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十四有些不满,他冷着脸一甩手,哼道:“那两个杂碎这么嚣张,你为什么还给他们果子吃?”
李信仔细打量着顺来城,满意的点了点头,还不错,想来在这种地方应该能找到很有特色的东西,可以让那些大佬们掏大把的钱来买。
康十四哥还在为那两个果子可惜,似乎它们被吃的冤枉,它们的果生不该被那两个守门的杂碎终结,就因为这,一直在一边碎碎念。
李信无奈道:“那果子难吃啊!不然给他们干啥?”
“哦?难吃?”
康十四眼睛一亮,摸过一个果子,在身上蹭了蹭,一大口咬下去。
“呕,真酸”
两个年轻人牵着马车,拉着一箱子青果招摇过市,吸引了许多目光,直到两人在街角消失,似乎那年轻人抱怨的声音还在耳边。
“说了难吃你还吃,你傻啊?哎哎哎?离我远点,我去!你真吐啊!别弄我身上!!”
第11章 暴发户、大土豪()
“木雕刻!木雕刻!五个子儿就能买一个木雕刻咯!”
“冰糖葫芦!冰糖葫芦!一个子儿一串!”
“靠!这冰糖葫芦真贵!”
“那上面有糖,糖可是好玩意儿啊!”
街道不宽,但人很多,大都有些瘦弱,不过看来健康状况还好。想来应该是靠着乱石谷,所以多多少少沾了些走私犯们的光,也能吃到些便宜粮食。
此时正是早上最好的时候,百姓都出来逛街,看着买些自己需要的东西,所以街上叫卖声一片,倒是显得非常热闹。
不得不承认的是,大燕的建筑真的很美!
精美巧妙的木质结构,道路两边竟然有不少的二层三层的小楼,飞檐青瓦,鳞次栉比,一眼望去,李信顿时长长的舒了口气,只觉得全身上下都一阵舒适。显然,这是心情愉悦的一种体现。
毫无疑问,这街道部署和房屋设计全都出自大师手笔。只不过,这小小顺来城,竟有这样的大师级设计师?
百姓都穷的吃不起饭了,哪来的钱建设这样的房子?
非但房子,就连脚下铺设的青石板都四四方方,如同机器切割一般,平平整整,这样的石板铺路,真的是这个时代能够实现的?
旋即,李信又想起那个据说最富庶的渊王朝,那又会是何等的繁华?
街边的小店也不少,康十四笑着说道:“此去三十里就是乱石谷,那里都是些悍匪强盗,不过大多数都有固定的生意来源,他们花起钱来大手大脚,毫不在意,所以顺来城的这些做食物的商贩也很多。酒楼更是生意好的不得了!”
李信恍然大悟,原来还是乱石谷的悍匪养活了这么多人。这也算是互惠互利的关系吧?相较于这附近的其他城市,顺来城的生意应该是最好的。
消费高自然带起了经济。
顺来城给乱石谷面子,又距离最近,大盗们自然喜欢在这里逗留,有他们使劲儿花钱,自然就有人在这里做生意,一来二去,想来其他几个城市的商人也都闻着腥味过来,在这里赚钱。
想到这,李信不由摇头一笑。也不知道是乱石谷有高人还是这些扮演坏人的家伙实在是太懒亦或者是运气逆天?
来这里交易的商人多了,强盗的生意自然就好了。这是对双方都有利的事情,只要继续维持下去,想来这顺来城将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本来顺来城就是周围发展最好的城市,如此一来,更是把其他城市甩飞不知多远。
“十八,咱们要去买粮食,得往城西去了。城东张富户家的粮店破产了,嘿嘿嘿”康十四一阵怪笑。
李信一怔,想起似乎东门张富户家的粮就是恶人军劫的。本来张富户乱石谷上下都打点了,本以为这批粮食万无一失,没想到半路突然杀出来个恶人军,硬生生抢走了这一批本来打算送礼的粮食。
那可是白花花的白米啊!要三两银子才能买来一石!虽说在渊王朝买一石才一两半银子,但是为了打点也花了不少!这可是要了张富户的老本了!
这批粮食是买来送给一位大官的!希望借此能拿到军粮的部分配额,这是块儿肥差,很多人盯着,现在竹篮打水一场空了,还赔了二百多两银子!张富户手头就这些资金,如今已经到了变卖财产的地步。
都是拜恶人军所赐。
不愧是恶人军啊!
