋友,曾经一起“出生人死”。

让鲁辉备感痛苦的是,他无法忘记过去。

他怀疑自己是否真的与阿明割断了联系。

有两个灵魂——阿明和鲁辉——在争夺着同一个躯体。

他认为自己是鲁辉,可在对面这个人眼中他却是阿明。

其实对面这个人的目光很复杂,既坚定又怀疑,既凶狠又怯懦。

“你还好吧?”

鲁辉问道。话一出口,连他自己都吃了一惊,声音和腔调这么陌生,不像是他的,倒像是阿明的。这话也应该是阿明问的。“还好。”那个人说。

他们又滋滋滋地吸可乐,没有别的话。

鲁辉托着脑袋,像只呆鸟。

从麦当劳餐厅出来,那人提出到鲁辉住的地方去看看,鲁辉没有异议。鲁辉从未告诉过任何人他住在什么地方,这“任何人”当然也包括他爱得死去活来的安琴。也就是说,在北京没有人知道他住在哪儿。由此可见,他给予了那人以怎样的待遇啊。

在路上,鲁辉想他该换窝了。

但他想得更多的却是,如何向这个昔日的朋友解释自己的变化。

下车后,那人提议买点熟食,这样他们中午就不用再出来了。于是,鲁辉买了四个囟猪脚、二斤囟羊头、二斤熟牛肉、一根口条,外加一箱燕京啤酒。

鲁辉抱着啤酒箱子,那人拎着熟食,上了楼,来到鲁辉租住的一室一厅的住房。房间里非常简陋,除了一床一桌一椅外,还有一个小木凳和一个小茶几,别的好像就没什么了。如果真要说漏掉了什么的话,那也只是漏掉了墙角的一堆书而已。至于冰箱、电视机、洗衣机这类现代家庭必备的物件在此则一概不见踪影。这看上去更像是一个隐居的穷困潦倒的作家的居室,或者一个随时准备搬家的北漂写作者的居室。当然,那些北漂写作者多半会有一台二手电脑,即使吃上顿没下顿。

进了屋,磕上门,那人先巡视一圈,然后歪着头用质疑的眼光看着鲁辉。

“你——就住这儿?”

鲁辉打开电扇,“晤”了一声,进到厨房去洗手。

“太穷酸了吧?”

鲁辉听出他话中有话,便没有接腔。

鲁辉从厨房出来,那人已将熟食放到了小茶几上。电扇在头顶嘎吱嘎吱转动起来了,稍稍送来些凉爽。现在他们面对面,他们都清楚在他们之间有一些东西是必须谈开的。结不解自己不会开。

“阿虫——”鲁辉终于喊出了这个人的名字,他但愿自己能够永远忘掉这个名字。

“你不是不认识我吗?”

“我没说过不认识你,我说的是你认错人了。”

“不一样吗?”

“不一样。”鲁辉指指凳子,让阿虫坐,阿虫不坐,他们都站在电扇下凉快。“我没说过不认识你,因为你还是你,我怎么会不认识你呢?我说的是你认错人了,因为你叫我阿明,可我已经不是阿明了,我是另外一个人,这个人你不认识,怎么说呢——”鲁辉仰起头看着旋转的电扇,不知道该怎样向他解释,因为这几乎是一个无法解释清楚的问题。

“得。”

“人是可以变的,甚至可以变得很彻底,”鲁辉说,“我指的不是相貌,而是一个人的里边,一个人的心,”他捣捣自己的胸膛,“这儿!”

“得。”

“我不想过以前那种生活,我想换一种活法。”

“得。”

“你不会明白的,如果我们对生活的看法改变了,我们就会看到新的道路。”

“得。”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得。”

“我们为什么不好好地活着呢?”

“得得得。”阿虫说,“我倒是想好好地活着,像有钱的当官的一样,一顿饭一头牛,屁股下坐幢楼,白天人五人六,晚上搂搂小姐,可是行吗?”

“不一定非得那样活着才叫——”

“得。我们有什么资本?我们凭什么?如果——”

“不,我们应该找到属于我们的位置,我们——”

“得得。我看不到有哪个位置是留给我们的,我们命中注定要刀尖上行走,要——”

“不,还有另外的——”

“得得得。”阿虫摆摆手说,“我们不谈这些,说说那笔钱吧。”

“什么钱?”

“别装蒜了,还能有什么钱。”

“你是说——”

“是啊!”

