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发现了金狼旗!”一个参谋迫不及待地道。
金狼旗!
大家吃了一惊的同时无不感到振奋,这是有“可汗”级的敌酋到来!
狼是草原上许多民族的图腾,地位如中华民族的“龙”图腾,往往只有可汗才可以打出金狼旗,应该是哈扎尔汗国可汗亲征。
来得好!
大家不仅不怕,个个跃跃欲试。
在东方,没打到一个可汗,没想到在西方却能够收获一个可汗,有杀错无放过,将他的金狼旗缴获了放军博!
“博物馆”是韦晞的倡导,把自己的东西放进军博深得军人们的向往,想想:里面的一件展品,写着某年某月某日,某某某在某战役中缴获。
得,这不是名垂青史还是什么!
只要韦晞和太平公主的政权传承下去,后来的皇帝岂敢动老祖宗的东西?!
不得不说,军博在一定程度上也收获了军心,大家更加维护韦晞和太平公主的统治,他们不可能将自己为之奋斗终生的事业弃之如帚。
见大家求战心切,唐甜和杨成献还是很冷静地,要参谋继续汇报。
那些情报可就不是那么地美妙了。
“部族军连营百里,据估计有三十万至四十万以上,兵力是我们的二倍!”
控弦四十万!
实力劲爆!
韦晞为什么在天/朝这么牛掰,还不是他一下子拥有了突骑施四十万控弦,如曹孟德得三十万青州兵,立时奠定了基业。
放在哪里,都是一个难敌的对手,以前韦晞对抗大食百万大军但大食骑兵也不过是这个数,现在摆在大家面前的是四十万骑兵而他们的兵力少于韦晞,勉强拼凑了二十万军队。
“他们士气很足,马匹速度也快,我看到缴获的马匹,是一种新马种!”一个资深老参谋报告道,指出哈扎尔汗国的战马比我们的马匹(蒙古马)快百分之十,高也有百分之十,且不存在春瘦,这样对于唐军一个有种的条件就没有了。(唐军素喜利用“春瘦”去欺负敌人)
这项情报引起了高级军官们的高度重视,下令传晓所有人知道,不可不防。
“他们的刀具不怎么样,装甲不多,弓箭多不如我们,但有部分精锐还是很犀利的。”
……
情报越来越分明,大家越来越明白。
战,为什么不战呢!
今天,就轮到我们来扬名立万了,军帐内每个军人都雄心满怀,充满了必胜的信心。
第一千四节 哈扎尔汗国的对策()
大家战心炽烈,但大家也知道敌军势大,有可汗督战,不可硬战。
定下的战术是“消耗敌军进攻态势后转入决战。”
因为草原易攻难守,因此参谋们制定了一整套节节阻挡,反复与敌缠战,最后才决战的战场步骤。
其精细、复杂程度令人叹为观止,已经脱离了以前主将下定决心,部将们照命令就能执行的范畴。
布置妥当后,所有人都退出后,唐甜留下了唐霆轩,对他讲道:“儿子,娘有个重要的任务交给你!”
唐霆轩坚定地道:“坚决完成任务!”
“这个任务很重要,也很艰巨,非常危险!”唐甜道:“我不能把它交给别人去完成,你是我的儿子,我只能交给你!”
“放心吧,我一定完成任务!”唐霆轩是少年壮志不用愁,接受了任务。
他离开军帐,唐甜带着不舍望向儿子的背影,又是担忧,怕他出事,又是欣慰,儿子终于长大了,能够为国家帮妈妈做事情,祝愿他顺顺利利,平平安安地完成任务!
……
哈扎尔汗国大营,两排戴着毛皮帽子、垂耳大耳环的高大汉子仰起头,把号角吹得“咕……”地一声长鸣。营外马匹奔腾,人马似潮。
手持金狼头权杖的大汗阿史那头顿,他阔面碧眼,乃不折不扣的突厥王廷的种,大家如群星拥月将他护送进王帐。
他身量很高,魁梧无比,脸容凶狠,行动敏捷,符合部族对可汗的看法,所以他众望所归,地位稳当,统治力强。
这次他发下金狼令箭,广集诸部迎战汉人、唐人反正是东方来的大部族,结果是一呼百应,庞大的哈扎尔汗国各个部族响应他的号召,甚至有不少部族不在征召之列的,也赶着他们的牛羊,跟随大部族行动,象跟随猩狮群的鬣狗一般,翼图占到一些便宜。
广阔的原野上,到处都是部族游骑纵横来去的身影,他们归属于阿史那头顿的麾下,在他的王帐里应诺如雷。
阿史那头顿进入王帐里,在上方中间的虎皮交椅上坐下来,哈扎尔汗国的王公、贵族大臣们和将军们见着他无不有畏惧之色,众人规规矩矩地把手按在胸前,向他鞠躬致敬。
这些人当中有不少是穿着裘皮的人,都是虎皮豹皮熊皮等猛兽皮,天气有点热,但他们依旧这样打扮,还有一些人是丝绸衣服,更有一些人居然穿着穿着袍服戴乌纱,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那些乌纱袍服,很象汉官的衣着,不过款式老旧得多。
而丝绸衣服的传入,这里是“草原丝绸之路”,时有商队经过,哈扎尔汗国的经商环境不错,商队都受到保护,因此东方商品流入,许多贵族喜欢丝绸衣服。
大帐内挂着老虎爪牙鹿角等装饰,外表贴金,阳光下光照闪亮,很是映目。是为“金帐”!
