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种子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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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种子王- 第3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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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康元赶紧将斑斓囊袋里东西取出来。

    一个银色的圆柱体,大约一米五宽度,圆柱体侧面圆形的直径,大约有二十厘米长。

    这就是垃圾袋经过植物回收站处理之后的产物。

    一个接着一个银色圆柱体被张康元取走。

    一共三十个,一个也不少。

    虽然这项工作,张康元已经做了好些日子,但他依然弄不懂,为什么一堆废渣塑料袋,放入囊袋中之后,会变成这副模样。

    银色圆柱体,实际是是一层一层银色透明的薄膜,卷成的一卷薄膜卷。

    这种薄膜半透明,薄厚程度和普通的超市点断式塑料袋差不多,但不知经过怎样的处理,韧劲极强,徒手无法撕裂。

    五十块钱回收来的五十斤塑料袋,能够处理成一卷这种薄膜卷。

    这样一卷,回收站批发其他商贩,能够买到两百二十块钱。扣除回收垃圾时的投入,能获得好几倍的利益。

    别看这种用塑料袋制作的薄膜,质地很薄,但是无论是保温防晒效果,都非常不错,这么一卷,有九百米长度。

    无论是搭建简易塑料棚,给花草蔬菜防寒过冬,还是普通人遮阳挡雨,实用性都很好。

    虽然价格比普通地膜,塑料薄膜高,但质地和坚韧程度,可是普通塑料膜的好几倍。

    三十卷银色薄膜卷,搬运到小卡车上,张康元继续取走旧衣服破布料经过回收站处理的产物。

    和自动成卷的塑料袋回收产物不同,这些旧衣服破布料,经过吞噬之藤的处理,会形成一种粘稠状的液体。

    这种粘稠状的物体,是一种特殊的纤维液。

    植物回收站提供了这种纤维液的使用方法。

    充满韧劲的纤维液,用来涂抹墙面,等待时间晾干之后,就形成了手感极为舒服的布质墙纸。

    张康元就试过用这涂料,把自己家的墙壁,全都涂满了。

    好几年前,用腻子打过的墙面,早就掉粉了,墙上还有裂纹。

    没想到张康元往这种纤维液中,倒了一点蓝色的食用色素,用刷子把墙壁刷了一遍,晾了一周,那套他前些年贷款买的老旧宿舍楼,内部焕然一新,就像贴上了昂贵的粉蓝色墙纸,看起来漂亮极了。

    墙面带着一些丝锦帛布的光芒,摸着手感细滑,非常舒服。

    如果混合各种颜色,在墙壁上绘画成漂亮的图案,那更是锦上添花。

    而且这种墙面材料,水泼不坏,顺墙滑下,不用一分钟,又干干净净。还能给小朋友们当绘画墙,无论是普通的水彩笔,还是黑色的签字笔,还是滑溜溜的蜡笔,在墙上涂抹绘画之后,用湿布直接就能擦干净。

    对家有熊孩子的爹娘来说,真是再好不贵的消息。

    这种纤维液,已经有专门的人购买,五十斤纤维液,张康元可以卖到四百块钱。

    把回收站的处理过后的产品,全部收走,张康元又一路奔波,将薄膜卷和纤维液,分别给买家送去。

    从张康元这儿卖出去,对这两种产物而言,只能算批发价。

    那些购买了这两种商品的商店老板们,轻松一转手,价格又提高了不少。

    正是这样一层又一层的关系,所以因为植物回收站受惠的人,何止数百。

    飞机在清河市飞机场的停车坪降落,林曾衣领里,兰妮小姐已经毫不客气地睡着了。

    林曾和江画提了一嘴今天回家的消息,不过因为是半夜抵达,林曾没让江画开车跑来接他。而是自己打了一辆车,直奔大梦公馆的宅子。

    他先回去整理收拾一番,明天再去江画农场看看。

    这次回清河市,林曾的事务也不轻松。

    不仅需要研究海洋植物的炼制,三星育种学徒的升级,还要时刻关注着东街九十号的装潢。

第七百七十九章 夜半闲聊() 
黑夜回家,到大梦公馆时,已经凌晨两点多。除了路上偶尔飞驰而过的车辆,周遭安宁寂静。

    拿了门禁卡,在小区入口处的门禁处刷了一下。

    值班的保安,还认识林曾,精神十足地打个招呼。

    夜半小区内,静默无人,兰妮小姐是典型的夜猫子,喜欢大晚上出去溜达。

    她和林曾招呼了一声,就“咻”地飞走,去完成林曾安排的任务探寻清河市有多少棵百年树木。

    到了家门口,林曾轻手轻脚,拿着钥匙开了门。

    门锁被反锁起来,却并不意味着家中无人,只能说红仔和艾萨克门户安全意识挺强,晚上睡前都有锁好门。

    刚开门,林曾只见一个黑影朝他扑来。

    低沉呜咽的警告声,充满威胁。

    “赛克,是我。”林曾赶紧说道。

    借着门外楼梯间感应灯的余光,林曾看到冲过来的正是个头已经十分彪悍的小狼狗。

    赛克听到林曾的招呼,犹豫的停住脚步,显然已经认出他来。

    只不过,林曾这位曾经狗主人,实在不太称职。小黑背赛克和他的关系并不亲昵,此时站在玄关处,还有些警惕。

    小家伙似乎有些困惑,大概十分奇怪,消失了好几个月的林曾,怎么突然大半夜出现。

    此时,“啪”地一声,灯光亮起,红仔从自己房间里钻出来,瞪大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正站在门口的林曾,愣了半响,才咧开嘴巴,开心之情溢于言表,说道:“哥,你回来了!?”

