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盛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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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盛唐- 第2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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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八十步距离,双方对射弓箭,你来我往,嗖嗖嗖!

    弦响绵密,箭雨呼啸,天空光线变幻中,噗噗噗噗!射在突厥人身上,一朵朵鲜艳的血花爆开,人叫马嘶,烟尘飞扬,不断地有突厥人自从马背摔落下地。

    时间决定一切,唐军的骑射压倒了突厥人!

    不要以为游牧民族就一定骑射够力,醒悟过来的唐军以后天的勤奋努力追上了游牧民族天生的骑射!

    游牧民族,从小时候,能够拉得开小弓箭时,就用小弓箭去射草原上的老鼠,之后射鸟射狼,不断地学习、训练骑射,直到成人。

    边境地的唐军,本身就有不少归化的胡人,他们骑射绝不逊色于自己的同类。

    甚至连境地的真正唐人,也有不少是从小训练的,毕竟游牧民族的威胁让唐人必须以杀止杀,遇到入侵时能够引弦而战。

    然后军人得到了国家供养,他们每天就是强化训练,不断地射箭、劈杀,不做其它事情。而胡人则要生存,他们必须放牧、照顾牲畜,迁移牧场,虽说也可以在这个过程中也能够得到训练。

    双方训练时间的差距在不断地缩少,最终这批精选出来的唐军胜过了突厥人。

    双方呐喊地冲杀在一起时,突厥人的损失是唐军的三倍以上。

    射箭水平不差,还有双方弓力强度和护甲、马匹,唐人都胜过了突厥人。

    更让他们信心百倍的是史万的骑战,那是一个挡我者死的杀伤力!

第五二一节 史万超领军() 
史万手执铁刀火力展开,每一下挥刀,必定有人被他砍的头断臂掉,身体开个大豁口,血肉横飞中,他目光狠定,如杀神一般往前猛冲,挡着披靡,手下无一合之将!

    突厥人拼命阻击,都给他凶悍地一刀接一刀地劈死,他冲向敌阵,恍如切豆腐一样横削而过。天籁小说

    片刻间杀出了一条血中,血淋淋一片,突厥人简直有如刀削面一片片地给他砍落,头颅和残躯飞了出去,沿途俱是。

    唐军骑兵鱼贯而入,突厥人四面杀至,唐军使用马刀左右砍杀,用长枪冲阵,众将士熟练紧密配合,跟随自己的将军将突厥人一路横扫。

    不断地有人倒下,但突厥人死伤是唐军的三倍,他们的阵势被冲开,史万杀透对方大阵!

    然后他卷土重来,引军划过一个大弧,再度冲锋。

    再切进去,杀!

    杀透了回来,再杀!

    史万就象一个冷酷的杀人机器,不杀光突厥人是不会停下来的,前进的路线尽是鲜血,突厥人不断倒下,队形被割裂破碎渐趋混乱,在反复的摧残中分崩离析。

    他们惊慌失措,当唐军再来第四次冲锋时,他们就四散而逃!

    游牧民族少有打硬仗的时候,他们最擅长的是游击作战,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逃。

    这下唐军逾加兴奋,穷追不舍,只顾放箭,收获不低。

    史万也射了几箭,但往往失的,只是到了这个时候,已经无人计较他的水平高低。

    唐军三荡三决,击败突厥人,将他们轻易碾压,死伤三百,却击溃了千五百的敌人,杀死对方上千!

    此后史万每次出兵都是八百,连续出战,作战坚决,战斗强悍,突厥人感觉到持续的压力。

    “敌强我避,敌弱我打!”史万遵遁这条原则,频频出手,每次胜战必不留活口。

    不知不觉中,部下变得活跃、敢战、会打,突厥人也不过尔尔!

    这时史万就将他认为成熟的兵将放走,归回建制,可想而知,这批充满了勇气的兵将将会带领他们的部队向突厥人动决死的战斗,只有这样的战斗才可以压倒凶悍狡猾的突厥人,让他们俯称臣。

    敌人凶,我们要比他们更凶!

    他们是狼,我们就是老虎!

    史万用了三个多月,将上万唐军部队都轮训一遍,在大唐西域军竖起了无上的威望。

    他杀了至少有五千人!杀得那是一个人头滚滚,血流成河。

    他还没有威望那还能谁有呢。

    没有一个突厥勇士能够与他对阵,都死在他手里,在他大力+高敏的攻击下饮恨而亡。

    越是勇士,史万越是给他们以勇士的死法,以最凶暴的战术杀死他们,尤其喜欢用狼牙棒将对方砸个粉身碎骨。

    有的人箭法高,可是史万反应灵敏,将对方箭枝挡下,要不欺进身去杀之,要不由他的亲卫队反过来射杀对方。

    史的部下对他钦佩万分,而史万难得谦逊地道:“俺的师兄大将军韦晞在倭岛时,一战杀倭人千人,俺与他同一时间里怎么努力都只杀了五百人,真心比不过他啊!”

