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她有些沮丧,“我想追上他们,但是排队的人太多,我不能插队。”
人家好不容易排在前排,里面还有等了大半天的老人和孩子,她插队于情于理都说不通。
那人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单手拢着过长的衣摆,单手递给她。
“你是想让我用银子换?”
这倒也是个办法,如果真有人愿意跟她换,便是你情我愿的买卖,不算欺负人。
那人颌首。
朝曦不接银子,“我这里有。”
她下了马车后连忙找人问了问,只有一个愿意卖的,但是出价很高,要十两银子,朝曦浑身上下摸遍了也只有三两,俩人讨价还价,将价格压到了三两,那人终于让开位置,让她们插在前面。
朝曦松了一口气,又等了等,这回没等多久便轮到了她们。
朝曦十分配合的接受盘问,问什么回答什么,问到几个人时,她也老实的回答三个,官爷便让另外俩人也下来。
似乎还不放心,又上上下下搜了搜马车,将她的□□瓶子尽数搜出,摆了一地,“这个是干嘛的?”
“这个是……”
“这个是治病的。”有人先她一步开口,小厮不着痕迹的朝她眨眨眼,回过头又很认真的与官兵说道,“先生是救死扶伤的大夫。”
说到大夫,那官爷眼里和气许多。
“前些日子到处都在说宫里招御医,我们兄弟几个便想着上京碰碰运气,万一真成了御医,好歹吃喝不愁。”小厮才十一二岁,嘴皮子功夫倒是很溜,回起话来丝毫不怯,比朝曦还顺。
朝曦干脆把话语权给他,让他跟官爷交涉。
“是吗?”那官爷并不信,只淡淡瞥了一眼地上的药瓶,“谁敢挨个喝一口?”
朝曦当即举手,“我来吧。”
官爷瞧了瞧坐在轮椅上的人,“你过来。”
异性相吸,同性相斥,男人瞧见比自己优秀的男人,不由自主便会产生嫉妒之心,蹭车的男子别的没有,就一个优点,长得好看。
只要长得好看,就是王道。
“还是我来吧。”朝曦去争,“即便是药他也不能乱吃,身体太虚。”
况且东西是她的,怎么好意思连累别人,小厮说毒·药是药其实是为了维护她,怕她被官兵为难带走,一个救死扶伤的大夫,带这么多毒·药瓶子,别说是官爷,是人也会怀疑。
身体太‘虚’这个词似乎取悦了那个官爷,没有拒绝,眼瞧着她喝。
瓶子是朝曦的,里面装的都是毒,当然也有解药,她挑的好,看似杂乱无章,实则先吞解药,再吃□□。
不知是谁提醒了一句,那官爷醒悟,不再让她自己选,必须喝他选的。
朝曦仅仅是顿了一下,便毫不犹豫将药喝下,喝得越快越好,后面方便解毒,也能节省时间,好尽快去找沈斐。
她还是有些担心沈斐,明后的目标是他,镜花是次要的,可镜花还是受了伤,沈斐全身而退的可能性为零。
他一定也受了伤。
方才瞧见马车时反应太慢,走远了才想起是沈斐的马车,等她想追上时城门都上了栓,她必须打过百名官兵,避开城墙上的弓箭手,用轻功翻过十米的墙才能过去,亦或是赶在偏门没有关之前。
显然不太可能,百名官兵不是用来当摆设的,在瞬息之间朝曦冲不过去,偏门只会重重关上,她进不了城,反而会引来若干官兵抓捕她,得不偿失是一回事,给沈斐添乱也是一回事。
万一沈斐当真受伤,听到她硬闯京城大门的时候,只怕还要分心过来维护她,再被明后抓个把柄,徇私枉法,这个摄政王还当不当?
朝曦不懂国事,可这关系有时候就像邻里相处,她还是懂一些的。
瓶子很多,有丸状,也有细粉状,稠液状,应有尽有,朝曦将能喝的喝过,能吃的吃过,那官爷终于放过她,摆摆手道,“行了,可以走了,下回记得上京不能带那么多瓶瓶罐罐,尤其是入口的东西。”
朝曦老实点头才放他们离开,胃里喝了许多毒·药和解药,药性相冲,翻江倒海一般,疼的厉害,朝曦忍住没擦冷汗,只握紧了轮椅,推温和的公子往城里去,脚步尽量保持一个节奏,不急不缓。
可肚子实在太疼,头有些晕,眼睛睁不开似的,有一种想倒的冲动。
不能倒,倒了就无法解释为什么带这么多毒·药?
倒了就没办法去找沈斐。
倒了就会连累帮她圆场的俩人,所以不能倒,再走远一点,再远一点……
朝曦视线已经有些模糊。
“喂!”