这也是商队带来的好处,哈扎尔汗国王廷在商队那里下了订单,商队就为他们特制了金箔,贴上去很漂亮。
阿史那头顿舒服地坐着,手指左贤王阿史那达干道:“你说!”
阿史那达干向着可汗鞠了一躬,讲述起当前之敌的厉害。
“他们的弓箭犀利,我们的护甲很难阻挡,而且他们还有‘火箭弹’和‘手榴弹’,威力很大……”阿史那达干展示了拾获的箭矢还有铁钉钢珠,再叫上几个受到毒害的伤员上来,大家都有点吃惊!
一一传看箭矢,还有唐刀、唐弓,大家即时感觉到压力。
三棱箭头,马刀森寒,制作精良,其中一批唐弓,各酋试开后,了解到对方的能耐,都是硬弓!
来者不善啊!
起初想占个便宜之心火,不由得减弱了一分。
敏锐地感觉到帐内气氛变化,大汗阿史那头顿恼怒地将权杖往地上重重一柱道:“他们是东方的大部族,占据了富饶的档方,连西方也不放过!”
“我们好不容易才拥有了这片流着蜜和奶的草原,东方人来了,想抢走我们的草原,你们说,怎么办?”阿史那头顿狠狠地道。
立即激发大家的同仇知忾,争先恐后地道:“绝不容东方人得逞,保卫我们的草原!”
“杀死东方人,把他们的人皮铺到椅子上,颅骨挂在帐门外!”
阿史那头顿满意地道:“好!”
一员虎将名叫做达道的站起来道:“我愿为大汗的先锋,为大汗杀光东方人!”
于是一堆人站起来请战,闹哄哄一片。
左贤王阿史那达干却道:”大汗,我有话要讲!“
“说吧!”
“东方人兵器厉害,但人少,我们可以派人绕到他们的后面打击他们,前后夹攻,可保必胜!”阿史那达干如是说。
右首站立的右贤王阿史那折钵与达干不和,讥笑道:“左贤王吃上唐人一些弓箭和铁钉钢珠,结果就怕了,不敢与东方人对战,只想耍阴谋诡计了。”
阿史那达干怒道:“我只想我们草原英雄的血不要流这么多!我去正面进攻,你去绕道攻击!”
阿史那折钵心忖好哇好哇,嘴里却道:“计划是达干提出来的,他最合适绕道攻击了,派他去最好!”
阿史那达干心中愤怒无比,被折钵这一挤兑,他只能担任正面攻击,绝不能担任绕道攻击的责任否则就会坐实“贪生怕死”的名声,如此他的部族将可能损失惨重,他已经领教过东方人的力量,他有此觉悟。
他虽有表明态度,那边阿史那折钵却给他狂贴标签,说他怂了,害怕作战,右贤王的部属在起哄,气得左贤王的部属愤起而攻之,帐内七嘴八舌,要不是碍于中间坐了个大汗,唇枪舌剑只怕会变成刀光剑影!
阿史那头顿脸上微现一丝笑容,作出裁决道:“左贤王的计划不错,本汗决定你们各带十万兵,一为主将一为副将,单双日对换,主将进攻时遇到敌方坚阵,副将可领军侧后包抄。”
这是小范围内的包抄,至于大迂回,阿史那头顿委了达道领骑兵三万,一人三骑,兜个二百里的大圈子,远距离奔袭,直趋敌后对敌来致命一击!
大汗的分派还算公平,大家鞠躬领命,分头行动。
当天说完,当天就开战,部族人做事不拖泥带水,说打就打。
左贤王史那达干首先出兵,向着唐军阵地上猛扑而来!
结果他遇到了有史以来的火枪兵!
第一千五节 火枪兵袁风(一)()
唐军步兵阵地很厚实,人山人海,大家抬头周边,全是铁盔,各式各样长兵器同树林一般,旗帜多到如树叶飘荡,但军人们颇有点忐忑不安。
他们看到敌军势大,敌人来向的天边“隆隆隆……”的闷响响成一片,仿佛远方云层里酝酿的闷雷!