然而,那笔钱当时就没有了。

他们——阿明、阿虫和老大——抢银行是个中午。这是三年前的事。具体日期是7月18日,后来这件案子就被称为“718抢劫案”。

那天的日头真毒,地上就像下火了一般,沥青路面被烤化了,水泥街道像烙铁,没有一丝风,空气又潮又黏,整个武汉三镇像罩得很严实的蒸笼。街上的人都被蒸发了,那些暂时还没有蒸发掉的人也已经被烤炙得失了魂魄,一个个幽灵般在空气中*。蝉在高声呜叫。整个世界都仿佛在熔化,那些坚硬的建筑物正在失去棱角,正在塌软、收缩,正在化为液体。所有的空调都在高速运转着,满世界都是嗡嗡嗡的声音。对他们来说,这是个很理想的日子。

正文 第一百二十四章

124。

突然大祸临头时,他们才发现他们对生还有着强烈的留 恋。他们不想死。正是强烈的求生欲望使得他们发现了储蓄所的后门。这是一个三层小楼,卫生间在后边,是利用楼梯间剩余的空间建造的。卫生间归银行员工使用。由于银行只租了一层,便无法将卫生间封闭在储蓄所内,因为卫生间和楼梯是连在一起的,而楼是归二楼和三楼使用的。楼上的房客出入又不能穿越储蓄所(这成何体统),所心房东就在一楼的山墙上挖了一个侧门,供楼上的人出入。

侧门正对着菜市场。他们本来想劫持银行员工和警察对峙的,现在既然发现了这个侧门,就没必要和警察硬碰硬地干了。

他们将保安和两个女职员封上嘴捆上手脚之后,警察已经封锁了前门。他们打开通往卫生间和楼梯间的后门,将自制的短枪藏在报纸内(和来时一样),拎着鱼皮袋,若无其事地从侧门走出来。*警察的视线和射程内。警察没发现他们的腿在发抖。其中一个警察还朝他们摆手,叫道:“无关人员快走开,快走开!”

于是他们*了菜市场。如果阿虫没有因为害怕突然跑起来的话,他们会很平安地脱离危险。阿虫的逃跑引起了警察的注意,一个警察让他们站住。

“站住,别跑!”

阿明和老大也拔腿狂奔。警察越是在后边喊,他们越是跑得快。这时警察才怀疑到他们可能就是劫匪,但是又不能肯定,于是分出三个警察来追他们,其他警察仍然封锁储蓄所。本来鱼皮袋是老大在拿着,老大看后边追得紧,就将鱼皮袋塞给了阿明。阿明就拎着鱼皮袋跑。

跑着跑着,阿明发现只剩他一个人了,阿虫和老大在十字口折进另两条街道。警察却不分散,三个警察只追阿明。

在太阳的火光中阿明奔跑着。

在梦境似的街道上阿明奔跑着。

在命运的可怕幻觉中阿明奔跑着。

在生与死的边缘阿明奔跑着。

他奔跑着,感到心堵在嗓子眼,呼吸困难;感到腿像灌满了铅,沉重无比;感到被禁锢的灵魂想飞出肉体的痛苦。巨大的痛苦甚至盖过了巨大的懊悔。此前他把生与死看得很轻,此时他却强烈地希望活下去,哪怕像狗一样地活下去,只要活着,只要活着

他意识到钱是祸根,如果他没有接过袋子,也许警察就不会追他。此时,出于报复和仇恨(报复什么仇恨什么呢,很可能正是金钱本身),他将钱一把把地掏出来,撒向空中。花花绿绿的票子在阳光中上下翻飞,闪闪发光,如一群从魔术师手中神奇般地飞出来的蝴蝶。

那些躲在两边棚子里的卖菜人和买菜人觉得街上有些异常,都引颈张望。他们不期待什么,也不关心什么,只是看热闹。他们看到阿明在跑,看到警察在追。这场面颇像电影中的镜头,紧张,刺激,又饶有趣味。是小伙子跑得快,还是警察跑得快呢?他们发着议论,各自做出判断,并希望事实能验证自己的判断。他们目不交睫地看着,不愿错过哪怕最微小的细节。突然看到空中有一堆令人眼花缭乱的东西,像烟花一样炸开,像蝴蝶一样飞舞,炫耀般地闪烁着骄傲的光芒,他们很是吃惊。当看清那飘飞着的是些什么东西时,他们争先恐后地冲到大街上,扑向那些钞票,又是叫,又是喊,又是争,又是抢,那股兴奋劲就甭提了,简直像是在过狂欢节。

阿明看到场面这等热闹,忽然生出很虚妄的感觉,仿佛此时他就是上帝,他带给人们快乐,带给人们金钱,带给人们疯狂。他加快撒钱的动作,陶醉其中,几乎忘了他这样做的目的。他看不到警察了。他看到的是越来越多的人。那些兴奋的脸。那些舞动的手。那些张大的嘴巴。街道喧嚣异常,他却感到失聪般的寂静。

