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亲亲的堂兄弟俩,体型上的差距可真有点大。
太孙和朱高炽说话,马氏就拉着张昭华亲亲热热地也说作一团。她问道:“新嫁妇,滋味如何?”
张昭华就什么也不说,只管低下头去做羞赧状。
太孙转过来,看她们这般,似是才想起她们是一起阅选过,同住了大半年的,便高兴道:“你们是姐妹变作了妯娌,如今更有好多话说了!”
“要我说,弟妇柳絮才高,乃是不栉的进士,比我强了何止百倍?”马氏掩着嘴巴笑道:“昔日在馆中待选之时,篇篇题文,都拔得头筹,又旁征博引四书五经,笔下生花,哪篇大作,不是被女官嬷嬷们当做呈文给我们念了!”
“哎呀,”马氏忽然想到了什么,又问道:“我倒是想起来,殿选时候,弟妇那般的才华,怎么不显露一二?却是连大字都不会写了!幸好你又唱了一曲赶牛歌,中了皇上的意,要不然咱们今日,也就没缘分还能坐着叙话了!”
马氏这一席话,其用心之险恶,实难述其万一。
她这么多年摸准了太孙的脉,知道他喜欢学问,喜欢述古,也喜欢通古论今能和他说到一处的女人,但是却见不得女人才更高,他是深受皇帝的影响,觉得女人只需要赏心悦目就可以,是做那龙袍上的点缀,永远不会给予齐肩对等,永远不会正视女人的才华,也永远不会让女人高出自己。
这应该是所有男人的通病。
她自信这样一番话,既可以招来太孙的不满,也能在燕王世子那里,种下一株小小的心苗。
果然太孙就微微皱起了眉头:“才藻非女子事,学了这些,又不能像男儿一样能立一番事业,考个科举正途。”
“是,”张昭华低头答道:“弟妇本来参选是为了做女官的,现在侥幸中选,做了天家妇,便是识字也好,算账也罢,都是为了日后过日子实用,能协理王妃料理内宅罢了。”
高炽那里她是不怕的,六岁那年相遇的时候,张昭华就昂首挺胸地回答过这样一个类似的问题,她说的是“太平无以报,读书不负人”!
到今天她也一直这么觉得,读书是她两辈子做过的,最值得的事情。
解释是多余的,懂你的人自然会理解,无需解释。不懂你的人,更不值得解释。
张昭华这话,其实也回击了马氏拐弯抹角地暗指她心机深沉这一条,因为如她所说,自己明明学富五车,却在殿选时候摒弃了显示才华,而是迎合上意——皇帝不就是放牛娃出身么,张昭华一首赶牛歌唱到了皇帝心里,甚至让皇帝青眼有加,差点就把她指给了太孙。
迎合上意有没有错,没错,而且迎地好了,绝对是扶摇直上获益多多。大家都心照不宣地迎合,但是不能被指明出来,被指明的人一定会是众矢之的。这就好比外廷科举考试中,大家如果提前猜出了主考官是谁,就会偷偷买来他的文章仔细阅读,看他喜欢什么风格的,下笔的时候就往那个风格上写,这样自然中榜的几率更大。
大家都这么做没事,但是若有人被明晃晃地织出来,那是一定要遭受唾骂和攻击的。尤其是像马氏这样含沙射影,聪明人一听就能听出来,她是在说张昭华投皇帝所好,附会逢迎,扯上人品,跟两面三刀的奸邪小人没什么区别。
太孙和世子都是君子,一个质古,一个端方,自然最看不得这样的人品——不过好在张昭华早就说了,我是奔着女官参选的,想在最后一轮淘汰自己,留在宫廷供职,所以才隐匿了才华。
马氏有一个妙处,一时半会讨不到好,她也不强胜,马上就偃旗息鼓风轻云淡好像刚才挑起硝烟的根本不是她一样。只是在张昭华眼里,这样的女孩儿最爱自作聪明,只当别人是傻的,普天下之人皆能被她三言两语或者略施小计就玩弄于鼓掌之中。
从东宫出来,高炽和张昭华又远远撇下了随从,搀着手儿说起了话来。
高炽垂下的衣袖里,其实交握的是两只手。张昭华被他这样牵着,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细琢磨还有些羞人恼人的意思。
因为世子足弱是众所周知了,张昭华这样搀着他,并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指摘。
“太孙妃没有站起来答拜,是有原因的,”高炽道:“你莫要心存芥蒂。”
第122章 明律()
“怎么说?”张昭华问道。
“太孙妃恐怕是患病了,据闻前几日东宫请了太医,”高炽道:“大方脉、小方脉、妇人科的太医们都给诊了,但是并不曾听闻病症,没有医案药方——恐怕太孙妃这个病候,很棘手啊。”
“也有可能是太医们医术不精的缘故。”张昭华随口答道:“毕竟妇科和小儿科一样,皆属疑难,不能断而言之。”
“那倒是不可能,”高炽道:“主治的太医可是戴思恭。”
“戴思恭是谁?”张昭华问道:“医术很了不得吗?”