雷声滚动,视线尽头,地平线上一条粗粗的黑线,无数的马群向唐军蔓延过来。
摆在前面大家不由得抓紧了手中的“烧火棍”!
烧火棍,是一个划时代的兵器。。。燧发枪!
它的原理即利用击锤上的燧石撞击产生火花,引燃火药,击发子弹射/出。
唐人研制火药枪,事实上是经过了漫长的岁月,自火药投入使用后,韦晞即成立了军备研究所,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就是火药枪!
利用黑火药推动枪膛里的子弹,听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
首先是枪管的材质、制作、再就是击发装置,还有击发后的装填问题等等,无数的难题需要克服。
不得不说东方人的智慧,他们克服了种种困难,先是制出了火绳枪(这点对于唐人还真的不是问题),但没有列装。
韦晞认为火绳枪不足以对付手执弓箭的游牧民族,直到燧发枪研制成功后才在军队里列装。
而且唐军装备的燧发枪是后装子弹的,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
它的好处是大大简化了射击过程,提高了发火率和射击精度,使用方便,成本也低,便于大量生产。
以唐人现在的大工业化生产,其成本比弓箭还便宜,关键是就算小孩子和女人都可以打枪,更不用说成年男子。
大规模列装下去,人手发一支枪,部族骑兵算个毛!
不过燧发枪装备之后还是头一回大规模使用,效果有待观察。
……
阵临斗兵皆阵列于前!
部族军的马蹄声轰轰烈烈,由于马匹众多,冲击力大,传到唐军阵地上都在颤动。
起了一阵风,军阵上的旗帜被吹得猎猎作响。
近了,更近了!
沉重的马蹄声如同践踏在人的心坎上,一次次敲击着士兵们和军官们的心。
许多人都很年青,毕竟“火枪兵”是个崭新的兵种,比如象这位叫做袁风的年轻小子,长得俊秀伶俐,今年才十六岁,是他的首战。
他是来自突骑施故地的归化唐人,经历多年,袁风彻底汉化,习惯于汉人的生活,喜欢读汉人的书。
很不幸地,他部族语都不会了,连部族立命安身的骑射、骑战均不象个样子。
征兵年间,他十五岁,部队到他的家乡征兵。
突骑施故地的归化唐人喜欢参军当仗,为自家的女婿效忠效劳(指韦晞娶了突骑施女郎,他也几乎每年都到突骑施故地视察),以当兵为荣。
袁风前去应征,骑射、步射和马刀使用上均不过关,做不得骑兵,招致小伙伴们的嘲笑。
因为突骑施人几乎都是骑兵!
好在还能当步兵,但当大头兵实在丢面子,袁风的父亲是政府官员,叔叔是个中级军官,利用关系,将他搞进了新组建不久的火枪兵里。
十六岁的袁风看着逼近的部族骑兵潮,说不害怕是假的,他心里充斥着首战的恐惧,他没见过血,也知道对面扑来的骑兵的威力。
但他仍有勇气面对这一切,他不断告诉自己,现在自己是训练有素的火枪兵,周围都是武装到牙齿的兄弟们!
本队的军官也有点紧张,毕竟还是火枪兵的第一次对敌,万一打不过呢,不过他还是给士兵们鼓起勇气道:“弟兄们,保持队形,听从命令,我军必胜!”
“必胜!必胜!必胜!”大家高吼着,似乎在驱赶出恐惧。
敌人越来越近,面孔逐渐清晰,他们的吼叫声和马蹄声震耳欲聋。此时队列中说什么话已经听不见了,武将们只有吼叫才有用。
军官吼道:“叫你们干什么就干什么,远的喊话别听,听自家将帅的军令!临阵后退者斩!准备!”
“举枪!瞄准!第一二三列开火!”
除了叫出来的命令,他高举的军刀落下,还有象征开火的红旗在晃动。
听到命令的人一起扣动了板机!
“砰砰砰……”
枪枝的轰响声大作,硝烟顿时遮挡了视线。
待到烟雾稍退时,映射在唐军眼前的是“赏心悦目”的一幕。
唐军都是瞄准战马射击,对面的部族军马匹倒了一地,还没死的马匹在地上痉挛发抖,马血象条条的小溪流……
“换队!”
袁风机械地跟随着队友们撤出了第三列的序列,由后面的一列已经装填完毕的火枪兵上前,军官一声令下:“开火!”
轰响大作。
“换队!”
……
没错,正是三段击,那时的火枪无法连续射击,因此三列队(直立),第一列射击后,退至队伍后方专心装填弹药,由第二列士兵上前开火,然后是第三列,不断地交换位置,交替装弹、开火!
火药枪、三段击都是韦晞的杰作,虽然他只是提了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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