接着他好像失去了知觉,不,应该说是失去了记忆,因为事后他怎么也想不起来他是如何逃出那条街的,他又是如何彻底摆脱警察的。还有更重要的一点他也不记得了,那就是:钱。撒钱的情景他知道,可他不知道钱撒完了没有,如果撒完的话,钱袋呢?如果没撒完的话,钱袋呢?钱袋哪儿去了,是被他扔了,还是被别人抢去了?他毫无印象。

他能记得的是,他搭出租车来到了火车站,随便跳上一辆即将离站的火车,告别了武汉。此后他再也没有踏上过这个城市的土地。

此后他再也没有老大与阿虫的消息。

此后他再也没有回过家。

鲁辉向阿虫解释那笔钱当时就没有了。阿虫将信将疑。

鲁辉觉得“过去”是属于阿明的,而他与阿明早就没什么联系了。他是一个新人。是的,一个新人。一个没有“过去”的新人。

他不想拥有“过去”。

阿虫的出现让他非常尴尬。阿虫毫无疑问是属于“过去”的,按说他与阿虫不应该交往,可事实是他无法摆脱阿虫。他甚至无法向阿虫解释清楚:他现在是鲁辉,而不是阿明,鲁辉与阿明是两个人,两个不同的人,而不是同一个人在不同时期的两个名字而已。

阿虫让他意识到他与“过去”的联系并没有剪断。

中午他们喝了很多啤酒。鲁辉想解释清楚他不是阿明。

阿虫也喝得差不多了,不断地打酒嗝,他突然拎起一个空酒瓶敲在茶几上,想将酒瓶敲为两段,可是酒瓶很结实,他没有敲碎,于是他拿着空酒瓶指着鲁辉,声嘶力竭地叫道:

“阿明,我算看透你了,你*算什么朋友?我和老大当初真是瞎了眼了,瞎了眼了,交了你这个白眼狼。你口口声声说你不是阿明,是什么狗屁鲁辉,你有种你去给老大这样说,去给老大这样说呀!”

鲁辉吃了一惊。他想,不能再喝了不能再喝了不能再喝了。他虽然也喝了不少酒,但还保持着清醒。他站起来说:

“我会给老大说的,我会给老大说的。”

“呸!你也配?”阿虫把空酒瓶狠狠地摔在水泥地板上,酒瓶碎裂,玻璃片四处进溅。

他们话不投机。

不要说阿虫是阿明的朋友,就是阿明出现,鲁辉和他也会话不投机的。

阿虫后来喝醉了,居然趴到茶几上哭起来,仿佛吃了许多苦受了许多罪,突然见到亲人,不哭不足以宣泄心中的委屈似的。这时他早分不清他今天邂逅的是鲁辉还是阿明了,其实一开始他就没分清,而且始终没有分清。

阿虫边哭边诉说着这几年的惶恐不安和经历的种种磨难。他说他连一只老鼠都不如,连一条丧家狗都不如,连一只蛆都不如。他说这种逃亡的日子其实比坐牢都难受,坐牢至少心里是踏实的,不用每天、每时每刻都提心吊胆。他说他过的是暗无天日的生活,就像生长在*中的一蓬野草。

阿虫说自从找到老大他才又活得像个人。

鲁辉问他是怎样找到老大的,他说:

“我能闻到他的气味。”

鲁辉本来一直忍着没有问老大的情况,他认为他不应该问,因为他是鲁辉,不是阿明。可他终于还是问了。这时他搞不清自己到底是鲁辉呢还是阿明。他从自己的声音中听出了陌生的腔调。

“老大咋样?”鲁辉问。

“管你什么事?你这个奸细,你想去告发是不是?你,你,你——”

他不与这个酒疯子计较。他也不想知道老大更多的情况。他更不想让他们知道他这几年的生活情况。当初抢银行时他们有着单纯的理想,他们指望一次行动一劳永逸地解决生活中的所有问题。

老大的理想是做生意,阿虫是娶媳妇,他是读书。如果抢银行成功,老大将成为着名企业家,阿虫将成为天下最幸福的新郎,阿明则会成为名牌学校的大学生。可惜,时运不济,抢银行以失败告终,阿虫自然没娶到媳妇,老大的情况虽不清楚,但估计也不没做成企业家。至于他嘛,由于自己精明大胆,加上冒险精神,以及幸运女神的眷顾,应该说是实现了理想。他曾在北大混了一年,读了不少书,也算是圆了一点儿大学梦;他的这段生活被一位写作者写成了一部书,名叫《隐蔽手记》,只有他能在这本书中看到自己的影子,别人大概是看不出来的;他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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