    林曾把行李箱和背包随手放在旁边,笑着问道:“是,下午的航班,所以折腾到现在,吵你了。”

    “没事,”红仔以前生活在大榕树上,习惯了昼伏夜出的生活,就算已经恢复正常的生活方式,但是在晚上还是十分警醒,特别是对屋内的敏感程度,和赛克也不相上下,不像心宽的艾萨克,到了晚上,睡得沉甸甸,一般动静都不会醒来。红仔显然很高兴林曾回来,说道,“哥,吃过晚饭了没有?”

    “吃过了。”林曾背包里,都是小圆妈唐文静送给他的甜点蛋糕,一下飞机,就填饱肚子,高能量还美味,怎么也不会饿到,“我收拾一下,你赶紧去睡觉吧。”。

    “没事,”红仔拍了拍在他脚边摇脑袋的赛克,说道,“哥,我给你泡一热茶。”

    “不要麻烦,明天还要上课呢,赶紧睡觉吧。”林曾回来路上,一身热汗,决定去洗个冷水澡,“咦,对了,小爷呢?”

    林曾看到说话一会儿的功夫,却没有看到在家里和红仔形影不离的白毛猴子,很奇怪的问道。

    “小爷最近,隔两天都要回去,”红仔挠了挠头说道,“哥,你先洗漱,家里的玉石斛的叶子,我都晒成干,用来泡茶可好喝了。”

    别看红仔人不大,性格却很执拗,看到林曾回来,怎么也不肯去睡觉。

    林曾摸了摸他脑袋,然后拿起搁在墙角的背包,从背包里掏出一堆食物,笑着说道:“行,咱们哥俩也好久没有好好聊一聊了,你先吃点夜宵,等我洗个澡,咱们再和一小会儿茶。”

    “哎!”听林曾这么说,红仔总算高兴了,兴奋地跑进厨房泡茶。

    细藤玉石斛,是林曾早期炼制的茶饮植物。

    叶片煮沸,根茎泡茶,两种风味,各有特点。

    林曾比较偏爱叶片熬煮之后,浓郁奶白的茶汤,馨香入口,清甜润喉,是非常不错的茶饮。

    等林曾洗个澡出来之后,红仔手脚利落地准备好了茶水和食物,看到林曾从二楼走下来,笑嘻嘻地说道:“哥,你带回来的饼干真好吃。”

    林曾拿着毛巾,使劲搓着头发,然后在红仔旁边的椅子坐下,说道:“一个阿姨做的,来,一起吃。”

    他一边说,一边仔细打量着红仔。

    面色红润,身形结实,身高拔高了不少。

    看来没亏待自己。

    林曾满意的点头。他平时和红仔主要还是用手机联系,近况了解挺多,但还是亲眼看到,觉得稳妥些。

    关于红仔在学校里的学习,林曾没有多问。

    因为平日里,他也会抽空和红仔各学科的老师联系,关注他的学习进度。

    这小子念书一点也不要人担心。

    这短短一年,不仅课业赶上同年级的学生,平日更是书不离手,课外阅读量大的惊人。原本薄弱的外语课,也因为艾萨克的帮助,补上了自己的短板。而且一口纯正的美式英语,比其他孩子都要地道。

    林曾主要和红仔聊一聊这些日子的生活。

    而且,此刻夜深人静,林曾只想简单说一说,还想让这小子吃过点心,早点去睡。

    红仔却一点儿睡意也没有,啃着一块香喷喷的曲奇饼干,小脸上写着想和林曾多说说话的心思。

    “哥,你离开这阵子,画画姐可照顾我和小萨了。”红仔眼睛里闪烁着几分八卦的光芒,嘿嘿一笑,问道,“哥,你什么时候向我画画姐求婚啊?我给你当伴郎。”

    没想到,林曾还没多问红仔的近况,红仔这小子倒是先探听起了他的情况。

    他本来随手拿了一块鲜花酥饼,刚塞进口中,却被红仔猛然一问,差点儿噎住,他哭笑不得地说道:“你什么话呢?你当花童还差不多呢!”