身后突然有人喊她,朝曦浑身一僵,在跑还是不跑之间犹豫,半响站定不动,微微回头,露出一个不那么勉强的微笑,“怎么了?”
“你东西掉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天使的文~
文名:娘娘来爬墙(重生)
作者名:希闵
一句话简介:娘娘回来搞事情,都给本宫洗干净
文案: 史载:高氏王朝三世而亡,全因谢氏
小谢氏身为皇后,懦弱无能,勾结小叔
昭昭不服,叩天上诉
于是昭昭重生了;上天还附赠了她一个重生礼包
昭昭:可以不要么?
断桥可复,青山可崩
昭昭,只要你愿意,世界就握在你手里
皇后娘娘只想搞事情系列
男主疯狂撩女主,女主四处撩男配
苏破天际的重生金手指,你真的会淡定接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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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宁王死了()
那官爷举起手; 朝曦这才发现他手心里握着一个插针的小布袋; 是她随身携带; 应急用的那种; 什么时候掉的她居然不知道,全部注意力都在剧疼的肚子上。
表面看来是她推着轮椅,其实是扶着轮椅,不扶着,怕自己摔倒。
想了想; 松开轮椅刚要回身去拿; 小厮机灵的提前一步; 跑过去将小布袋接了过来; “谢谢官爷。”
他态度太好; 点头哈腰,让那官爷很有成就感; 挥挥手叫他们赶紧走,别站着位置堵别人。
几人不敢停留; 当即离开; 到了角落时朝曦再也撑不住; 往墙上一靠; 滑着坐下。
那公子比着手势,似乎在问她怎么样?
朝曦摇摇头; “我没事,休息一下就好。”
说来奇怪,那些药都是她自己制的; 制成之后她会尝试喝一些,感受一下药效,都有抗体,即便第一次掺和起来喝,但是及时喝了解药,不该这么难受啊?
她只会对新的药有反应,那些旧的,被她喝过,研究过的,除非量很大很大,就像在沼泽地时,待了一夜,连续不断吸入毒气,直接让她病了两三天。
这回的药种类虽然多,但是量很少,一次就沾一点点,很控制,可疼成这样,感觉不躺个十天半月好不了,朝曦觉得有些不对劲,她的身体好像变弱了一点。
难道是怀孕了?
可葵水刚走,不可能怀孕,朝曦自己就是大夫,还能不知道?
既然不是怀孕,那是为什么?身体莫名其妙变弱,葵水是一部分原因,可朝曦隐隐觉得还有其它原因。
她闭目想了想,依稀记得小时候师傅千叮嘱,万嘱咐,一定不要她破身,破身就会嫁不出去,没有人要她云云。
师傅这么告诫她,自己却跟这个男人睡,跟哪个男人睡,一点不在意,朝曦便也没当回事,现在想想好像不是那么回事。
她身体变差就是从睡了沈斐开始,比如说刚睡完就生了场小病,因为很快好了,倒也没在意,只以为是赶路太急,累出的毛病,仔细一想又没干什么,走的也是不急不慢,还有空进城摆摊,不该陡然弱下来才是。
这次试药才让她反应过来,不听师傅言,吃亏在眼前。
‘破身’这个事也许对师傅来说没什么影响,但是对她影响很大,突然有些后悔,睡完沈斐,沈斐也没留下,并没有像别人说的那样,为了责任,为了将来,陡然成长,懂事的留下跟她过一辈子。
还好他走的时候有原因,如果仅仅是为了前途,或是什么话都没说就走,对朝曦打击才大。
朝曦意识越来越模糊,也没撑多久,脑袋一歪睡了过去,天昏地暗似的,不晓得自己睡了几天,只身上出了虚汗,捂的难受,挣扎着想起来,奈何没有力气。
迷迷糊糊似乎感觉有人走近,微凉的方巾盖在她头上,冻的她一个哆嗦,人清醒更多,力气也恢复了些,陡然伸出手,抓住那人的手腕。
“哎呀!”熟悉的声音响起,“你弄疼我了。”
朝曦睁眼瞧了瞧,发现是蹭她车的小厮,她额头太烫,小厮刚给她换了一块方巾,准备将换下来的那块拿去洗洗,还没来得及就被朝曦拉住。
朝曦松开手,表情有些歉意。
小厮丝毫不在意,反倒很惊喜,“你终于醒了?知不知道自己睡了几天?”
他伸出手,“两天啊,不吃不喝起来还能这么精神,看来是没事了。”
朝曦强撑起身子,勉强坐起来,太阳穴还有些疼,一抽一抽,她揉了揉问,“你们家公子呢?”
“公子回老宅办事了,交代我留下来照顾你。”小厮将微微发烫的方巾搁在盆里洗。
朝曦点头,“这里是?”