李信如此感叹。
这也不是什么值得同情的事情,那张富户也不是什么好人,生意人,自然向钱看。趁火打劫这种事情也没少干,屯粮,低价收粮,强买强卖,实在是没必要同情。而且,他也只是损失不小,伤了元气,还不至于沦落为街头乞丐。顶多以后一段日子里少吃些肉罢了。
一路走一路游,李信大开眼界。
顺来城的繁华程度远超他的想象,本以为这里的人都得是面黄肌瘦,劳病缠身。却不想,他们虽然瘦了点,但是精神状态比自己都要好。
康十四感叹一声,有些庆幸道:“也幸亏咱参军早,混了口粮食吃,要不咱这家里没钱又没田,连人都没有,早就饿死了。你看这里人瘦的,估计一顿饭也就是一碗半的粥,哪像咱们在军营里,一顿给俩大糙面馍馍!还是半斤面一个的!”
李信沉默一下,问:“糙面什么价格?”
“和糙米一个价格,不过磨面要付点工钱,在军营里都是我们按任务来,分队磨面,也就省了这些。”
仔细换算一下,不难得出,这一个军营里的大汉一天能吃足足三斤糙米!一个月就是一石!而乱石谷内有三百多人吧?一个月就是三百多石,一石糙米一两银子,白米要三两银子。如此一算,恶人军的开销大的不得了!
自从昨天第一单生意过后,就再也没有消息弹出。想来要不是没事闲的,谁也不会花钱买这玩意儿。
手中还有五个世界币,要靠着五个世界币发财,还真不容易啊!
到了城西,康十四选了一家叫食为天的粮店,经过一番交易,最后确定,购买一百石的白米,由粮店出人帮忙送到城西十里外。
因为涉及到出城,所以店家要求付全款,李信点头答应,约定好一个时辰后当面交易。便和康十四赶着马车离开,由粮店自行筹备。
紧接着,两人又马不停蹄的去城西最热闹的大坊里,寻了个屠户,买了足足一百五十两银子的猪肉。因为猪肉是贱肉,有股子难闻的骚味,所以贵族不吃,价格比鸡鸭都低。这种骨头肉上肉少,所以价格最便宜,要是耐心剃肉的话,和买纯肉差不多价格,不过能多一根骨头。
再便宜,一两银子也只能买三十五斤,能出三十斤左右的肉。
市场上来了大户,把所有屠户的大骨头都买干净的消息很快就席卷了整个大坊,无数人出来好奇的瞧着赶着马车的两个人,想要记清楚这土豪的面容。
李信笑着和一个屠户说:“你去寻车来,把这些肉都装着,运到城西食为天粮店,交给他们,就说一起运走,这五十个子儿你拿着,当做报酬。”
一时间,无数羡慕嫉妒的目光望向屠户。
跑个腿就有五十个子儿,这样的好事怎么就不落在自己身上?屠户笑的嘴都合不上,连忙撒腿就跑,生怕李信反悔似的。
而大家也都明白了,原来是食为天粮店的人,怪不得出手这么阔绰。食为天可是城里赫赫有名的大店了!
李信这一招也算是扯虎皮,老话说财不露白,自己两个人面生,人又少,难保不被人当成肥羊盯上,可能会惹出些麻烦来。如今借食为天的虎皮装一装,想必他们也不会介意。
食为天的掌柜收到屠户的消息后,微微沉默,旋即点点头,让屠户直接送肉来。他都活成了人精,自然知道李信这一举用意。不过他不介意卖个人情,毕竟是大客户,顾客就是上帝嘛!
一个时辰之后,李信在角落里目送康十四赶着马车跟着车队离开,也转身离去。
该去干活了!
第12章 隔壁有一对儿()
在城里找了一家名为福客来的客栈住下,一晚五个大子儿,不过饭钱得另付。这里条件还不错,至少被褥干净,屋子也比其他客栈大一些,贵一点也情有可原。
为了方便在城里做事,李信一进城就和康十四到钱庄兑换了一两银子,一两银子换一千个大子儿,也就是铜板。
不过这客栈的隔音性能显然很不佳,隔壁大白天不知道在干什么,一个劲的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好像是有人在打架?时不时还会发出两声低沉的喘息。
算了,关我啥事
李信仔细的看着手机上大淘宝软件中显示的各种物品,在作比较。他将价格限制在了15世界币内,筛选之后,还是有不少样东西。也就是说,这些东西都是他能买得起的。
华氏狗皮膏药:传承千年老配方,就是这个味儿!售价1世界币十张。
下面一片评价,全是差评。
张三李四王五:大家千万不要上当!说是千年传承老方子,但实际上他们的配方才研究出来不到一个月!
阖家欢乐:买了十张,用检测仪分析了下,配方是淀粉,狗肉汤,薄荷,三七,还有一点点红糖。吃起来实在是不咋地,而且外面的猪皮也太硬了,不好咬。
午餐肉罐头:别听楼上楼上上瞎说,这玩意儿真的好用!我十年都没治好的嘴馋这下一次就治好了!真特么难吃!