    “哥,你心里有谱了?”红仔眼中猛然一亮,没顾得上拒绝林曾让他当花童的提议,“啥时候定日子?我前阵子向一个阿姨打听过了,清河市这里婚嫁的程序,可麻烦了,你可得早作打算。我们男方,聘礼什么的,可多了,还要找一个靠谱老练的人操持。”

    “你上哪儿打听这事儿的?”林曾非常无语地看着红仔,觉得他这番话非常违和,如果不是这小子活生生站在他面前,他险些以为,这是一个老成持重的长辈。

    “那还不容易,艾萨克租来种番茄的那层楼里,住得全是热心的大妈大爷,最爱找我们买番茄了。”红仔闷笑了一声,说道,“那天我和艾萨克看到一个大妈娶媳妇,好奇多问了几句。”

    8)

第七百八十章 画画姐的睡姿() 
红仔所言不虚,他真心帮林曾,把清河市嫁娶风俗,打听的清清楚楚。

    他记忆力好,复述起这些繁琐的细节,简直是清河市本地大妈附身。

    林曾本意是关心一下这小子的日常生活,没想到倒成了婚嫁习俗普及课。

    还真是……

    还真是挺复杂。

    要不要问一下江画,江凤镇上的习俗,和清河市是否相似呢?

    林曾听着听着,顺着红仔的话头,下意识的考虑到。

    等红仔说完清河市聘礼要用的东西,咕噜咕噜喝了一碗玉石斛茶汤缓一口气,林曾才恍然惊起,不顾这小子反对,坚定地让他回房睡觉。

    差点被这小子带歪了。

    他和江画的婚事,到底怎么来,从简还是从繁,哪里是这小子叽叽歪歪。

    “这事你别操心,现在马上回被窝睡觉。睡不着,就闭上眼眼睛数水饺,别瞎折腾。”林曾把红仔拎回房间,关好房门,看了一眼趴在玄关处狗窝里睡觉的赛克,说了一声再见,然后关掉一楼点灯,心里琢磨着红仔告诉他的条条项项,回到房间休息。

    闹铃响起,艾萨克迷迷糊糊地从床上爬起来,半眯着眼,慵懒地走出房间。

    他一边走向浴室洗漱,一边扯着嗓子,用带着地瓜腔的清河市风格的普通话喊道:“红仔,早上要吃什么口味的麦片?”

    “早上不吃麦片,有煎牛排,清蒸虾,白煮蛋,还有芒果蛋糕。”一个声音从餐桌的方向传来。

    “哦,太棒了,有果汁吗?”艾萨克直觉性地咕哝了一句。等他踏进浴室时,猛然发现不对。他错愕地扭头,看到一个熟悉的人,站在餐桌旁,手里拿着几杯乳白色的液体。

    “嗷!林!你回来了!”艾萨克碧绿的眼睛瞪大,惊讶的喊道。

    “是的,上课的时间快到了,洗漱吃饭去吧。还有,没有果汁,有奶果汁。”林曾将手中的奶果汁放在每个人的桌子旁,觉得艾萨克瞠目结舌的模样挺逗。

    “谢,谢谢!”艾萨克回神之后,冲进浴室,不到三分钟,脸上还带着水珠,跑到餐桌旁,帮助林曾摆放好早餐各类食物,“林,你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互相学习,然后就有双赢的结果。艾萨克从对一窍不通的国外小子,变为口音带着清河市方言调子的清河通。现在已经能够和林曾用普通话正常交流了。

    “昨天晚上,很迟了,所以没有叫醒你。”

    他们两个正说着话,红仔卧室的房门也打开,他揉着眼睛,困意十足。

    “红仔,吃早餐。”

    林曾这个不太称职的监护人,难得履行自己职责,帮他们准备了一份丰盛的早餐。

    “哥,你今天要去找画画姐吗?”红仔洗漱完出来,喝了一杯莲花水,抓着脑袋,问道。

    “要。”林曾听他问话,瞬时响起红仔半夜三更,三姑六婆附身,喋喋不休介绍如何娶媳妇的风俗。总觉得这小子的性格,貌似发生了一些诡异的变化。

    难道是和二货艾萨克相处太久的缘故?

    林曾的餐桌习惯,没有严苛的食不言的规定。

    红仔一言,艾萨克一语,饭桌上的早餐时光,林曾也算知道了许多他们利用特殊植物,开始课余创业的细节。

    等到临近上课时光,红仔和艾萨克慌张拎起书包,狂奔而出。

    林曾看着窝趴在玄关处,不爱搭理自己的赛克,笑着吃着胖厨嫂子给他的鲜花酥饼,喝一杯奶果果汁。

    真是不错的两个小家伙。

    听起来,两个人利用艾萨克秘境进入者的身份,倒腾了不少植物,算起来也是身家不菲。

    夸张一点儿说,也算是少年百万富翁的标准吧。

    林曾还没想到,自己在艾萨克这里,无意间的投资,居然还攒到一笔意外钱财。

    “林曾先生!林曾先生,兰妮饿了,吃饭,吃饭!”

    一楼阳台的方向,一夜未归,不知去哪儿晃荡的兰花螳螂小姐的叫喊声传来。

    不过,对这个陌生的入侵者,赛克却没有表现出太强的攻击性,它坐直身子,仰起脑袋,盯着半空飞舞的兰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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