“他可是良医,”高炽啧啧称叹道:“给人看病,下药一定会见效,皇爷爷最看重他的医术。当年我父王曾经患了瘕,肋间有块垒如石头一般,去来无常,推之而动,按之而走。肚硬而胀,每天食不下咽,只能吃捣碎的饭,王府请了多少大夫都没用,还是皇爷爷派了戴思恭来,他给诊了脉之后,问父王嗜吃什么东西,父王说爱吃生芹,他就断言是患了虫瘕,而不是血瘕。”
“按其他大夫所诊,父亲是瘀血聚积所生肿块于腹中,”高炽道:“但是偏他说肚子里不是血块,是虫子,吓得我们不知如何是好。”
张昭华听得入神,追问道:“后来呢?”
“后来父亲命进药,”高炽笑道:“一剂药下去,晚上解出来,就如戴思恭所说,全是虫子,而且都是细蝗。”
张昭华“哎呦”了一声,原来是寄生虫病,而且居然是蝗虫。不过更令她惊讶的是,古人的医术,竟然能如此细致精确,不仅正确地诊断出病源,还对症下药,一剂而愈。
此时的医生知道虫子依附在人体内会治病,而且已经有了有效的打虫药——张昭华又想了想此时的西方,恐怕还在延续中世纪三大医疗法宝:放血、截肢、脑瓜子开洞吧。
想想还真是不寒而栗呢,亏得是没穿去那种地方。
“这么说,以戴思恭的医术,断然不可能摸不出病症来,”张昭华道:“之所以没有开药,我觉得是也许根本不需要开药。”
“哦?”这回轮到高炽惊讶了:“为什么呢?”
“我看服侍太孙妃的女官面无忧色,”张昭华道:“反而露着喜意,想太孙妃嫁入东宫也有一个半月了,这时候如果传出喜事来,也算正和时宜。”
高炽恍然大悟:“果然如此!滑脉如盘走珠,不到一月不能确定,怪不得连戴思恭这样的圣手,都不敢打包票,开下安胎药来。那这样正好,皇爷爷一定高兴得很,太孙妃嫁过来一月就有身孕,这可是大喜事。”
“我原听女官说,明年二月旦的时候,”张昭华道:“也就是你归国之前,皇爷会册我为世子妃,还有周王世子妃,但是没有太孙妃的册妃仪式。”
“太孙妃和你们不一样,那是要等到确认太孙妃能生育才能正式册立,”高炽顿了一下道:“要不然直接授了金册,若是她不能生育,再要出妻,就有些棘手了。”
要么怎么说明朝和其他朝代不一样呢,在明朝之前,两家婚姻告变,大家感情破裂了,去官府把婚书撕了就没事了,男的可以休妻,女的也可以提出和离,什么理由都行,感情不和是最好的理由,离完之后,大家你婚我嫁,各不相干——但是到了明朝,大明律重新规定了,丈夫不能无故休妻,否则杖八十,除非满足七出条例,女子也有三不去,看似是保证了女子的权益,但其实将人束缚地太死。
解除婚姻的权力变成了只为丈夫所享有,女性单方面要求解除婚姻的权力——也是有的,但是只有四个特定情况,一是骗婚、冒婚的,可以离;二是丈夫纵容或强迫妻、妾与人***三是夫家下聘,但是五年都没有娶;还有丈夫逃亡过三年者,女方可以撤销婚姻或者改嫁,而且不追收聘礼;最后就是殴妻至折伤以上,也就是说家庭暴力,丈夫把老婆打得骨折了,女方就可以提出和离。
所以,可不管你感情合不合得来,两家合婚之后,离婚的可能大大降低了。
要张昭华说,《大明律》里面有些东西,其实比之汉唐,是倒退了许多的,比如说规定,凡户绝财产果无同宗应继者,所生亲女承分。也就是没儿子的情况下才允许女儿继承,这点上明实际上是倒退了,唐朝是允许儿子尚在的时候,女儿也可以继承一部分的。
再比如说,如果丈夫死了,女方只要守寡,哪怕无子也可与夫家分财产,如果改嫁,则没有。这一条在宋朝就不适用,宋朝多得是豪富的寡妇,都是继承了丈夫的财产的,再嫁由她,财产也是她带走,北宋甚至还有两个宰相为了争一个财产十万贯的寡妇而闹到御前的趣事。
但是你要说《大明律》是不是很落后,是不是一无是处,也不是。
比如说在“犯奸”这一条目下,唐朝的律法对强奸犯,是要有区分的,对各类性犯罪、不同身份者的性犯罪,均有详细的规定。轻者杖责,重者流放,直至绞刑。宋朝承上,出现了里程碑式的“强**女罪”,规定“虽和也同,流三千里,配远恶州。未成,配五百里。折伤者,绞。”元朝更是规定了年龄,认为“凡称幼女,止十岁以下”,超过十岁便不算幼女了。
但是到了明朝,皇帝对强奸犯是深恶痛绝,认为可比十恶不赦的大罪过,因此《大明律》里对强奸罪的惩处条例十分简洁,不像元代分得那么详细。执行起来很容易,因为就是这么规定:“强奸者,绞;未成者,杖一百七,流三千里。**女十二岁以下者虽和同强论。”
也就是说,碰上强奸犯,不管你强奸的是谁,唐律还分刑法轻重,强奸下人、乐伎罪责较轻,但是到了大明,只要强奸直接绞刑,未遂者先打一百七十棍然后流放三千里。强**女更是完蛋,女方就算说自愿也不顶用,杀你没商量。
朱元璋严刑重法有没有好处?最起码这个刑律看起来是大快人心——这一条,张昭华上辈子活过的地方,不过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到了大明,是犯什么罪都不敢犯强奸罪!