卖家都不好意思反驳,看来是确实难吃。李信很快看起了下一个目标。
妖兽嗜血猪后腿肉:此为练气四层妖兽嗜血猪的后腿肉,肉质紧实弹牙,滑嫩多汁,非常适合蒸煮烧烤,对于练气四层境界下的人族都有滋补作用,售价三个世界币一斤。
这也是个热门物品,很受欢迎。
魔门小修士:这猪肉真的好吃!还能辅助修炼,肉里含有大量的精气,对于我这种低境界的小修士非常有用!可以炼化己用!
魔门老修士:小兔崽子我跟你说多少遍了?有钱不是这么花的!还有!炼精化气还是用人族修士来的更快更好!记住了没有?!
正道大能:卧槽!楼上魔道余孽已经确定,哪位道友愿意随我去除之?
苍炎门门主:恕我直言,楼上你是哪根叼毛?
这之后就变成了一场骂战了,正道大佬们骂起人来丝毫不顾自己面子,想来,他们的id肯定不是自己本名和身份,绝对是冒用别人的了!
这猪肉看上去确实不错,好评一片,李信想了想,把它加入了购物车,买不买还是先放着,货比三家嘛!
紧接着,李信又看到了许多的好东西。
艺术品波尔修斯纯铜雕像,量产货,售价一个世界币一个。虽说是量产货,是机器雕刻出来的东西,连眼睫毛都清晰可见,在这个时代那可是价值连城的好东西!
灵气西瓜:特殊品种,仙侠位面特别出品,内含灵气,包治百病,甘甜多汁味道极好,售价五世界币一个。
彩虹马:身披七彩颜色,性格温驯,耐力极强,饲之以七彩果,可日行三千里。售价五个世界币一匹,饲料请单买,不赠送。
飞毯:魔法位面出品,可低空飞行,最高速度40km每小时。太阳能,晒八个小时太阳就能飞一整天,居家旅行必备之良品。售价五个世界币一条。
看着这些绝对能卖上高价的好东西,李信更倾向于灵气西瓜,它包治百病的特性注定了它能够卖出一个绝对天价!
但,能出的起价的病人不是那么好找的!如果找不到一个凯子,那么这灵气西瓜基本上就是毫无用处。
时间接近中午,李信还是一直拿不定主意,叹了口气,腹中也有些饥饿了,于是起身,打算出去吃点好的,这两天的麸皮粥可是把他苦坏了。
中午必须得要一道肉菜!
吱嘎!
推开门,李信愣了一下,却是隔壁屋子的门也打开了,李信一愣神间,从里面走出两个身着月白儒袍的年轻男人,约么十七八岁的样子,两人有说有笑,见到李信,也是微微一愣,旋即脸色难看许多,匆匆离去。
李信:“???”
神经病吧?
其中一个人在离开的时候,竟然扭头狠狠瞪了一眼李信,样子凶恶,不知道的还以为俩人之间有杀父弑母的血海深仇呢!
切!神经病!
李信嘀咕着下楼去,随便在二楼找了一张靠窗的桌子,招呼店小二来,点了菜。因为就是奢侈品,所以这小店里也没有。
不过这店里有白切鸡,倒也算是一道好菜。除此之外,李信还点了一道炒黄豆芽,一个人吃两道菜,也算是奢侈了。
看着窗外人来人往,闻着空气中厨房飘出来的香味,李信的心情好了许多,刚刚莫名其妙被瞪了一眼的气也消了。
世界如此美好
卧槽!
那俩人不会是基友吧?!龙阳之好?!断袖之癖?!
放轻松的李信猛然想起那吱吱呀呀的声音,又想起两人那有说有笑你侬我侬的情景,顿时浑身一阵恶寒。脑补起来更是停不下来!
怪不得刚刚听喘息的声音是两个男的!怪不得会吱吱呀呀的!怪不得出来看到我会瞪我!
他们应该是在我之后来的,我一直摆弄手机,没弄出声音,他们便不知道隔壁有人,于是干柴烈火
一念及此,李信仰天长叹:“想不到啊!万万想不到在这个时代就有出来开房的意识了!真是果真是不可小觑古人的智慧啊!”
“客官!您要的白切鸡来了!还有一大碗白米饭!”店小二笑嘻嘻的端着一盘鸡走过来,帮李信摆好,又给李信倒了一大碗的茶汤。
菜一摆好,李信便迫不及待的夹起一块肉放入嘴里,鸡肉的香气顿时在口腔中不断的蔓延开来,满口留香。
李信嚼了几下,吞入腹中,只觉得自己被粗糙麸皮刺的有些发炎的喉咙都不痛了。
原来不是发炎了是馋了
李信前些天在地球还吃过鸡,此时这个反应,不过是这具身体的反应罢了。这具身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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