“这里是客栈,公子老宅的事比较麻烦,很有可能惹祸上身,不方便带着姑娘,所以让我在附近找个客栈暂时安顿下来。”小厮一五一十道,“姑娘饿了吧,我去拿清粥。”
刚醒来的人虚,不能吃大补的东西,清粥最好。
朝曦没有拒绝,她确实有些饿,身体又虚,走不动路,只能求助别人,“麻烦你了。”
小厮摇摇头,“应该我们谢姑娘才是,多亏了姑娘我们才能顺利进城。”
???
什么情况?
朝曦丈二摸不着头脑。
“姑娘知道那个摄政王吗?”
“沈斐?”她不要太熟。
“就是那人。”小厮将手里的方巾拧干,“听说那人给皇上求药的时候被人追杀,不知道怎么地跑去了山沟沟里,摔断了腿,如今也坐轮椅,跟我们家公子一样,如此自然会有人怀疑公子,来时其实我们很担心,没想到姑娘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引了过去,没人注意我们。”
那药瓶太明显,又没有贴字条,关键味道古怪难闻,不像是药,更偏向毒,所以那官爷坚持要让她全喝一遍,安全才放过她。
因为她这边毛病太多,反倒显得小厮和他家公子正常,就这么蒙混过关。
朝曦注意力都在前半句,后半句根本没认真听,“皇上怎么了?为什么要摄政王去求药?”
她问得太急切,说明对她很重要,小厮犹豫了一下,关上窗户和门,小声与她细说,“两个月前皇上突然中了毒,十分难解,即便有太医和民间寻来的神医调养,也只有三个月的时间,若是三个月之内寻不来解药,皇上就会……”
他没再说下去,但是意思朝曦懂。
“好端端的,皇上怎么会突然中毒?他中了毒,得到好处的人是谁?”
“摄政王。”这个朝曦知道,明后是女子,不能继承皇位,小皇帝一死,老皇帝没有其它儿子,小皇帝才七岁,不可能有孩子,所以皇位只会被他这个摄政王继承。
此人已经权倾天下,得到很多人认可,他继位没毛病。
“对啊,如此一来自然有人怀疑是摄政王下毒,明后与众大臣施压,摄政王不得已亲自出门寻找神医和解药,自证清白。”
朝曦登时醒悟,原来如此,难怪这人会出现在偏僻的山沟沟里,因为他听说了凤凰山药山的名字,过来寻找解药。
朝曦也是听说了凤凰山药山的名字,才会落户凤凰山。
“这么明显的阴谋,摄政王也不笨,他怎么就上当了?”朝曦想不通,沈斐那么聪明,会看不懂她都能看懂的阴谋?
“看得懂又如何?他能不去吗?不去就要背负毒杀皇上的罪名,皇上才多大,今年七岁,百姓自然会偏向弱者,认为是他毒死了皇上,好顺理成章继位。”
光这一个罪名,再有人添油加醋一把,不甘平凡的人都等着找借口造反,毒杀皇上就是个很好的理由,稍稍鼓舞一番,便有大把大把的人加入造反的队伍中,历史上很多君王都是这么败的,所以即便为了安民心,平臣意,他也要去。
这就是个阳谋,也是个死胡同,必须去,即便打了其它主意,表面也要去。
一旦离开京城,就等于中了明后的计,被人千里追杀,落难凤凰山。
朝曦咬牙,“明后怎么这么坏?”
好几次都想置沈斐于死地,宁愿不要凤凰山,也要杀沈斐,什么心态?
不知道有外敌的时候自己人要全身心对付外敌吗?
朝曦记得谷里也不太平,小打小闹无数,偶尔还会有人上门砸场子,每当这个时候师祖就会说,平时如何不管你们,但是有外敌的时候谁敢给我内斗,我先弄死谁。
朝曦被她教育的最多,不仅关键时刻不敢内斗,平时也不敢,想不通明后为什么容不下沈斐,一定要杀他?
“明后是太后一手提拔上来,两个女人一个是皇上的母亲,一个是妻子,自然将摄政王视为眼中钉。”
关系太乱,朝曦理不清,只想知道一个问题,“摄政王现在有危险吗?”
这个才是她最关心的,“已经进了城,都是自己人,应该没危险了吧?”
小厮突然沉默,望了她半响,在她疑惑的眼神中先问了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姑娘与那宁王,是什么关系?”
朝曦怕他俩没关系,小厮不告诉她,干脆实话实说,“我们俩是夫妻,我救了他,他答应娶我,后来我们成了亲,将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了,关系亲密无比。”
她越是这样说,小厮越是不敢告诉她,沉默更久,实在架不住朝曦探究的眼神才道,“你肯定饿了,我去给你打碗清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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