    众人皆惊,更对韦晞充满了敬仰。

    不知不觉中,大家对于未来的战事充满了必胜的信心。

    西域都护府里,韦待价与史万饮酒共贺,韦待价满意地道:“数月时间,我军已成强军,杀敌一万五,我军只折损五千,贤侄功不可没!”

    “来,我敬你一杯!”韦待价亲自给史万把盅。

    史万虽然狂妄,但也不敢怠慢,给韦待价硬按着吃了一盅酒后连忙回敬道:“俺一个人也生不出三头六臂,要不是背后有一群兄弟们跟着,俺遇到百骑的突厥人都得逃!”

    “全仗老叔父练兵有道,有此强兵,平定西域不在话下,俺敬老叔一盅!”

    “来,干!”

    酒过三巡,韦待价手掌一拍,即时一队家丁鱼贯而出,送出了金银珠宝、上好的明光铠甲,三把二石五硬弓,十八样精工打造的兵器,还有三宝:虎骨酒、虎骨膏和人参养荣丸。

    大将难免阵上伤,史万每回冲锋在前,虽然他反应敏捷,或拦或避敌人的伤害、身披重铠抵挡敌人的伤害,身边有亲兵把伤害减弱,但也难保一场仗下来,身体受损:衣甲被砍破,从而出血,铠甲受重击后受内伤,这些都会伤折元气。

    虎骨酒、虎骨膏和人参养荣丸乃名医医方,专门给人治疗内伤,大补元气,极是灵验。

    但价格昂贵,普通人也用不起。

    当时老虎是多(直到二十世纪的五六十年代各地还不时有打虎新闻),可人们不敢打,在山林之王是老虎!

    打死一只老虎的代价往往是十条人命,打虎英雄会成为县里英雄,给县令嘉奖,披红挂绿地领取奖金,人前威风。

    其实打老虎对于象韦晞、史万这等暴力男,打虎真不成问题。

    可偏偏他们没有时间!

    他们要练武、领兵打仗、处理政事,韦晞还要处理种种事务,哪有时间打虎?

    人参同样也是如此,那时期没什么人工种植人参,都是野生人参,只在深山老林中,那里路途险阻不算,还有虎豹狼熊,一株上等人3同样要十条人命才出现。

    所以虎骨酒、虎骨膏和人参养荣丸极是难得,只有将军级别的高级军官才有机会享用到。

    如史万,他最后得到的一份礼物是晋升为左骁骑卫中郎将、男爵,已经做到五品上的武散官!

    官复原职不算,还加官晋爵,史万看起来很成熟的样子,年龄还没过三十五呢!

    看来四十岁不到将能够做到十六卫将军级别,对于史万这个出身农家的根底来说,难能可贵,就连许多大家族子弟在史万这样的年龄也坐不上史万的位置。

    他没钱没人脉没势力,走到今天这地位只能说是“异数”。

    虽说史万最爱杀人,但当上大官谁不喜欢啊,出门前呼后拥,威风八面的,特别是史万没什么内涵,骤然富贵之下,史万出行总是铁骑数百,把一条街道都给严严实实地给堵住,比起韦晞还要威风。

    是以史万深深感谢韦晞,之前他出行旗号打的是西域都护马军统领,现在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打出了中郎将、男爵、从六品下的游击将军旗号,那个威风,呵呵。

    不过,等打过一仗更威风了。

    西突厥阿史那都支感觉到唐军崛起,牛起来了,遂派了军使,与唐军会战于博斯腾湖远处的塔里木河边。

    韦待价来了个准战,就等着与他做过一场,以决高下。

第五二二节 韦老叔破突厥 1() 
西域塔里木河夏天时因为积雪冰川溶化,水量急剧增长,就象一匹无缰的野马般奔腾咆哮着穿行在万里荒漠和草原上,极有看头。

    现在已是初冬,它失却了往时的能耐而变得平静地流淌,毫无波涛。

    不过,即使是这样河流,也一样能淹死人。

    “就象唐人,他们是这世界上最有教养和长相最美、衣着最为得体的人种,看上去人畜无害,但实际上,他们是杀戮强者,各族中死了多少英雄豪杰给他们!”

    “如我大突厥,控弦百万,疆域万里,每当秋高草肥时南下,令南朝颤抖,那时期的南朝(指隋唐,北朝指突厥)皇帝谁不怕得要命!而今却沦为唐人驱使,被逼得造反。前后差别之大,实在令我们汗颜!”

    “是啊是啊,听说那大将军韦晞生得面貌俊俏,迷住了大唐公主,但若小看他的话,小看他的人统统都下地狱了!”(唐时佛法兴起,地狱已被人晓得)

    “不过唐人的马军统领史万超生就异象,一看就知道不是唐人的出身,应该是个杂胡!”(后来一查,还真的是,史万超祖宗的血缘确为胡人,彼时汉胡混杂,血缘乱七八糟至极,就连李唐也是如此,说自己是汉人,结果却露了狐狸尾巴,因驸马之事,高宗皇帝想动杀谏官,他女儿亲自持刀,赤果果的胡人作派,换作是赵宋,仁宗皇帝连包拯近距离对他说话时口水喷到他脸上都忍了,那叫做唾面自干)

    “杂胡又怎么着,现在他是大唐军队马军统领,杀起胡人来那是一个快!”