想到这一点,张昭华算是略微消弭了一下心中的怨气,也庆幸自己幸亏是嫁了藩王世子,而不是太孙——
在皇帝看来,其他藩王的王妃也就罢了,正妃没有生育,王位一样传给庶子;但是在继承帝统的继承人这里,那是必须要娶回来会生的女人,而且一定是要生下来嫡子才行!
这就是为什么皇帝可以很快册立世子妃,而拖着一直不册立太孙妃的原因了,这里要说一下,把你许配给世子做老婆,行了大婚礼,你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世子妃。世子妃要经过一道册立手续,赐给你金册,然后在玉牒上记下你的名字,你才算是真正成了皇家人。
拖着太孙妃的金册不给,也是出于皇帝的考虑,要是给了金册而不能生,到时候废起来就很麻烦,因为《大明律》是他自己定的,无故不休妻,无子?你不是也说了吗,五十岁无子,才是真的无子,但是太孙真的还能等到五十岁?
皇帝最多给马氏两年时间,要是生不出来,他就将太孙妃的金册授予他人,谁拿了金册,谁才是正统——他总要看着太孙有了嫡子,才算真正放下心来。
第123章 回门()
从东宫出来之后,他们乘车驾去了会同馆,去见张麒和王氏,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回门”。
车驾还没到近前,已经有礼部的官员通知了,张麒便要站在门口迎接。张昭华之前虽然也见了他,但是这滋味都不如跟在另一个男人身后,朝自己的父母行礼时候的感觉,就好像父母什么的,忽然隔了一层不浅的距离。
张昭华忍不住撅起了嘴巴,这是她受了委屈时候的表现。这个习惯,王氏是不知道的,但是张麒知道。小时候她一撅嘴巴,张麒就百般要求都答应了。
果然张麒看到她模样,就频频回头看她。
入了会同馆,在中堂上,按礼节要先请张麒和王氏坐下,让世子对他们行四拜的大礼的。但是张麒坐下去之后又站了起来,赞引请他坐,他也不坐,嗫嚅了一会儿,道:“天家、天家门高,小女有侍候不周全的地方,全赖世子殿下,海涵。我们出身平民,不比公卿贵人,不敢受殿下大礼。”
直把张昭华说得眼泪汪汪地,嘴巴撅得更高了。世子回头看了看她,好像微微笑了一下,就亲自过去将张麒扶上了座位,道:“岳丈言重,小婿无敢自矜门高,令家有好女配我,我宜深谢之。愿日后如家人同处,尽平生之欢。”
如家人处,尽平生欢!
张昭华没忍住一下子飙出了眼泪来,就这一句话,她觉得自己真的嫁的太值得了。就算嫁过去真的给他家做牛马去,张昭华怕也没有半句怨言了。
之后张麒和王氏受了他们两拜,回了两拜。赞引又请世子上座,让张昶张升兄弟,还有郑氏和小宝,一并出来拜见。
世子受了一礼又请他们坐下,抱过五岁大的小宝到膝上逗弄,问他叫什么名儿,多大了。
小宝平日也不好动,此时就乖乖地蜷在世子怀里,道:“我叫小宝儿,大名张辅,今年五岁了。”
世子微微讶异道:“父王麾下有一员指挥佥事,他的儿子今年十九岁,以军功晋燕山卫百户,也叫张辅,跟你同名呢。”
“锦衣卫百户,”小宝问道:“是什么?”
“就是百夫长,”世子道:“手底下管着一百多名军士。”
“噢,我知道,”小宝想起来姑姑曾经教过的诗,摇头晃脑道:“宁做百夫长,胜作一书生!”
“小宝——”张昭华害怕高炽心中不悦,就微微呵斥了一声。但是高炽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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