    史万超自小在大唐出生长大,早将自己当成了唐人,而周边的唐人也把他当成唐人,他与胡人根本没有共同语言,见了胡人作反就砍,毫无杀同族兄弟的心理负担。

    金帐内,阿史那都支召集诸酋会商,说起与唐军的会战,他必须与唐军作个胜负,以取得优势。

    因为他听说韦晞快要回来了!

    消息传来,阿史那都支头皮发麻,想想大唐的不败战神率军出现在西域时,噢,阿史那都支真是不寒而栗。

    人的名声树的影儿,听说他在海外又打赢了,抢上千万贯的财货回来,连对方大王(天皇)的头都给砍了。

    想到此节,阿史阿都支觉得脑袋凉嗖嗖的。

    韦晞要来西域,因此阿史那都支想抓紧时间,在他来之前,将西域唐军打个半死或者灭歼,争取主动,与大唐谈判。

    此为阿史那都支内心想法,遂派人约战,对方韦待价接了,准备大打一场。

    战前诸酋会商,谈起唐人猖獗之事,无不叹气,阿史那都支给他们打气道:“唐人虽然厉害,但现在我们这里绝对不差,一战击垮唐人!”

    然后他自领中军,分派出李遮匐为左军,另一大酋阿史那杜壮为右军,三路齐攻唐人!

    会战那天,突厥人真的是吃奶的力气都使上了,上至八十岁老头、下到八岁大的小童,只要能够骑上马的统统派上用场,一眼望过去,大人小人老人女人,大马小马,约摸有上十五万人,满场骑兵,声势之大有如夏天的塔里木河,浩如大海!

    要是胆小一点的南朝将领,还真的不敢打了!

    所以南朝对上北朝,有时南朝将领见到对方这么多的人骑,未战已经心怯了三分。

    北朝用惯这种大阵势,是以延伸到金国(就是金兀术,老野猪皮的祖宗)与元朝和宋朝开战时,就签发所有汉人丁壮当兵,谓之签军,也是许多人,满山遍野,哪怕都是猪,也得砍上许久。

    唐军出阵,韦待价同样使出吃奶的力气,拼凑出三万人马,当然不会这么丧心病狂地将老人小孩和女人都出阵。

    看起来精锐得多,但也寒酸得多。

    不过韦待价不怕,换作之前的他,信奉的是他便宜侄子韦晞所教的人“以人为本”的作战原则,依托坚城,保留机动作战兵力,杀伤敌人,积极防御,积小胜为大胜。

    但今时不同往日,他有骁将史万超作阵胆,又有最新京城来人为后盾,自然敢打。

    而他手下兵将,如果换作史万超来之前,面对胡人十五万,那是身上加多五个胆也不敢出阵的(当然老韦也不敢打),但在史万超带着他们打了几个月的突厥人之后,也觉得突厥人不过尔尔,杀他们同样冒血,而且遇到史万超亲自带队,都是唐军胜利。

    此战有韦待价都护、史万超将军都在,他们不怕,大伙儿跟着打呗。

    见到突厥人多,史万超这个杀人狂丝毫没有惧色,嘿然道:“好极了,等杀光了突厥人,俺好回家乡摆摆威风去。”

    上次他回家乡很低调,这次他当了中央军的中郎将,差不多是现代的京城卫戍司令部的师长还要高上一点,那官可真不小,回乡得警车开路,地方官员十里外接。

    见到史万超淡定,部下也都情绪稳定,等着与突厥人好好地做上一场。

    韦待价以史万超为先锋,驱兵大进,不留后手。

    史万超一举手中铁刀,两腿一夹马腹,箭一般向往敌阵冲去。他背后军旗猎猎,上万骑兵毫不犹豫,紧随其后。

    唐骑铁蹄卷尘,干燥的旷野上弥漫的黄尘,踏地如雷,义无反顾,悍然杀敌。

    敌人一层层地围了上来,双方招牌的弓箭射击之后就没什么技术含量地大p出手。

    那时期的战术什么的有之,但更多的就是大家比赛杀人。

    史万超挥刀乱砍乱杀,偶有敌人的兵器打在他身上,箭射在他甲上,那是精工打造的重甲,极是优质,对方不仅伤不着他,反弹是妥妥的。

    而他的刀子可不被反弹,转眼之间,就有十余个突厥人被他砍杀落马。

    立即他全身被敌人的鲜血喷得成为一个红人!

    战场红人!

    见此情况,唐军士气大振,高呼道:“大唐万胜,有我无敌!呐喊着随之冲锋,与突厥人杀成一团。

    说起来,唐军在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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